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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章 寄元京(二) 氓之蚩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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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的名声尚热,这半月来接到了不少王孙公子的邀约,晚上偶尔在台下起舞,赢得缠头无数。我想,即便鹤天没有中举,积攒日久,我也可以自赎转良。
笔尾打在我手背,手上一痛,我回神幽怨望着揽月:“你轻点。”
她俯身点了点我的背:“坐须端,心须明,背须直,气泻笔端,字才写得有骨气。”
我叹息一声,“我可不要骨气,只想当一只软趴趴啃食桑叶的虫。”
话音刚落,头上又重重挨了一笔。我自觉坐正,抄着揽月写给我的《氓》诗,我转了转手腕,叹道:“都写了两日了,我都会背了,能不能换一首?”
“会背可不够,要入心才是真懂。”
“你能不能念我点好,也只有陈师傅受得了你这个臭脸。”
“说我什么呢?”陈守亭拎着大包小包走了进来,熟练地将他们放到揽月另一张桌子上。
“我可不对守亭臭脸,可别诬赖我。”揽月笑着放下笔,走过去捻开纸包,瓢虫一样的豆子颗颗饱满圆润。我正好凑过去,“好漂亮,给我点几颗回去玩玩吧。”
陈守亭如母鸡护仔,挡在纸包前:“这可是从南丰弄来的,我托了店家好些日子才有。这是给揽月研磨炼制用的。”
我恳切地望着揽月,晃着她的手臂,她一阵恶寒,“打住,抓一把你拿去吧,不过可别吃了,一粒相思子就够送你回渝州的了。”
“知道了,你们先聊,我就回去了。”趁着她没反应过来,我放下笔,打算悄悄溜走。
却被揽月拉回了硬邦邦的座位上,淡淡道:“写完再走。”
我看向陈守亭,示意他主动给自己创造私人空间,果见他朝揽月走了过来:“孙公子的信。”
我殷切地看向那封救命信,却听他又道:“劳逸结合,等她写完了再给她吧。”
......
在通过揽月与陈守亭接触了这么久之后,我才觉得这两人真是天作之合——都是一人多面的狐狸。
揽月看着高洁冷冽,不食人间烟火,其实不拘小节,好剑走偏锋;
陈守亭看着温润谦恭,其实满腹计秘,一肚子坏水儿,比如他常常在我写字写到一半的时候给揽月送点心,我给揽月带饭的时候故意和我抢菜,以至于在我连送了三天九顿马蹄糕吃得她脸都绿了的时候,终于知道了揽月讨厌甜食。在我正要买下绢花的时候,抢先向老板订下来送给揽月,这样他就可以将我的审美据为己有......
我回到房间,打开信封,闻着熟悉的墨香展开了眉头。
“阿凤爱鉴:
今日晴,吾安。
书院诸生皆友,屋舍居室四倍渝院,院中有一‘几园’,园有一亭,下阶苔痕如碧,周生水仙,淡黄清雅,人皆言如洛神凌波,而吾不爱洛神,慕卿卿尔。
早课夫子端立于前,书声朗朗,同学昏昏欲睡,吾初亦然,中梦尔欲裁罗纱新裙,而吾囊怯,遽然惊醒,后遂警改。
前日家中来信,言母疾甚,王师思及春闱应试,欲吾速回。备衣唤车,午当发之。仓促不见,故托此信,勿忧勿扰,且待鹤来。”
行了半月的路,孙鹤天抵达乡村的屋前时正下着绵绵小雨。
舅母崔氏打开门,见他头发丝上黏着细雨滴,忙把他拉入伞下扶了进去。孙鹤天躬身就着崔氏的伞,看着庭院中熟悉的两口大缸,因雨水浸湿而呈腐状的木牌,心中莫名地开始压抑。
他随之径直去了外祖父的屋子,余水志正拿着烟斗与儿子讨论今年的庄稼。
“鹤天来了,去看看你娘吧。”
他跟着进了内室,余氏躺在床上,面色苍白,见他来了,拉着他的手,“你都瘦了,书院读书吃得还好吗?”
孙鹤天答道:“是太久没见,所以显得瘦了,书院一切都好。”又转向崔氏问道,“娘这是怎么了?”
崔氏道:“那日扫院子,不慎踩水摔了一跤,你娘身体本就不好,这一摔骨头也摔断了,大夫来看时胸口又疼起来,把我们吓了一跳,这才给你写信。眼下躺了大半月,没当时那么严重了,你放心。”
“你去下碗面吧。”余水志吩咐儿媳出去,坐在了凳子上,“你已经十六了,又考上了秀才,是喜事,不过前路还长,前面还有举人进士,不要沾沾自喜。”
“是。”孙鹤天随意应道。
“人说成家立业,别说我这是老话,可老话流行这么久是有道理的。你在外读书,心思不定,家里我们也老了,该娶个媳妇回来。”
“眼下读书已是辛苦,还是等考完试再论嫁娶为好。”
“胡话,别以为你读了一点书就什么都懂,天地君亲,人伦为大。你眼看离乡奔前程去了,你母亲一个人在家,有了媳妇既可照应她,又可去去你的锐气,叫你多些男子担当,有个牵挂。不比在外孤身一人强么?”
“外祖在外向人炫耀时可不是这么说的,秀才郎君,上通天文下通地理,既然外祖如此瞧不起我的书,又何必前后矛盾。”
“你...”余水志惊奇地发现,一向听话的这个外孙竟然会反驳他的话,面子一时下不来,又惊又怒。拍着桌子道:“养你这么多年,不想养出个白眼狼来。你母亲一人供你读书,多么不易,如今老了,被你嫌弃了。挑好的媳妇不要,我也知道,你去京中定是被那个金二郎家的迷糊了眼。”
“与她无关,我只是不想把自己的终身交到旁人手中。”
“旁人?好...好...余家真是养了个好外甥。我们管不了你,左右不是一家的姓,你自去问你母亲。”
床上的余氏看父亲动怒,本就苍老的身子因怒气抖动得如即将塌架的木橱,流着泪道:“儿啊,你以后是要做大官的人,若是旁人也就罢了,金家的那个做的是什么勾当,莫说是你,就是一般市井人家也不会要她。娶了她,你以后在同僚间岂不为人耻笑?”
“我不在乎。”
“你这是被她迷昏了头了!本来你若专心书业,我也便不强求你了。可现在,这个亲你非成不可。”余氏喘着气,面带焦急,抓紧了身下的被子。
孙鹤天望着母亲柔弱的模样,莫名从心底升起一股嫌恶之心。幼时这个女人对他从来强硬尖刻,后来他逐渐成人,她不知何时起成了这样一幅柔弱绵软的模样,她的示弱,她隔三差五的病痛,在他这里都只有反弹之后的深深的厌恶。
他坐在椅子上,感受着这个屋子里众人凝视他的目光,他透过余氏望向房梁的蛛网,他只觉那张网在逐渐放大,坠落,向他迫近。口鼻被黏腻的蛛丝窒塞,他深吸一口气,抬头冷冷对余氏道:“凭什么?”
余氏疑惑道,“什么?”
“我是你们的傀儡吗?我即便不为金凤,我也不会同意的,因为是你们的安排,所以我不想,不喜欢。凭什么非要一个理由?不想就是不想,我是一个人,人不允许有最直接简单的情绪吗?我现在告诉你们,你们无论什么理由,我都不会答应的。”
始终坐在一旁的余江波终于失望地望着这个外甥,忍不住道:“你就这么讨厌我们?亲长对你的慈爱你一点都看不到,不说我们,你连自己的母亲也不孝顺吗?”
“孝顺?顺从你们的心意就是孝顺,我凭什么要顺从?父慈子孝,你们可对我慈爱过?若是真慈爱,便该乐我所乐,悲我所悲;若是真慈爱,就不会以慈爱之名达己私欲;若是真慈爱,今日就根本不会为你们是否慈爱而争论!人心非石,若我真感受到过,又怎会像如今这般?在你们强求争论慈爱时,你们的慈爱就已荡然无存!”
“好!好!余家真是养出一条...”
“我就是白眼狼。”
孙鹤天熟练接下余水志的话,对着众人大笑了起来,
“反正再怎么做,你们眼中我也就是一条养不熟的狗。你们这样管束我,无非就是借着自己无心无德,而挟人之良心道德,既然这样,我索性不要良心道德,自任逍遥自在。”
余水志一口气梗在胸口,呼吸困难,渐渐脸色憋红,从凳子上往后一仰,晕了过去。
飞蛾绕着玻璃灯罩飞扑,孙鹤天守着这盏油灯,拨了拨灯芯。
余江波道吐出一口烟雾,看着这个与自己面容越来越远的孩子,淡淡道:“你还有一个月就要春闱了吧?”
孙鹤天继续拨弄灯芯,没有搭话。
“我知道,你想和金凤那孩子在一起。不过你凭什么呢?你读书这么多年,肩部不能提,手不能扛,都是你母亲还有我们家出的钱。现在在白鹿书院除了这个,还有你老师的钱。你想摆脱我们,可你能走到今天,全是我们的功劳。
朝廷去士,最讲孝道。一个连连气病自己母亲和外祖的人,你以为朝廷会要?世人又如何看你?别以为这是虚名,有时候人活就是一个名,你若不信,只管试试。忤逆尊长,致病致疾,你若爬不上去,你的那些愿望也都是空想。张家女的画像在此处,你若想通了,就把你的生辰八字亲自写在纸上,我明日就与他们家交换庚帖。”
余江波将画像与纸笔丢在桌上,背着手走了出去。
孙鹤天走到窗户前,望着远处熟悉的小河,陷入了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