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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日 ...

  •   “不亏是警队最强的两个除妖师,真快啊。”温文把咖啡递给乌鸩,拿出了电脑。
      现在是手机时间2:34,温文的电脑在暗色中发着蓝色的光。
      这时的妖警局空无一人,夜幕中只有两人平稳的呼吸。月光在地上投下窗棂的影,气氛神秘又寂静。

      “为什么不开灯。”惨白的灯光随着“啪”的一声骤然亮起,乌鸩闭上对突如其来的光线有些不适应的眼睛,有人坐在了他的旁边。

      “队长?”温文拍着被吓了一跳的小心脏,把电脑放在一边。
      浓郁苦涩的咖啡味道弥漫,乌鸩睁开眼,满是嫌弃地把上身靠向了沙发扶手。
      这家伙喝咖啡从来都是百分百的纯粹,着实让人恼火。

      “废弃电池妖怪被逮捕了。”宋之野抿着咖啡,面无表情的说完后,就没了下文。

      “说起来,鸩哥,你那件事有什么线索没?反正我不信是你做的。”温文突然提起,乌鸩没有答话,而是把视线落在了温文放在一旁的电脑屏幕。
      上面是一段熟悉的视频,说起来,乌鸩的嫌疑人身份,就是拜这段视频所赐。

      一个月前的午夜,一个妖怪和人类所结成的家庭,包括他们的两个孩子和人类的父母,全部被杀光,干净利索,室内没有少一件东西,但所有人的魂魄,都被吸食干净。
      也并不全是,还有一个最小的孩子,因为混血的魂魄并不美味,所以惨遭凶手嫌弃,却不慎成了凶手留下的证据。

      那个孩子虽然还剩一口气,现在正在妖警局附属医院抢救,但时时没有醒来的迹象。
      更要命的是,那座公寓楼外的摄像头,拍到了凶手被遮住的脸,那双雪青色的眼瞳在一身的黑色衬托下,成了画面唯一的亮色。

      雪青色的瞳色无论在人类还是妖怪之间,都是很罕见的颜色,让人实在忍不住去想到乌鸩。
      但宋之野知道,那天乌鸩是有不在场证明的,那家伙喝得烂醉,出事的时候,正在他的房间耍着酒疯。

      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证明乌鸩的罪行,于是他就这样被带上了嫌疑人的标签。

      “比起你,说是咱们的001先生做的,会更加合理一点。”温文总结道。

      “你们这大晚上的都不睡觉的吗?”逐渐走进的声音因为一个哈欠变得模糊不清,林珊把散下的长发随手绑在脑后,停在吧台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走到乌鸩旁边,乌鸩微微抬眸,嘴角一抹笑意。
      高脚杯和咖啡杯清脆相碰。

      “开什么小会呢,不带我?”林珊抬腿侧坐在沙发扶手上,乌鸩自然的把上身从扶手那边挪了回来。
      “刚回来。”宋之野的目光在两人刚刚碰杯的地方轻轻点过,又落在了沙发对面的钟表圆心。

      不合脚的鞋拖在地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林谷身上挂着宽大的睡袍,从众人眼前走过。
      然后又返了回来。

      “生日快乐。”乌鸩举起手中的咖啡杯,喝掉了最后一口。
      “谢谢,可惜你晚了两个小时53分钟所以你蝉联八年第一个跟我说生日快乐的成就到此为止。”林谷转了一个标准的90度,将手中装有雪碧的高脚杯举出了白酒的气势“乌鸩哥哥。”

      乌鸩失笑,他活像一个无聊的大人在听完孩子幼稚但认真的话后敷衍发问道:“谁干的?”
      然后视线稍稍偏转,正好落在宋之野举在他面前的手机。
      上面有一条消息——“生日快乐”显示00:00。

      “你是故意的吧,离间我俩的关系。”因为凑得极近,乌鸩用了只有他们两人才能听见的声音,尾音习惯性的上挑,却不是问句,生来带着蛊惑性的音色,足以让所有人迷乱。
      除了宋之野。
      但偏偏乌鸩对宋之野之外的人类,没有任何兴趣。

      宋之野惯例忽视,向林谷抬了抬下颚,“这么晚了出来做什么?”
      林谷半垂着眼皮,把头转向宋之野,面无表情道:“之野哥哥跟我第一个说了生日快乐,很兴奋。”

      乌鸩放下搭在茶几的长腿,踱步到林谷面前,弯下腰,笑起来虎牙更是为他的不怀好意增光添彩。
      “林谷小朋友,你再兴奋一下,我没看清。”
      林谷的脸更黑了,抬起手一掌怼在了乌鸩凑过来的脸上。
      宋之野:“……”

      宋之野看不下去了,从乌鸩身后勾住他的脖子,将人拉离了已擦起火花的硝烟场。
      “幼稚。”
      “谢谢。”

      乌鸩打开窗户,接过妖怪送货员手中的外卖,盘腿坐在宋之野雪白的床上。
      宋之野刚刚接到上面电话,说有紧急任务,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乌鸩打开外卖袋,把香菜炒蒜和香菜浓汤放在了宋之野的床头柜上,拎着剩下的属于他自己的大餐,晃回了房间。

      宋之野站在别墅门前的小院中,用强硬手段打开了大门。
      报警电话是死者打来的,说到一半,就没了声响。报警人只是说被妖怪吸食了魂魄,其余的什么也没来得及透露。
      门开了,房间里的布置很豪华,却有种空荡荡的冷清。

      宠物狗的狂吠从二楼传来,宋之野闪身上楼,在一间粉色的属于一位少女的房间中,找到了他的报警人。
      女孩用一种扭曲的姿态躺在床边的地毯上,脸上被泪水浸湿,而在她的旁边,一只白色的道不出品种的小狗扑在她的身上,进门时听见的狂吠就来自于它。

      没有打斗的痕迹,甚至这个硕大的别墅里,似乎也只有女孩一人。
      此时天光已破晓,细碎的晨光洒在女孩的脸上,宋之野为她擦去了眼泪,开启了寻妖大阵。
      吸食过魂魄的妖怪,是会留下十分钟以内的踪迹的。在妖警局里,这段时间,被称作“黄金十分钟”。
      虽然需要借助某些手段才能看到,但也足够了。

      金光在手心炸开,他一掌拍向了地面,金色的阵图以手为圆心向四周扩散,照亮了这个处于黎明的昏暗房间。
      红色的线从阵心出发,终点却落在了女孩的身上。
      女孩明明已没有了生命的迹象,他也确实是在十分钟之内赶到,这踪迹的落处,就变得耐人寻味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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