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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00.

      “青雨师妹,你可想好了,真要出去云游?”南宫师兄,不现在应该叫他掌门师兄了,于山门外拦住了我。他没有御剑,做足了谦卑的姿态,言语里却依然站在那道德的制高点俯视着我,“青雨师妹,宗门现今百废待兴,百草峰更是损失惨重,你就忍心抛下这一峰的弟子吗?”

      我本就不擅长御剑,抱着一些留恋,选择了步行下山。按理说修为虽倒退到了金丹后期,我也不该会因为步行感觉疲累,可现今我只觉得心里沉到提不起任何力气,渡劫失败时留下的伤隐隐作痛,我叹了口气,道:“掌门师兄,我累了,现在只想找个清静的地方好好闭关养伤。百草峰交给鸿迹遥我很放心,她是我门下弟子中最有能力的那个,虽然不过金丹初期修为,炼丹天赋却远超当年的我。她的性子,也比我这个师傅更适合率领百草峰。更何况……”我抬起眼与掌门师兄对视,话到嘴边滚了滚,又咽了下去。我不是那种会跟人撕破脸的性格,有些事情既然我和他都心知肚明,那便没必要说了,说出来只会让彼此更难堪。

      “若是宗门有什么需要,尽可传讯于我,丹药方面,我有求必应。”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掌门师兄再也没有理由强留下我,便侧身让开了路。

      走过连接宗门与凡世的悬桥,我最后望了一眼自己呆了两百多年的地方,唤出飞行法器,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恩怨也好,留念也罢,时间总会冲淡这一切,让我去适应新的开始。对于寿命漫长的修真者而言,时间是我最不缺的东西了。

      01.

      在笔友——齐贝林先生的帮助下,我在罗马帝国南部的一座名为“那不勒斯”的城镇定居了下来。

      一百二十年前的我还经常出门游历,只为寻得书中那些稀有药草,齐贝林先生便是我在游历地中海时结识的一位炼金术士,他当时也正为了炼制“艾哲红石”而四处寻找材料。机缘巧合使我们相知相遇,所幸他是一个相当爽朗健谈的人,不然以我这闷葫芦一样的性格,必定把握不住这一段缘分。

      现如今,我在这座城市已经住了三年多了。与宗门那“万径人踪灭”的深山老林不同,那不勒斯这座气候宜人的阳光之城总是那么热闹,壮丽的海岸线吸引了游人如织,哪怕是我所在的郊外,也经常能看见那些寻求美景和未知的冒险家。然而在这个人来人往的城市,我却久违地感到心安和踏实,或许是我体会到了大隐于市的乐趣,又或许是这完全陌生的环境,让我稍稍能放下过去的包袱。

      唯一一点我还不太习惯的是,这里的人们,不论是教会和骑士团成员,还是那些平头百姓,在看到我的脸后,总是那么自来熟。我不擅长和人打交道,故而难以面对他们的热情,这也是我成天窝在自己的小院子里种草炼丹,除了外出购买食物外不爱出门的直接原因。

      虽说修道之人在筑基之后便不需要通过进食和睡觉来补充能量,但修炼以来两百多年了,我总抛不下这点口腹之欲。不过幸好我自己便能批量生产洗髓丹,进食带来的那些杂质早已不是我修炼上的负担了,于是“吃”便成了我漫漫修道途中,除了炼丹外唯二的兴趣。

      原本我以为之后的生活都会这么平淡地过下去,直到有一天,又一个如同惊弓之鸟一般的孩子直冲冲撞进了我的生活。

      那天是曦藤开花的日子,曦藤是一种只在没有月光和星光的春日午夜才会开花的藤蔓,开花时其莹白色的花朵会发出如初升太阳一般柔和的金光,花粉是一种极好的炼丹材料。而这株曦藤是我三年以来培育的心血,那不勒斯夏日的气候对于曦藤而言有些过于干燥和炎热,故而我特地为了它将院子最北面的小屋改造成了适合它生长的温室,经过我三年来小心翼翼的伺候,它也终于不失所望来到了花期。

      当我满心欢喜地提着萤火灯笼打开的门时,第一眼就看见了那个缩在空花坛后面,一脸痴痴地望着盛放的曦藤花的、脏兮兮的小鬼。在我进门的那一瞬间,他便迅速将目光集中到了我身上,一双警惕又带些畏惧的阴沉绿眸反射着曦藤花上柔和的金光,缩在额发的阴影里注视我的神色。

      “你……”我想问的问题很多,一时不知道该哪个问题先出口,也怕自己不经意间的露出的灵压吓到这个受惊的小鹿。心思转了几转,最终看他蹲在那里一动不动的,还是脱口了这么一句话,“你受伤了吗?”

      那孩子还是盯着我,就在我以为是不是我口音的问题他没听懂的时候,他才轻轻摇了摇头。见状我算是松了一口气,也分散了一些注意力到曦藤花上。曦藤花开放的时间只有短短三十分钟,我必须尽快收集花粉才行,想到这里,我便放下手里的灯笼,不再管那孩子,用软毛刷和瓷瓶轻扫花蕊上的细粉。我的动作很快,采集完95朵花的花粉后,曦藤花仍未关上它们的花瓣,只是相比原来,其上的金光黯淡了不少。

      将瓷瓶和工具收好,我才又转向那个沉默寡言的孩子,他仍是蹲在那里,一言未发。我有些难办,收集完的花粉得尽快放去冰窖里冻起来,但面前这个小鬼显然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气息来看,他并不是个没有灵力的普通人,我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越过阵法出现的,为什么会走到这里,不知道他会不会跟我离开,也不放心这孩子一个人在这里,于是便试探性地问了他一句,“跟我走吗?”

      那孩子倒是很听话,慢慢站起身来亦步亦趋地跟着我走出了温室,向我住的小屋行去。孩子走得很慢,一瘸一拐的,但可以看得出来他正努力跟上我刻意放慢了的步伐,这情况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他的腿有问题。这孩子简直比我都闷啊,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停下脚步蹲下身,指着他的右腿道:“我看一下,可以吗?”

      他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便弯下腰去将裤管卷了上来。他的右脚踝肿起,一道擦伤从右膝盖直直指向小腿中段,血已经止住了,但沾着青苔和泥土的创口依然十分狰狞。

      “我赶着回去,可以抱着你走吗?”我示意他放下裤管,道。

      他点了点头,轻轻“嗯”了一声。我施术让灯笼浮在跟前,一手垫在他的腿弯,一手扶着肩膀保持平衡,快步向小屋奔去。进了屋子,我将他放在门口的座椅上,便赶紧冲进药房角落的冰窖将花粉放进去,出来时又拿了几样活血化瘀和清创消炎的药。

      我回来的时候他正环顾观察着房间里的布置,听到了我的动静便又将注意力放到我身上。这孩子总是小心翼翼地观察我的神色,像是个机敏又无力的幼兽,在危机四伏的环境中跌撞着生存。也是借了屋子里相对明亮的光线,我才发现他的本相,是人类与血族的混血。

      这个世界上并不只有人类这一种智慧生物,东方大陆各地都有妖兽部落,西面大陆亦不乏魔物的领土。纵然这些种族在数百年前的一场大战后便维持了微妙的平衡,各种族之间相互的偏见、歧视和恶意亦不少见,特别是针对那些混血儿。难怪他一直一副小心翼翼生怕惹怒我的样子,想必之前一直过着任人欺凌、仰人鼻息的生活,才会习惯看人脸色行事吧。

      “刚才为什么说谎?”我用棉签沾着药水擦掉那些脏污,手上施展了治愈的术法,一边问道。

      “您,看起来急着办别的事情……我不想因为我妨碍了您……”他抿了抿唇,有些畏缩。

      说到底,还是怕我迁怒于他。我在心里为这个早慧的可怜孩子叹了口气,试着憋出一些安慰人的话,“还是你比较重要的,反正花每年都会开,早一年、晚一年,没有什么分别。”

      说着,我已经为他治疗完毕,简单收拾了一下便问他住哪,打算送他回去。可没想到他却突然有些慌乱了,说妈妈不在家,他不想跟继父独处。

      我又叹了口气,从那孩子身上交叠的陈旧挫伤和淤青,他不想与继父独处的原因呼之欲出。

      我虽不喜被人打扰,但还不至于铁石心肠到无视这个可怜孩子的请求,“我这里没有床,你只能打地铺了。”

      那孩子的眼睛亮了,晶莹的绿眸让我想到了百草峰后山的灵泉,他也终于露出了一个微笑,一个带着庆幸、感激和一丝讨好的微笑。

      “非常感谢您!”

      真不像个孩子……我心里暗自道了一声。

      02.

      自从那天晚上我把他从温室里带出来,那个叫“汐华初流乃”的孩子便每天都会来我的院子里问好,雷打不动。

      “早安!宋小姐!”瘦小的身影又出现了,踮脚举起的手越过栅栏间盛放的蒲公英向我挥动,带来的气流掀飞了那几个摇摆不定的小伞。

      我放下手里的喷壶,走到栅栏前,初流乃的头发上不可避免地沾了几朵蒲公英,脖子和脸庞裸露在外的皮肤被阳光晒得发红,他正对我露出兴奋又腼腆的微笑,晶亮的汗珠淌过因急促呼吸而扇动的鼻翼,他又是一路小跑着过来的。

      “早。”我向他点了点头,随即便发现了他今天没有背书包,“你今天不用上学吗?”、

      “今天是周六,宋小姐。”他喘了口气,接着道,“每周的周六和周日,这里的学校都是不上课的。”

      “哦。”我点了点头,原来他今天沭沐,那他来找我做什么呢?我刚想这么问,话到嘴边却又被咽了下去,在肚里转了一转,就变成了新的样子,“那你今天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再逃避与人交流了,开始有意无意地学着一些社交的技巧。既然每天都会被这个小家伙打扰几次,我也总得适应,得学着怎么与这个敏感多思的小家伙相处。

      “我……”初流乃低下了头,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我能跟您一起度过这个周末吗?我可以帮您干活,不会妨碍到您的……”

      我点了点头,解除了门口的禁制,堵在门口的蒲公英顺从地将草茎往两边倒去,让出一条可容人通行的小路。他走得很小心,生怕踩碎那些蒲公英的根茎,最后在院中的石板路上站定,等候我的发落。我重新拿起喷壶,继续给角落里那一排紫云果浇水,一边让他先去屋里坐着,桌上的东西可以随便吃。

      初流乃在我背后道了声好,脚步在石板路上踩出轻巧雀跃的节奏。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既视感,百年前的往事浮现在眼前,本应已经愈合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我在心里宽慰自己,初流乃和他不一样的,应该是不一样的。

      把院子里做完了的活计简单收拾了一下,初流乃一看见我进屋便从座椅上站了起来,我却注意到了他脖子上的那几道抓痕,那是他的皮肤被晒伤后,耐不住疼痛和刺痒留下的。血族的皮肤对日光特别敏感,也万幸他只有一半血族的血脉,太阳只在他身上留下了一些晒伤,若是纯种血族,皮肤怕不是早就脱落腐烂了。

      “我可以做些什么呢?”初流乃有些紧张地望着我。

      “等等。”说罢,我便转身进了药房,取了几粒丹药,在研钵里碾碎,加了些麻油萃取,过滤后在上清液里混进鱼胶,将药液转变成粘稠的膏状。做完这一切,我对初流乃招了招手,“过来,上药。”

      “这个晚上就能好了。”初流乃歪着头摸了摸脖子,眼睛偷偷瞟向我。

      “不难受吗?”

      见我态度坚决,他最终还是挪到了我跟前,露出脖子和面颊上那一大片通红的皮肤。用银棒剜了一坨药膏,点在他的伤处再轻轻推开,将泛红发烫的皮肤都糊上一层,“好了,十分钟后洗掉药膏,就差不多了。”

      初流乃移开半步,轻轻碰了碰脸颊上的膏药。“不痒不痛了,凉凉的好舒服啊……谢谢您!”他的笑发自内心,不是之前为了讨好的面具,那双闪着亮光的剔透绿眸被主人直直扔进我的眼里。

      我接受了他的谢意,告诉他我之后要去清理药田的杂草,若是他想帮忙,可以跟着一起来。

      初流乃再次踏入阳光下之前,我给他戴上了月影纱做的斗笠,那是一种能将猛烈的日光化作月光般柔和的薄纱,曾是一位师妹为了换取丹药送给我的法器,有了这个斗笠,日光便伤害不了他了。

      有了初流乃的加入,这一亩药田里的杂草处理起来很快。不过我又有了新的烦恼——我花大价钱从波斯商人那里买来的两株薄蒴草幼苗上长了不少双尾蚜虫,我没有现成的杀虫药水,配置起来得两天时间,只能先和初流乃一人一个小镊子,一点点清除幼苗上的虫子。

      初流乃的一声惊叫吸引了我的注意,回头望去,两只的异色瓢虫正沿着他的手指爬动,向着嫩叶上的双尾蚜虫进发。异色瓢虫是双尾蚜虫的天敌,应该是顺着蚜虫特殊的气味找过来的吧。初流乃看着手上的异色瓢虫,又抬头看了看我,忽然露出一个带着孩子气的笑容,像是遇见了什么有趣的玩具,不断移动着几根手指,不舍得让那两只瓢虫离开他的手心。

      我也无意制止他这难得符合实际年龄的举动,回头继续手头上的工作,可就这一愣神的功夫,一只不知从哪里飞来的橘黄色的异色瓢虫竟叼走了薄蒴草上最后一只双尾蚜虫,降落到一旁的泥地上大块朵颐。

      还真是个幸运的小家伙。我在心里对着这只小瓢虫说道。

      药田里的活干完了,我需要在炼丹房里呆一段时间,便告诫他除了从仓库、药房和我在的炼丹房不能进,其他的地方都可以去,包括里面的东西也都能随意使用,在不损坏的前提下。

      我呆的时间不算久,但出来后也到了日薄西山。初流乃将手中的书放回架子上,正打算向我请辞,他母亲回家了,为了不让母亲担心,他得在晚上之前回去。我点了点头,将手里刚做好的防晒膏和两个铜币放到他手里。

      “这是?”他举着手里的东西问道。

      “每天出门前涂一次,白天就不会被太阳晒伤了。”

      “谢谢。”他把防晒膏塞进口袋里,又把另一只手掌心里的钱币向上抬了抬,“这不会也是给我的吧?”

      他小心翼翼中带了些惶恐的眼神让我感觉不太妙,我不该这么做吗?可我看福利院里小孩子帮附近的人干完农活后,都会受到一小笔钱的,我给的金额和当初请工匠来给我盖房子的时薪差不多,应该够了吧?

      所幸初流乃还是接受了,他的嘴角弯着笑,再一次向我道谢并道了别,便蹦跳着走出了院子。

      小径旁的草叶被他的步伐惊扰得左右摇晃,吧嗒吧嗒的声音渐行渐远,我突然觉得,小院里有点人气的感觉,还挺不错的。

      两天后的清晨,我与初流乃照旧隔着栅栏会面了,他今天又背上了小书包,这是一个需要上学的日子。

      “早。”我向他点了点头,在他转身离开之际,我却又叫住了他。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开口,只是想再说些什么,或许该说些“一路小心”之类的寒暄话,又或许该嘱咐他好好学习。

      在初流乃看向我的眼神越发疑惑时,我终于憋出了一句话,不是之前纠结的内容,而是脱口而出了一句……颇具烟火气的话,“你吃早饭了吗?”

      这显然也有些出乎初流乃的意料,他愣了一下,摇了摇头说没有。

      我松了口气,像是找到了台阶下,让他在这里等一会儿,转身取了一个干净水壶,满满灌了一壶牛奶芝麻糊,随即将水壶递给初流乃,“给,路上喝。”

      就血族的体质而言,流质或是半流质的食物更适合他们的身体吸收营养,也幸好今天,我准备的点心是芝麻糊。

      他欣然接受,将水壶捧在怀里,却没有马上离开,“请问宋小姐今天下午三点半以后有空吗?”

      我点了点头,心想他可是有什么事想拜托我?

      “那太好了!城里有一家店的冰激凌很好吃,我想……放学后我能不能请你吃冰激凌?作为这个的回礼。”他扬了扬手里的水壶道。

      我又点了点头,得到了肯定答复的初流乃显然又开心了不少,“那我们三点半在学校门口见!”说罢,抱着手里的水壶便跑开了。

      下午三点半,我准时到了学校门口赴约,可却迟迟没有见到初流乃。直到过了四点,学校门口的家长和孩子都已走得差不多了,初流乃才姗姗来迟,他低着头看不清神色,身上有大片的水渍,而早上我给他的水壶也不见了,空气中隐约有一股带着芝麻香的奶味,源头就是初流乃身上。初流乃经历了什么,我尽收眼底。

      “抱歉,宋小姐,我让你久等了。”走到我面前的初流乃抬起头,面色如常,“你给我的水壶不小心丢了……我会赔给你的。”

      他肯定心里很难受,看似平静的表面不过是为了不让我担心装出来的。我在他面前蹲下身,施术清理掉他身上的污迹,想安慰一下他,可我实在不会安慰人,嘴唇蠕动了几次,最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伸出手按在他后脑勺上,按向自己的肩膀,给了他一个轻柔的拥抱。

      初流乃突然浑身颤抖了起来,似乎竭力压制着什么东西,他在我耳边的呼吸越发粗重,濡湿的触感从颈侧传来。过了约十五分钟,怀中的颤抖才逐渐平息,我顺着他的呼吸轻轻拍着他的背。

      “要去吃冰激凌吗?”我说,我还记得我们的约定。

      “嗯。”初流乃从我怀里出来了,收拾了一下狼狈的自己,轻轻点了点头。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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