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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初恋 ...

  •   上辈子的简朝白,叫禤司元。听身边很多人都说,上辈子的简朝白很多人追,在林池余出国之后就更多了。从高中到大学,再到工作,都有人追着简朝白跑。

      怎么可能不稀罕呢?

      上辈子简朝白长得又高大又帅气,家世极好,光是这两个人条件就让少女们怦然心动,满足她们对小说里霸道校草和完美富家公子的所有想象。

      小学到初中,就有不少女生不顾一切地追着简朝白跑。

      那时候的林池余看着围着简朝白绕圈的漂亮女生吗,突然有些埋怨自己不是女生。不然的话,自己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围着简朝白绕圈,追着简朝白跑。

      林池余的老妈和林池余说过,简朝白一看就是好老公,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男人。

      还是特别会疼老婆的老公,不会比他爸差。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好男人?

      是吗?林池余不觉得。学校里长得好看的女孩子都被他撩了个遍,一回到家就装乖仔,奥斯卡影帝都没他那么会演。

      这样风流的男人,哪里好了?

      林池余的老妈还和林池余说过:“妹妹长大之后问问老禤家要不要儿媳妇。小鱼儿有空也问问他对妹妹有没有感觉,好吗?”

      林池余强颜欢笑:“好。”

      有次放学回家,林池余问简朝白:“你喜欢我妹妹吗?”

      当时简朝白被他突如其来的问题砸得一脸懵逼,随后脸色变化很快,一阵青一阵白,难看得要死:“什么?”

      可是他没有去关注简朝白的情绪变化,忍着胸口的钝痛,自顾自地说:“我妈想和你们家结为亲家。我知道你最近和班花邹萧莉走得近,但是我觉得你们不太可能。邹萧梨长得很好看,但是背景远不如你,性格也hold不住你。我觉得我妹妹就很好,跳舞也很厉害,你不会吃亏的。但是如果你欺负我妹妹,我会揍你。”

      他记得简朝白笑了,笑得很讽刺,好看又尖锐,却什么话也没说。

      他不知道哪里来的火气,对着简朝白吼道:“你什么意思?池音哪里配不上你?她的心脏配不上你?”他捂着自己的心脏,说,“无所谓,她会有一个完整的心脏。”

      他当时想着,就算他因为世俗因为家族而不能和简朝白在一起,那拥有了他的心脏的林池音和简朝白在一起,那是不是也代表他也一样和简朝白在一起?

      这样既能救到池音,又能和简朝白在一起,是林池余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我有喜欢的人。他很漂亮,很温柔,他对身边的人都很好,唯独对我却凶巴巴的,我很喜欢他。我喜欢的人,小鱼儿,你没想到吗?”简朝白的眼睛很亮,在残血般的夕阳下略有些刺目,刺得林池余眼睛疼,疼到出眼泪。

      他肯定发现了啊,长那么大,他都没有见过简朝白和哪个女生走那么近,也就只有班花了。

      是啊,班花又漂亮又温柔,面对简朝白的时候,还会撒娇耍耍小性子却不矫情,看上去娇俏可人,还是个女孩子。

      他就不会,他不温柔不漂亮,也不会撒娇讨简朝白欢心,他只会凶简朝白,动不动就喊打喊揍。

      很多人都喜欢班花,简朝白也不例外。

      从那天开始林池余就极力躲开简朝白,甚至在简朝白来找林池余,班花来找简朝白的时候,自己借口走开,努力给他们制造独处机会。

      然后自己就躲起来哭,嘲笑自己是丘比特,是圣母。那时候还有池音陪着,池音走了之后,他感觉他摇摇欲坠的世界尽数崩塌。

      于是他申请出国,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疗伤。

      本以为可以逃离一切,可是就在出国的前晚,简朝白的父母打电话问他,简朝白去了哪里?

      他怎么知道啊?

      但是老禤家家教严格,从不允许简朝白晚归,否则会遭受惩罚。

      于是他便撒谎说在他家,待会让人送他回去。

      挂完电话之后,他急急忙忙跑出去找简朝白,在他们常去的公园找到了简朝白,一身酒味的简朝白。

      简朝白看到他,整个人扑上来。两人双双倒地,简朝白压着他,含糊不清地说:“你这个笨蛋……我很喜欢……班花……来了……不许避开我……”

      然后简朝白咬了他的嘴巴,咬得好凶好猛好痛!

      喝醉酒的简朝白,依旧满脑子想着邹萧梨,对着他一顿告白,但是却是透过他对着别人的。

      而被啃咬出血的他,只是简朝白发泄情感的工具。这段无疾而终的暗恋,终究成了青春的疼痛。

      嘴唇被咬出血时的他还在单纯地想,原来被喜欢的男生讨厌,是这么难受的一件事情,也难怪那些被简朝白拒绝的小女生整天哭哭啼啼的。

      林池余也算是感同身受了。

      第二天林池余就立马飞出国,刻不容缓。之后很少回家。有次回家就听到简朝白的老妈跟他老妈抱怨,简朝白喜欢去娱乐圈找人玩,男人女人都找,还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的。

      娱乐圈那些人,年轻是年轻,好看是好看,就是浓妆艳抹的,一看就不正经。

      简朝白老妈很不喜欢,并且感到十分生气,还说:“跟那些不三不四不干不净的妖艳女星一块,那还不如找个干干净净的男人呢,像你家小子,我就特别喜欢。”

      正在吃樱桃的林池余差点被樱桃汁呛死,这什么跟什么啊?好好的,又烧到他身上。

      简朝白老妈笑眯眯地牵着他的手说:“你看你家小林子多好,又会声乐又会跳舞的,长得比女人还好看,还是名校高材生,哎呦呦多优秀啊。要不就给我们老禤家当儿媳妇吧?我很open的,都这个年代了,不一定只有男的和女的在一起才能幸福不是?”

      林池余默默推开简朝白老妈的手:“阿姨,这不合适。您还是找个正常儿媳吧,我看容家大小姐就挺不错的。”

      二老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于是给简朝白安排了家族联姻,希望他能收心。

      之后有没有联姻成功他也不清楚,因为没过多久他就发生了空难,死无全尸。

      现在回想起来,简朝白从小到大都不缺女人,甚至经常在他的面前和女人玩暧昧,一个圈子一个圈子地玩,风流快活得很。

      所以谢乐勋说简朝白可能会变心的时候,他害怕了,他不敢坚信曾经风流成性的男人会规规矩矩地喜欢自己两辈子。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所以他不敢信。可能是因为看了太多简朝白和别人一起的场景,可能是因为那颗心脏伤痕累累,好不容易结痂不想再次被撕开。

      所以林池余不敢信了。

      林池余喜欢上辈子的禤司元,林池余喜欢这辈子的简朝白。但是上辈子的禤司元说讨厌他,这辈子的简朝白却说很喜欢他。

      林池余不知道信哪句,他满脑子都是上辈子的简朝白,满脑子都是那些刺眼的场景和尖锐的话语。

      回忆倒流,连同眼泪一起落下。

      “怎么哭了?被练习生欺负了?”简朝白推开林池余,不顾自己流血的嘴唇和口腔里的血腥味,心疼地捧起林池余的脸颊。

      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林池余,连哭都是一个清清冷冷平平静静的表情,只有眼泪在流动,其他五官和肌肉动都不动。

      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瞪着他,像极了一头受伤了却拒绝人类帮助的小鹿。

      看上去倔强得要死,又叫人心疼得要死,还有些……危险。

      简朝白不知道怎么哄,只能像以前那样,哄小孩似的哄林池余。

      然而林池余却想,那么会,不知道哄过几个人!

      林池余他擦着嘴唇,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瞪着简朝白。他很想问,你之前为什么讨厌我,现在又说喜欢我?你让我信你哪个?

      这个眼神真的很容易让人想要干坏事,就像被捕兽夹夹住腿的小鹿,路过的猛兽看见了,就拼命地鸣叫,驱赶猛兽不让靠近。

      但是越是倔强越是反抗的猎物,越是能激起猛兽的征服欲。

      简朝白的喉结上下滚动两圈,就在这时,电话铃声响起,被电话拉回来的理智迫使简朝白推开林池余。

      林池余还有些懵逼,他愣愣地抬起头看着简朝白,简朝白的呼吸有些不正常,比平时的稍粗些,接电话的声音也有些哑。

      “喂,陈甯,什么事?”

      陈甯?

      林池余侧过头去,坐回办公椅,脑海回忆起这个叫陈甯的男人,是曾经到他家宣示主权的那个助理。

      他说过,简朝白是他的家主。

      “好,我知道了。”

      简朝白挂了电话,看向林池余,道:“小鱼儿,我爸妈回国了。”

      林池余没反应,眼神有点呆。

      简朝白俯下身,伸手抓住林池余的后脑勺,吻住了林池余。

      和林池余的啃咬不一样,这是一个温柔而绵长的吻,没有血腥味,只有深情和眷念,吻到两人快要窒息。

      林池余第一次感受到这么舒服的亲吻,舒服到让人有点留念,还有点想要。他眼巴巴地看着简朝白,简朝白哑着声音低咳一声,道:“周日爷爷寿宴,我父母回国给爷爷祝寿。我现在要去接我父母,有什么事回家再说。”

      简朝白揉揉林池余的头,就像小时候一样,还不舍地捧起林池余的脸一顿亲,好像要将上辈子没亲的都亲回来。

      打开门的时候,他看到了易青居。

      易青居笑眼狡黠:“走啦?不送。”

      简朝白:这爸妈好像不接也可以吧?不然上辈子就认定的儿媳要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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