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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 26 章 ...

  •   一千多块钱像块巨大的石头,沉甸甸的压在程蝶心里,十几张钞票一直静静躺在他书包的夹层里不敢动。

      除了这个插曲以外,程蝶的生活看似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依旧是以学校为原点,周围几公里为半径画圆,他像只勤劳的小蜜蜂疯狂寻觅一切能够打工的地方。

      “喂,老爸啊!”他单手握住车把手,摇摇晃晃地停在路边,以前恨不得逃离,恨得跟仇人似的程韶,他现在可以随口喊出一声“老爸”虽然程韶不太愿意听见“老”这个字眼。

      “哦,我过得挺好的,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手机屏幕上,通话时间显示只有三十秒,短暂的根本不像是家人打开的电话,更像是领导对下属的通知。

      程蝶曾以为长大了就会远离家庭,他就学校里的同学看上去一样,可是后来他才明白,他始终是不一样的,没有哪个正常家庭的父子关系像他和程韶这样。

      一个月最多两次电话,每次通话时间不超过两分钟。

      他见过自己的室友,一个活泼可爱的艺术系Omega和家人通话,絮絮叨叨半小时才依依不舍地挂掉,回来还满脸嫌弃地抱怨父母控制得紧。

      被人管也是一种幸福。

      程蝶就没人管。

      小时候的程蝶想远远离开疯子一样的父亲,现在倒是开始渴望程韶能给予一点关心了,这矛盾的转变让程蝶拉不下脸来,他不愿意承认自己依然渴望着恨了许多年的父亲能给他一点关爱。

      觉察到这种情绪的程蝶觉得自己贱得慌。

      他格外珍惜程韶偶尔给他打的一次电话,尽管只有短短一分多钟,语气格外不客气,但是内容却带着微微讨好。

      他一方面希望程韶能觉察到自己的示好,另一方面又不希望暴露出自己心中的脆弱。

      真的好想有个像样的的家啊。

      天地之大,他只有程韶这一个亲人,就算他冷漠无情,就算他不闻不问,那也是一个血脉至亲,程蝶希望通过双手能让他们的未来体面一点。

      挂断电话后,程蝶也没心情骑车了,他慢慢推车沿着街边行走。

      大学城内,每到傍晚便是夜生活开始的前奏,面庞干净的情侣手牵手,在朦胧余晖与霓虹闪烁下笑得灿烂如花。

      一股孤独感瞬间涌上心头,这就是孑然一身的感觉吗?

      程蝶在忙碌的时候觉得自己长大了,能处理很多事情,是个成熟的大人了,可是当他悠闲走在人群里时,他才猛然发觉自己从来都没有长大过,自己依旧停留在小时候的筒子楼里,看着天边的月亮发呆。

      他是个自卑又自大的矛盾体,在考试学习时他自大得把什么“天纵奇才”“天之骄子”这样不害臊的词语天天往自己身上揽,从传统的角度来说,他是个非常优秀的人;可是在人际关系上,他又自卑得觉得自己不值得陌生人关心。

      安岳那若即若离的态度困扰着他,毕竟他只是个陌生人,安岳对他越好,他越觉得亏欠了人家。

      “程蝶?”背后传来惊喜的呼喊,一个俊气的少年信步上前,“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

      是那天樱花树下的少年。

      “啊。”回想起那天莫名的悸动,一切语言都失去了力量,只剩下了一声轻音回复。

      程蝶不由得回避了他的眼睛,默默低下头来,他以为自己挡路了,便麻利地把车微微抬起来一点,往旁边靠了靠,示意温瑾瑜先走。

      谁知那温瑾瑜不由分说扶住了车把手,替程蝶稳稳推车,他有一双极其动人的桃花眼,笑起来无端让人想起阳光照在花枝上,温柔又生机勃勃。

      “你还记得我是谁吗?”少年笑着问他。

      上次程蝶的回答是“前排的同学”,这次程蝶很快回答道:“工商管理学院的温瑾瑜同学。”

      温瑾瑜听了这话,皱了皱眉头,眼前的Omega太过无趣,说话都一板一眼,像教科书似的死板工整,白瞎了这样一张漂亮的脸。

      这样平平无奇的Omega或许在街上能多看几眼,但是绝对不会让温瑾瑜打定主意追求。

      他甚至都怀疑是不是自己搞错了,那个主席台上的Omega和眼前这个低着头的是同一个人。

      “你讲话总是这样吗,听着像播音员一样。”温瑾瑜没有放开自行车把手,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一边观察程蝶的反应。

      “我高中的时候是广播站的主持人。”程蝶回答道,他在那条街区里格格不入的一个原因就是说话语气。

      他不会说方言,程韶从小和他讲话都字正腔圆,有时候语言是拉进距离的媒介,程蝶一家从里到外都透露出与别人家的不一样。

      不过温瑾瑜的官话说得很标准,这让程蝶有点安心。

      但是终究是陌生人,没必要走得太近。

      程蝶以一股不由分说的态度把车从温瑾瑜手里夺回来了:“谢谢你,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你不要这么排斥我嘛,Alpha帮助Omega天经地义啊!”温瑾瑜依旧没放手,他目光停留在程蝶的手臂上。

      修长的胳膊白皙得近乎透明,似乎能看见青色的血管里血液的静静流淌,冰晶似的手指握在漆黑的车把手上,肌肉均衡流丽,有几分力量感,不似一般Omega那样纤弱。

      不得不说,这Omega还真是漂亮,冲着颜值讨好一下也不亏。

      “谢谢你。”程蝶依旧坚持自己动手,好像不愿意与人牵扯一丝一毫,不过他语气的变化被捕捉到了。

      第一个“谢谢”很公式化的道谢,第二个有了些软化。

      可见程蝶并非追求不到。

      温瑾瑜说这话带着点真心在里面,绅士本来就该对美人好点,何况现在自己正在追求他。

      既然别人不爱说话,那么就自己开口啊,温瑾瑜活这么大还没上杆子讨好过谁呢,结果珍贵的第一次就给了个默默无闻的Omega。

      “你是哪地方人啊?”

      “铜城那边的。”

      “我听安岳说你成绩特别好,我以后有不会的可以问你吗?”

      “嗯。”

      ……

      一问一答的方式让温瑾瑜梦回学校里老师提问学生回答的情景,程蝶很安静的听他说话,问他什么他都会回答。

      一看就知道是个很好掌控的人,他忽然觉得闷葫芦也不是那么无聊了,至少是个听话的闷葫芦。

      温瑾瑜不是那些草包贵族,他从小就和不同的人打交道,能清楚抓住一个人的特点与弱点,加上他的口才很好,见多识广,讲点故事就能让程蝶侧耳倾听,顺便获得对方崇拜的眼神。

      “你这是从哪里回来?”温瑾瑜看到程蝶手腕上的划痕突然问。

      “我在做兼职。”程蝶没有注意到他的目光,只是好奇为什么刚才讲到一半的草原落日不讲了。

      “你等等我。”只听少年留下一句不由拒绝的话语,转身消失在街景中。

      程蝶看他离开,真就把车停在路边等他。

      这是个家庭幸福的人啊,程蝶有些羡慕,温瑾瑜有着程蝶永远都不会有的自信从容,他好像有说不完的话,不会和人冷场。

      程蝶就知道自己会让人冷场,时间久了也就不和人说话了,但是似乎和温瑾瑜在一起时不会尴尬,因为温瑾瑜一个人就能暖两个人的场。

      所以他是去做什么了呢?

      只见人海中钻出一位少年来,他从灯火中走来,带着淡淡光辉来到面前:“给你,我看你流血了。”

      程蝶只觉得手心一热,塞进手里的是一杯红枣牛奶,他眼睛不由自主瞟上了标价:十八元一杯。

      好贵啊,什么牛奶这么贵?

      程蝶下意识拒绝:“谢谢,我不……”

      “我买了两杯呢,你一杯我一杯,算是我请你的。”

      温瑾瑜话说得那么自然:“如果你不拿,我就白买了。”

      他说话时看着程蝶的眼睛,看着十分单纯真诚,让程蝶有些招架不住。

      “谢谢你。”程蝶再次道谢,他好像一直在谢谢人家,“我请你吃晚饭吧。”

      他盘算了一下自己学生卡里的余额,去二楼食堂打打牙祭应该还够的。

      上次安岳请他吃零食,他也是这么回请的。

      程蝶不好意思占人家便宜,喝了人家的奶茶或者吃了别人的零食是一定要回请的,可是十八块钱的奶茶实在是太贵了,如果是他自己,是绝对不会破费喝这个的。

      希望下次别人能不要再这么奢侈的请客了,不然恐怕过几天程蝶就要连饭也吃不上了。

      听说程蝶要请吃饭,温瑾瑜下意识就想拒绝,一点点钱都要算得清清楚楚,那还怎么套近乎?

      一段感情的主导者花钱去讨人欢心,就是希望简单的用钱去取得一个相对优势的相处的高位,何况是温瑾瑜这样不缺钱的人。

      十八块钱在他眼里恐怕连钱都算不上。

      但是在程蝶眼里这意味着自尊。

      程蝶坚持,那就坚持呗,就是不知道他能坚持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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