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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 ...

  •   一、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一)犯罪心理学的概念
      1.犯罪的概念
      (1)马克思、恩格斯对犯罪的解读
      ①在法律层面上使用犯罪的概念。
      ②□□罪的概念。
      ③宗教上的犯罪。
      (2)从客观及理论方面对犯罪的解读
      ①在客观事实层面,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
      ②在理论层面,“犯罪”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概念。
      (3)犯罪概念在各学科中的地位
      ①除刑法学之外,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学科都将“犯罪”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范畴。
      ②不同的学科往往因为研究目的和任务的不同而对“犯罪”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
      ③在一定意义上,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是其他学科中犯罪概念的基础。
      (4)法律中对犯罪的概念界定
      我国刑法学界根据《刑法》定义犯罪: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律、依法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该定义表明:犯罪是一种行为,而不是一种单纯的思想。
      (5)犯罪的三个特征
      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②刑事违法性;
      ③应受刑罚惩罚性。
      (6)学科中犯罪概念内涵的区分
      关于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和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是否具有相同内涵的问题,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的分歧。
      ①肯定说认为,犯罪心理学中“犯罪”的概念应与刑法中犯罪的概念相一致,理由是:
      a.有必要将一些基本概念一致化,否则容易引起混乱,不利于学科的发展。
      b.两门学科概念的一致性,并不影响各自研究对象范围和重点的不同。
      ②否定说认为,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泛指一切比较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它不但包括刑法上的犯罪行为,而且还包括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违法行为,以及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③一般认为,肯定说是合理的。不能说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扩大了刑法学中犯罪概念的外延。事实上,所有刑事法学科关于犯罪的认识,都是以刑法学中关于犯罪的概念为基础的。
      ④犯罪心理学(包括犯罪学)与刑法学研究的犯罪确实有差别,这种差别表现为两门学科研究的出发点和目的的不同,具体表现:
      a.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是从犯罪现象的各种表现规律入手,以预防和控制犯罪为目的,主要研究犯罪行为的产生原因、形成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探讨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对策;
      b.刑法学是从犯罪的认定和识别入手,以准确而公正的定罪量刑为目的,通过表明国家对具体犯罪行为的否定态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c.犯罪心理学关于犯罪心理现象的探讨应以刑法学对犯罪的规范为基础;反过来,刑法学中对犯罪主观要件的认定应以犯罪心理学对犯罪心理形成机制和刑事责任的心理基础的研究为依据。
      2.犯罪心理的概念
      “犯罪心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1)狭义概念
      狭义的犯罪心理仅指支配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活动和有关心理因素,即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时,其认识、感情和意志的活动规律,以及其性格、气质、能力、需要、动机、价值观等有关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规律。
      (2)广义概念
      广义的犯罪心理则是指与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和完成有关的各种心理活动和心理因素的总称。
      (3)广义概念与狭义概念的关系
      广义的犯罪心理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还包括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前,预谋和准备犯罪过程的心理活动,以及犯罪以后逃避侦查、打击、处罚的心理活动;也包括犯罪人通过教育改造而悔过自新的心理活动过程和行为规律。
      3.犯罪心理学的概念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犯罪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一门科学。由于犯罪心理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与此相对应,犯罪心理学的概念也有狭义说和广义说之别。
      (1)狭义概念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活动、心理因素和有关行为表现的一门学科;
      (2)广义概念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活动、心理因素和有关行为表现,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和有关预测预防犯罪的心理学问题。综合我国犯罪心理学界观点,从治理和预防犯罪的实践角度考虑,广义说更具有现实意义。因此,本书将采用广义说。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
      1.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与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和完成有关的心理活动和相关因素。关于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至今国内外仍是众说纷纭,主要的观点有:
      (1)日本学者的观点
      日本的森武夫教授指出:“犯罪心理学是采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有关在犯罪违法行为和各种问题中容易作为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
      (2)台湾学者的观点
      蔡敦铭教授认为:“犯罪心理学亦以行为为其研究对象。不过一般心理学所检讨之对象,多为寻常之社会行为,而犯罪心理学所检讨之对象却以不寻常之社会行为,亦即以犯罪行为为限稍有不同。”
      (3)大陆的狭义与广义之争
      ①狭义的犯罪心理学认为,犯罪心理学应把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作为研究对象;
      ②广义的犯罪心理学主张,犯罪心理学应将与犯罪有关的心理现象都作为其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对象外,还应将受害人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判心理、矫治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和预防等内容都作为其研究对象的问题。
      (4)作者的观点
      作者主张“相对广义说”,具体来讲,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①刑事责任的心理基础
      刑事责任的心理基础包括犯罪动机的形成与转化规律,犯罪人格的形成与特征以及有关刑事责任能力的心理因素。这部分内容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其研究成果可直接应用于犯罪构成主观要件的认定,为司法实践中准确地定罪量刑和确定刑事责任提供心理学的理论指导。
      ②群体犯罪心理
      群体犯罪心理包括群体犯罪心理的实质,群体犯罪心理的特征,群体犯罪心理的形成规律,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心理学根据等。
      ③预防犯罪的心理学问题
      预防犯罪的心理学问题成为犯罪心理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之一。特别是犯罪预测、刑罚心理效应、罪犯心理的矫治等问题,应成为犯罪心理学深入探讨的对象。
      2.教材的体系与内容
      (1)犯罪心理学绪论
      绪论主要介绍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方法、历史与现状,以及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流派等基本问题。
      (2)犯罪心理形成论
      犯罪心理形成论部分着重探讨影响犯罪心理形成的外部诱因和内部动因,旨在探明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形成机制。
      (3)犯罪心理类型论
      犯罪心理类型论将从不同的角度,具体比较分析不同类型的犯罪心理特点。其目的在于系统地比较各种形态的犯罪心理特征,为预测、预防犯罪提供理论依据。
      (4)犯罪心理治疗理论
      犯罪心理治疗理论主要探讨犯罪预测与预防的理论和方法,以及对犯罪心理的诊断与矫治技术等,旨在为现实社会服务。
      (二)犯罪心理学与邻近学科的关系
      1.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的关系
      犯罪心理学是应用心理学领域中法制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心理学在犯罪科学中的具体应用,它借助于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犯罪行为中的心理现象。
      (1)犯罪心理学与普通心理学的关系
      犯罪心理学与普通心理学的关系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犯罪心理学要应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解决具体问题。反之,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又可丰富和发展普通心理学的理论。
      (2)犯罪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的关系
      犯罪行为是一种反社会行为,犯罪心理是一种特殊的反社会心理现象,因此,犯罪心理学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成是社会心理学的一个分支。
      ①社会心理学中关于人的社会化、群体心理、领导心理、从众心理、人际交往、宣传心理等内容和理论都要在犯罪心理学中得到具体应用;
      ②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也可丰富和发展社会心理学的内容和理论。
      (3)犯罪心理学与教育心理学的关系
      为了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和效果,需要运用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遵循教育心理的基本原则;对公民的法制教育、普法宣传等也需要运用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因此,犯罪心理学要借用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来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内容。
      2.犯罪心理学与犯罪科学的关系
      犯罪科学是一个庞大的学科体系
      (1)犯罪心理学与刑法学的关系
      ①犯罪心理学和刑法学都要研究犯罪问题。
      ②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和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应该相一致。
      ③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丰富和完善刑法学,为刑法学服务。
      ④刑法学中关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关于刑事责任大小的依据等也为犯罪心理学提出了新的课题。
      (2)犯罪心理学与其他犯罪原因学的关系
      犯罪原因学是犯罪学的重要范畴和主要内容,犯罪心理学与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物学、犯罪精神病学,以及犯罪社会学、犯罪地理学、犯罪统计学等学科都属于犯罪原因学范畴,它们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探讨犯罪的原因和规律,彼此间相互借鉴、互为补充。
      (3)犯罪心理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
      犯罪心理学要研究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心理现象,要研究诉讼参与人的心理活动,因而它不可避免地要与刑事诉讼法学发生联系。主要包括:
      ①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诉讼的进程和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抗的双方当事人的心理交锋。
      ②对诉讼过程中的心理现象的研究可以提高诉讼的效率和公正性。
      ③研究刑事审判心理学、预审心理学等都必须遵循诉讼法学的基本程序,借用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
      (4)犯罪心理学与刑事政策学的关系
      ①犯罪学属于刑事政策学的前提学科,而刑事政策学则属于犯罪原因学的目的学科。
      ②刑事政策学以公正、人道的处置犯罪和有效预防犯罪为己任,它建立在刑法学和犯罪学的基础之上,刑事政策的设定、调整和执行必然要充分考虑犯罪人的心理因素。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任务
      (一)理论方面的任务
      1.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
      (1)犯罪心理学的许多理论问题还没有得到圆满解决,许多结论还是经验描述,需要进一步加以探究。
      (2)研究犯罪心理学的首要理论任务,就是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学科体系,使之成为一门既有独立理论,又有实践价值的新学科。
      2.推动邻近学科的发展
      (1)研究犯罪心理学必将推动心理科学的发展
      ①在研究成果上,犯罪心理学在应用普通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解决犯罪这一具体研究问题时,必然拓宽普通心理学的研究领域,其研究成果可进一步完善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理论;
      ②研究方法上,由于犯罪心理具有难于试验或不可试验性,这为实验心理学提出了新课题,它必将推动实验心理学的发展和改革;
      ③在研究内容上,犯罪心理学是将犯罪这个特殊的社会现象作为研究对象,它与一般的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研究的对象实际上是一种反社会心理;
      ④在教育改造青少年罪犯中,需要借用教育心理学的原则和方法,反之,对罪犯这个特殊对象的教育,又可推动教育心理学、特殊教育学的发展。
      (2)研究犯罪心理学也将推动犯罪学和刑法学的发展
      犯罪心理学是从主体身心发展冲突中去探讨犯罪行为发生发展的规律,并更注重主体的生理成熟年龄和心理年龄,它可为刑法学上对具体案例的定罪量刑提供参考依据。
      (3)研究犯罪心理学还将推动社会学、伦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
      ①犯罪心理学以犯罪这一反社会现象作为自己的探讨对象,其研究成果将为治理社会环境、净化社会风气等提供依据,推动社会学研究的不断发展和深入。
      ②犯罪心理学探讨家庭对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探讨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对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的影响,其研究成果将为伦理学的研究提出新问题,使伦理学的发展能与社会的发展同步,为社会服务。
      (4)研究犯罪心理学还可推动教育学的发展
      ①犯罪心理学要探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失误与缺陷对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其研究成果可为改进教学内容、改革教育方针等提供依据,推动教育科学研究的发展;
      ②同对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改造经验本身就是特殊教育的成果,它无疑丰富了教育学的理论,拓宽了教育学的研究领域。
      3.促进研究方法的创新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不仅是理论本身要与其他学科形成互动的关系,在研究方法上也要注重与其他各学科的交融,促进研究方法的创新。
      (1)犯罪心理学要积极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为丰富和完善自身理论提供方法支撑;
      (2)犯罪心理学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在研究方法上能够有所创新并体现出特色,这会影响其他学科的方法更新,促进整个理论研究水平的提升。
      (二)实践方面的任务
      犯罪心理学在实践方面的任务主要是为积极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等服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通过研究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原因及其规律,可为家庭、学校和社会提供一些犯罪心理学的科学知识,以便更好地培养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发挥“综合治理”的最大效应。
      2.通过研究不同类型的犯罪心理的特点和规律,可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的同志提供一些理论知识,以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
      3.通过研究犯罪的预测、预防与矫治技术,可以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加强防范,提高整个社会的犯罪防范意识,减少和控制犯罪的机遇,以达到维护社会治安的目的。
      4.通过研究罪犯的教育改造,可以为刑罚执行部门的同志提供一些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改造措施,使他们能够根据不同罪犯的具体情况,对症下药,因材施教,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和制止重新犯罪。
      5.通过犯罪心理学理论研究和知识的传播,能够使社会公众了解犯罪心理的形成原因及过程,一方面能够使社会公众自身积极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社会规范意识;另一方面,当社会公众面临犯罪时,也能够充分运用犯罪心理学的知识,把握犯罪侵害人的心理状况,有效地与犯罪分子作斗争,避免犯罪的侵害或者减少犯罪侵害的损失程度。
      三、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一)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指导原则
      1.客观性原则
      (1)概念
      客观性原则就是遵循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即根据犯罪心理现象的本来面貌来研究它的本质、机制和规律。
      (2)注意事项
      ①在搜集资料时,必须如实、详尽地记录作用于个体的外部刺激和他的行为反应(包括口头报告)。不能用研究者自己的主观体验、主观感受来代替客观观察到的事实。
      ②在资料的处理、结果的分析整理上应尽可能用某种客观的尺度来评定,切忌主观偏见的影响。
      ③在做结论时,要根据客观的事实下判断,不要做过分的推论。
      (3)犯罪心理学的研究问题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问题很多,但他们都要涉及刺激变量、机体变量和反应变量及其相互关系。因此,通过对三者之间内在关系的考察,就可以客观地研究各种犯罪心理现象。
      ①刺激变量:是指能引起个体反应的一切情境或事件特征。
      刺激变量可分为自然性刺激与社会性刺激、具体性刺激和抽象性刺激、外部刺激和内部刺激。
      ②机体变量:是指个体自身的特征。
      机体变量包括个体的生理特征、个体的心理特征、个体的社会特征。
      ③反应变量:是指刺激引起在行为上发生变化的反应种类和特征。
      人的行为反应可分为言语行为反应和动作行为反应。其测量可以从反应的正确性、速度、难度、次数、强度等方面进行。
      2.系统性原则
      (1)概念
      系统性原则即用系统论的方法来考察心理现象,把人的心理作为一个开放的、动态的、整体的系统来加以研究。
      (2)注意事项
      ①犯罪心理现象具有整体性,必须进行多方面的综合研究。孤立地研究犯罪心理现象的任何一种关系,都只能认识到犯罪心理现象的某一个方面,要科学全面地认识人的犯罪心理现象,必须进行多方面的综合研究。
      ②犯罪心理现象具有动态性,应在发展中研究犯罪心理现象。犯罪心理现象会随着客观刺激物的变化而变化,并受各种输入信息的影响。据此,当研究犯罪心理学时,必须考察具体的情景、场合和具体的事件。
      ③犯罪心理现象具有环境适应性,要注意研究它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特别是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对犯罪心理和行为的研究只描述机体本身是不够的,还必须研究它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还要把犯罪心理和行为与当时的环境影响结合起来进行考察。
      3.个性观原则
      人们的犯罪心理带有明显的个性特征,它与一个人的年龄、性别、生活经历、家庭环境、社会交往等因素有关。在研究时应注意:
      (1)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切忌主观臆断,要将心理学或法学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犯罪行为结合起来。
      (2)必须考虑研究对象的个性特点和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弄清各种类型的犯罪心理和行为发生的原因与特征,才能在具体的犯罪行为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取得更大的成效。
      4.生物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原则
      人的心理既具有生物性,又具有社会性,是两者的有机统一,犯罪心理也不例外。在研究时应注意:
      (1)必须要将其生物性与社会性统一起来考虑。既要考虑犯罪心理形成的社会因素,如社会环境等;同时,又要考虑犯罪心理形成的生物因素,如个人的身体素质等。
      (2)因为犯罪现象归根结底是一种社会现象,因此社会性因素起主导作用,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而生物性因素则起次要作用。
      5.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指既要注意基本理论研究,又要注意实际应用,在实际应用中使理论进一步得到检验与发展。
      6.伦理性原则
      伦理性原则是指在犯罪心理学研究的设计与实施中,应该遵循伦理道德法则与人权保障规则。在研究时应排除可能存在导致产生心理创伤、极端性消极情绪、欺骗性、威胁性、倾向性诱导、道德与伦理惩罚的刺激情境与设计方案。
      (二)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基本步骤
      1.建立科学假设
      研究者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原理对观察得出的疑问做出尝试性的或假设性的推断,假设可能来自于研究者对日常生活经验的推断,也可能来自于已有的某项研究或某一理论的推断。
      2.收集信息资料
      收集有关信息资料,以便根据事实资料验证假设。搜集信息资料的具体方法主要有观察法、问卷法、个案调查法、实验法等。
      3.分析信息资料
      采用适当的方法将原始信息资料加以整理、分类,使之系统化和简练化。通常通过统计来完成,常用的统计方法有百分比、差异检验、相关检验、方差分析、因素分析等。
      4.做出科学结论
      科学结论的得出必须根据事实资料,而不能凭空臆断。通过研究设计、统计分析、得出结论,就可以对研究初期提出的假设进行检验。
      (三)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主要方法
      1.调查法
      (1)概念
      调查法是目前犯罪心理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即以提问的方式,要求被调查人就某个或某些问题回答自己的想法和做法。
      (2)形式
      调查法可分为口头调查和书面调查两种。
      (3)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可以涉及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各个方面。
      ①调查某人的神经类型,生长发育特点,家庭情况等,
      ②调查社会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调查学校教育的缺陷和不良社会风气对青少年的影响,调查受害人受害时的心理活动等,
      ③调查在一定时期内某地区的青少年犯罪特点和发展趋势,调查比较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时期的犯罪差异等。
      (4)调查的对象
      调查的对象极其广泛,选择何种对象取决于调查任务和目的。
      ①可以是有关当事人本身,也可以是有关当事人的家长、老师、同学、朋友、邻居。
      ②可以是公安局、检察法、法院、少管所、劳教场、监狱等机关的政治工作同志,或者一般的社会公民。
      (5)使用调查法的注意事项
      ①事先应有明确的调查目的和计划;
      ②调查进行时应做到全面而客观地掌握第一手资料;
      ③调查结束后应对调查材料进行分析、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写出客观的调查分析报告。
      (6)调查法的优点
      调查法使用方便、简洁,内容客观,调查结果便于量化。
      (7)调查法的缺点
      ①调查结果受调查对象的理解能力、情感、价值取向,以及样本大小等的影响比较明显,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比较差。
      ②为了弥补调查法的缺陷,提高调查结果的真实性,一般采用匿名调查法。
      2.个案追踪研究法
      (1)概念
      个案追踪研究法是选择个别具有典型意义的当事人或典型案例进行长期的追踪调查研究,以便完整、准确地掌握某种犯罪心理形成与转化过程的基本规律。
      (2)使用方法
      ①根据研究的目的和任务,选择好追踪对象。追踪对象要有一定的代表性,要具有典型意义。
      ②在追踪研究过程中,应当采取定期调查或观察与不定期观察相结合,主线追踪与辅助调查相结合的原则。
      ③在对某个当事人的直接面对面的调查中,要事先掌握一定的调查技巧:调查前要对个案情况比较了解,调查中态度要真诚,调查后要及时做好记录。
      (3)个案法的优点
      个案法能够较完整地探究追踪对象(被调查人)的心路历程,便于全面了解犯罪心理的转化过程和规律。
      (4)个案法的缺点
      ①如果选择的个案和当事人必须具有代表性;
      ②变量的影响因素很难控制。
      3.心理测验法
      (1)概念
      心理测验法指使用心理测验量表或问卷,测查某个对象的心理品质,以此来研究其心理的特点的方法。
      (2)常用量表
      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量表(16PF),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MMPI量表),艾森克个性问卷等。
      (3)注意事项
      使用心理测验法研究犯罪心理,虽然可以得到一些定量的结论,但是,切不可过分夸大其科学性。这是因为,心理量表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作为评判标注的常模又是以正常人为参照的,用较为稳定的正常人的常模来评判某种特殊对象的心理品质,是有局限性的。
      4.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法即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进行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异同点,以便更加深入地探讨彼此的特点和规律。在犯罪心理研究中,比较研究法使用很广。
      5.其他的方法
      除了以上几种研究方法外,还有活动产品分析法(即通过分析某人的日记、书信、作品、劳动产品等来研究其心理活动)、观察法(即通过对某人的言行进行观察,以此了解其心理活动)等。
      (四)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方法类型及其选择
      1.纵向研究和横断研究
      (1)纵向研究
      ①概念
      纵向研究是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对某个或某些犯罪人的心理发展进行系统的定期研究,又称为追踪研究。
      ②优点
      纵向研究的优点是系统性,能比较详尽地了解犯罪人心理发展变化的过程。
      ③缺点
      a.研究时间过长(少则一二年,多则一二十年),不易同时进行大量案例的研究。
      b.影响研究对象的各种因素不易查明或控制,因而不易有效地进行前后对比。
      (2)横断研究
      ①概念
      横断研究是在同一时间内对某一类型或某几个类型的犯罪人心理进行测试和检查,并加以比较,使用较广。
      ②优点
      横断研究的优点在于在较短时间内找出同一类型或不同类型研究对象的心理发展水平或特点,并可以从中找出规律。
      ③缺点
      由于时间短,进行横断研究不易看到发展的全过程,难免有不系统、欠深入之嫌。
      (3)两种方法的结合使用
      一般研究中,应灵活运用纵向、横断两种研究类型,互相配合,取长补短。
      2.整体研究和单项研究
      (1)整体研究
      ①概念
      整体研究也称作系统研究,就是把犯罪心理作为一个整体结构来研究,主要研究犯罪心理的整个面貌。如研究犯罪人的人格结构、需要结构、动机体系等。
      ②优点
      整体研究可以认识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全貌及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便于找出规律。
      ③使用要求
      整体研究具有复杂性,必须要有理论上和设计上的充分准备。
      (2)单项研究
      ①概念
      单项研究就是对犯罪心理发展中的某一个别的、局部的、比较小的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
      ②优缺点
      单项研究的优点是比较专深,缺点是容易忽略单项研究与整体的联系。
      (3)两种研究方法地使用
      应根据研究课题加以选择,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3.个案研究和成组研究
      (1)个案研究
      ①概念
      个案研究就是对一个或少数几个犯罪人进行的研究。
      ②优点
      个案研究便于对研究对象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考察。
      ③缺点
      个案研究取样少,代表性较小,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科学性。
      (2)成组研究
      ①概念
      成组研究即对一组或多数犯罪人进行的研究。
      ②优点
      取样较多,可以作统计处理,科学性较强。
      ③缺点
      不便于作个别深入的研究。
      (3)两者地结合使用
      在研究中,要把个案研究和成组研究结合起来,才能取得理想的结论。
      4.常规研究和采用现代方法技术的研究
      (1)常规研究方法
      ①概念
      常规研究的方法技术是指观察、谈话、调查、活动产品分析等。
      ②优点
      简便易行,投资少,便于更多的人掌握。
      ③缺点
      统计处理较花费人力。
      (2)现代技术方法研究
      ①概念
      现代技术方法研究即采用电子技术进行某一个或某几个省、市、地区社会犯罪原因的调查统计分析,对心理测量数据的统计处理,对重新犯罪预测的研究等。
      ②优点
      a.这种研究比较准确,统计处理的速度快,特别适用于大批量数据的统计处理。
      b.录像技术可用于对犯罪现场、讯问过程、证言可靠性等作心理分析。
      ③缺点
      现代技术投资多、技术性强,推广普及有一定困难。
      ④新发展
      多道生理记录仪(测谎仪)及测谎术的广泛应用,已不仅是一种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手段和技术,而且也是一种刑事侦查、刑事审判的辅助手段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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