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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幕 ...

  •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挖好了。我决定更新快点,字书少点,一章分几次写。希望这个故事会受欢迎,呵呵。暧昧让我写得满有满足感的。虽然它还不太成熟。
  •   幼稚园。

      “董文成!立刻给我去擦黑板!”一个扎小辫,圆脸,大眼睛,穿洋娃娃裙胖得跟水桶一样的可爱女孩,对着她眼前的倒霉男生吼。

      瘦得跟猴子一样的倒霉男生,畏畏缩缩地,盯着眼前比他可怕许多的人:“可是,今天轮到你擦黑板呀。”

      “真罗嗦!叫你擦,你就擦!”她上前用力地推了小男孩一把,瘦猴立刻蹬蹬蹬地后退三大步,“咣”一声撞到讲台边上。

      再也不敢有怨言,瘦猴立刻乖乖拿起抹布,眼眶含泪地走出教室,到小水池边去湿水。
      胖水桶骄傲地站在讲台上等待他的归来。

      “黎椰,你就算这么欺负董文成,他也不会知道你喜欢他。”一个凉凉的,稚嫩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

      胖水桶立刻回头尖叫:“欧洛柏,你不要乱说话!”

      “我乱说?你明明就是喜欢董文成。那天来我家补画画课,老师让我们画自己喜欢的人,我看见你画他了。”稚嫩的声音依然凉凉的。

      凉凉声音的主人,背着书包,顶着个乖乖的西瓜头,一张可爱漂亮得不得了的小脸蛋,身上是当时孩子最流行的小背带裤。一看就知道是出身家庭背景良好的孩子。

      “你,你…………”小女孩气极。

        “黎椰,如果有空喜欢董文成,还不如学算术。文阿姨说了,你下次算术再考60分,就不让我妈暑假带你去日本迪斯尼玩了。”

      “哇……”终于忍无可忍,小水桶放声大哭。吓坏了拿着抹布去湿水刚走回来的瘦猴。还以为自己去太久,得罪了太后。鞠躬哈腰地给她赔不是。身边凉凉地走过背带裤男。

      小学。

      “杨伊宁!算术作业你帮我写!”扎着小马尾,依然是圆脸大眼,身材依然还是很水桶的小女孩,在放学后的教室里叫。

      “啊?可是我,我……”乖巧斯文的小男生,害怕地缩了缩脖子。
      “如果你不帮我写,我就把你上课传小字条的事告诉老师!”小女孩威胁。
      “啊?好,好吧。”小男生不情愿地答应着,伸手接过她递上来的作业本。身后有别的孩子叫他,他急急地说:“我过去一下,回来帮你写。”然后跑开。

      留下小水桶骄傲地站在他的座位旁。

      “黎椰,你就算这么欺负杨伊宁,他也不会知道你喜欢他。”凉凉的声音又响起,依然稚嫩。

      “啊!啊啊……萝卜欧你说什么……”小女孩开始装傻。

      “不用骗人了。你明明在社区日志里写了,我都看到了。”声音依然凉凉的。
      依然凉凉声音的主人,背着小书包,手里拿着一颗足球。一身小学校服,皮肤白皙剔透,睫毛长长的,脸蛋更显标致了。

      “你,你……”气结。

      “黎椰,如果你有空喜欢杨伊宁,还不如把小提琴学好。黎叔叔说了,如果你寒假前还是拉得这么难听,就不带你去北京滑雪了。”

      终于忍无可忍,开始抽泣。刚刚拿着她的作业本跑回来的斯文男生,看她这样手足无措,还以为自己去太久,把她弄哭了。只好红着脸给她赔不是。身边凉凉地晃过足球男。

      接着,是初中。
      一模一样的情形,不再象水桶的黎椰,气得狠狠地拍了桌子就冲出去了。

      然后,是高中。
      开始有些前突后翘的黎椰,冲着那个凉凉的声音说:“萝卜欧,你再不闭嘴我保证今天去你家粉碎你的电脑。”

      这么回忆着,全世界都该知道了。没错,黎椰就是我。该死的萝卜欧,就是我的竹小马。我倒霉的是他的青小梅。

      青梅竹马的坏处非常地多,例如,你会被另一个人莫名其妙地了解了你的喜好和弱点。然后时不时地威胁你。但,我厌恶他的生涯,在高三那年彻底结束了。因为,我们两家发生了重大的变故。

      首先,要从大人们的重大变故说起。原本,我爸爸和他爸爸,都是同一个大学里的教授们,我爸爸管法律系,他爸爸管生物工程。也因此造就了他住三楼我住四楼同进同出十几年的悲剧。但,欧爸爸研究生物,有着动物般的敏锐,在改革开放的高潮时期,迎风破浪地下了海,当了董事长。生物工程一年比一年走俏,他就一年比一年地有钱,也一年比一年地……厄,更有铜臭味。这是我爸爸的话,不关我的事。虽然回匮学院一直没有辞职,一直当着教授副院长住着专家宿舍楼,但屋里的装潢可见一斑。而我爸爸,搞法律的人,总不免走偏了路子就爱忧国忧民。忧着忧着,就仕途光明了起来,一路升升升,当了教育局要人。每天统筹规划,为教育为本而奋斗。研究生导师依然当着,学生依然带着,官架子就摆得欢。这是欧爸爸说的,不是我。总之,无论如何,他们因为彼此一个从政一个从商而决裂了一阵子。

      直到我和萝卜欧都高三。他们突然发现了孩子前途的光明远远比彼此身上的臭味和架子更重要,于是放下屠刀,把手言欢。我爹希望功课从幼稚园就开始优秀得跟超人似的萝卜欧能给从幼稚园开始就一路白烂的我补功课,让我的大学不再是梦。欧爸爸则希望我爹能动动关系,把他儿子十拿九稳地弄到他们法学院里去。并且一再地对萝卜欧强调说,这年代,懂法律,就等于有了武器。

      于是我一整个高三,都被与萝卜欧紧紧地绑在了一起。于是奇迹就在我被他骂了无数次的“猪黎椰”以后,不该发生地发生了。于是我和他,都顺理成章地成了我们城里一所叫出来能顶天立地的重点大学法律系的小兵。
      也因为如此的革命情感。我对他,由恨成爱。成了真正的死党。可惜,哈哈,不是情人。是死党!

      对了,忘了提,欧大公子,自小就长得俊俏无双,长大就变得有些娘娘腔。当然我绝对不承认这是我个人偏见。长的比女人还好看,皮肤好到可以做广告,不是娘娘腔是什么?
      总之,我跟萝卜欧,就是在同一个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幼苗。我们从小同幼稚园,同小学,同初中同高中。请的家庭教师永远也是同一个,去的度假地点都是同一拨(当然拉,学院组织的员工福利嘛)。

      如此这般地,我们茁壮地进入了大学,成了国家未来的栋梁。
      如此这般地,故事就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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