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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番外九 ...

  •   要问季伯裘是怎么创立季氏的,那基本上就是靠女人。

      简单的说,就是吃软饭。当然,他自身的能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这事在A城内并不是秘密,也没有人不知道,因为是老人骄傲的亲自宣告的。

      每年生日,他的生日,顾嫚的生日,他都会在宴会上向来宾发表感谢宣言。

      “今天感谢大家的到来。在此,我想说,我能有今天的成就,还是归咎于我的妻子︰顾嫚。”

      这句话,但凡是和季伯裘熟点的都听过。每次都是,首先是感谢顾嫚,再暗搓搓的在剩下的长达十分钟的生日演说中,各种夹带私货的秀恩爱,向妻子表白示爱,最后来一段恩爱的双人共舞。

      几十年了,一点也不腻。

      那时还没有秀恩爱和喂狗粮的说法。可来宾们也不是傻子,每年都要听上这样的话,早麻了。便由着季伯裘发挥,自己在下面该吃吃,该喝喝,等顾嫚上去把人拉下来就好了。

      A城就没有一位富家太太是不羡慕顾嫚的,每次出席有两人在宴会后,回家后对丈夫的或嫌弃或厌恶,皆更上一分。

      看人家丈夫,帅气深情能赚钱,洁身自好,不乱搞男女关系。
      再看自家丈夫,黄赌只欠毒,外貌身材比不上,赚钱能力比不上。

      而A城的富翁们却也对自己的妻子有所不满。

      看人家妻子,美貌体贴能贴钱,不嫌贫爱富,不穷奢极侈。
      再看自家妻子,多疑小气,只会花钱,蛮泼辣,悍妇一个。

      由此衍生出的,是对两人的好奇,尤其是这对天作之合当年的爱情故事。

      .

      和很多白手起家的富一代一样,彼时的季伯裘也只是个穷小子。除了过份好看的脸和聪明的头脑外,他什么也没有。

      其实他的家境也没有那差。

      父亲是个书生,家中虽有几分薄产,可惜性格古板,没有经商头脑,在那样的乱世,他只是个开学堂的乡村教师而已。

      后来和一个清秀的良家姑娘结了婚,便生下了他,因为是长子,便叫伯裘。

      待八岁那年,母亲意外死亡,季伯裘便和父亲相依为命。后来父亲患了病,小乡村没有良好的医疗环境给他治疗,便变卖家产,带他离开小乡村,到大城市去,那年他十三岁。

      到了大城市,发现治病的钱根本是个无底洞,而且他患的病要切脑子,大夫说治不了,回家准备后事吧。

      书生爸爸知道儿子是个聪明的,见识过大城市的繁华,便不会满足于那种小乡村。于是接受良好的爸爸不再浪费钱,用余下的时光教导儿子知识,用为数不多的钱买下个小得可怜的房间,一边赚钱,一边教他在大城市的生存方法。

      九个月后,季伯裘哭着送走自己父亲。开始一个人的大城市生活,到底是年纪小,中间少不了被人骗过好几次,吃了不少苦头,差点连房子都要丢了,最穷的时候,可以一个馒头吃两天,晚上饿着入睡。

      没爹没妈的孩子连哭也没人安慰,曾经也是活泼好动的季伯裘变得沉默寡言。

      在挫折中学习,自己一路走来的少年长成十六岁,长成了一个帅气冷酷的身兼多职的少年郎。

      早上卖报,中午到茶馆去跑腿,晚上到沙龙去打杂,生活很是充实。

      贫穷令他比其他人都要更努力,其他的报童偶尔也会拿个半毛一块买点糖果奖励自己,可他吃的依然是馒头。唯有到茶馆和沙龙工作,可以蹭点肉吃。

      相比茶馆和沙龙那种浮华,他更喜欢早上的报童工作。因为自由,每天骑车走在城里,总能看到形形色色的人,不同于老旧的小乡村,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感到鲜活。

      一次意外,让他来到成为顾公馆的专属报童。

      顾公馆是城内最有名的公馆,光在买报一事就上可见一班,一分钱的早报,顾公馆能出到一毛钱来买,他给找钱时,那公馆的人竟然说不用,是大少爷的贴士。他也不知道那是啥,后来听说是洋鬼子的习惯。

      上道的季伯裘直接把其中五分钱交给对方。

      那时,板正的中年男人看向少年手上的钱,挑了下眉毛,没有一点喜悦或是惊喜的表情。这让季伯裘心里有点后悔。不过最终,中年男人高傲地抬了下下巴,叫他以后每天准时到达。

      于是,从此以后,他都是顾公馆的早报负责人。

      .

      第一次到公馆送报完全是意外。

      在成为报童的首三个月,他送报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市中心,毕竟市中心代表的是繁华,只要努力一点,他总能早早把报纸卖出。在三个月后,他发现每天三十份的配额并不足够,于是,大胆的他把手伸向五十份。

      为表诚意,他一改报社每月交付的规则,直接当天交付了五十份报纸钱。
      负责人才肯把报纸交给他。可是五十份的报纸并没有他想像的好卖,而且五十份的报纸比三十份的报纸要重多了。

      季伯裘心里急,要是卖不完,那他明天就只能回到原来的三十份了。那就所有人都知道他卖不完,他脸子可丢大了。

      虽说像他这样的人,也没什么脸可丢的。

      卖到最后,还剩下大约十份,发现城内的市场已经饱和了。他便把眼光放到城郊,那么距离市中心远,没有报童愿意去,都太累了,费脚程。而且那是上等人家的地方,不是他们这样的报童可以去的地方。

      想着拼一把的少年骑的满头大汗。

      因着有一个书生父亲,季伯裘的文代修养要比普通报童好多了,就是靠着那点点不同,他才能找到沙龙打杂的工作。说起来,他小时候还跟着学过些什么四书五经的,可小孩子玩性大,加之后来在社会上讨日子,三年下来,学过的东西基本上都还给父亲了。不过还是要比那些连学都没得上的孩子要好多了。

      他看着眼前大得可怕的公馆,顿时明白了为什么没有报童敢来,这种地方,光看着就知道和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

      那雪白的墙壁,看着无比威严,无形中就写着“不要靠近”四个大字。

      少年犹豫了,他不肯定自己是否要继续留在这里。可是看着布袋中卷起来的报纸,他又觉得自己可以试试。反正最坏的结果也就是卖不出去而已,没差。

      那问题来了,公馆附近不见有人,就他一个人站在铁门外,要怎样才能卖到了?是要上前去大喊吗?

      这时,门内传来声响,他一看,一辆黑色小车缓缓驶来,铁门打开,从半开的车窗中,他能看到车上坐着一个板着脸的中年男人。

      少年一个激动就上去了。

      “先生,今日份的早报,一毛一份。您需要吗?”

      那中年男人让车停下,看向他,目中带着点高高在上的审视,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季伯裘觉得他那不是看人的眼光,跟人别人打量货物一样的。

      这种目光,他在茶馆中、沙龙里见得多了,不过每次遇上都让他一阵难堪,心里刺刺的。

      男人看了一小会儿,就在他以为要没有希望时,男人开口道︰“什么早报?”那声音尖细的,让人感到颇不舒服。

      少年礼貌又端正的道︰“华城早报。”

      中年男人眯起眼睛︰“多少钱?”

      “一分。”

      男人哼了一下,季伯裘当时都觉得他要没希望了,可是下一刻,中年男人直接拿出一毛钱给他。

      后来他才知道,顾家有个很会花钱的大少爷,买早报是派佣人到城内最好的大饭店去买的,买一份当日的华城早报和一份洋鬼子早报,顺道拿买个洋鬼子早餐,光这花费,就要三块钱了。饭店买的早餐要两块八毛钱,报纸两毛钱:华城早报六分钱,洋鬼子早报一毛四分钱,总共三块。

      偶尔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花费如香烟,给女伴送的香水,胭脂什么。总之顾公馆不愧是城中最有名的公馆,顾家纺织厂也果然是城内最赚钱的大公司。

      佣人又不是傻子。大饭店四分钱的早报,在季伯裘这只要一分,佣人这下净赚三分。

      成功卖出早报的季伯裘愣在原地,当下感觉他又找到一个长期客户了。

      看着洋气的车子绝尘而去,他顿时觉得剩下的报纸也没有那么难卖出去了,只剩下的九份早报,他一家可以的。

      少年郎心里愉快又高兴,嘴角微微弯起一个弧度很快就又消失了。他推着自行车向前走去。刚松下心情,肚子就饿得咕咕直响,今日五十份的早报和额外的活动量让他饿了。

      季伯裘站在原地愣了愣神,刚要走的时候。

      “哎呀?”

      头上传来道好听的女声,轻轻柔柔的,听麻了他半边身子。

      少年抬起头。

      刚好和少女的视线对上。

      微风吹个,掀起少女的耳边的发丝,黑发俏皮的在她漂亮脸蛋上跳舞,少女半个身子扒在栏杆上,白皙的手向空中伸出,像是在抓着什么东西。少女身旁放着好几个花盆,恰好是初春,爱美的花儿早早地热情盛开,还有些迟到的小花苞儿,少女半个身子都被花朵包围,美得不似凡人。

      季伯裘莫名想到,好久以前村里人说的故事。说山上的住着精怪山鬼,每个都好看得很,是会勾人魂魄的妖精,看上一眼,魂魄就被勾走了,终日茶饭不思,就顾着想那精怪。

      可那少女眼睛又大又亮,清澈纯净,不像山鬼,倒像是九天上的小仙女。哪有山鬼像她这样的好看,虽然他也没见过山鬼是个什么样子的,可他觉得,眼前的妹妹,定是比山鬼更好看的小仙女。

      季伯裘愣神,他觉得,被风吹乱的,不只是少女的发,还有他的心。

      原来那些小曲儿说的都是真的。
      他栽了。

      少年心里又慌又怕,想说点什么,却又说不出口,放在身旁的手紧握在一起,手心全是汗。他微微张口,声音像蚊子一样︰“…你”

      倒是少女眨巴眼睛,好奇向他问道︰“你是谁呀?”

      季伯裘没想到对方会主动和他说话,听着那软绵的声音,直觉心里像吃了桂花蜜一样,口中似是也尝到那一丝甜味。

      少年郎大脑还没转过来︰“我来卖报的!”

      刚说完,他就懊恼了。像他这样的卖报童,外面要几个有几个,又不是些什么值得骄傲的工作,都配不上这样的小仙女。他低下头,不敢看向少女的眼睛。

      “噢!”

      少女轻呼,惹得少年抬头。那明亮的大眼惊讶,闪闪发亮的,像盛夏晚上的星星,灿烂夺目。

      “那、你很厉害呀!”少女向他笑了,真诚而高兴。

      季伯裘也笑了,突然觉得,他也是挺厉害的。

      少女笑弯眉眼的问︰“那、小哥,可以给我一份早报吗?”

      季伯裘一愣,连连点头︰“我抛上来!”

      说着就向阳台上的少女抛去一份早报,刚好抛在女孩的花盆前,怒放的花儿都被压弯了腰。少年僵直身子。

      糟糕,扔坏了。

      少女一脸懵懂,没想到下面的小哥哥说抛就抛,她只是说着而已,连忙问︰“哎呀!早报多少钱啊?”

      季伯裘不好意思说这是只要一毛钱的早报,直转头道︰“不要钱,送你了。”说罢,便骑着行车要走,实在是他怕再待下去,会更丢脸,他不敢看向少女。

      “呀!那、那小哥明天来吗?”女少还没反应过来,便见少年要走了。

      听到问话,季伯裘差点没摔下车,他向后举手︰“嗯!”

      只要你想,以后都来。

      少年默默道。

      虽然对方背对着她,想也知道是看不见的,可顾嫚依然高兴的挥手︰“那小哥,明天见!”

      明天又能见到她了。

      啊!忘了说谢谢!还没问到小哥的名字!

      少女懊恼地想着,站在阳台上失神,直到被风吹得打了个喷嚏才回房间里。

      好像忘了些什么?顾嫚捧着早报想。噢!她的手帕!被风吹走了!

      .

      那天,季伯裘悄悄的替自己留了一份早报。

      算上送给少女的那份,他亏了两毛钱。这是第一次。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9章 番外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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