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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程蝶一开始不叫程蝶,他原本有个老土又俗气的名字,充满了他Omega父亲市侩势利的风格,后来程蝶高考过后,远离家门,决定给自己一个新生活,外加一个新名字,代表着脱胎换骨。

      办公室里,小同志说他名字娘不唧唧,其实说对了一半,小蝶这个名字确实是来自于一个姑娘。

      高中时流行武侠小说,当时的程蝶心痒,也借了一本,里面女主角的名字就叫小蝶。

      女主角凄惨程度,简直跟杀了作者亲妈似的,怎么虐怎么来,被虐待狂加控制狂的反派各种侮辱凌虐,还好最后结局喜人,女主角和男主角欢欢喜喜在一起了,结局happy ending。

      除去女主角堪称变态的遭遇,作者对她的塑造还是非常好的,坚强又温柔,虽然不会武功,但是在打打杀杀的江湖中,像是一朵最炫目的花朵,治愈了男主角颠沛流离的心。

      里面一个场景,程蝶记忆非常深:女主角内心再强,也有脆弱的时候,她对深爱她,却懦弱的男二说:“只要谁能带我离开这里,我就会爱上那个人。”

      可是在男主角没出现时,那些说爱她的男人们,一个都没站出来,很多人惋惜女主与男二的感情线,毕竟男二高富帅的人设相比于男主厌世冷酷的杀手人设,男主的确不像个样子。

      在程蝶看来,这没什么可惜的,缘分与爱情就是那么回事,有些人一见钟情,却胆怯懦弱踯躅不前,而有些人则创造出爱情,终成眷属。

      男主角在女主角最孤苦无依时挺身而出,在所有人都怀疑女主角时坚定地相信着她,最后在一起水到渠成。

      女主角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身在阿鼻,心向花树,男主角也同样带着被禁锢的灵魂,遇到了女主角,大结局两人隐居,童话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程蝶的少年生活当然没有女主角那么凄惨,但是这也并不妨碍他期待有一个人能将他从苦海中拉出来,带他脱离苍白的现实。

      那个人不需要富有,不需要英俊,只需要出现在那里,就可以了。

      可是故事终究是故事,武侠小说也是童话,成年人的童话。

      程蝶就算改了名字,他也没能等到从天而降的那个人。

      半年前竞争岗位前夕,程蝶被竞争对手暗算,陷入发/情,地质局里大多数都是Alpha,他害怕地拿起手工刀,却又无力应对那些被迫进入易感期的人。

      一路跌跌撞撞,把自己反锁进杂物间里,在暗无天日的小小隔间中,谁都不能想象里面的程蝶究竟有多痛苦。

      Omega渴望标记的本能,让他痛不欲生,恨不得跪下来祈求任何一个Alpha的垂怜,可是理智撕扯着本能,程蝶的骄傲不允许他在任何人面前露怯,当他终于一个人时,才能放肆地在地上发泄自己生理上的情/欲。

      那一天,薄荷味信息素蔓延了整个一楼办公厅,隔着一面金属门,外面是虎视眈眈的Alpha,里面是一个惶惶不安的Omega,那一刻灵魂仿佛都蒸腾而出,冷漠看着自己趴在地上,像只畜生似的,扒着门缝,贪婪地渴求从门缝中渗透的一丝丝Alpha信息素。

      血水从指缝里溜下,那是仅存的理智,疼痛可以阻止他的本能,所以他始终坚持着,没有打开保护自己的门。

      从小到大,程蝶都以自己是Omega,却能走到如今的位置而自豪,而大厅广众之下的不耻姿态,让他把骄傲的遮羞布撕破。

      最后一刻,心中竟生出了诡异的安心:还好,这里只有他,他的丑态,他的脆弱没人看到。

      他活了快三十年,从出生到现在,所求不多,得到的就更少,他总是用理性的思维来思考着自己未来的道路,只有三件事是感情用事做出来的。

      一件是大学时期,不顾一切谈的一场恋爱,这给了他刻骨铭心的教训,另一件就是生下小樱,小樱如今是他发奋向上的动力,最后一件就是摘腺体。

      直到那日晚上,他的发/情期才结束,Alpha陆续得到了抑制剂。

      而他因为将自己反锁在杂物间里,纯粹自己熬过去了。

      恢复了理智的Alpha惊恐的发现,本该清凉沁人的薄荷味,被可怖的血腥味取代。

      一直没有动静的杂物间打开,双眼血红的男人走出来,眼神是从没有过的凶狠,他用毒蛇般的眼神扫视众人,最后目光落在一个瑟瑟发抖的Alpha身上。

      程蝶的样子太过可怕,白大褂一半白一半红,左胳膊血肉模糊,血淋淋的暴露在空气里,看着就恶心,额头磕出血,沿着眉弓缓缓流下,凝结在眼睫上,血滴子欲坠不坠,好像大白天见了画皮艳鬼,叫人活生生吓破了胆。

      人家看了害怕,程蝶本人面无表情,仿佛面部神经坏死或者痛觉出了问题似的。

      为了保持理智,程蝶用手工刀在胳膊上划了一道又一道,平时自己做饭,练的一手砍瓜切菜的好刀功全用自己身上了,在胳膊上片出了蝴蝶片出来。

      那个使阴招的人,一开始大概只想让程蝶出点丑,没有想搞出人命来,谁知道程蝶是这么个硬骨头,极大的出血量吓得他当场摔倒,这下子不用查都知道是他干的了。

      救护车呼啸而过,半红半白的男人半躺在担架床上,一双眼睛虎视眈眈着周围一切,像一只刚刚结束厮杀的,警惕的猫科动物,血浸染床单,他却盯着护送他的一张张熟悉的面孔。

      他不相信任何人了。

      直到手术室门合上的一刹那,程蝶才两眼一翻倒在手术台上,任由医生消毒处理,在陌生的医生面前,他竟然有些安心,就连冰凉手术刀划在伤口上,心里都没什么波动。

      可能这就是境界吧,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的程蝶无所畏惧。

      就算是工伤,程蝶也不敢在医院多住,几个好伙伴还没来得及凑个玩意儿慰问慰问,就得到了程蝶出院,回归工作一消息。

      几个损友纷纷竖起大拇指:这么拼,你不升职谁升职?

      至于那个耍阴招的混蛋,已经收拾包袱混蛋了。

      程蝶就此一战成名!

      “哎,你真的是Omega吗?”

      这话问得程蝶一脸懵逼:“真的啊。”

      “哪个Omega有你这么大的气性。”

      “哦。”

      程蝶经此一事,就开始思考起Omega这个身份到底给自己带来了什么:

      人们都说ABO平等,但不正是因为本身不平等,所以才呼吁平等的吗,可以见得,目前来说,平等是不存在的。

      在学校里,身为Omega很吃香,大家都会让着你,的确能满足年轻的虚荣心,可是真算计起来,Omega其实很吃亏,不仅招聘单位最后考虑,光是生理期就十分麻烦,如果他不是Omega的话,这次也不会中招。

      他要去摘腺体,和Omega这个性别说拜拜。

      然而真坐在等候区等着缴费时,却怂了。

      周围嘈杂喧嚣,充斥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独属于医院的气味,他忽然舍不得了。

      以Omega的身份活了近三十年,他为这个性别骄傲过,他做到了这个性别的许多人所做不到的事情,就算很麻烦,他也一路克服过来了,现在真的要和腺体说拜拜吗?

      腺体摘除手术不是没人做,但那些都是生病了,腺体病变不得不摘除,而他却是生活所迫……

      想到这里,程蝶不禁悲从中来,他从未被命运偏爱过,明明只想好好活下去,好好过日子,却总是磕磕绊绊,拦路虎来了一个又一个,他从来没做过坏事,也没伤害过谁,为什么把日子过得一地鸡毛。

      思维一下子就陷入了死胡同,怎么都绕不出坎来。

      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就这样坐在椅子上悲春伤秋,他并非不会疼,不会难过,只是他要忍住,因为他知道,如果倒下,身后就是万丈深渊,没有人可以依靠。

      他必须自己当自己的巨人,所以他不能脆弱,不能悲伤。

      那天中午,程蝶坐在医院里,在一群陌生人中,所有的情绪仿佛找到了宣泄口。他拿着薄薄的单子,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哭得若无旁人,反正这里没人认识他,他就像是要把从前没哭过得眼泪通通补回来似的,怎么都止不住。

      直到身边多了个人,就是慎独。

      当时的慎独还是个大学生,F大离这个城市还是有段距离的,估计是大四实习跑来这边工作。

      慎独很自然地坐在程蝶旁边,挡住了一部分光线,觉察到身边有人的程蝶这才微微止住哽咽,抬头就对上了一双黝黑的眼睛。

      看到慎独的第一眼,程蝶是惊惧的:尖下巴,薄嘴唇,轮廓冷峻的面庞……他长得太像小樱的另一位父亲,程蝶的初恋了。

      不过那个人是顶级Alpha,典型的阔少爷,金樽玉贵的被一干人等照顾着,大概不会生病,就算生病了,也不会来公立医院。

      程蝶下意识往后挪了挪,谁知这个没眼力见的年轻人紧接着往他身边凑。

      “你做什么?”人都是有脾气的,程蝶因为长相问题,迁怒了这个年轻人,他的语气并不友好。

      “我就是看你在哭,想问问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慎独回答。

      倒是好心。

      原本程蝶还不怎么想搭理他,听了他的回答起了点兴趣,便仔细打量起慎独来:

      轮廓线流丽俊秀,大体上很像那个人,但是比起那人轻佻多情的桃花眼,眼前人的眼睛十分深邃寂静,漆黑又明丽,就像夜晚闪烁的星空。

      以及他脸颊上磨不掉的法令纹。

      程蝶推测,此人囊中羞涩,年纪轻轻的大学生,却有了点沧桑的味道,估计也曾为生活奔波过。

      有些人摸爬滚打之后,岁月在他们脸上留不下什么痕迹,比如程蝶,他的眼睛依旧保留着一抹艳色,而有些人则被岁月洗礼成嶙峋模样,比如慎独。

      “你是生什么病了吗?”他瞟了眼程蝶膝盖上的单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见的,我只是以为你得了什么了不得的病,要割腺体,才哭得这么难过……”

      面对程蝶不加掩饰的打量,慎独也不见窘迫,是个脸皮厚的。

      “我没什么病,就是不想当Omega了,所以去割腺体。”

      “你有病吧,又不是肿瘤,让你割着玩儿,没事挨一刀痛快吗?”

      慎独瞪大了眼睛,眼睛上下滚动,最后停在程蝶的脑门上,估量着这个Omega是不是真的有病。

      “你往哪看呢!”程蝶不高兴了,一个萍水相逢的路人而已,他不用伪装得多正儿八百,“我就是觉得麻烦,生理期容易被对手陷害,我不想着道儿不行吗!”

      “我看你思想是真有问题!”慎独差点被呛到,“人家利用你的性别伤害你,是人家品行不端,他有问题,你割什么腺体啊,你这不就相当于被强【哔——】了,然后怪被强【哔——】的不检点吗,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你这种老古董?”

      他口若悬河,说得程蝶插不上话来,几个不能过审的词语信口就来:

      “就算你真的要割腺体,那也得是因为你本来就不想当Omega了,但是看你这眼睛,明明对腺体余情未了啊。”

      “人家利用Omega生理期陷害你,为什么是你在反思,你要为他的错误挨刀,要挨刀也是他挨啊,被强【哔——】也应该是噶他的【哔——】啊,你这思想觉悟可真伟大!”

      一连串粗鲁又阴阳怪气的字从他嘴里吐出来,说得程蝶一愣一愣的,他忽然从思想的死胡同里出来了。

      有些人被鸡毛蒜皮的小事折磨,然后自怨自艾,但是给点阳光就能灿烂。

      很快就要轮到程蝶缴费了,但是他已经不打算摘腺体了。

      程蝶一擦眼睛,把皱皱巴巴的单子撕碎,扔进垃圾桶中,在慎独惊异的表情中满血复活,拎起皮包转身,走得铿锵有力。

      生活还没那么糟糕,至少他还有小樱,他还有工作,他还有存款,他比大部分人活得都好,没有道理为了一个卑鄙小人的插曲而放弃自己的性别。

      他会继续往上爬,他会活得比所有人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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