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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十二年前 ...

  •   “清欢,按照你说的分类,酸甜苦辣咸在天界中各有人爱,我们的工程量可能会有点大,菜谱也要全。”灶王爷道。

      宋清欢听罢,答道:“虽然前期投入会很大,但是只要合口味,后期盈利也不是问题。”

      “铺子我已经找到了,九霄云市的三联街,那里人来人往,不论早晚,人流量都很大,不愁没有客源。”

      “天界什么都有,就是食店的数量太少,不过这样也好,我们的竞争压力会小很多。”

      “灶王爷,请您明日到大使馆去,具体的食谱光靠我们还不行,我家陌陌是这方面的专家,明天我们一起敲定。”

      “好,那……”灶王爷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

      “灶王爷带上子悠和子麟一块来吧,我那里正好有些事情需要他们帮忙。”宋清欢道。

      “好,全按你说得办!”灶王爷非常愉快,他对宋清欢这样有活力的年轻人总是很喜欢的,能够带着他都一块年轻起来。

      “清欢啊,我今天刚刚从财神爷那顺了一瓶上好的桂花酿,不嫌弃的话,咱们小酌一杯啊。”

      灶王爷兴致勃勃,脸上满满的笑意,亲和又慈祥。

      宋清欢闻言,赶忙笑着婉拒:“灶王爷,稍后我还要到九霄云市看货源,下次一定和您畅饮。”

      “唉,那是那是,正事不能耽误,只是这酒可能留不到下次了,我现在不赶紧喝了,保不定下一秒财神爷就找我讨酒来了。”灶王爷摸着胡子,嘴里念念有词。

      从灶神处离开,宋清欢立刻赶往九霄云市。

      物产店说是店,实际上是一个很大商超,这里云集三界各色物产,广告语甚至宣称:“只有你不知道的,没有我们没有的。”

      赵老板得到了宋清欢的仙信,此刻已经在入口处等待了。

      面相上看,他三四十岁的年纪,面貌端方,五官端正。

      留着一把小胡须,戴着鸭舌帽,身穿白色T恤配蓝色背带裤,奇形怪状却又极富有个性,属于放在人群中能够让人一眼难忘的角色。

      “宋使者,这里这里。”赵老板站在店铺门口,挥着手,激动地和宋清欢打招呼。

      “久等了,赵先生。”宋清欢赶忙答赵老板。

      免去了客套,二人直入主题。

      “宋使者,现在你看到的就是我们店里的人间物产,你之前和我提到的那部分物产,除了少数几个在天界没有销路的,其他的我们都有货。”

      “没有的那一部分,我们也有货源,只要你一声招呼,我就能直接给你调货。”

      赵老板如此介绍道。

      环顾四周堆积成山地物产,宋清欢心里十分满意,赵老板是一川介绍的,也不会出错,价钱也都是内部价,可以接受。

      他伸出手,两人握手,这个生意就算是谈成了。

      宋清欢道:“很荣幸和赵先生合作,赵先生和一川是熟识,我和一川是挚友,之后我们也就是朋友了,大可彼此信任。”

      “是是是,那我就和一川一样,叫你一声清欢,我年纪比你大,清欢你大可直接叫我一声赵哥。”

      赵老板朗声笑道,甚至伸出了一只手,准备拍拍宋清欢的肩膀,可宋清欢高他许多,他也只好作罢,最后又不死心地拍了拍宋清欢的手臂。

      末了,赵老板甚至想要宋清欢留饭,花了好大功夫,宋清欢才带着报价单从物产店堪堪脱身。

      宋清欢脚踩祥云飞速往大使馆去,他已经好久没有这种急切着想要回家的心情了,不得不说,这种家有牵挂,归心似箭的感觉还不赖,心里满满的,很暖和。

      可惜他还没开心多久,就被家里的场景惊吓到了。

      餐厅里一地狼藉,杯盏四处摆放,桌面上堆叠着大大小小的碗碟,颜色各异,气味不同。

      餐桌正中央,一个宋清欢许久未见的铜质火锅重见天日,汤水还在沸腾,蔬菜与肉类的香味混杂。

      除此以外,空气里还残余着浓烈的酒香。

      思齐已经变回了原型,熟睡在景行的身侧,还有轻微的鼾声传出。

      景行也是面色酡红,趴睡在餐桌上。

      而乖乖不知所踪。

      “陌陌,这是怎么了?”宋清欢看着这样的场景,实在不好判断发生了什么。

      “报告主人,准备午饭之前,我分别问了思先生,景先生口味,他们一个想吃辣,一个要清淡的,最后经过我的测算,鸳鸯锅是最合适的。”

      “然后,我又想到主人正好有锅具,就这样准备了。”

      “后来,他们吃的尽兴,我很开心,就把主人的杏花酒搬出来了,只是没想到那酒会这么醉人。”

      听着陌陌的解释,宋清欢发现漏了点什么。

      小白兔呢?它怎么从头到尾都没出现?

      “乖乖在哪里?”宋清欢只觉得头皮发麻,如果乖乖不小心跑出大使馆,就会被机关所伤。

      如此一想,他的语气不免也急迫起来:“陌陌,从我出门起,你可有看见乖乖?”

      此刻他的脑子里已经出现了乖乖被机关伤重,命悬一线的场景。

      “主人,乖乖一早就没看见了,我以为你带它一起出门了。”

      听着陌陌这样的回答,宋清欢心里大叫一声不好,乖乖已经消失超过六个小时。

      他来不及管思齐二人,连忙下达指令:“陌陌,读取近六个小时的全部监控,开启巡航功能,启动无人机在蟠桃园搜索乖乖。”

      向监控室跑去,他急得已经有些失控,脚步打颤,却还是跑的飞快,白色的衣摆只能看见残影。

      监控室内,宋清欢呆呆地看着屏幕里的影像,拳头握紧,眼眶里没有泪水,只是眼角红的吓人。

      陌陌看着这一幕,好似回到了十二年前,它看着五岁的宋清欢。

      十二年前,宋清欢还不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那时,他还有一个很疼爱他的母亲。

      宋清欢的童年里没有父亲,是母亲带着他长大,即便如此,他们的生活也是平淡且幸福的。

      在他的记忆里,母亲时时刻刻陪伴着他。

      母亲羊脂玉般温暖的手牵着他,教他走路,细白的手指握住他的手,教他写字。

      母亲看着他,总是在笑,眉眼弯弯,月牙一样。

      那一天,母亲也是这样牵着他的手,笑靥似花的看着他说:“欢欢,你要有爸爸了。”他听得出来,那声音里满满的都是笑意,是幸福的味道。

      他也笑着看着母亲:“太好了,欢欢也好开心,欢欢要有爸爸了!”

      后来,他真的有爸爸了。

      那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相貌虽不突出,但五官端正,也总是在笑。

      母亲告诉他:“欢欢,张叔叔是一个很好的人,他不仅对妈妈好,还很喜欢小孩子,以后,他就是你的爸爸了。”

      他那时在想,能让妈妈这么开心,张叔叔一定是一个很好的人。

      就像他想得那样,自张叔叔住进他们家起,家里的笑声就更甚从前了。

      以前,只有妈妈和他,再热闹也只有那样了。现在,家里多了一个人,张叔叔也爱笑,他的笑声爽朗,声音很大,即使是性子温软的母亲也常常被他逗得笑出声来。

      也是从那时起,他们家吃起了火锅,还是鸳鸯锅。

      他记得那一天,天气很晴朗,母亲神采奕奕得带着他去了手工作坊,他记得母亲的手搭在他手上,他们正在一起完成一个陶瓶。

      母亲附身在他耳边,轻轻地说道:“欢欢,你张叔叔特别喜欢吃火锅,他说,火锅是最热闹的了。”

      “妈妈请段师傅打了一口铜锅,是做火锅的鸳鸯锅哦,张叔叔喜欢吃辣的,我们吃不辣的,这样就算我们口味不一样,也能一起吃啦,欢欢……”

      他记得母亲说了很多很多,说的话很长很长,还记得母亲的声音像山涧里的清泉,轻缓地,温柔地滑过了他的心头。

      那时,他很幸福。

      后来,火锅成了他们家中的每周例餐。张叔叔常常被辣的满脸通红,额头上还有大颗大颗的汗珠往下掉,这时,母亲就会细心的拿出洁白的帕子递给他。

      宋清欢记得,那时的母亲,不知是因为酒色醉人还是因为害羞,脸颊上总是会有一块桃红的晕染。

      母亲闲来无事时,常常带他出门,去得最多的是酒庄。

      也是因为这样,他结识了好友一川,一川是酒庄里的小少爷,酒庄是他们家的家族产业。

      母亲和这里的酿酒师是故交,他们常常坐在一起讨论问题,一坐就是一下午。

      酿酒师是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的优雅绅士,一举一动都是礼仪典范,他和母亲总是保持着恰当的距离,笑也是浅浅的。

      那一天,酿酒师从锦盒中拿出了他和母亲制作的陶瓷酒瓶,他有些疑惑,为什么瓶子会在这里,就抬头看向了身侧的母亲。

      母亲只是笑着从酿酒师手中接过瓷瓶,然后递给了他。

      瓶子有点重,晃动着还有水声。

      “欢欢,这是杏花酒,今天我们把它埋到土里,等到你长大成人,有了喜欢的人,成婚那日,我们便取出这酒。”母亲如是说道。

      再后来,是他的生日,家里依旧吃的是火锅,大家依旧是笑脸,但是,好像有些什么在悄悄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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