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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 51 章 开窍了,爱 ...
林珑回来的时候,眼底沾染了酸涩的红意。
江敛没多说什么,像一个冷静的观察者,默默让她上车,提议道:“前面好像有卖羊肉串的摊子,闻到味道了,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林珑望着长街的方向,心里失魂落魄,更是一种近乡情怯的忐忑不安。
江敛说要去的地方,就是那家烧烤大排档。
陈越在那里。
那个人曾经是她整个少女时代要奋力追赶的对象,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模糊情感,班上好几对早恋的小情侣,就连顾霜霜都曾经为校篮球队的前锋7号恋生恋死热血痴狂,林珑却好像从来没爱过,她不懂爱恋至狂的滋味,或许正是因为她朦胧有好感的人,身上永远披着一层清冷月光一样的纱,陈越清冷孤高,他是人群中的恒星,身边永远不乏围绕他公转的行星,他淡淡疏离,是邻家哥哥一般的天才耀眼存在,而她是邻家妹妹,他们之间永远保持一种安全的淡淡疏远。
林珑高一暑假,潭镇传来消息,陈越毫无悬念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被首都最顶尖的那所大学录取,爸妈连着几天加班,没时间去集运站给她买回潭镇的车票,林珑急的生平第一次自己去窗口排队买票,连林玮都看出了其中猫腻,夸张尖叫:疯了吧,那么着急,老家出土金矿你赶着去铲啊?
林珑无视家人惊奇的探究目光,满心欢喜地一个人坐了六个小时大巴又倒轮渡回到潭镇,一路上的喜悦就连隔壁坐的阿姨都被感染,她说林珑身上的快乐太有感染力了,见到林珑,就像看见一只跳跃山间的百灵鸟。
只有林珑知道,她的喜悦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那个骄傲的天才。
陈越高考前一年,林珑从黄齐那得知陈越拒绝了保送名校的名额,只因保送的专业不是他所钟爱,林珑自那一日起,神经就特别紧张脆弱。
她开始成日成夜担心,万一陈越天才一世,却在高考那次失利,录取不上那两所最顶尖的名校怎么办?别人会不会嘲笑陈越好高骛远?好好的保送名额不要,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他就这样轻易拱手让人。众人眼中名校光环大于专业,专业次一点又怎么样,再说保送的专业也不算太差,只不过离陈越那个塔尖之巅的目标尚有一段距离,凡人不会懂天才的鸿鹄之志,只会在陈越高考失利后,嘲笑讽刺他当初拒绝保送的行为,有多么眼高手低和愚蠢。
如果失利,那么这唯一的一次,就是钉死终生的耻辱柱。
纵使英明一世又如何,一失足,就足以倾覆往日所有荣光,落为众人眼中的笑柄。信仰崩塌后的反噬,绝不是普通的肉骨凡胎能承受的。人们能将陈越捧上神坛,也能把陈越唾弃贬去地狱,一想到陈越万一高考没有考上心目中的大学和专业,林珑的心就一揪一揪的。
林珑不敢想,如果事情真的不如所愿,陈越那么骄傲,他怎么承受的了?
这个赌约太大了,连林珑这个平时将陈越视为信仰,坚信他无往而不胜的忠实观众,都在心中为他狠狠捏了一把汗。
高考倒计时那一阵子,林珑成日惶惶不知所措,灵魂有一半飘在天上,魂不守舍,仿佛要参加高考的人不是陈越,而是刚刚念高一的她。
还好,陈越始终是那个人生轨道零误差、零偏离的陈越,他自出生起,就没从金字塔尖坠落下来过,胜利是他最不一值一提的丰碑,而日复一日心如铁石的坚持与打磨,才是陈越内心最恪守的底层代码,天之骄子,宠辱不惊,他气定神闲翻过人生一座又一座高山,登顶后偶而间隙流连驻足绝境风景,便又马不停蹄奔赴下一座高峰。
黄齐的父亲因继子高考夺魁,与有荣焉,今生有子莫过如此,连梦中的笑容都酣畅陶醉,豪手一挥,为继子在镇上最好的酒店大摆三天流水宴。
陈越的妈妈在众人的道贺中,觥筹交错间发自内心喜极而泣,当初离婚,为了这个孩子,她什么都不要,房子存款全都便宜那个烂男人,旁人说她痴傻,哪有不要钱要孩子的,带着个拖油瓶,改嫁都不好相亲,可现在陈越一朝闻名天下知,谁还敢说她当初选孩子傻?陈越就是她这辈子最大的财富,千金不换。
漫天大喜萦绕黄家,前来祝贺的人络绎不绝,有市县镇领导,有电视台,有报业记者,林珑发现聚光灯下的陈越似乎并没有想象中快乐,人前热闹配合妈妈出演一位好儿子、好学生、大学霸之外,人后的他,永远有条不紊安静地进展着下一个人生计划。
黄家大摆宴席那几天,陈越从头到尾只出现过短短半小时,从酒店回家后,他就窝在自己的房间学习金融相关专业书籍。当众人还停留在他取得偌大成功的喜悦中,他已经清醒抽身离去,拂一拂衣袖,镇静自若奔赴下一个更高的山头。
黄齐去敲陈越的房门,一脸不爽地跟他说:“林珑来了,给你买了一束花,大学霸,你真够行啊,从小到大,我都没到过这丫头的花。”
陈越敞开房门,林珑看见他倒扣在桌面上的书,内心大为震撼。
才刚高考完,他就已经这么勤奋开始学大学的内容了吗?
陈越接过花,微微而笑:“今年回来的比往年早。”
沉静目光打量着她,“又长高了,人好像白了点,体育中考的时候天天去操场晒太阳拉练,去年暑假回来那会,还是个小黑妹。”
林珑的脸蓦地一红,生平第一次开始在意自己的仪表仪容。
从小到大,她大大咧咧,从不对妈妈给她买的衣服挑三拣四,妈妈喜欢给她买宽松肥大的运动服,说她还在发育期,穿宽松点好,有利于继续长个子发展身材。可是自从这个暑假之后,林珑偶尔也会抗拒妈妈总给她买运动服,她也想穿成一个漂漂亮亮女孩子的样子,蓄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期待下次陈越见到她,会目光一亮,夸赞她长大了,变漂亮了。
那年放寒假回老家前,林珑拖着妈妈去女装店买了一件粉色大衣,妈妈皱着眉说这个颜色土气,你从前不是不喜欢粉色吗?林珑却浑然不在意,央求妈妈给自己买一回,买完大衣,又去卖袜子的店铺买了一双白色连体袜,路过鞋点,林珑又使尽浑身解数,求妈妈给自己再买一双侧边装饰蝴蝶结的羊皮靴子。
配齐一套新年战衣,妈妈恍然大悟过来,点着林珑的脑袋说:“开窍了,爱臭美了啊?”
林珑的小秘密被窥探,心底不好意思,但没说话。
春节全家要回潭镇呆一星期,又可以见到陈越了,林珑发誓这次一定要在陈越面前实现一个完美蜕变,她要让陈越彻底记住,她才不是什么小黑妹,也不是什么成天到晚只穿运动套装的假小子,只要她肯用心打扮,她也可以打扮得很有女人味,她已经女大十八变,变得让人眼前一亮。
结果那次春节,陈越留在大学里,没有回来。
不止那次,后来的寒暑假,陈越也再没有回来过。
或许他早就想逃离这个家,逃离潭镇这个偏远狭小的束缚之地,苍龙岂能缚于幽井,一朝飞龙在天,就决心不再回来。
林珑满心欢喜穿着一套粉嫩的新年战衣,头上别着精心挑选的带钻发卡,一双细腿只穿着薄薄袜裤,在冷风中冻得瑟瑟发抖。
黄齐从未见过她这副盛装打扮的模样,发现她居然也可以像学校里那些风头很盛,身后永远跟着一群苍蝇一样的女生似的,很甜心很可爱,她整个人像极了一颗充满水果清香的水蜜桃,黄齐心中萌动一股别样的感觉,面上却装出一副骇然表情,毒舌道:“你今天抽风了?怎么还穿起丝袜?”
林珑白他一眼,纠正道:“这是连体袜裤,丝袜是透明的。”
跳上他的自行车后座,催促道:“快回你家,我衣服穿的少,在外面快冻死了。”
黄齐骑车载她回家,一路心情飞扬,偶尔不经意回头,看见女孩头发上那个闪亮的发卡,恍惚间跟看到白日里的星星一样,星光微弱,但有心的人,总能一眼找到自己想要看到的那颗星。
到了黄家门口,碰上买菜回来的保姆,目光欣赏地赞美林珑说:“珑珑长大了,出落得不是一般水灵,阿齐,你这护花使者可得当的合格一点,像珑珑这种女孩,身边不知道要围着多少虎视眈眈的男孩子。”
黄齐手插裤兜,切了一声,“刘姨,你是真看得起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也就今天,她倒饬得稍微人模狗样一点,平时她跟我们这些男的也没什么区别,有时候还穿得比我更加爷们,从头到脚一身黑,我都自愧不如。”
刘姨深深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摇摇头说:“你啊你,口是心非的毛病什么时候改改?你这样,以后怎么会有女孩子喜欢你?女孩子喜欢听好话,从你嘴里说出来的全是带毒字眼,别说别的女孩受不了,就连珑珑,我看都未必受得了你。”
林珑点头如捣蒜,附和道:“嘴毒的人其实往往心地很善良,还脆弱,但就坏在这张毒嘴上,很多事情都被这张嘴给搞砸了。”
她说的是他和陈越的关系,其实他们兄弟之间的关系没那么糟糕,黄齐嘴上说着讨厌陈越,但很多时候那锋利激烈的言语里,更多是害怕受到伤害的伪装,黄齐被陈越的光芒所笼罩,自尊心不允许他再向陈越释放任何善意,他必须活得像一只刺猬,骨刺根根分明,用自己的倔强和叛逆来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刘姨觉得林珑说的不错,黄齐这孩子心地其实挺好的,对待她一个保姆,这些年都很尊敬,从没说过半句重话,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一到他爸和继母跟前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性情大变,一张口就浑身长满尖刺,折磨得长辈根本不知道如何去关心他、爱他。
刘姨感慨说:“阿齐,你别怪刘姨多嘴,这个家到底姓黄,你嘴巴也稍微学甜一点,哄的你爸心软,以后多疼疼你。你哥出去上大学了,他是彻底不用人操心了,家里厂子这么大,我瞧着他不一定回来接班,你要学着改掉自己的冲脾气,你爸以后还得靠你撑着呢。你看你哥今年放寒假都不回来,他那个女朋友是京城本地人吧?以后不好说、不好说哦,找个外地媳妇,更不可能回来了。”
林珑脑子轰的一声炸开,整个人石化呆在原地。
寒假,陈越不仅没回来,而且还交了个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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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每晚21点更新,预收文《重回混混爸妈少年时[九零]》或《权臣鞶与朱砂痣》,欢迎宝贝们收藏点菜 完结文请戳:《九十年代家属院》《乌市今日晴》《重回八零,顶级白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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