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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劫后余生 ...

  •   “白荇,我知道你讨厌我,不过现在我们流落海岛,若你还要跟我发大小姐脾气,也没什么意思吧?”
      白荇无奈地抬起头看着光明,道:“我现在哪还有力气跟你发大小姐脾气?”
      “那把这个喝了。”光明说着扔过一个绿色的椰子来,白荇拿在手里,不知如何下口。光明见她呆呆地看着那椰子,不禁嘲笑道:“你这人啊!要是丢你一个人在荒岛上肯定渴死了!”
      “那还不是被你害得,要不是什么被你拉去试船,我能有这么倒霉么?”白荇嗔怪道。
      “好好!”光明举起一双手来,“我的错!行了吧?”
      说罢,他用力将椰子顶端戳在立起的树根断枝上,瞬间乳白的椰子汁流了下来,光明递给白荇说:“在这地方就别穷讲究了,就这么喝吧,这种新鲜椰子富含钾元素,正好可以补充从汗水中流失的钾……”白荇拿了过来,举起来接着喝了,淋得一头一脸都是,原以为光明会取笑她,可转眼一瞧他已经在削一根鱼叉了。
      “怎么样?好喝吧?波利尼西亚人称椰子树为生命之树,你应该庆幸我们不是流落在罗布泊那样的不毛之地。”光明笑着站起身来,脱掉了上衣,白荇看到他上身赤红的伤痕,想必是从椰子树上下来的时候蹭伤的。
      “疼么?”白荇问,光明摇摇头,也不多说,跑到浅海边聚精会神地叉起了鱼来。
      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荒野生存能力怎么能这么强呢?而且一板一眼不似生手。白荇着实不解。

      不多时,黑暗席卷了海岛,夜晚已经来到。光明在海滩上生起大大的一堆火来,虽然他们现在是被困在荒岛之上,但是难得一见的夜晚美景也算是慰藉了受难的心情。
      “白荇,你若不介意,可以躺到我身边来。”光明拍了拍身边的沙土道。由于船在大浪中撞上了岩石,导致船底漏水,搁置在了沙滩上,不过好歹还是抢了点东西出来,帐篷等物品一应俱全,还不至于风餐露宿。
      “不了!”白荇抱着双膝坐在海滩上,道:“这等星光,城中难得一见,让我多看看吧!”
      “也是!”光明走到她身边来,盘腿坐着。
      “你为什么对荒野生存这么在行?”白荇好奇地问,许是到了这无人之地,不得不相依为命,两人之间的戾气都少了许多,竟然能心平气和地谈起话来。
      “想必你知道徐爱诗吧?”光明问,白荇点了点头。
      “爱诗死后,我很怪我爷爷,所以我曾经离家出走过两年……”白荇好奇地瞥了光明一眼,有些佩服他。大家族中间的男女虽然才干外露,但是剥离了家族环境便什么都不是,因为眼界高了,落到凡间就觉得生存困难,不若寻常人等那般坦然,总觉得不成功,所以一般脱离家族而活的人,白荇都觉得很有勇气。
      “那两年,你在做什么?”
      “什么都没做!”光明躺了下去,“我恨我为什么出生在那个家,所以我抛弃了家庭所带给我的一切,名声地位金钱,我什么都没要,单身去了国外,像一个流浪汉,到处行走,认识了许多潇洒不羁的朋友……”
      “你倒有嬉皮精神……”白荇笑道,“那为什么又回来了呢?”
      “在聚集地里有个小姑娘生了重病,所以我跟爷爷开口要钱,他说要给钱可以,不过前提就是我要回家,所以就这么回家了。”
      白荇轻哦了一声,但凡是生活在市场经济运作下的人谁也不能超然世外,年轻的时候总是豪气万千觉得钱这东西似乎就像是招手即停的出租车,肯定会在路上等着自己,可是稍一上年纪就会知道出租车也有拒载的时候。
      这苦头,白荇吃足了三年。
      “你是什么时候认出我是白家的人?”
      “就是在舒静雅的欢迎酒会上,你戴着那条花草的链子,本来没打算娶你的,可是那日见周宓如此紧张你,我便猜出了你的身份,所以就顺势咯~”光明说着,从领口里摘下那条链子来,因为是仿制,所以粗糙的多。“这条链子,是爱诗的遗物,这么多年我一直带在身边。”白荇五味杂陈地看了他一眼,光明这个人喜怒无常且无比刁钻,不过倒有一点很好,就是很长情,说到底他也是个可怜人,就算徐爱诗不死,爱的也不是他。
      “其实我觉得你完全没必要恨周宓。”白荇试图化解光明的仇恨,若他不再恨周宓,她也可以早点解脱。
      “白荇,你我今日休战,若你不提周宓,我们还可以坐着聊聊天,我知道周宓喜欢你,所以他必然不会把丑恶肮脏的一面展现给你看……”光明冷道,语气中透着不悦。
      “ok~你不想提就不提。”白荇懒得跟光明吵架,更懒得听他去抹黑周宓,索性重重地躺了下去,跟他并肩看着浩瀚的苍穹,不禁喃喃说:“三年前,万晓天还在读大学,我晚上偷偷摸了出去找他,就在一个高楼顶上,也这么看过星星,你说奇怪不奇怪,城中那个废气熏天的地方,那一日竟然也有星光……”
      光明不禁别过脸,看到她纤长的睫毛不断地抖动着,眼角有晶晶亮的痕迹,她似乎是哭了。见她如此悲辛,光明好奇地问了一句:“你那个吸毒的男友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白荇带着重重的鼻音道:“他本来是个孤儿,后来被人收养,养父养母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勉勉强强供他进了大学,后来有一日我跟姑妈在商场不小心走散了,认识了打零工的他,再后来……哎,没什么可说。”
      光明明白,白荇的遭遇其实跟他和徐爱诗并无差别,就连结局都如出一辙,若放在浮世折子戏里便是对古旧思想的批判,可是放在现实社会中,那仅仅是一出荡气回肠的爱情罢了,听过的人只会嗟叹地摇摇头,然后照样吃吃喝喝,因为万晓天和徐爱诗都是小人物,小人物的死活若不是出现在文学作品里,那便无人关心。
      “算了,不说这些,讲讲你那两年的流浪史吧?”白荇轻轻拭掉泪,笑道。长久的孤单的生活已经压制了她想要倾诉的欲望,纵然心中有无数的委屈,可是说出来的总是云淡风轻,别人觉得不理解,自己亦觉得没什么意思,正宛如大屏幕上的一出悲剧,总要演到了受力点勾起了受众的情绪才称得上是悲剧,不然就是一出闹剧,白荇自认没有那等引人垂怜的才华,倒不如闭上嘴免得成了闹剧。
      “流浪史?真太久远啊!”光明笑了一下,语调绵长地说:“当我年少的时候以为这个世界处处是花园,以为人们都活得吃穿不愁快乐自如,而爱诗的死是对我人生的第一次冲击,我明白了原来这个世界会分等级制度的,于是我仰望着金字塔顶端的那些人,比如你,比如周宓,发现我一生都要被你们踩在脚下,因此我决定离开……怎么说呢,我一个忘乎所以的狂放者,爱诗一去就等于抽空了我的精神支柱,所以我就去了圣弗朗西斯科的海特·亚许柏里,追求一种精神上的自我放逐,不被束缚……我在路上遇见了许多人,他们相亲相爱,不分彼此,你知道吗?我遇见一对夫妇,男的三十岁,摒弃富贵而出走,女的五十岁,是流浪音乐家,酷爱Jimi Hendrix,我跟他们一起住了三个月……”
      光明转过脸,只见白荇已经发出了微微的鼾声,想必今天折腾了一天是累坏了,他侧过身,看着她在睡梦中扭着的眉,爱诗曾经告诉过他,若想知道一个人是否真的快乐,就要看睡觉时的表情,看来白荇是真的不快乐。
      光明伏下身子,打算将白荇抱到帐篷里去,在抱起她的瞬间,听到她说:“晓天,我在庙街买了碗仔翅给你,你要多吃一点……”纵然是这么说着,她的眉间又拧得深了一些,光明的手不禁一颤,她和他多么像,就算是情爱里也这般愁云惨雾的,就算过得艰难不快乐也不肯放手。
      瞬间,光明的眼眶红了一下,恍然中似乎是看到了三年前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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