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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涩恋
      童话里没有公主,所以公主也不会有童话。公主和平民的故事,注定不会圆满。那年雨季罗曼般的纯情心事,我们的感情就像一片薄薄的云,承受不起太多。否则,故事中的两个人都会里下本就不该有的泪雨。
      (一)
      我们平日走在大街上,也许你时常会注意到这样的一类人。脸色在地下室的游戏厅里熬成了病态的蜡黄,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生怕旁人不知道他们是另类。嘴里叼着劣质香烟,吸进去再吐出来,严重污染空气指数。蹲在街边,瞪着布满血丝而无神的眼睛,百无聊赖地望着行人。时不时地骂出几句下流的话,用委琐的眼神在人群中扫来扫去的。
      夏季将过,天气依然有些闷热。
      金娣穿着大得有些夸张的校服,背这似乎比她自己还要重上许多的书包走过街头。厚重的黑边眼睛压在金娣的大半边小脸上,原本姣好的面容也逊色了许多。
      蹲在街边的不良少年门对着路过的金娣吹起了口哨。
      金娣完全无视着走过去。他们是苍蝇!金娣最讨厌的就是这些除了混吃等死,没一点志气的坏学生们了。
      此时的金娣骄傲的像个孔雀公主,更加突显了蹲在地上某些物体的垃圾本色。
      垃圾们就在金娣身后不甘心地起哄。
      “看呐!七班的大班长,金娣呢。”
      “又去补课了吧,好孩子呀,这么刻苦用功。”
      “人家可牛着呢,咱全校重点培养的尖子生啊。”
      “也不瞧瞧人家老拔是谁,校长啊。校长的千金,那不是清华北大等着收的人物。”
      “怎么的?你那个闹闹烘烘学习好的媳妇儿跟人家比不了了吧。蓝宵?”
      “兄弟你也看开点,找女朋友是看脸蛋和身材,可不是看成绩。学习好的女生就了不起了?像我们这样的人,跟那样前途光明的人,诶~~~~~~~”
      ...............
      身后的嚷嚷渐渐远了,小得连金娣都听不清了。金娣低头伸手推了推眼镜。那些人中,有一个是她认识的,名字就叫蓝宵。
      三个月前,不免有些冷意的春季刚过。在春风中摇曳的粉嫩花朵突兀地开了,天空蓝得可爱,草香在清晨中尚且可以在城市的钢铁丛林中隐隐约约地嗅到。蓝蓝的天空收在小小的胸脯里,鸟儿忍不住地张开翅膀,空中飞翔的颂词多么美!
      学校的街对过开了一家补习社,办得挺火的,学生不管是自愿的,还是家长逼迫的,总之去了一大半。
      而蓝宵这样有救却没心没肺的,理智易明的就归为被逼迫的那一种。
      蓝宵和金娣分到了一个班。其实这也不能算是缘分,因为勤勉刻苦的金娣同学几乎没个班都报名了。所以在着种百分之百相遇的情况下,这俩分本不可能有任何联系的人成为同桌也不能算是什么稀罕事了。
      蓝宵和金娣同岁,是同一个学年的。但也都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蓝宵长得又高又瘦的,小麦色的皮肤,再加上夜色细碎的短发。笑的时候,细长的狐狸眼眯成了两条线,薄而红润的双唇抿成一道上弦月。他确实是一个无懈可击的阳光美少年。所以,他的书桌里总是堆满了情书和礼物。
      至于金娣。天!如果她不是非要把自己打扮得那么老土,还成天摆出个冰山脸。那么一百个男生要有九十九个选择追求他。因为金娣真的很漂亮,像个高贵幽雅的小公主。
      于是,老师渐渐发现,同学们上课不听讲多半是溜神溜到了他们那里去了。老师乍一看时,也觉得这两人坐一处了,和谐般配美就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当然,只论他们的个人形象。再于是,老师就把蓝宵和金娣一起蹿到了最后排。再猖狂的学生也不会明目张胆地在课堂上回头愣神吧。下课铃声响了。同学们就像等待了一个世纪般苦楚地盼来了下课铃人生最美妙悦耳的声音。
      无奈,老师压堂已成习惯。同学们也总是自动忽略这一点,依然对人生抱着积极向上的态度,瞪着一双双“风采”奕奕的眼睛,而是分钟后,老师终于放人了。满教室的野马“呼”的一声全奔没了。
      教室突然静了下来。
      蓝宵慢条斯理地收拾书包,金娣摘了眼睛趴在桌上,仿佛累得眼皮都不想再抬一下。可悲的是,他们坐一桌那么久了,之间能算得上人类正常交流沟通的话语不超过十句。不过,金娣几乎跟谁都这么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也不怪他们之间的关系会一直停留在陌生人那档次。
      蓝宵眼睛斜了一下,正看见金娣对着他懒洋洋地趴在桌上。其实,蓝宵喜欢金娣,第一眼看见就喜欢上了。他觉得金娣也听奇怪,听矛盾的一个人。因为他有一次偶然看到金娣一边哭一边恶狠狠地撕书。成绩最风光的同时也是最厌恶课本的,这样的人蓝宵都替她觉得累。可是,生在那样的家族不是蓝宵想象的那么简单。但是,蓝宵真的很心疼金娣,甚至认为自己可以明白金娣的辛酸和苦恼。
      金娣没了声音,窗外送来徐徐暖人的风,金娣的刘海微微颤了几下。她的小虎牙咬住了下嘴唇,还恶作剧地将自己的嘴唇拱得老高,一个冰山魔女的形象被这个调皮可爱的样子彻底打破。
      蓝宵抿了抿自己的嘴唇,鬼使神差地把脸送了过去。
      “凑那么近干嘛?”金娣冷不防地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蓝宵那本就不佳的脸色顺利蜕变为大闷虾,跟诈尸似的弹出作为就要向门外冲。
      “蓝宵,你给我回来。”
      蓝宵像条件反射似的立在原地。从来不知道金娣的话就是口头圣旨。蓝宵忸忸怩怩地坐回原处,乖巧地低下头,像个做了错事等待处罚的小孩子。
      “把书拿出来吧。”蓝宵拿书。
      “你的笔记给我看看。”蓝宵就恭敬地把两张称为笔记的破纸双手奉了上去。
      金娣接过“笔记”,无奈地叹气摇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然后金娣低给蓝宵一本厚厚的,有些翻坏却依然整洁的雪白色的笔记,淡淡地说:“我的笔记今晚借给你,去复印社复制一份吧,明天要还给我的。”
      金娣乖乖地点头,双手高抬,头埋进了一零,不名所以地接了过来。机器人似的说了一句:“谢谢。”更重要的是,蓝宵欣喜,今天是金娣和他说话最多的一次了。
      “不用那么拘谨,老师钦点的,要我帮你补习功课,总不能让两个第一坐同一桌吧。”当然,金娣是正数第一,而蓝宵是倒数的。
      蓝宵跟个大姑娘相亲似的在作为上扭了两下,绕着移交说:“不用了吧,这样会浪费你的学习时间的。”
      “都说了,不要那么拘谨。再说,那是老师的意思,我也不能忤逆老师啊。”
      “嗯...............”
      “以后,每天放学后,你留下来半个小时,我帮你补习功课。”
      “好..............”
      “以后上课不准趴桌睡觉,也不可以看窗外。”
      “嗯..............”
      “听我的话。”
      “好..............”
      “那你就不要在‘好’‘嗯’的了。”
      “嗯..............”
      “你..............”
      第二天,蓝宵果然按时把笔记还给了金娣。反正,从那天起蓝宵和金娣的亲近了起来。蓝宵就这样在老师阴差阳错的安排下闯进了金娣原本乏味空虚的生活。
      金娣因为学习有时会忘了吃饭,蓝宵就帮她买好了面包和牛奶,偷偷放到她的书桌堂里。金娣就一边狼吞虎咽地咬着面包一边给蓝宵解题。蓝宵的成绩上得飞快,连老师都觉得不可思议。每个人也都理所当然地把功劳归于金娣身上,只有金娣有意无意地注意到蓝宵这些日子一直挂在脸上的黑眼圈。
      (二)
      从前的金娣几乎是没有朋友的,可现在有了蓝宵。他非但成了金娣的专职保姆还兼职她的“知心好友”。也许是金娣从一开始就看轻了蓝宵认为她不会给她造成什么麻烦,所以她的心事和委屈就全数说给蓝宵听。单纯的蓝宵同学,在自己暗自仰慕的金娣面前就变得更加“单蠢”,把金娣当成了自己的女神供奉着。金娣也很满意蓝宵不会把自己的秘密泄露出去,所以就“变本加厉”地跟他吐心事,就连心底那件一直一直不敢说出来的已经封存了许久的故事,也让蓝宵知道了。
      金娣发现,她好象有点依赖上这个会在你和他说话时偷偷替她抹眼泪的大男生了。不过,同时意识到的还有一种危险的感觉,金娣说不清楚。
      金娣的笑容多了,蓝宵更是美滋滋地记住金娣的每一个笑颜。可在旁人眼里:天呐!那是冰山魔女吗?一切都乱了套了!
      在老师讲平行原理的时候,蓝宵会耍宝似的拿着水瓶子做婉转的曲线运动,嘴里还念着“水平”运动。过平安夜的时候,蓝宵会把金娣书桌堂里那些“不怀好意”的同学送的平安果统统偷走,只留一个,是他自己送的,害得下次同学们丢了东西都找有“前科”的蓝宵。
      老师上课提问蓝宵,当蓝宵很争气地回答上时,金娣就隔着厚重的眼睛,挤眉弄眼地送给蓝宵一个鼓励式的鬼脸。
      金娣趴在桌上偷懒的时候,蓝宵就摆出超难看的POSS,帮金娣挡住夏日毒辣的太阳。然后上课的时候,蓝宵就开始猛劲地捶自己的背。那力度,捶得老师都一楞一楞的。
      跟金娣相处的时间长了,蓝宵不仅发挥了他本不该有的“母性”光辉,和他偷东西的觉悟,还养成了收破烂的癖好。
      什么粉红色的小白兔发卡,使没油了的小油笔,没有价值了的小记事本,地摊上卖的五角钱一条的玩具项链,还有一叠鬼画符似的的演草纸。蓝宵把它们整理得比自己的卧室还有条理地放在饼干盒里,然后每天神神秘秘地从床底下翻出来,浑然不知他自己趴在门缝仔细观摩的老姐把这些都看得清清楚楚。
      不要有任何疑问,蓝宵会变成这样的罪魁祸首就是最近生活改善了很多的金娣大人。
      那些东西都是金娣的!
      那天,蓝宵刚打完篮球回来。满身臭汗地抱着篮球进了教室。一眼就看见趴在桌子上无精打采的金娣。
      金娣好象真的跟蓝宵有心灵感应似的。
      抬起睡眼惺忪的脸,直接看到了正站在教室门口看她的蓝宵。
      蓝宵蹑手蹑脚地把篮球放到凳子下面,转头对金娣说:“昨晚又熬通宵了吧?离上课还有十五分钟,你再休息会,上课了我叫你。”
      “不了。”金娣从书包里翻出湿巾递给蓝宵。
      蓝宵有中午打球的习惯,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金娣就下意识地往书包里放几张湿巾。
      蓝宵笑得像阳光在他脸上开了花一样将湿巾从金娣又白又小的手上拿了过来,一脸幸福地说:“谢谢。”
      金娣仿佛看见了摇着尾巴卖力讨好主人的小狗,调侃道:“蓝宵,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表情就跟刚渡完蜜月回来的小媳妇一样啊。”
      蓝宵楞住,他又想做番茄酱了。
      前桌的两个同学闷头笑,故意做出一副想忍又忍不住的样子,然后回头暧昧地看了两人一眼,再好象特不屑地吹着口哨回头。
      金娣不再说话,埋头看书。她是准备和蓝宵一起开家番茄酱工厂吗?
      金娣明白了,就算有再冠冕堂皇的理由,时间长了也会有流言蜚语的。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微妙之处。
      (三)
      金娣和蓝宵分开坐了,两人照面像陌生人一样连个最起码礼貌性的微笑都不给了。放学的时候,两人各走各的,还有意无意地比谁先出教室,谁都忘了帮忙补习的那一茬了。
      蓝宵原本扶摇直上的成绩开始了下滑的猛烈攻势。他开始给一些女生的情书回信,上课的时候故意发短信弄声音气老师。金娣提问的时候,他就在旁边起哄打岔,弄得金娣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再后来,蓝宵根本就不来补习社了。
      蓝宵还是个孩子,因为偷食了青春的苦涩果实而彻底毁灭。时光的日记上,无情地记载着金娣花季十六岁的悸动,故事的结尾标注的时间是:2007年7月25日,那个夏季将过的时候。
      场景随着回忆的泉涌,穿越璀璨星空,万里银河回到两个前桌回头嘲笑他们的前一天。
      金娣在学校门口遇见了蓝宵的老姐,一个很胖很壮的像个举重运动员的女生。她比金娣高一年级,两个人站在一起,才让人知道什么是“鲜明对比”。蓝宵他老姐一倒就可以压死十个金娣。
      她们手拎着书包,在门口大树下的自行车后座上坐着闲聊了一个中午。蓝宵他老姐说蓝宵小时候就是个调皮鬼,不爱学习,可上了中学就懂事了也开始刻苦了。说他刻苦努力是从一个洁白雪色的笔记本开始的,他想拿去复印社复印,可复印社关门,然后他就一夜没睡使废了四支笔把笔记抄完。说他居然要考警校,立志保护他要保护的人,不过那个他想保护的人却红着脸对家人绝口不提。说他最近很奇怪,总是一个人坐在书桌旁傻笑拿着水瓶在头顶来回摆。他老姐还指了指自己头上戴着的粉红色小白兔发卡,神秘兮兮地告诉金娣那是她从蓝宵那里偷来他神秘情人的东西。
      蓝宵会开始努力是因为金娣给他补课。那白色笔记也是金娣借给他的,他会抄笔记抄到手都快断掉是因为金娣叫蓝宵第二天记得把笔记还给她。蓝宵要考警校,是因为金娣跟蓝宵说过,她小时候的梦想是长大后当个警察保护自己因为早脸而被逐出家门最最亲爱的姐姐。金娣因为蓝宵的“水平”移动,笑了大半节课。那粉红色小白兔发卡是..........她的。
      金娣竭力叫自己不要乱想,那些都是误会。
      怎么可能?她和蓝宵.........?
      直到第二天。
      递过去的湿巾,蓝宵腼腆而幸福的笑,还有两个前桌别有深意的讥笑。
      突然,金娣觉得当年姐姐的影子和蓝宵重叠。然后多年后在街边顶着大太阳吃灰还要叫卖水果的姐姐的影子和自己重叠。她被自己吓得心脏猛地一缩。
      她,不可以再重蹈覆辙,姐姐是个活生生的离子。她,不可以...........
      放学的时候,蓝宵看见金娣和老师拉拉扯扯了好一阵才回来。
      谁想,金娣回来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跟老师说了,明天我和王娟窜桌,你的功课也要拜托她去辅导了。”
      那时候,金娣和蓝宵的脸色一样苍白。
      蓝宵站起来大力拽住金娣的欲想转过去的肩膀,望着金娣瞥向一旁躲闪的脸半天,才问出了那么一个很傻的问题:“为什么?”
      为什么?..........金娣的新狠狠地抽了一下。蓝宵知道是金娣她心虚了,所以她不安了,她想逃开。
      金娣最擅长的就是于是语文,所以她很会说刻薄的话。刻薄到让一个一米八四的男生哭得满脸是泪,刻薄到蓝宵窝进座位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刻薄到她自己都难受得喘不过气来。
      金娣一只手抓着有些要罢工趋势的心脏向教室门口移去。
      她听到,蓝宵带着哭腔在她背后小心地说:“金娣,我喜欢你,我不管你怎么想我.........”
      (四)
      他们窜桌的第二天就出事了。
      蓝宵拿着红色粉笔在楼下的公告栏上写下他和金娣的名字,他用这样倔强的方式让金娣承认他的感情。
      公告栏上的六个大字,几乎震惊了整个学校:蓝宵喜欢金娣。
      那天,下着滂沱大雨,雨势很大很凶,宣告着雨季的结束,冰凉入骨。
      街上的行人少得可怜,行色匆匆地往自己温馨的家走去。
      事情被蓝宵闹得惊出了金娣的校长父亲。
      金娣被他父亲罚着跪了一个下午,她母亲拿来大拇指厚的木板做的家教往她身上打,直到那木板被打折为止。
      雨很大,金娣站在雨里,站在补习社的门前,站在车来车往的马路旁等蓝宵放学。
      她浑身是伤,摘了眼镜露出瘦削白皙的瓜子脸,下巴上还有一条触目惊心的红色抽痕。
      下课铃声响了,蓝宵心事重重地往楼下走。因为公告栏上的名字,他已经成了全校学生黑名单中的人物。
      外面下着很大的鱼,他听见有人说出金娣的名字。
      他才看见。马路上那瘦瘦小小的身影,身上薄薄的衬衫早被雨水打湿,她站在拍打得人生疼的雨中瑟瑟发抖。
      蓝宵撑开与但,冲了过去。站在金娣的面前,将雨伞撑在金娣的头顶。
      蓝宵透过衬衫看见金娣身上的伤,他好想把这样一头受了伤的暴戾小兽,可怜又可爱的女还揽在怀里,用自己的温暖好好安慰。
      可是他再也不敢了,他终于知道自己做的事有多荒唐有多幼稚,又是怎么害金娣受了这样的伤害。他小心翼翼地伸手想轻轻摩挲她脸上的伤口。
      手被金娣烦躁地打开,接踵而来的是夹杂着金娣悲鸣般哭泣的耳光。
      雨伞撑起的小世界,再次被雨水侵占。
      雨水噼里啪啦地打在他们的身上,那一耳光的响度震住了所有看好戏的同学。
      然后,金娣尖叫着冲出马路,跑在那年最后一场大雨里。脸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那头发了疯的小兽真的坚持不下去了。她需要一个人安静地舔轼自己的伤口,然后做好伪装继续她的生命。空洞苍白的生命。
      蓝宵追在后面,嘴里叫着结束那年雨季的话:“金娣,我就是喜欢你。我爱你...........”脸上同样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他只知道,金娣是被他逼成这样的;她只知道,那个快要崩溃的女孩需要救赎,脱离黑暗和烦躁的救赎;他只知道,他是喜欢金娣的............
      夏季刚过,闷热的天气仍然不舍地驻留着不走。
      金娣完全无视路边的人走了过去,像个骄傲的孔雀公主。
      他们是垃圾!
      金娣推了推脸上厚重的眼镜,悄悄抹去不小心流下来的眼泪。然后望向天边的红云:一片薄薄的云,正如我们的十六岁那年,承担不起太多,否则会流下两人都不该有的东西。
      金娣永远都忘不了,最后那一场大雨,冷得彻骨。她停下来,两条胳膊如同两条火热的腾蛇攀上后面一直追赶的蓝宵的颈项上。两人在雨中忘情地相吻,交换彼此粗重的呼吸,直到金娣开口说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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