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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林之扬是S市某医院的医生,从业已经超过十个年头。他工作的这所医院很小,也就比诊所大一点,平时就附近小区的居民有个头痛脑热的来看一看,常常是病人坐下来劈头就是一句:“医生,给我开两盒感康呗。”刚工作的毛头小子多少会有些“你是医生还我是医生”的想法,不过老鸟如林之扬,也只会笑笑问一句:“怎么,感冒啦?”处方上龙飞凤舞的就开上。
      说实话,自从调到这间连台甲状腺手术都做不来的医院,林之扬治过最严重的病人是个屁股上长了颗脂肪瘤的。小医院远不如大医院忙,他每天走进诊室往桌前一坐,十有八九就是看一上午报纸,另外的那个一二基本就是旁边儿春光花园的老头老太赶大早上来测个血压血糖什么的。医院护士少,打针配剂验血发药就都那两个人,都是孩子在上小学的要接送,平时晚一点到是常有的事,伺候这些老先生老太太就只能自己来。
      林之扬属于那种跟谁都说得上话的人,无论谁来和他扯上两句他立马就亲得跟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似的,就是和这些老头老太也有本事聊上半天,从养老保险到孙子的功课说什么是什么,要不是看着年纪还没那么大还以为他就是一退休老职工。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已经开始提前享受退休后的幸福生活了。
      其实林之扬不过也就三十七八,儿子天天在幼儿园跟人打架,弄得他隔三差五的就得到幼儿园阿姨那儿报到,一个大老爷们儿跟小媳妇见恶婆婆似的让一一米六都不到的小老太婆训得大气儿不都敢出一声儿。
      “你个小兔崽子,又叫你爸丢人,你青肚皮猢狲没记性的啊?”林之扬去幼儿园接儿子,照例又被阿姨一通说,在一群年纪比自己小不少的爹妈面前倍儿觉没面子,忍不住拿手指头戳戳儿子的大脑壳,恨铁不成钢。
      那小子也挺带种,对他老子的抱怨回以不屑一顾的白眼,自顾自的啃着冰激凌,完全不把老子放在眼里。
      林之扬痛心疾首,想不明白这小子到底像谁。按说他们一家连同他自己都是本分人,除了他年少无知的时候有过一段荒唐,后来就一直老老实实的,这小子怎么就这么不着四六的?难不成现在的小孩都那么不好管教?
      嗯,也不怎么像那个人。那人的乖巧是有名的。
      唉,这年头做爹妈难,一个人连做爹带做妈的,更难。
      没错,林之扬就是所谓的单亲爸爸。
      这年头盛行速食爱情,所谓闪婚一族动作之迅速就连出过国留过学好歹算是见过大世面的女强人杨澜也只有三个单词OH MY GOD,相应的闪离的也多了,单亲根本不算什么。
      但是林之扬不属于这种情况,他连婚都没结过,忽然有一天就领这个还不怎么会走路的小屁孩回家,跟他爹妈说这是我儿子,当场就把他老子气得血压蹭蹭往上窜差点儿一口气没倒上来。还是女性在突发情况下比较能保持清醒,半天憋出一句十分像脏话的“他妈呢”,在听到儿子说完跑了两个字后也直接去找地奥心血康了。
      然后林之扬就顶着一左一右两个巴掌印子提溜着儿子出去租房子住了。
      一般父母大概不会因为儿子在外面弄大了人家肚子,结果领回来小的没领回大的而把儿子孙子拿笤帚一起赶出家门,但前提是,没有前科。
      林之扬也不属于这种情况。
      想当年林之扬还是实习医生那会儿是医院里有名的好学生,好几个科室一起抢他来着,还有同事跟他介绍自家闺女的,提起林之扬谁不是一个好字,小伙子人长得精神,开朗,知情知趣业务也精,女婿的上佳人选。但是林之扬对任何一个女人都提不起兴趣来,大学七年一个女朋友都没谈过。
      林之扬是gay。
      林之扬到大学里才发现的,做了近二十年乖宝宝他一时间也惊慌失措,于是自然而然的选择了鸵鸟态度,把全部精力都投进学业里去,于是树立了一个热爱学习好青年的形象,被实习的医院看中直接签了约。别人毕业的时候都跟没头苍蝇似的,就他,双手往口袋里一插,悠哉游哉,曾引起全系人一致的迁怒。
      所谓有一失必有一得。感情路上注定是走不顺的了,事业上倒是春风得意。
      做住院医师没多久,林之扬遇上了一个让他一辈子想起来就要咬牙切齿的人。那时候他正轮到普外科,偏偏他所在的这家医院骨伤科最有名,于是他整天面对的都是些缺胳膊断腿甚至拿卫生纸包着零部件来就医的病人,十天半个月也不见一个囫囵人。
      所以当那个人出现的时候,他惊为天人。
      那人病历卡上写着名字叫李彻,比林之扬大两岁,做律师的。李彻这个名字林之扬也略有耳闻,虽然还不到三十就经手处理过不少麻烦案子,业界已经小有名气。医院是出了名的民事纠纷多,所以法律界的人物作为医生多少都知道一点。
      见到本人,林之扬才算真正见识到什么叫做天之骄子。心底里那点被迫压抑的叛逆因子蠢蠢欲动,春花朵朵开。
      爱情啊爱情,你的名字是疯狂。
      林之扬带着不怎么单纯的动机发挥他比媒婆还能套近乎的口才,很快就知道这位律师界的新星居然跟他是同一所大学毕业的,只是一个在东校区一个在西校区从来没有见过面。
      李彻适宜的流露出相见恨晚的表情,林之扬立马趁机提出请他吃饭,对方愣了一愣,大概以为他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要咨询,看在是校友的面子上答应的还算爽快。
      到了约定的那天林之扬特地穿上专程买的西服,新弄了头发还撒了点儿跟室友借的古龙水——他记得李彻身上好像有一股清爽的古龙水味儿。
      李彻不愧是书香门第出身,举手投足都恰到好处,相形之下林之扬略带做作的模样就十分不上眼。约定见面的地方是本地一家有名的咖啡屋,一杯两口多一点三口又不到的破咖啡居然要价五十多,心疼的林之扬暗地里直抽气。但是在一见钟情的对象面前说什么也不能跌了份,于是打肿脸充胖子请李彻随便点,李彻看他半晌,笑一笑就点了两杯最便宜的卡布奇诺,弄得林之扬反而不好意思起来。
      心里也为李彻的细心体贴而有一点感动。
      多好的小伙啊。
      万事开头难,走出了第一步接下来就好办了。李彻不愧是律师,平时是跟人打惯交道的,加上身份原因套近乎的大概也少不了,对于这个频频邀约又从来不涉及什么实质性话题的学弟倒还一直能保持和颜悦色。
      于是就给了林之扬想象的空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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