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9、第四十九章 离别 ...
-
“为你我也可以,我的快乐与恐惧猜疑,很想都翻译成言语。”——《词不达意》
六月,就这么来了。
六月初放了一场高考假,他们惊觉,高中已经过去快一年了。
几天后,林岑云正好出差回来,和姜辞约在上岛咖啡,作为母亲,她自然关心了一下姜辞选科的事情。姜辞说,自己选了理科,也准备参加生物竞赛,听说后面有一些费用,到时也需要林岑云的支持,索性早点告诉母亲。
两人聊了半天,姜辞才鼓起勇气,挑起话头,从叶敬初受伤开始,慢慢绕到了叶敬初母亲。
姜辞先是问,你们俩是不是以前认识?
林岑云原本不想聊的,但她的女儿她再了解不过,别看表面文静,执拗得很,既然她起了好奇心,必然不会放弃打听。
再说了,事情的缘由也很简单,对着自己的女儿,没什么可隐瞒的。
林岑云:我都说了无数遍了,叶循就是不信,那就是意外。
姜辞:您是说,那天那场车祸,全是一场意外吗?
林岑云:是啊,我跟警察也都照实说了。阿姮,哎,就是叶敬初的妈妈,她就不该去追那两个飞车贼,就算是限量版定制的玩具模型,也不过是死物,费那么大劲追干嘛呢,又突然冲出一辆车......都是命。不过......
姜辞见母亲好像还有话犹豫着要不要说,便追问,不过什么?
林岑云叹了口气,“不过,她那阵子精神状态也不太稳定,查出了LHON。”
姜辞抬头,眼神错愕,没想到背后有那么多的秘密。
LHON,那是?
林岑云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眼底是一种哀伤,对自己旧年的好友,无限唏嘘。
“一种遗传性的视神经疾病,视力会迅速下降,几周,最多几个月,就彻底看不见了。听起来,是不是挺可怕?”
“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彻底看不见,我也是做母亲的人,能懂她的心思。她大概是想,那一年,最后一次,看看孩子收到礼物时,开心的样子吧。”
姜辞的全部心思,都在“遗传性”三个字上,叶岑云的声音虽然那么近,却越来越渺远,周围的一切都开始失真,只有命运的齿轮转动时,发出的咔哒声,此时此刻最清晰。
“你现在知道了,妈妈为什么不愿意你和叶敬初那孩子走太近,不只是他爸爸的原因。”
“这个病,也许,他也遗传到了。”
怎么会这样呢?她平日自诩理性冷静,也一时间难以接受。
他那么喜欢摄影,喜欢山川地理,想去看遍世间风光,这样一个人,假如知道了他母亲的遗传疾病,他还会那么爽朗快乐吗?
有概率遗传,那就是说,也有概率没有遗传到,对不对?
她应该怎么跟他传达,那一天发生的事呢?
夏日的气息渐浓,绿意蔓延开来,整座城市都葱茏而生机勃勃,日子一天比一天炎热,就在最炎热的时候,他们迎来了期末考。
这次期末考意义非凡,一场考试,就将决定他们高二分班的命运,所有人都前所未有地认真。
终于考完最后一科,教室里一片鬼吼鬼叫。
考完试,2班最后来了一场聚餐,这顿饭,就是别离饭。
约饭的地儿选在了迦城的舒友海鲜大酒楼,二楼的大包厢,从明净阔大的落地窗望出去,是风光极致的海滨线——海天一色,风烟俱净,透蓝澄净的天色,粼光闪闪的海,是迦城独有的。
只相处了一年,回忆的重量并没有初中三年那么沉重,大家假装着成熟体面的告别,起初都是笑着互相敬饮料,毕竟以后在学校里头还能碰见。
直到于诚带头开始唱《栀子花开》,朗朗上口的曲调,略带忧伤的歌词,配上于诚那略带滑稽的、窘窘的八字眉。
姜辞看待离别这种事,一向是泰然处之,人世有聚就有散。但她也知道,对这个班,她的感情会比以往的班级都深一些,只因为,在这里,遇到了王老师,遇见了余西子、宋成峰,当然,也因为,遇见了他,叶敬初。
真要命,又想哭,又想笑。
叶敬初那天带了相机,开心地帮班里的人照相。伤筋动骨一百天,他现在还得拄着拐,尽管如此,整个人的气质依然潇洒,头发出门前捯饬了下,露出清俊的眉眼,简单的白衬衫穿在他身上分外熨帖。
女生们因为他负责拍照,笑容分外甜美。
她看着他帮大家拍照,脑海里回荡的,却是林岑云说过的话,那天过后,她专门上网查了下LHON这种病的信息,一般是母系遗传,也就是说,通常是由母亲遗传给下一代,容易在15-35岁之间发病,
“帮等会儿我们跟王老师合照一张呗!”李桐今天给每个同学都准备了一份分别礼,相当用心。
“看你平时拍的都是风景,拍人物照也不赖嘛。”宋成峰站在他身后,怕他失去平衡,再跌出个二级伤残来。
“那是,你也不看是谁的技术。”一位自信的残废说道。
“诶诶诶,也帮我们照一张吧!”余西子把姜辞拉进镜头里。
镜头里,两个少女,一个明媚可爱,一个瘦净清倔,挽着手,看向镜头,眉眼弯弯,都是青春的笑靥。
按下快门的一瞬间,他的眼前忽地模糊,像雪雾朦胧了山谷。
很快,就一下子。
他下意识闭眼,两指揉动眼眉之间,再睁开眼,世界恢复如初。
他想起这两天医生说该去复查了,腿伤应该是好得差不离,这大概是脑震荡的后遗症?
还没回过神来,峰子乐乐呵呵地招呼余西子她们过来,四个人拍了张合照。照片里,余西子把姜辞推到叶敬初边上,姜辞的笑容浅淡,叶敬初笑得张扬不羁,峰子把手放到余西子头上比了个耶。
四张年轻的面容,定格在那个蝉声初唱的夏季。
最后,是叶敬初送姜辞回去。
在那个有着美丽异木棉的路口分别时,姜辞迟疑了会儿,还是告诉他,许之姮去世,确实是个意外,突然冲出一辆车,谁也不想的。
是的,她向他隐瞒了一些信息,她实在不忍心,告诉他全部的真相。
叶敬初并不曾怀疑她,只是点点头,表示接受了答案。
她送给他一只精美的标本,那是只漂亮极了的独角仙,犄角高高昂起,油亮棕黑的外壳。
一般独角仙初夏成熟,1-3个月内告别这个世界,它们这种虫子趋光,这只独角仙大概是不慎撞到路灯柱,在一个清晨,薄雾之中,让姜辞捡到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叫我别当只傻虫子?”叶敬初笑问。
啊,其实她并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捡到独角仙的那天,她忽然想到他们之间关于“勇气”的那一场对话。
当然了,叶敬初足够勇敢,她欣赏他热烈纯粹的勇气,只是,她希望,他也能有保护好那份少年赤诚的棕黑“铠甲”。
他给姜辞的分别礼,是一本摄影集,也许就因为她曾偶然提过的一句,“我很好奇,你的相机镜头,到底拍过哪些风景”。
翻开相册,前面是他曾经在节假日短途旅行去过的地方,有许多都是《中国国家地理》上的经典自然风光,川西的贡嘎雪山、新疆的赛里木湖、大理的苍山洱海、甘南的桑科草原。后面是校园日常,时而黛紫,时而苍青的天空,一线飞过的白鸟,还有那棵跟他一样骚包的乌桕木,再往后翻,红墙、天台、俯瞰的旧城区、春旭路、异木棉树。
果然,叶敬初喜欢景,胜过于人。
他自己也说过,拍景比拍人有趣得多。
她翻到最后一页,那一页只有一张照片,直直地跃入眼底——
这是什么时候拍的?
照片里的女孩,坐在运动会大本营里,垂眸,正在检查手里的稿件,神情过于专注,所以根本没觉察到有人在拍她。
所有的照片都被妥帖地收进透明薄膜里,静默无言。
但却又能够告诉她,他的千言万语,他想要分享给她的广阔世界。
在姜辞这种个性的人心里,这比和她说上许多的情话,还要更动人。
分班的结果很快也出来了,姜辞期末考发挥得不错,擦着线进了理科竞赛班,她心头却很难有侥幸的欢欣,这也意味着接下来的学业将更加具有挑战。
不过,这也足够让她高兴一整个假期,毕竟,这意味着,可以和叶敬初在新的班级再见。
还记得吃完2班散伙饭回去的路上,他曾经对自己说,他希望,他们能在理科竞赛班再见。
那么,他决定选回理科了?
真是少年心性,偶尔的摆荡,偶尔的意气用事,但总会找到自己心底最想走的路。
她仿佛能看到他张扬的脸上,那一抹从不褪色的昂扬笑容。
那时,她还天真地想着,下次见到他的话,该说些什么呢?
“嘿,叶敬初,又见面了。”这句不好,显得好傻。
“以后又是同学了,请多多关照啊。”好官方啊。
“一起加油吧。”
她想奋力奔跑,迎着他,迎着光的方向。
她也曾有过,这样天真的时刻,正如每个怀春少女一样,为一张脸、一个人而寄托无数的遐想。
蝉鸣喧喧嚷嚷,蛰伏已久,在等待一个夏天。
她也有过悠长的蛰伏期,静默的,在人群里,寻不到方向,看不到自己。
她将永远记得这个十七岁的夏天,蝉已蜕,风里已有了盛夏的气息。
而她,也有了未来的方向,她知道,透明的蝉翼会带她去想去的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