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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章 忆王孙 ...

  •   天色已朦朦亮。凌笑和方无看起来还是没有疲倦的样子,也许这一夜,他们都想了很多,懂了很多。
      凌笑道:“我在山上见你匆匆赶路,是有什么急事吗?”
      方无的眼睛望着远方,叹了口气,道:“说出来你或许不信,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
      凌笑笑道:“你说出来的我就信。”
      方无笑了笑,低声道:“我是听说小薛的父亲病重,想去见他最后一面。”凌笑不解道:“你……为何?”
      方无垂下头,踩了踩脚下湿润的泥土,声音很小。“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告诉我,我的父亲是武林中的大侠薛仁。那时我的母亲在江南和他有过一段情缘…我一直是不太相信的。其实信与不信又如何?”这个外表骄傲坚强的少年,内心深处却仿佛藏着极深的自卑。
      凌笑道:“这样说,你和小薛不就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方无的眼睛很亮,却也很沧桑。他笑道:“还是不要提起吧,我和小薛是不同命运的人,这一辈子做朋友和做兄弟也没什么区别。”
      这时林盼儿已经笑盈盈地走了出来。这个女孩子仿佛已经忘了昨晚不愉快的经历。她的心里没有埋怨,只有理解和爱慕。她走到方无身边,甜甜地笑道:“厨房已经做好了早餐在前厅,你们先去吃点东西吧,我去叫秦姐姐,她好像回房间了。”
      凌笑和方无还没走到前厅,就听到林盼儿在秦心房间里大叫:“凌大哥,你快来!”凌笑和方无立即赶过去,只见房中只有林盼儿一人,秦心却不见踪影。林盼儿递了一张纸条给凌笑道:“在枕头上发现的。”
      纸条上写:“若真要有个人先走,我宁愿那个人是我。”
      凌笑的眼睛闪了闪,笑道:“我们吃饭去。”他大步走了出去,谁也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饭桌上三个人都很沉默,每个人都在想着自己的心事。林盼儿突然跳起身来,叫道:“哎呀,我不该把‘冰神’落在房间里,要是不见了就惨了!”说完,她已经一溜烟地消失了。
      凌笑笑道:“盼儿是个有趣的女孩子。”方无刚要说话,门口走进来一个中年男子。这男子四十来岁,身着锦袍,腰间别着把重剑。他五官清爽,嘴角的胡须修剪地很整齐。中年男子冷冷地扫了凌笑和方无一眼,道:“你们谁是方无?”
      “我。”方无没有抬头,慢慢地喝着碗里的粥。
      那中年男子冷哼一声,道:“好你个小子,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用‘冰神’!”话音刚落,中年男子的剑已经到了方无眼前。他的剑比普通的剑要重上四倍,但是他用起来却十分灵活。由于重量大,剑风威力也比寻常的剑大了许多,剑风扫过,那饭桌竟已倒塌。
      凌笑叫了声:“好剑!”人已退出三丈远。他站在门口笑嘻嘻地对中年男子道:“我不插手,我看看。”中年男子瞪了他一眼,第二剑已刺出。原来方前他的第一剑刚到方无面前,方无看起来身形未动,人却移后了两寸。他算得很准,两寸距离,剑风已竭。
      只可惜他第二剑还没完全施展出,方无已经攻出了三招。没有人能形容他的速度,而且他每一招攻向的都是对方最致命的地方。他手上拿的只是一支筷子,却比任何一种利器更危险。中年男子的身法竟也不慢,他已经避开了方无的前两招。可是方无人却到了他的跟前,而第三招径直插向他颈脖。他的重剑力量往外展,已经不可能收回来。
      凌笑心里也不仅叹道:“果然是杀人的武功,只需快和狠二字。”
      这时却听到林盼儿的尖叫声:“不要!快住手!”筷子在中年男子颈脖的要害处停了下来。只要再多一丝力道,中年男子就必死无疑。方无扔掉筷子,走到一边。
      中年男子虽然额头上全是冷汗,但神色却很镇定。一个刚从死亡的边缘逃回来的人,还能保持这种冷静,实属不易。
      林盼儿跑到中年男子身边,道:“三叔,你怎么来了?”
      原来这中年男子竟是林盼儿的三叔,江湖上人称“重剑郎中”的林秋贺。他不仅剑有名,而且医术更加高明。
      林秋贺看了看方无,眼神凌厉却又有些许的赞叹。他对林盼儿道:“还不是来帮你爹抓你回去的,你在外面简直是胡作非为。”他的语气虽然严厉,但谁都听得出来其中蕴涵的宠爱。
      林盼儿低头道:“我还不想回去。”
      林秋贺怒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爹有多爱财如命,你这样在外胡来,他已经被你气出病来了!”林盼儿一听眼圈都红了,急道:“爹……爹他还好吧?”
      林秋贺道:“你还是赶快随我回去吧。”
      林盼儿咬了咬下唇,走到方无跟前,一双美目哀怨地望着他道:“你……你要来接我。”方无看着她,没有出声。林盼儿跺了跺脚,道:“不管多久,我都会等你。你要是不来找我……我,我……”她把手中的“冰神”塞到了方无手里,“我知道你不要人家的礼物,可是……”
      方无却突然道:“我不会再换武器了,今生不会再换武器。剑在人在,剑亡人亡。”他的声音不大,却很坚定。林盼儿的眼睛还是湿的,这次却是幸福的泪水。
      凌笑笑道:“看来我今生都再也喝不到你的剑换来的酒了。”
      林盼儿再看了方无一眼,仿佛要把这个人看到心里去,然后用力转身,竟似用尽全身力气,随着林秋贺走了。
      方无却没有再多看一眼。一个人倘若已在心上,是随时都可以看到的。
      方无对凌笑道:“我们是不是现在动身去仁义山庄?”
      凌笑道:“你先赶过去,我还有些事要去做。”方无道:“好。”他没有再多问,朋友之间本来就无须多问。
      凌笑和方无分开后,一个人在街上逛了半天。他仿佛对什么都很感兴趣,每个店铺他都进去看看——甚至连棺材铺都不放过。他现在就逛进了一家棺材铺。
      “客人要什么样的棺材?”老板笑眯眯地迎了上来。
      “你看看我的样子就知道我当然要最好的棺材。”凌笑拍了拍胸脯,很得意的样子。老板却有些皱眉头,因为凌笑身上的棉衣已经又破又臭。
      “那客人要几口棺材?”“一口,当然一口就足够。”“却不知道要多大的棺材?”凌笑笑道:“你看看装我要多大就多大吧。”老板冷冷道:“那你就随我进来我替你量量。”
      凌笑并没有躺进棺材里,但也决没有人还能认得他。他现在已经不是个俊秀少年,而是个威风凛凛的关东大汉。他也没有从棺材铺的正门出去,而是坐上了后门外为他准备好的马车。
      马车出了城,直奔郊外而去。跑了半日,在一个大庄园外停了下来。凌笑敲了敲门,门便开了。开门的是个小丫头,看到凌笑的样子先是呆了呆,随即娇笑道:“你还真是小心。”凌笑扯了扯她的辫子笑道:“这样你也能认出来,眼睛是越来越厉害。”
      丫头笑道:“如果你不是易了容眼睛里还带着那种鬼笑,我就认不出你来。”
      凌笑笑道:“不是看着你我怎么会鬼笑呢?”丫头做了鬼脸,道:“主人在茶室。”凌笑道:“我先去洗个澡再去见他。”丫头笑着跑开,道:“你也知道你臭得不能见人了啊。雪儿,你想了很久的公子回来了,还不去替他准备洗澡水和干净的衣服。”旁边另一个丫头红着脸也跑了。
      凌笑果然是一副刚洗完澡清爽至极的样子,但是当他走到茶室门口,整个人却变得恭敬谦卑,如若一个教养最好的世家公子,平时那种玩世不恭的样子全然不见。
      他很轻地敲门,然后负手在外等待。等到里面传出一声“进来吧”,他才轻轻推门进去。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但却说不出的高贵逼人,如同懒洋洋斜躺在白熊毛塌上的蓝衣人。他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但是眼角仔细看却有深深的痕迹,岁月的痕迹。他的脸色苍白,是终年不见阳光那种白。他的五官相当俊美,只是面容看起来像大病初愈,很是疲惫的样子。
      屋子里还有三个娇俏可人的丫头,一个在屋角轻轻扇着檀香,一个跪坐在蓝衣人身旁替他捶打着小腿。还有一个正在用纤纤素手煮沸紫砂壶中的茶水。
      蓝衣人挥了挥手,三个丫头退了下去。“坐。”蓝衣人冲凌笑点点头。凌笑在他对面坐下,闻了闻茶香,笑道:“刚采下来的女儿香。”
      蓝衣人笑笑:“倒了它吧,你这一进来,什么女儿香都被你玷污掉了。”凌笑倒掉了那壶茶,笑道:“我重新帮你煮一壶依香寻梅。”蓝衣人微笑着点点头。
      蓝衣人一边看着凌笑煮茶,一边道:“你的掌法练得怎样了?”
      凌笑低头煮茶,屏息凝神,道:“还是差一些。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蓝衣人道:“或许在你心里。”“我心里?”“你心里若是没有疑问,此番又怎会特地赶回来。”蓝衣人笑道。
      凌笑低声道:“我的确不明白。为何你……”蓝衣人微笑道:“正因为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凌笑不明白。蓝衣人笑道:“这么多年了,我总算明白了。”蓝衣人顿了顿道:“虽然我明白了,但是做还是得你去做。”
      凌笑已经煮好了茶,双手毕恭毕敬呈给蓝衣人。“这个我明白。”
      蓝衣人喝了口茶,满意地点点头,微笑道:“其他的你以后也会明白。”凌笑仿佛已有些明白了,他笑道:“那我先去仁义山庄,我会有消息回来。”蓝衣人笑着点点头。“你那个叫秦心的丫头,要我派人去保护她吗?”凌笑微笑着摇摇头,“你知道我不会和任何女人在一起,随她去吧。”蓝衣人也摇头道:“你何苦?算了,由得你。”
      凌笑走到门口时,蓝衣人又叫住他,“对了,梅子和疏影我把他们接回来了。你可以去看看他们。”凌笑转过身,静静看着蓝衣人,叹了口气道:“其实你根本不必要他们回来……你吩咐我去做的事,我原本都会去做。”蓝衣人也叹了口气,“你去吧。”他仿佛已经很疲惫,已经不想再说话。
      凌笑原本已经走到了庄园的大门,又突然折过身来,问身后的丫头道:“梅子和疏影在追月阁?”
      丫头道:“主人让他们住到最好的天香院去了。”凌笑点点头,想了想,终于还是出了门去。
      马车又把凌笑载回了城里,他这次却不是从棺材铺出去,而是从澡堂子出去的。刚出澡堂子,凌笑便觉得饿了。
      “竹棚子大酒楼”不是大酒楼,是个竹棚子。就是在巷子口随随便便摆几张桌子,立几根竹竿,搭上块白布,就卖菜卖酒的竹棚子。但是就这么简陋的地方,每天等位的人却很多。因为谁都知道,到了凉州城,若是没吃过“竹棚子大酒楼”的小煎排骨,那就算是白进了城。不少路过的江湖客或商人,都会慕名前来。本地人来的也不少,尤其是家里来了外地的客人,都会来这里吃上两盘排骨,喝上点酒。酒虽然马马乎乎,排骨味道却是真正的好。
      凌笑现在就在等位。他已经等了快一个时辰,前面还有三组客人。凌笑总觉得花时间等美食比花时间等女人,滋味要好很多,所以他并没有不耐烦。
      两个十分美丽却冷若冰霜的女子走进了巷口,对着人群面无表情地道:“没有等到的人都不要等了。”
      排在第一位的是两个大汉,看上去是那种不会武功,却有满身力气,赚的是汗水钱的苦哈哈的汉子。干完活,手里拿着点小钱,打算来这里喝酒吃排骨,当是享受——穷人们的快乐很简单。眼看有一桌已经吃完给了钱准备走人,马上就轮到自己了,这时冒出来两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让大家散场,两个大汉自然是不肯的。其中一个穿着破烂短袄的汉子怒呵一声:“小丫头,难道你们想插队不成!”
      那两个女子俱冷冷一笑,其中矮点那个哼了声道:“插队?本姑娘用得着来这里排队?反正话我们已经说了,你们爱等不等,反正做菜的师傅今晚我们是要带走的。”
      后面的人群开始激愤了,一个道士模样的人站了出来,怒道:“凭什么?”他排在凌笑前面。
      那女子道:“我家小姐今晚要招待贵客,出了千两黄金请这位师傅去做菜。”没有人出声,千两黄金,可以让在场每个人吃一辈子的排骨。那两个穷汉子对看一眼,默默离去。他们知道,在金钱面前,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剩下的人,也陆续散去,没有人会用千两黄金去赌这口气。
      凌笑拍了拍自己空瘪的口袋,笑笑,慢慢走出了巷子。
      他并没有走出很远,就在附近一个小饭馆坐了下来。“一份卤牛肉 ,一斤酒。”酒不好,牛肉卤得也不入味,但是凌笑不在乎。因为他看到两个很值得看的女人走了进来。居然就是刚刚那两个又漂亮又凶巴巴的丫头。她们现在看起来却一点也不凶,不仅不凶,而且笑得很甜,那酒窝几乎就能把男人活活醉死。可凌笑看起来并不像醉了,他仿佛有些累,平时惯有的笑容也淡到看不出来。
      “凌公子,这种地方怎么会是你该来的?”还是那个矮一点的女子,她凶的时候艳若桃李,现在笑起来又多了几分俏皮。
      “我不配来?”凌笑故做惊讶道。
      那女子笑道:“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家小姐已经为凌公子备上一桌精致的酒菜。公子何不移步?”凌笑笑道:“去吃千两黄金买来的小煎排骨?”“那只是给公子送酒的开胃菜。”
      凌笑好像很满意,所以他已经站起身来付帐。
      门外有一辆马车,很是气派。车厢里也很大很舒服,凌笑很快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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