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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圣亚割尼殉道者(中上) ...

  •   在伦敦向来很难看到晴天。
      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世界大战和大瘟疫带来的伤疤尚未完全退去,在白天是熙熙攘攘的城市,某个小巷里也许正在有人流血,更不要提在午夜的伦敦了——敢在此时走在街道上的平民,不是无知者就是勇者。
      这里是伦敦西区,称得上是体面人家的住处,也是伦敦市政所在地。雨依旧下个没完,石砖路上的水洼因为雨滴而不安分。在一家仍在经营的商铺的玻璃窗的屋檐下,一个穿戴着符合伦敦西区品味的男人正靠在墙上,借着透过玻璃的灯光翻看着手中的资料,皱着眉头好像在思索着什么。
      这个男人的一头黑发向后梳去,几根漏网之鱼在他的额头上随意散落着,一身暗蓝色的长风衣,风衣的衣领系的很高,以至于看不见里面的衬衣。腋下夹着软呢帽,腰带随意的在腰间绑束,戴着一双黑色手套,尖头皮鞋因为雨水的缘故稍有些浸湿。
      似乎是低头看了资料太久,他抬起了头活动了一下脖子,眼神正好落在旁边尚未完全清除的征兵广告上。男人“啧”了一声,随即突然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该男子——斯宾塞·霍布森,现在是一名报社的记者。他知道伦敦的迷雾之下一定有人在到处打听他的痕迹,他本可以选择一个更不需要抛头露面的职业,他甚至可以选择不工作在家里避避风头。但假设有一个人能够理解斯宾塞的想法的话,那么这个人大概不是傻人就是疯人。尽管如此,斯宾塞还是抱有一些最基本的理智,他选择在夜间而不是白天收集新闻——尽管夜间的伦敦是杀人犯和□□的狩猎时间,但是比起他们来说密教徒更加可怕,而在空荡的街道上,斯宾塞有自信在遇到‘老熟人’的时候可以一溜烟的跑的没影。而且说一句实在话,因为罪恶总是在夜晚发生,在这个时段总能收集到劲爆的第一手资料。人类猎奇的本性是永远不会变的,这种新闻总能带来不错的评价。
      斯宾塞从来不认为自己能够成为一名侦探,因为他是一个完全凭借直觉行动的人,而侦探需要的是理性和逻辑。但此时他却做起了侦探的工作:斯宾塞正在调查的是一家四口的灭门案,这本来应该丢给伦敦警局去处理,但在下午临近黄昏的时候,刚刚起床的斯宾塞吃着三明治看着今天早晨被投递到信报箱中的报纸,突然从三明治被他咬了四口而不是三口上看出来这个案件肯定很有爆点——这是非人的脑回路,但是斯宾塞还是兴致勃勃的以调查为目的出了门,然后被突如其来的雨堵在了这里。
      ‘如果不是因为手里的资料,那我肯定已经出发了。’斯宾塞这么想着,将资料塞进了身旁的垃圾桶。戴上软呢帽,走进了在路灯下街景摇曳的雨中。他的目标是白教堂区,那个臭名昭著的伦敦的贫民窟,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妓女、和移民的所在地。斯宾塞从小生长在伦敦西区,但是由于他做过神父,对来到贫民窟并不排斥。监管如此他还是被混杂着难以言喻的味道的空气刺激的打了几个喷嚏。和宽阔而整洁的伦敦西区大街不同,白教堂区的街道狭窄而肮脏,黯淡而闪烁的街灯,能看到喝醉倒在街上的流浪汉和在这个时间很活跃的廉价妓女。斯宾塞的衣着无论是用料还是版式,在白教堂区都过于惹人显眼,擦身而过的每一个游荡街头的人都会对他投去诡异的目光,有的人还会发出低沉的嘟哝声,然后轻蔑的将口水吐在地上。斯宾塞用脚指头去想都知道不会是好话——大概是一些资本佬、富家小白脸一类的吧。
      斯宾塞毫不怀疑如果他躺在地上的话会被人一拥而上抢的底裤都不剩。
      他突然有了那么一丝丝后悔,论逃跑的话还好,但是论武力的话他没有任何把握打过不是孩童的人——他的健康已经被摧残的足够多了,再加上一旦受伤就特别难以治愈,如果很多的麻烦一起来,那后果不堪设想,而他现在完全把自己置于了危险的境地之中。
      尽管如此,他还是到达了目标的门前——这里并不是谋杀现场,而是一栋陈旧的木屋,失修的街灯在身后一闪一闪的,上面有飞蛾在盘旋。如果不是能看到窗口处的晾衣绳上面挂着几件男式衬衣,估计会被人怀疑无人居住,但在这雨天都没有收回衣服,可见应该是有什么事发生了。屋子里并没有光亮,斯宾塞伸出手用指关节扣了扣门,耐心的等待了几分钟,然后更加用力的扣了扣门,依旧无人响应。
      还好没人,避免尴尬了。斯宾塞找到了门锁的位置,用手指抵在相应的位置,口中念念有词:“拜请蚁母,门扉洞开之神……”
      然后只听见咔的一声,似乎是门锁爆裂开来的声音,门吱呀一声开了一条缝,瞬间一股霉菌味和另外一种难以言喻的味道从门缝中传了出来。斯宾塞皱了皱眉头,但还是走了进去。里面没有点灯,漆黑无比,斯宾塞由于只是一时兴起来到这里,手头也没有照明工具,但按照他对普通住宅民居的理解,在外面昏暗的光线下能看到一角的柜子上应该就有照明用的煤油灯。斯宾塞走了过去,果然碰到了煤油灯。他拧开了下方的旋钮,金黄色的灯光驱赶了周围的黑暗。斯宾塞将煤油灯拎了起来,在四周环顾了一圈,然后他发现脚下的地板上有凝固的黑色痕迹,蜿蜒向屋内延伸而去。
      斯宾塞继续向里面探索,就在他看见两具尸体的瞬间,斯宾塞感觉飞蛾亲吻了自己——他突然向左前方窜出一步,然后就听到有什么东西擦过自己右耳的声音。斯宾塞猛地一转头,发现是一个未曾见过的男人手中正拿着沾满血迹的斧头,在他的头上——他的耳中露出了半截淡黄色的不明物体,如同虫子一般的蠕动着。斯宾塞在男人的空洞的眼中看不出除了杀意之外的任何事物,此时他正举起斧头要进行第二次的攻击。
      “等一下,先生,私闯民宅是我的不对,但是不用这么暴躁吧!”
      斯宾塞躲过了他的第二斧,试图为自己辩解,虽然他知道自己看见了如此惊人的一幕注定在劫难逃,但是不说点儿话他就浑身难受。
      斯宾塞的退路随着一步步的被逼入屋内而越来越狭小,眼看已经退入了角落避无可避,斯宾塞只好选择闭上了眼睛等待疼痛的降临。但是他听到的却是一声枪响。
      斯宾塞猛地一抬头,发现对方的胸口被子弹贯穿,但是流出来的东西却不单单是血液,还伴随着如同虫子一般的淡黄色物体,掉在斯宾塞的皮鞋边蠕动着。
      又是几声枪响,子弹击碎了男人的膝盖骨,失去了支撑的男人摔倒在地,而斯宾塞也看到了他的救命恩人。
      一个绅士,莫约四十岁上下,身材高瘦,穿着一身灰色的西装,戴着一顶绅士帽,削瘦的脸庞面色冷淡,举着左轮指着男人,从枪口的烟可以看出来开枪的人就是他。灰衣绅士走到了倒下的男人的身前,斯宾塞感到灰衣绅士仿佛刚从冬天的酷寒中走出,身边有着不符合这个季节的寒冷气场。斯宾塞听到绅士的口中念念有词:“拜请残阳,不类前身之神。”绅士的的寒冬变得凛冽并且厌倦,似乎是被这股气息震慑到,那些淡黄色的物体从创口钻回到了温暖的血肉里。
      然后绅士果断一枪崩了男人的脑袋,这回没有奇怪的物体从脑浆中迸出。
      “先烧掉再仔细检查。”绅士对身后穿着伦敦警察制服的人下了命令,然后他用枪口对准了斯宾塞,吓的斯宾塞一个激灵:“能交流吗?”
      “啊,当然没问题,我还是正常的。”斯宾塞赶紧回答道。
      “你在这里做什么?”
      “来调查案件的,我是记者。”斯宾塞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了记者证递给绅士。
      绅士接过记者证,仔细的看着上面的每个字,斯宾塞有一种直觉,哪怕上面有一个字是假的都会被他挑出来。绅士将证件还给了斯宾塞,收起了手||||枪,冷淡的说:“恐怕你要和我走一趟了,斯宾塞·霍布森先生。”
      ……
      “所以一切的经过就是这样。”斯宾塞对眼前的灰衣绅士扎迦利·韦克菲尔德摊了摊手,将事情的起因和经过交代给了扎迦利——尽管他抹去了关于蚁母的事。
      扎迦利一直在极其认真的做着笔录,最终,他的钢笔离开了本子,灰色的眼眸冷冷的看着斯宾塞:“虽然您在这场闹剧里也是受害者,但您因涉嫌非法搜查和非法侵入住宅,警局要对您进行拘留处置。”
      斯宾塞感觉自己的头皮要炸起来了:眼前的人不是普通的警察,而是督察,看起来十分严肃的样子,万一话题跑偏了怕不是连拘留都不行,直接坐牢了,有了前科的话下一份正经的工作可就不好找了。更严重的是,无论是坐牢还是拘留,他都相当于直接向曼尔威特宣告了自己的位置。
      斯宾塞计无可施,只能搏一搏运气了:“没有其他选项吗?韦克菲尔德督察?”
      扎迦利双手十指交叉,正襟危坐:“有。但不是给您提供的。”,然后便挥了一下手,示意警员把斯宾塞带走。
      “等等,在那之前我想问一句。”斯宾塞发现自己在劫难逃,只能认命的开口问最后一个问题:”韦克菲尔德督察,我遇到的到底是什么东西?能够钻入人的血肉,并且有毁灭的倾向……那是蠕虫吗?”
      扎迦利的眉头突然锁住了,用手势示意警员他还有话要和斯宾塞要谈,让他先退出去。
      “您知道蠕虫?”扎迦利将交叉的手指抵在下唇:“请告诉我,您还知道什么?”
      这个情况稍微有点出乎斯宾塞的意料,难不成这位督察也是无形之术的修习者?他想知道什么呢?是蠕虫吗?斯宾塞本人其实并不了解蠕虫的事,只是他在漫宿经常会去找格力比——那位双角斧的具名者——聊天。斯宾塞无法通过牡鹿之门,尽管谜题对他来说答案是脱口而出的事,但格力比拒绝给他提出谜题,原因是因为斯宾塞的欲望不够强烈。虽然斯宾塞不知道什么欲望才叫强烈,但是格力比四舍五入也是他的前辈,再加上格力比怎么看都和空巢老人一样,一看就知道需要陪聊,有事没事找格力比聊天倒是很愉快。
      格力比已经在门前伫立了很长的年岁。格力比无法步入漫宿,但他对漫宿里发生的一切了如指掌,单单被遗忘的史籍就能从斯宾塞入眠开始一直讲述到他被第一缕晨光亲吻。骄阳被置闰、蠕虫的诞生……这些他都有所了解。
      或者,他指的是神圣伤口会?教团的的存在是绝对的秘密。斯宾塞虽然离开了教团,但从来未想成为犹大。
      看似庞杂的内容,在斯宾塞的头脑里不过是一瞬:“我相信督察您明白一切。那为何要问我呢?想必您了解的东西不亚于我,我的确去过漫宿,但也仅此而已了。”
      然而扎迦利并未听他的回话,只是直勾勾的盯着他的的眸子。
      斯宾塞虽然不怯于被人盯着眼睛看,但这双灰色眸子里所蕴含的不明感情让他感觉有些怪异:“督察?您在听吗?”
      “——我见过你。”
      扎迦利突然开口了,斯宾塞注意到他丢掉了敬称。
      “在漫宿的林地里,我见过你。”
      在狭小的审讯室里,除了他们两人,只有白色的略显脏污的墙壁,白色的桌椅和一盏黯淡的电灯。不知道从哪里钻进来了一只飞蛾,盘旋灯光的周围,撞击着灯壁,一下、一下、一下。
      “呃……。”梦境中的所见所闻突然如同颅内之光闪闪发亮,斯宾塞的脸色骤变。
      “你就是在林地裸奔的那位先生。”扎迦利用着非常平静的语气说:“在发现我之后,你用启之准则报废了我一条腰带。”
      “……。”斯宾塞小心翼翼的开口问:“那条腰带,贵吗?”
      “是定制的。虽然梦境不会影响醒时世界。”
      斯宾塞松了一口气。
      “那么。”扎迦利将手放在了桌子上:“您问的其他选项,现在可以摆在这里了。不过相应的,您已经没有选择拘留的资格了。”
      “……好吧,选项是什么?”
      “看在您是了解漫宿的,那么就不必用委婉的说辞了。您现在有两个选择。”
      扎迦利抬起右手,竖起了一根手指:
      “一、监禁,成为终局之人,在残季迎接结局凄美。”
      然后扎迦利竖起了第二根手指:
      “二、加入防剿局,为当局卖命,您没有辞职的资格。”
      扎迦利放下了手。
      “您选择哪个?斯宾塞·霍布森先生。”
      斯宾塞挠了挠头,他好像听说过防剿局,没记错的话是在曼尔威特口中听过,说防剿局是麻烦精之类的……不过现在,鬼都知道应该选择哪个。只是如果要到处抛头露面的话,和死了大概是差不多的,还不如选择第一个选项更痛快一点。
      “我可以选择不出外勤吗?”
      “您的自由。”扎迦利挑了一下眉头,没有料到斯宾塞会问这个问题:“如果您选择加入,我就是您的上级,下属的要求我会在允许范围内满足。”
      “那,第二个。”斯宾塞耸了耸肩:“我想我也没其他选择了,不是吗?”
      而且好歹也是个体面的工作。

      斯宾塞已经很久没有在清晨起床过了,难得早起好好打理了一下自己,却拿着领带愣了神。领带的打法和学无形之术的难度是一样的——这么说虽然很夸张,斯宾塞将领带扔在了一边,将风衣的扣子扣到最高,确保手套已经戴的严实,不会露出任何皮肤后,斯宾塞出了门。
      防剿局位于伦敦西区,外表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的警局。斯宾塞从小时候就无数次路过过这栋建筑,但是当时的他不会想到,这个建筑里的人研究的东西与世俗有多么不同。
      在昨天晚上,扎迦利离开后,他便遇到了自己的第一个同事:纳塔丽娅·龙。龙博士是一个看起来非常有学者气质的女性。和扎迦利一样,也是近四十岁的中年人。不过龙博士说她并不是防剿局的工作人员,只是被特聘过来的教授而已,所以她一般不会参与防剿局的行动。
      随后她非常有条理的解释了防剿局的基本信息:防剿局是一个秘而不宣的机构,在英国政(河蟹)府的支持下成立,表面上是警察厅的一个派出机构,实际上完全独立于警察厅。使命是奉司辰之命清除世间的蠕虫——蠕虫一旦钻入□□,除破坏余下的东西外别无他法,这也是为什么昨天扎迦利不由分说杀掉了那个被蠕虫侵蚀的男人。也因此,防剿局不需要心之准则,他们的职责是清除蠕虫,只能延缓蠕虫发作的心之准则对他们来说毫无用处。除此之外,防剿局还有一个职能,那就是处理国家不公开承认的罪行——也就是那些在私下里传播、研究无形之术的人。
      说到这里的时候龙博士看了斯宾塞一眼。
      当然,防剿局也并不是人人都懂得无形之术一类的神秘学事物。就如公司必须有法务、会计这类的人一样,也是有很多并不知道内幕的办事员在的。斯宾塞加入的是防剿局的主要科室,这样算下来的话他的同事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

      但是这些复杂的事是抵不过他的性格如此之棒,长得如此英俊的影响的(斯宾塞语)。
      永远不要忘记他是掌握了启之准则的神父,再加上蛾,开启人们的心房对他来说并不难,他很快他就被警局的小姑娘们围住,她们看他的眼神充满了崇拜。而斯宾塞在一楼不务正业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一道目光。
      斯宾塞向警局门口看去,看到了站在龙博士身旁的女性,他几乎立即就认出来了这是康妮·李。斯宾塞在报纸上见过她。她是一位相当有名的贵族的长女,是贵族庞大财富的继承者。比起黑白照片,康妮本人显得更加光鲜亮丽。她看起来在二十五岁上下,妆容相当精致,但她的周身有让人感到震慑和威压的气势。斯宾塞知道,康妮绝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女人她以女性参政论者而频繁在报纸上出现,也因此经常成为被神父们批判的对象。但现在,前所未有的冲击力吸引了斯宾塞。无论她究竟是哪个立场都好,反正斯宾塞知道自己看起来肯定也不像传统意义上的神父。他走了过去,对这位优雅的女士伸出了右手:“您就是康妮·李吧!纳塔丽娅·龙和我说过您呢!”
      康妮伸出手,礼节性的和他握了握手,微笑着:“你好,您是斯宾塞·霍布森吧?我的确是康妮·李,是你在防剿局的前辈,希望您能适应在防剿局的生活。”
      斯宾塞承认,在那一刹那,自己被这个笑容迷住了。
      最后遇到的是道格拉斯,他正在办公室里看着伦敦都市画报,他忙里偷闲的看了斯宾塞一眼,眼睛里充满果然又是一个麻烦精来了之类的感情,向斯宾塞伸出了手:“叫我道格拉斯就好。”
      “初次见面,我叫斯宾塞·霍布森。”斯宾塞微笑着和道格拉斯握了握手。
      “你可不要给我们添麻烦啊。”两人的手还没有分开,道格拉斯突然这么说。
      “虽然平时我不保证,但这话怎么说?”斯宾塞的蓝紫色眸子好奇的盯着道格拉斯。然而道格拉斯明显不习惯和别人对视,偏过了眼神:“最近蠕虫越来越猖獗了,你应该是遇到了,就在白教堂。”
      “是。一个被国家抛弃的从前线退伍的老兵。”斯宾塞说:“因为战争而失去了自己的房子和财产,不得不带着妻子和女儿到了白教堂区。他只能靠做体力活计养活一家,但是在为邻居帮忙的时候蠕虫来了,于是……。”
      道格拉斯对斯宾塞露出了一个惊讶的眼神:“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你之前是侦探吗?我们还没有调查到这个人的背景呢。”
      “你提出疑问就是我故事还不够完整,我会完善它的。”
      “……。”
      道格拉斯翻了个白眼,啊,他刚才在期待什么,果然又来了一个麻烦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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