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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17章 犯罪心理的矫正 ...

  •   一、犯罪心理的形成
      犯罪,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行为,其发生发展乃至实施过程中具体的外在表现,是由犯罪行为人相应的犯罪心理所支配和决定的。犯罪心理的形成可分为三个阶段四个层次。
      (一)三个阶段
      犯罪心理的形成可划分为萌芽期、滋长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
      (二)四个层次
      犯罪心理的形成的四个层次包括人格缺陷的形成、犯罪意识的生成、罪过心理的生成,以及犯罪心理的转化。
      1.人格缺陷的形成
      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没有形成适应于社会要求的人格特征,或者说没有将社会要求内化为自己的人格特征。人格缺陷是犯罪心理的最初表现。
      2.犯罪意识的生成
      行为人在主观上从需要产生并被意识到,需要转化为行为动机,到动机与具体的满足需要的手段和方式相结合形成犯罪目的和意图的整个过程,是犯罪意识的生成阶段。
      3.罪过心理的产生
      罪过心理产生于犯罪意识,反映了行为人对合法权益的保护持反对的态度。
      4.犯罪心理的转化
      犯罪心理的转化可分为良性转化与恶性转化。
      ①犯罪心理的良性转化,是指犯罪心理形成后,在各种主客观积极因素的作用下,逐渐减弱或者消除。
      ②犯罪心理的恶性转化,是指在形成犯罪决意,犯罪预备,或者犯罪行为实行过程中,甚至犯罪既遂后,由于相关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使犯罪心理的反社会性增强以致产生了更严重的犯罪行为。
      二、犯罪心理矫正概述
      (一)犯罪心理矫正的概念
      1.矫正的含义
      矫正是指司法部门和相关部门为防止行为人继续犯罪,使罪犯能以正常的行为规范为准则而生活,对罪犯所实行的不同的处遇、教育措施及活动,其方式有监禁隔离、教育感化、心理治疗和技术培训等。矫正实质上是一种对犯罪人的再社会化过程,其目的就是让犯罪人重新获得进行正常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心理品质、行为模式与社会能力。
      2.犯罪心理矫正的含义
      犯罪心理矫正,是指改变行为人犯罪思维模式、情感,帮助犯罪人重新适应社会生活的一切活动。
      (1)广义含义
      广义的犯罪心理矫正,是指在罪犯在教育改造期间,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如刑罚惩罚、思想教育和心理治疗等),破坏乃至消除曾经支配其发生犯罪行为而又继续保留在其头脑中的反社会意识、意志及其人格缺陷的活动。
      (2)狭义含义
      狭义的犯罪心理矫正,是指对某些仅仅通过一般法律惩治与思想教育难以得到根本矫治的罪犯,还必须采取的一些特殊的方法,如由监狱中的专设心理治疗人员,通过对罪犯的心理诊断,运用心理矫治的措施和方法,对罪犯的心理障碍进行矫治。一般教育改造方法只有与心理矫治的方法相结合,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3.犯罪心理矫正的工作过程
      广义的犯罪心理矫正工作过程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环节:
      (1)深入剖析罪犯犯罪心理形成的主要原因和相关因素,充分了解罪犯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特点,这是进行心理矫正的前提条件。
      (2)掌握罪犯在不同改造阶段的心理状态,了解罪犯对于矫正措施所出现的各种反应,它一方面可以了解心理矫正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也可以即时分析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地矫正工作找出改进的方向。
      (3)采取相应措施,做到因人施教,对症下药,从而达到心理转化的目的。
      (二)犯罪心理矫正的可能性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绝大多数犯罪并不是某些人与生俱来的天性,而是在后天形成的。因此必然能够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消除。对犯罪人的矫正,正是利用个人心理和行为的可塑性原理,通过对犯罪人的行为管束和心理治疗来消除犯罪心理、改变犯罪习性的。
      1.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习得性
      犯罪行为和其他社会行为一样也是习得的,在犯罪心理学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是学会的,与不良交往有关,它和任何复杂行为一样,在实施以前有一个学习过程。和其他行为一样,犯罪心理和行为也可以通过学习进行矫治。
      2.人的心理和行为具有较大的可塑性
      行为的可塑性与行为的习得性是紧密相联系的,并且是以行为的习得性为前提的。遗传素质只提供了人类身心发展的物质前提和发展的可能性,而后天环境和教育则决定着发展的现实性,其中教育起着主导作用。人的可塑性既是教育的前提,也是教育的结果。
      (1)从巴甫洛夫的理论来看
      ①动力定型
      根据巴甫洛夫的高级神经活动学说,心理活动的神经生理基础是在大脑中建立的暂时神经联系,这种联系将随着刺激的不断增强而形成较为巩固的神经联系系统,即动力定型。
      ②条件反射
      从理论上讲,任何一种能被身体感受的动因都可以作为条件刺激信号,在各种非条件反射的基础上都可以通过一定时间的科学训练建立条件反射。条件反射的建立与巩固的过程就是学习记忆的过程。所以,在实际生活和教育实践中可以有意识地通过训练而建立条件反射来改变行为模式,从而养成良好的习惯或培养有益的兴趣与爱好,或消除不良的嗜好、行为模式等。
      (2)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
      对犯罪人如果采用恰当的措施,可以矫正、改造他们的反社会思想和行为,并能使他们形成新的社会态度和行为习惯。
      (3)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
      心理和行为的可塑性也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的变化导致社会意识的改变。人的意识,包括犯罪意识是自然和社会客观存在的事物在人头脑中的反映,它是在后天社会环境中形成的,因而也是可以改造的。所以,通过改变罪犯的生产生活环境,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其心理在可预测范围内发生变化。
      3.人的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
      意识的能动作用主要表现在它既可以消极地反映客观事物,形成主观观念;同时又能主动地指导人们进行实践活动,反作用于客观事物。人的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他能够通过改造外部世界,包括改变自己,以获得自我满足,实现对社会的适应。犯罪人为实施某种犯罪,可能会不断强化某种反社会意识,不断提高个人的犯罪能力和反侦察能力。同理,如果犯罪人为了改恶向善,同样会主动接受主流社会的价值观、道德观,可以克制自己的犯罪欲望。
      4.犯罪心理的可知性
      犯罪心理的物质属性,决定了犯罪心理的可知性。犯罪心理是个体在生活中其大脑对外界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反映,是不良刺激反复作用的结果,它总会表现在一定的反应或外部行为上,因而犯罪心理具有物质属性,是可知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揭示犯罪心理的本质,通过犯罪人的外部行为表现来分析其内部心理原因,从而为心理矫正找到出发点。
      三、犯罪心理诊断
      (一)犯罪心理诊断的概念
      1.诊断
      “诊断”一词来源于医学,指查明疾病原因与状态,从而确定治疗方向、方法的活动。
      2.犯罪心理诊断
      (1)概念
      犯罪心理诊断是指运用多种方法查明犯罪人心理特征、行为倾向及其与犯罪的关系从而为罪犯适用法律、矫正治疗提供依据的活动。犯罪心理诊断是对犯罪人进行心理矫正和心理治疗的前提。
      (2)对象
      犯罪心理诊断的对象既包括已经被法院判决有罪的犯罪人,也包括犯罪嫌疑人和具有犯罪倾向的潜在犯罪人。
      (二)犯罪心理诊断的功能
      犯罪心理诊断的功能,是指它对刑事司法工作可能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具体说来,主要具有下列功能:
      1.评价功能
      通过犯罪心理诊断,对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状况作出评价,为有关机构处置犯罪人提供参考。犯罪心理诊断也可以为社会工作者、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的治理犯罪活动提供依据。
      2.分类功能
      通过在入监时进行心理诊断,为合理地分类处遇犯罪人提供依据。对具备不同犯罪心理特征的犯罪人应该有不同的矫治方案,做到对症下药。
      3.预测功能
      在释放前对犯罪人进行心理诊断,对是否假释及预测释放后再犯的可能性提供依据。犯罪心理诊断需要从犯罪人、犯罪人父母及有关的其他人中获取准确资料,并且结合使用一套适当的方法,这样才能保证诊断结论的可靠性。
      (三)犯罪心理诊断的种类
      根据犯罪心理诊断的时间及对象的不同情况,可以将犯罪心理诊断分为以下四种:
      1.早期诊断
      对于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心理诊断,通过现场物质痕迹等进行推断和研究,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痕迹,为侦破案件提供有效线索。这种诊断可以了解其犯罪时的心理状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侦查和布控工作。在讯问过程中,对犯罪人的语言、动作、神态等进行分析,发现其破绽,适时促成其认罪伏法。
      2.审判时诊断
      在审判过程中对刑事被告人进行的心理诊断,这种诊断可以增加对被告人心理态度和人格特征的了解,对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深入了解,为法院判决提供参考。
      3.监所诊断
      在刑罚执行阶段进行的心理诊断,这种诊断可以为有效矫正和合理处置犯罪人提供依据。监所诊断可以在不同的阶段实施,分别具有不同的作用和意义:
      (1)在罪犯入监之初
      罪犯入监之初进行的心理诊断,主要是为制定矫治方案做准备,也可以为分类管理、教育罪犯等提供参考依据。
      (2)在服刑过程中
      服刑过程中进行的心理论断,一方面可以检查前一阶段矫治工作的成效,确定未来治疗的改进方向;另一方面还可以准确、及时把握罪犯心理动向,使整个管理、教育工作始终能针对罪犯的心理特点。
      (3)在罪犯出监时
      罪犯出监时进行的的诊断,一方面可以评估整个矫治工作,为以后的矫治工作积累经验,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监狱部门配合社会各部门做好预防出狱人员重新犯罪提供帮助。
      4.社区矫正阶段诊断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四)犯罪心理诊断的内容
      犯罪心理论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犯罪心理现状
      了解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具体情况,如有无情绪障碍、个人需要畸形或人格障碍等,是否养成不良行为习惯及其程度深浅,或犯罪是否已成习性,入监后在不同的服刑阶段的心理状态、犯罪心理的变化等。
      2.犯罪原因
      从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学校与工作表现、社会交往等方面着手,发现其犯罪的原因。这些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内在心理因素
      ①行为人是否存在精神变态、智能缺陷等对犯罪行为的发生有着重要的作用。
      ②行为人“欲求不满”的程度、自我观念等对于犯罪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③行为人的挫折感、孤独感、自卑感、压抑感或意志薄弱、冲动、招摇、轻率、反社会的态度等分别会对一定种类犯罪的发生产生影响。
      (2)外在环境因素
      犯罪与不良行为的发生往往与环境因素密切相关。从犯罪行为的形成来看,通常是与被害人之间的冲突,或受他人的引诱,或对他人犯罪行为的模仿所导致的,这些都可以归属于环境因素的影响。
      (五)犯罪心理诊断的技术和方法
      犯罪心理诊断方法主要有下列几种:
      1.生活经历调查
      通过讯问犯罪人,询问犯罪人父母以及有关人员,如向其亲属、友人、教师、同事或监护人了解,查阅记载犯罪人过去生活情况的各种文字材料,如日记、书信、档案等,了解犯罪人生活经历的方法。通过生活经历调查,可以了解犯罪人的六种情况:
      (1)发育状况
      发育状况包括遗传因素、出生前后母体的情况、启蒙情况、早年发育状况、疾病、外伤等。
      (2)家庭及近邻状况
      家庭及近邻状况包括家庭气氛、父母养育方法、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父母关系、父母对本人的期望、居住情况、配偶子女情况、邻里社会心理环境、家庭与邻居的关系、居住区域等。
      (3)学业与职业情况
      学业与职业状况包括各个学业阶段的学习成绩、学科兴趣、师生关系、品行表现。交友情况、社团活动情况以及就业过程、工作成绩,责任感、同事关系、职业成就动机与成就状况等。
      (4)交友关系
      包括结交朋友的过程、朋友的类型(职业、文化程度、年龄、性格、家庭、道德品行等)、结交的情况等。
      (5)兴趣爱好
      兴趣爱好包括过去与目前的兴趣与娱乐等情况。
      (6)违法犯罪情况
      违法犯罪情况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免予刑事追究的轻微犯罪行为及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面谈
      当面与犯罪人交谈,从犯罪者本人那里直接听取关于犯罪事实、生活经历的陈述,了解其过去的情况、现在的感受与未来的设想的方法。在谈话前最好预先拟好谈话的问题,整理了解事先曾进行过现场调查或心理测验,还可以针对先前的调查或测验结果提出一些补充性的问题,在谈话过程中,应注意用不同的方式考察其回答问题的真实程度。
      3.行动观察
      行动观察是指通过观察犯罪人所表现出的行为来了解有关情况的方法。行动观察可以在各种场合的自然状态下进行。行为观察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使被观察者处于自然状态,使其觉察不到有人在观察。行为观察通常要观察三个方面的内容:
      (1)能力特征
      能力特征也就是犯罪人的智力、技能、工作能力、学习能力等情况。
      (2)意志特征
      意志特征是指犯罪人的自觉性、控制力、忍耐性等。
      (3)人际关系状况
      人际关系状况包括犯罪人与同伴、其他家庭成员、领导者等的关系。
      4.心理测验
      利用各种心理测验量表来测量犯罪者的智力、人格、态度、兴趣以及心理特征的方法。通过测验,可以了解犯罪人心理与行为方面的质与量的特征。常用的心理测验方法可分为四类:
      (1)智力测验
      犯罪行为与智力因素密切相关,因此,智力测验是心理论断的一个项目。最常用的有比奈—西蒙智力量表、韦克斯勒量表等。
      (2)人格测验
      人格测验又可分为自陈测验、作业评定测验、情境测验、投射测验等类型。最常用的人格测验方法有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测验、艾森克人格测验等。
      (3)态度测验
      个人的态度通常决定其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态度是人对行为活动的准备状态。关于态度测验,常用的主要有瑟斯顿的态度量表、利克特量表、鲍加杜斯社会距离量表等。
      (4)性向测验
      性向测验又称为能力倾向测验,如机械能力倾向测验、空间能力倾向测验等。
      5.犯罪事实分析
      通过对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情境、犯罪人在犯罪前后的表现等的分析,了解犯罪人的人格等方面的特征。犯罪事实主要由犯罪行为构成,在特殊情况下实施的犯罪行为最能体现犯罪人本来的人格。
      四、对罪犯的心理矫治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
      1.概念
      罪犯心理矫治是指利用心理学、精神病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消除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和不良行为习惯,帮助犯罪人重新适应社会生活的一切方法与活动。
      2.原因
      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是治本的举措,原因如下:
      (1)从心理学和犯罪学的基本原理来看
      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有一定的的理论基础。
      ①犯罪与心理疾病之间具有一定的重叠交叉,一些被看作是犯罪的现象,同时也属于心理疾病的范围。因此,一些心理治疗方法可以移植到犯罪心理矫正领域。
      ②在一定程度上说,犯罪也是一种异常行为。变态人格的主要特征就是不能适应社会环境,包括不能适应社会行为规范。因此,用来治疗心理疾病的方法,可以用来治疗犯罪人。
      ③部分犯罪是情绪障碍的一种表现。有些犯罪是由个人的情绪障碍引起的,情绪障碍是犯罪行为产生的心理原因之一。所以,要最终矫正该种犯罪行为,就必须使用心理治疗方法消除情绪障碍。
      (2)从犯罪心理矫治的实践来看
      犯罪心理矫治也是由一般的心理治疗方法发展而来的心理矫正方法,经实践检验发现其能够更有效地矫正犯罪。与传统方法相比,心理治疗方法能起到更好地防止重新犯罪效果,特别是将传统方法与心理矫治相结合,能够使重新犯罪率明显下降,这也是犯罪心理矫治得以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3)从现代犯罪行为矫正的价值取向来看
      从现代犯罪行为矫正的价值取向来看,对犯罪心理实行心理矫治也更符合人道主义精神。
      (二)罪犯心理矫治的基本内容
      根据犯罪心理的特点,犯罪心理矫治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犯罪人的法律、道德水平
      犯罪人在法律、道德认识上的错误或是非善恶的颠倒,往往是犯罪心理和行为形成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认识能力,使他们对自己的心理及行为问题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并明确对待它们的正确方法。
      2.帮助犯罪人改变认知结构和思维模式
      犯罪行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为人认知方面的问题。因此,通过治疗活动,不但要使犯罪人重新建立起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正确态度,提高犯罪人的认识能力,而且需要培养犯罪人形成正确的思维模式,使犯罪人能够正确对待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疏导犯罪人的消极情绪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消极(不良)情绪的积累往往是导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努力消除犯罪人的疑虑、紧张、焦虑、抑郁、绝望、不满、怨恨、痛苦、悲观等消极情绪,促使犯罪人恢复情绪平衡,形成良好的情绪反应方式,保持积极的情绪状态,是心理矫治的一个重要内容。
      4.培养犯罪人的自我控制能力
      当自我控制力低下时,虽然行为人懂得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的是非观念,可一旦正确的观念与强烈的个人欲望发生冲突时,也会实施错误的行为。因此,培养犯罪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使他们能够主动、有效地调节自己的心理与行为,在面临剧烈的精神刺激时,才不致产生冲动性或爆发性行为。
      5.纠正犯罪人的不良处世方式
      犯罪心理与行为的形成通常有一个过程,犯罪行为往往是由不道德或轻微违法行为习惯发展、恶化而来。因此,心理矫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纠正犯罪人存在的各种不良行为习惯,培养犯罪人形成良好的行为反应模式,增强犯罪人对各种情境的适应能力,帮助犯罪人改变其人际关系。
      (三)罪犯心理矫治的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对罪犯心理治疗方法进行下列分类:
      1.以治疗地点分类
      (1)矫正机构内的治疗
      矫正机构内的治疗是对关押在监狱等矫正机构内的犯罪人进行的治疗,通常采用集体治疗的方式。
      (2)门诊治疗
      门诊治疗是根据需要将犯罪人带到医院门诊部进行的治疗,这类治疗通常采用个别治疗的方式,由精神科医生进行治疗。
      (3)社区治疗
      社区治疗是对未剥夺自由的犯罪人或有明显犯罪倾向的人,在其生活的社区内进行的治疗,这主要是对管制、缓刑、假释等犯罪人以及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等进行的,也包括家庭疗法。
      2.以一次治疗的人数分类
      (1)个别治疗
      个别治疗是心理矫治人员对单个犯罪人进行的治疗。在一般的治疗中,个别治疗是各种心理治疗的基础.它起源于精神分析法。
      (2)集体治疗
      集体治疗是治疗者把有类似年龄、教育经历、智商、心理与行为问题的数个犯罪人合在一起进行治疗。根据矫正治疗的实践,在矫正机构中,集体治疗的方式更容易采用,也更为有效。团体疗法在国外监狱分为讲演讨论型团体疗法;娱乐性团体疗法;分析性团体疗法等。
      3.以心理行为干预水平分类
      (1)支持性心理疗法
      该疗法是运用保证、教育、安慰、疏泄、指导、暗示、催眠等方法进行的治疗。
      (2)分析性治疗
      分析性治疗是对心理与行为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的治疗,主要指典型精神分析等方法。
      (3)训练性治疗
      训练性治疗是指以训练犯罪人形成新的行为模式为主要方法的治疗,如各种行为疗法等。此外,还可以根据治疗时间的长短等加以分类。
      (四)罪犯心理矫治的技术和方法
      1.精神分析法
      (1)概述
      精神分析法是以弗洛伊德首创的精神分析理论建立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该疗法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当事人的心理分析,将压抑在内心深处的冲突和痛苦释放出来,使其彻底领悟自己以往的行为之所以不同于他人的原因。
      (2)方法
      ①自由联想法
      自由联想是精神分析的最主要治疗方法。经自由联想,分析者才会了解罪犯隐藏在内心巾的问题。该方法要求罪犯在无拘束的情境下,尽情道出心中所想到的一切。
      ②梦境分析法
      这种方法的目的是揭示无意识的动机和被压抑的愿望。对罪犯进行梦境分析之前,心理矫治人员必须对犯罪人的习惯和心理状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需要较充分地掌握犯罪人的年龄、性格、成长经历、犯罪前的职业等。只有这样才能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2.行为疗法
      (1)概述
      行为疗法是直接以人的失常的行为为治疗对象,运用学习原理来改变罪犯的行为。其特点是忽视引起不良行为的心理因素,而强调对不良行为的矫正。行为疗法认为,通过学习的方法(主要是条件反射的方法),能减轻或消除一些不良症状或行为习惯,并形成某种新的、合乎要求的行为。
      (2)方法
      行为疗法包括多种具体方法,以下介绍其中的几种主要治疗技术。
      ①系统脱敏法
      系统脱敏法是根据对抗条件作用原理发展而成的一种行为矫正技术,由沃尔普首创。治疗时把引起焦虑的刺激安排一个由轻刺激到重刺激的序列,患者按这一序列逐次体验这些刺激,结合深度肌肉放松,并逐次想象引起焦虑的情境。每当一种层次的想象成功后,再让患者对较高一个层次进行想象,直到抑制焦虑反应为止。
      沃尔普曾指出,脱敏疗法也可能失败,其失败的原因有三种:
      a.放松训练不成功,患者不能放松自己的身体各部位;
      b.把焦虑情景的等级划分得不恰当;
      c.患者对情景的想象有障碍,或治疗者提供的想象线索不对。
      在监狱中,普及这种矫治方式,相对比较困难,这需要较长的时间和经验丰富的心理辅导人员,但是这种方法对因焦虑而实施犯罪的行为人具有很好的疗效。
      ②厌恶疗法
      厌恶疗法是利用一种厌恶条件反射作用进行行为治疗的一种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利用把条件刺激和阴性刺激相结合的方法,从而使条件刺激消退为中性或阴性刺激。厌恶疗法的运用,即将不符合要求的行为习惯与引起厌恶或者惩罚的刺激相联系,以消退这些行为习惯。
      在使用这种疗法时应该注意避免与体罚联系在一起,通常在事前都应取得罪犯的知情后同意,他也有权随时终止这种疗法,避免因方法不当使人产生虐待犯罪人的印象。
      ③操作性治疗方法
      在斯金纳的理论基础上发展出操作性治疗方法。操作行为是指通过人自己对环境的操纵与改变可以产生对自身有积极效果的行为。斯金纳认为如果行为得到奖励(积极强化),那么这种行为再次出现的可能性就很大。这样,强化原理就成为操作性条件反射的基础,而强化因素则是建立行为模式、保持行为模式或消退行为模式的依据。
      在实施强化的方法时有几点需要注意:
      a.要把握时机,即时性的强化效果较好。
      b.强化的方式也很重要,可以使用连续性的方式也可以使用间歇性的强化。
      c.负强化中的惩罚一定要包含积极目的,使犯罪人形成知错能改的心理习惯。
      ④代币法
      a.概念
      代币法又称为“代偿经济”、“标记奖酬法”、“代币强化法”、“代用币给付制度”等。它是根据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发展起来的一种行为疗法。
      b.原理
      代币法基本原理是以具有交换价值的象征物(红星、塑料卡、记分等)代替金钱的奖励作用,用替代性强化物来调节人的行为的一种行为疗法。
      c.实施
      第一,要提出良好行为的规范,要有具体项目及考核标准,并通过正式宣布、宣传或公开张贴等方法,使当事人知道努力的方向。
      第二,每天要对照规定对患者的表现进行评比检查,对表现良好的病人发给奖券、红星、加上分数等。
      第三,要定期兑现,根据病人所得奖券、分数的多少.发给相应的奖品。
      d.要求
      为了有效地发挥这种方法的矫正作用,应注意:
      第一,在对良好的表现发给代奖券的同时,应该有一个专用的公告牌,表示每个人的表现情况,使每个人对自己的情况胸中有数,并对表现良好的人产生竞争心理,从而加速自己的改变。
      第二,对照评比和奖励兑现应该及时,遇有特别突出的优良表现,应立即兑现。
      第三,对照评比应客观公正,使犯罪人相信只要自己实施恰当的行为就能获得奖励,而不会劳而无功。
      第四,兑现奖励应隆重举行仪式,使罪犯能充分重视这一活动。
      e.步骤
      代币法的具体使用步骤是:
      第一,行为分析
      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及监狱生活准则进行全面分析,明确应当治疗和矫正的不良行为习惯,并将对这些不良行为习惯的治疗措施纳入监狱生活准则之中,建立一套完备的、能够矫正犯罪人不良行为习惯的监规纪律。
      第二,目标制定
      将监规纪律具体化为犯罪人一日之内在吃、穿、住、行、劳动等各个方面必须达到的行为目标,使犯罪人在生活的各个环节上都有章可循,有明确的努力目标。认定行为目标后,循序渐进地逐步实施。
      第三,奖励规则
      在确定犯罪人努力的目标之后,应当制定详细的奖励规则,使犯罪人了解到其行为表现达到何种程度才能受奖以及受什么奖励等,为行为评定确立标准。
      第四,行为评定
      行为评定即根据所制定的目标和奖励规则,对犯罪人每天的行为表现进行评定,做出记录。
      第五,定期兑现
      可以按周、月、季度、年等时间间隔,对标明犯罪人改造情况的代币或分数进行兑现,同时要注意,兑现要及时。
      3.认知疗法
      (1)概述
      认知疗法又称为“认识行为疗法”、“理性情绪疗法”,是根据人的认知过程,影响其情绪和行为的理论假设,通过认知和行为技术来改变求治者的不良认知,从而矫正并适应不良行为的心理治疗方法。
      (2)理论基础
      认知疗法的理论基础是,一个人的非适应性或非功能性心理与行为,常常是受不正确的认知影响而不是适应不良的行为。适应不良的行为和情绪、情感都来源于适应不良的思想,因此思想矫正比行为矫正更有效。
      (3)方法
      认知疗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矫治手段,相应地有其特殊的方法、技术和程序。
      ①心理矫治人员要向犯罪人说明一个人的看法与态度是如何影响其心情及行为的。
      ②帮助犯罪人去检讨他所持有的对己、对人以及对社会环境的看法,从中发觉跟犯罪人主诉的问题有密切关系的一些“看法”或“态度”,并协助犯罪人去检讨这些看法或态度与一般现实的差距,指出其错误认知的非功能性与病态性。
      ③督促犯罪人去练习更换这些看法或态度,重建功能性的、健康的看法与态度,以便借此新的看法或态度来产生健康的心理与适应性的行为。
      4.现实疗法
      (1)概述
      现实疗法是根据犯罪人的人格特征、行为表现,分析现实生活中的挫折与矛盾引起的情绪问题、行为和性格障碍,以培养犯罪人现实的、负责的、正确的行为为治疗目标的一种疗法。
      (2)基本假定
      现实疗法对人的一个基本假定是,每个人都力求较好地控制自己的生活,以达到一种“成功的统合感”。
      (3)步骤
      具体实施现实疗法可分为三个步骤:
      ①在犯罪人与心理矫治人员之间建立起一种坦诚的和信任的关系。
      ②在这一阶段,心理矫治人员要要让犯罪人明确地意识到什么是自己不想要的,什么是自己想要的。心理矫治人员应向犯罪人说明,犯罪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是能够被现实所接受的,但其不负责的行为却是不能为社会所接受的。
      ③心理矫治人员应该教给犯罪人在现有条件下满足他需要的更好的方法。
      a.计划的制定应该是由犯罪人自己完成,心理矫治人员不能越俎代庖,有意无意地替代犯罪人选择行为,把自己认为合适的行为强加给犯罪人。
      b.要密切地参与选择、评价新行为的活动,如果犯罪人的选择不合理,要引导他认识这种不合理性。
      c.犯罪人制定的行为计划不能太复杂,要注意其成功的可能性。最后,坚持要求把计划以书面形式写下来,形成较强的约束力。
      5.内省疗法
      内省疗法,是让犯罪人处于与外界隔离的环境中“闭门思过”,反省自己的过错,回忆自己犯罪的原因,反思改造的措施,从而达到心理转变的一种犯罪心理治疗方法。
      6.心理剧
      (1)概述
      心理剧是由维也纳精神病学家莫雷诺于1921年首创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它借助舞台表演的形式,在指导者的引领、支持和帮助之下,使个体重新经历情绪冲突的体验;在探索个体的人格特征、人际关系、心理矛盾等过程中,让个体通过行为模仿或行为替代尝试改变自己旧有的行为或学习新的行为,使心理问题得到解决。
      (2)方法
      心理剧的具体做法是让病人把所存在的带有启发性的病情作为剧情来自编、自演、自看,在编、演、看的过程中观察冲突,发泄痛苦,受到教育,从而达到治疗心理疾病的目的。把各种心理障碍的问题置于戏剧化形式之下,使患者重新经历情绪冲突的经验。
      (3)基本设想
      心理剧疗法是基于以下一些设想而产生的:
      ①患者往往感到只有他才有这样的问题,而且比任何人都严重。在戏中,他会发现其他人也有同样的问题。
      ②一个成员可以从多种角度得到他对别人影响的反馈,而这种反馈是治疗者很少能提供的。
      ③患者常常可满足戏中其他患者的需要,并且对于帮助者来说帮助别人常常是有治疗价值的。
      ④患者可以在一个较安全的富有同情的环境中大胆地试验他的新行为。比起传统的治疗,这种方法不仅节省时间和经费。而且更主要的是它为患者提供了在一个治疗环境下难以得到的感受,从而起到良好的疗效。
      (4)应用
      心理剧法可以移植过来,适用于对犯罪人或违法的青少年的教育。犯罪心理矫治者可以让犯人根据典型案例编剧、演出,使扮演者和观看者从中体验各种角色的情感体验。在表演结束后,在心理矫治者的组织下,引导罪犯讨论案例中不同角色的心理。此时要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和体会,宣泄情感,恢复心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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