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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邻居串门 这应该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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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就是李寡妇的独女李明珠了,看着不过刚及笄,还是个满脸纯真稚气的小姑娘呢。
高明夏对小姑娘天生有好感,嘴角已经弯起来,“对,我今日又成亲了,来给你们母女俩送道菜,算是庆祝。”
“啊?请进。”李明珠都懵了,下意识的让开一条路。
高明夏进了门,就看见院子里支着一张小木桌,母女俩在月光下吃饭,一块胡饼,一盘小葱拌豆腐,这就是他们的晚餐。
“李婶娘,今日多谢你帮我仗义执言,正好我和沈砚去官府登记了,给你送盘菜,别嫌弃。”高明夏把盘子放在桌上,笑容可掬的说道。
李秋凤手里的胡饼咬了半截,满脸诧异的看着高明夏,心里觉得今日晚上真是发生稀罕事儿了。
“不嫌弃不嫌弃,同一个巷子住着,我还是第一次吃到你的手艺,怎么会嫌弃?”李秋凤下意识的说道,目光从高明夏脸上又转移到这盘菜上,她能闻到菜散发出的喷香味道,也能看出这盘菜卖相很好,只是……
李秋凤纳闷了一会,还是没忍住问道:“不过,这是什么肉,我怎么从没见过?”
“这是韭菜炒猪脸肉,这个是香芹炒大肠猪肺,你们放心,所有东西都是我亲自淘洗过的,洗的干干净净,我们自家也吃,绝不会有什么脏东西。”高明夏笑眯眯的解释道。
“这竟然是大肠?还有猪头肉,以前我日子不宽裕的时候也买过猪头,又切又剁,费了半天劲儿才做出来的,我家明珠吃一口就吐光了,还说腥臭难闻,这东西真的能做好吃?”李秋凤对那次留下了心理阴影,迟迟不敢动筷子。
倒是李明珠已经把前尘旧事忘了个一干二净,伸手给高明夏揣了个胡饼,又拿起自己的筷子,“娘,我怎么不记得有这事儿?不过这盘菜真的好香,我先尝尝。”
说着就夹了一筷放进嘴里,越嚼越香,她连连点头,一连说了好几声好吃。
紧接着又去尝猪大肠,她显然更喜欢猪大肠的味道,这次吃完都不说好吃了,只是一个劲儿往嘴里送,眼神都变得亮晶晶的。
“娘!你快尝尝,高姐姐做饭真的好好吃!”李明珠彻底打开了食欲,一口接着一口,旁边那盘小葱拌豆腐早就推到了角落。
她一口胡饼一口猪头肉,甚至还想出了新鲜吃法,把胡饼中间掏个洞洞,把肉塞进去!
咬一口,滋味丰富,弹牙又富含胶质的猪头肉在嘴里跳舞,她幸福的眯起了眼睛。
“你这丫头,高娘子还在这呢,怎么吃相这么狂放。”李秋凤嗔怪的看着女儿,轻声抱怨一句,但语气里是怎么都掩不住的笑意。
高明夏从旁看着,也是笑眯眯的,“没关系,妹妹爱吃,又吃的这么香,我高兴还来不及,一开始还担心你们吃不下这猪头。”
李明珠自己吃着胡饼夹肉,还不忘给母亲夹一个,也是孝顺纯真的姑娘。
高明夏很愿意跟这母女俩处好关系,深度交往,处成能互相帮衬的好邻居。
“你这孩子,做的饭还真的不一样,我从未在外面吃过这种口味,这手艺……能跟酒楼的师傅拼一拼了。”
李秋凤也吃了一口胡饼夹肉,立刻给出很高的评价。
“以前怎么没听说,你有这么好的手艺?”李秋凤又问道。
高明夏心说这一刻终于来了,她可以顺理成章把自己厨艺好的事情宣扬出去了,巷子里这些邻居以后都是她的潜在客户。
高明夏垂下眼睛,拿捏出几分失落和伤感。
“其实我从小做饭就有天赋,做的饭全家都爱吃,自从嫁过来之后婆家爱重,婆婆生前主动做饭,不让我碰水,夫君也是如此,婆婆走了以后我深受打击,不怎么出门,所以你们自然不知道。”
“难怪,唉!你别伤心,都怪我提起这茬。”李秋凤点点头,又连忙安慰起来。
高明夏擦擦不存在的眼泪,继续说道:“现在夫君也走了,我又招了赘婿,也算是想开了,远亲不如近邻,以后我得长长久久的在这住着,还是得跟大家伙儿处好关系,互相帮衬才对。”
“是这个道理!”李秋凤不知不觉间已经吃完了一个胡饼夹肉,一边夹第二个,一边点了点头。
她这会儿吃着美味的猪头肉,再看看眼前的高明夏,只觉得这是个如同自家明珠一般的好姑娘,她也愿意帮衬两把。
李秋凤便拉着高明夏道:“先别走,你待会还要去其他人家吧?我陪你一起去,那群人嘴上不积德,见你一个人过去指不定要问什么,我帮你一起去,他们敢冒犯我就帮你骂回去!”
“那就多谢婶娘了。”高明夏正好还没分清院子里的人家,求之不得,连忙笑着点头。
吃过胡饼夹肉,李秋凤进屋拿了两块硬邦邦的东西递给高明夏,解释道:“这是我一个老客专门定做的,她就爱吃这硬邦邦的豆腐,我回来后试过几次,不管是拌菜吃还是炒着吃都不错,算是我给你的回礼。”
高明夏低头一看,竟然是两块圆圆的豆干,远没有后世做的那么精致,但也已经很像样了。
她看着豆干,想起家里的韭菜,赶明儿就做个香喷喷的韭菜炒豆干,又不用买菜了。
一时间又开始往远处想,以后也可以找李秋凤定做豆干,炸过放在卤汤里,一定很好卖。
当下就跟李秋凤道了谢,又回家盛了一盘两拼,跟在李秋凤身后去了她家前面一家,也就是周老伯家里。
两人端菜进去的时候,正好碰上一个仆人打扮的,从里面蹑手蹑脚出来,还拿着盛菜的温盒。
李秋凤似乎跟仆人认识,略微一点头,又示意高明夏继续往里走。
“刚才那是国子监祭酒周大人的仆从,周大人是周老伯的儿子,每天到了饭点就遣仆人给老爹送饭。”李秋凤努努嘴,低声解释。
说话间已经到了堂屋,进去之后高明夏才知道什么是书山书海。
堂屋里,入眼可见的地方都打了顶天立地的书柜,里面满满当当的全是书,整个屋子都充斥着一股纸张墨水和木头混杂的味道。
紧接着,高明夏的目光又落到面前的桌子上,上面放着饭菜,估摸着就是刚才那仆人送过来的。
两个馒头,一小碟咸菜,在这个朝代咸菜又叫菹菜。
“李婶娘你看,这饭菜好简陋。”高明夏没忍住,拽了拽李秋凤袖子,用极低的声音说道。
说着又泛起嘀咕,“怎么说也是国子监祭酒,最大的官儿呢,为何对老父亲这么敷衍?”
“这你就冤枉人了,祭酒大人是个孝子,是周老伯自己不愿意。”李秋凤失笑的摇摇头,“巷子里的人都知道,他是个怪性子,不好吃不好喝酒,就爱看书写文章,吃饭也只喜欢最简单的那种。”
“以前送了复杂的菜色过来,他一边吃还要一边捧着饭碗骂人呢!时间一长就摸准了他的脉,只送馒头和菹菜,他老人家这才满意。”
高明夏震惊的瞪圆眼睛,过了好几秒才感叹,“还有这个缘故?”
说着,再看一眼周老伯,发现他确实一心扑在读书上。
她和李婶娘进来这么久,又说了这么多话,对方还是低头看书,时不时在纸上写两句。
李秋凤示意高明夏别说话,自己咳嗽两声,高声说道:“周老伯,巷子里的高娘子今日成亲了,特地给你送了盘菜,我们放这里了,你记得吃啊。”
说着,把盘子放在馒头旁边,见周老伯一直没反应,就拉着高明夏出去了。
之后又去了前面的王媒婆家和赵氏家里。
过去的时候这两家都在吃晚饭。
王媒婆家是个大家族,四代同堂,有两个活泼虎头虎脑的小孩。
听李婶娘说,王媒婆的男人在东市开了个小书坊,她儿子又在衙门做事,生活的挺宽裕。
从王媒婆家里出来,又去了赵氏家里。
相比起巷子里其他人家,赵家明显窘迫很多,桌上也只有一碟菹菜,但女主人赵氏说话的时候都昂着脸,一副云泥有别的样子。
虽说上午闹过不愉快,但这会儿高明夏端着菜上门,这两户人家都扬起笑脸收下了,又跑过来跟高明夏打招呼,说以后再不会议论她的闲话。
送完赵家,高明夏自己长了个心眼,又端了两盘菜送到禁卫军值守的班房,扬起笑脸说明来意,又说请各位大哥尝尝她的手艺。
“往后你们在这里上值,我住在里面,也算是长长久久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要是家里进了歹人免不了请各位大哥帮衬一把,今天晚上就是一点小心意,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只望你们不嫌弃。”
高明夏本身长得明媚,一双杏核眼,标准的鹅蛋脸,笑起来还有个小梨涡,她这么客气笑着的时候,谁都摆不出冷脸。
今晚值班的禁卫军一共三个,其中一个年长的明显是上官,看见菜就要拒绝。
然而高明夏话说的漂亮,也没有求他们办事,再加上猪头和大肠确实不是贵重东西,沉吟一阵也就收下了。
跟李秋凤一起从禁卫军的值房出来,今晚的送菜活动就算是结束了,高明夏要回家的时候又被李婶娘拉住。
李秋凤提点道:“王兰香态度好,见人就笑,巧嘴一张,但她性格抠门爱计较,喜欢占便宜,跟她相处需要时不时长个心眼。赵氏总觉得自己是个官宦人家,喜欢鼻孔瞧人,不过做事还算讲究,从不占人便宜,也不让人占她的。这两家就是这么个脾气,以后你打开门过日子,时间一长也就知道了。”
经过今晚的相处,高明夏自己也有了成算,认认真真的跟李婶娘道了谢,这才拿着空盘子回家。
家里,沈砚和两个孩子还没吃饭,都在等她。
“好了,今天事情都做完了,我们开饭吧。”
高明夏领着两个孩子忙活着,饭菜端上桌,她夹起了头一块。
对于自己做的饭菜,高明夏还是很有信心的,却把沈砚三兄妹震惊的不轻。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几天饿极了,一筷子下去,只觉得这两道菜又香又有滋味。
平时看着就觉得腌臜的猪头肉,这会儿经过清水煮,又切成片,再和韭菜一起炒着,几乎让人想不到它是猪头,只觉得入口弹牙,没有一丝异味,只有韭菜的鲜香。
两个孩子最不加掩饰,一开始还嚷嚷着害怕,后来筷子根本停不下来,吃两口肉扒一口饭,二丫吃的都快哭了,这些天逃难,过得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
至于沈砚,他倒是矜持的多,吃饭的姿势也慢条斯理,但看见两个孩子筷子越来越快,他也在暗中加快的速度。
好在这些东西都很便宜,高明夏做了很多,哪怕一家人都吃得饱饱的,都还有剩下的。
一顿风卷残云后,桌上四人都放下了筷子,这一顿吃的太满足,谁都没说话。
唯独两个孩子撑的下不了地,尤其是二丫,嘴角还沾着米粒,眼神都开始犯困了。
“嫂嫂。”她倒是很识相,自从去了一趟衙门,回来后就从善如流的换了称呼,管高明夏叫起了嫂嫂。
二丫:“你做的饭简直太好吃了!我就没吃过这么美味的猪肉,味道也好!”
她努力想了想,憋出一句赞美,“比宫宴还好吃!”
沈砚起身的动作一顿,轻飘飘睨了二丫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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