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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大部队开拔杀向酒席,我满怀心事地落在后面。走到正厅,我正要进门,冷不防被一个人拉住了手臂。我被吓到,手里的东西噼噼啪啪地掉在地上。

      “子多……”

      我回头看,正是岳明树。好奇挑眉:“嗯,怎么了?”

      岳明树此时深埋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声音低低的:“子多,你不该去抢那些东西的。又不要紧……还烧了你的头发……很危险。”

      哦,原来他是在看我抢出来的那些东西。几本书,几卷画,还有些七七八八,都不重又好拿、“嗯,我知道了。以后不会了。”我安慰地拍他的肩膀。明树太高,我拍得很是吃力。有什么好危险的。我暗自腹诽:先挑几样东西拿出来,再点着油灯一推倒,不就完了?至于头发……我还真没注意到。也许点火的时候一时不注意,到底火燎到了一些吧。

      我今日出门穿了一身漂亮衣裳。为了压住衣裳的华丽,脸上微微上了一层薄妆,看起来长大了几分,自然也艳丽了几分,照镜子的时候我很是得意。哪有女孩子不喜欢自己漂亮的?只是演戏的时候没想到这些,脏兮兮的手还在脸上抹了一把。我暗叫不好,拉着岳明树的袖子问他:“我脸上脏不脏?”

      岳明树抬头看我,眸光里一派温柔。我睁大眼睛忐忑地看他,他却“噗哧”笑出声来。我不满,把他肘弯狠狠一推。岳明树忍着笑,叹道:“来吧,我们去梳洗一下。”

      这一天,我第三次来到那个房间。到底做了坏事,还是有些心虚的。岳明树喊人打了水,我往镜子里一看,不禁大惊失色,脸上灰一片黑一片,一点点粉,几抹胭脂,凑在一起姹紫嫣红,仿佛开了染坊。我悲愤地撩水洗脸,心里凉飕飕的,脸上却烫得火烧。这副狼狈样子到底还是落入大家眼里了。唉!!!

      我把毛巾狠狠捂在脸上,真不想见人了。

      心中长叹一声,我怏怏地把毛巾挂起。转身见旁边站着岳明树。明树允武,怀素允文,两人均是俊秀人才。少年人身量长得快,两年前跟我相比,他还只是冒个尖,现在已经高出了我多半个头去,站在我面前还得我半仰着头去瞄。他此时也穿了一身新衣服,肩背挺括无不合身,比起穿着不合身婚服的岳怀素来更加挺拔出众。曾经那个柔肩细背的男孩子蜕变成一位英俊少年,让我有些不敢直视。

      岳明树低头审视着我,半晌轻笑一声,拿过毛巾在我额角上轻轻擦拭。这样的动作小时候他为我做过多次,然而现在我却有些不知名的尴尬,浑身僵直地立在那里。岳明树细细擦拭完,笑道:“好了。”我如同解禁一般向后一躲,回到镜子前坐下。

      前额的头发确实被火燎到了一些,毛毛躁躁张牙舞爪。我拿梳子梳了几下,几缕焦发怎么也梳不平整。我无奈,只好散下发髻,把额前碎发辫向后面,再挽起头发,拿明珠夹子勉强固定住。我边梳妆,边从镜子里偷偷瞄着岳明树。他双眼静直。我顺着他的目光瞧去,发现他正盯着我的手腕。丝绸的袍袖轻软顺滑,随着我扬起的手臂飘然垂至肘弯,露出一截光裸的皮肤。我左腕上戴的一对金丝鎏纹的细细镯子也一并滑下,上面镶嵌着的细碎宝石在跳动的烛光里卓然闪亮。他目光错也不错,直勾勾地盯着瞧。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起来,匆匆挽好头发,甩袖子站起。

      岳明树向后退了一步,温柔地笑着说:“子多,你今天很好看。”

      还从未有人如此直白地赞我,我脸上一烫,低了头。暗里又想,有什么好看的。如今一脸清寡,半分颜色也没有,能好看到哪里去。他说的,该不会是比方才那一脸腌臜好吧。那可就真……

      两厢里沉默片刻,岳明树又说:“我们回席上去吧,只怕大家都在找了。”

      我低低地应了一声,跟着他出门。两个小厮掌着灯走在前面,我跟在岳明树身后一步处,低头盯着他晃动的袍角,沉默走路。

      回到席上坐在母亲身边,被她拷问了几句,我挑肥拣瘦地搪塞了过去。想必是婚房里面的那一套礼仪结束了,岳怀素也在席,转着圈的四处敬酒。衣服还是那套衣服,面容还是那张面容,可是我就是觉得他哪里不对了,可是又说不上来究竟怎么不对,一时间定定地望着他,到有些失神。

      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从来都是板着张脸冷酷模样的岳怀素,嘴角也盈上了淡淡的笑意,整个人温和大方,气质如玉。又生生地显出几分特别的喜色来。

      我看得心生郁气,早知道烧的就是他的婚房了!

      岳怀素的酒恰好敬了过来,我无法闪人,只好端起杯子,随着众人陪他喝了一杯。岳怀素已经有了几分酒意,红晕直从额头蔓延到脖颈。我想起他发烧那天脸上不正常的红晕,想劝他不要喝太多,却偏偏不能出口,只能说“恭喜”。这一桌都是相熟人家的女眷,他只说了几句吉祥话,便转到下一桌去了,自始至终,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

      来之前,母亲曾经嘱咐过我:女孩子不要喝酒。到时候怀素敬过来,大可以含在口中,趁人不注意吐出来。如今我口中火辣辣的一团,郁气梗在喉口咽不下去,笑容僵在脸上垮不下来。我一仰脖子,吞了下去。

      这是岳怀素的喜酒,我就勉强喝这一杯吧。

      气闷闷的,那喜庆喧嚣便更是刺耳。仿佛自己是被这欢笑排除在外的一个异类,只不属于自己,只与自己无关。旁人如光影般晃动,只有褐红婚服的岳怀素是清楚的,又只有喜气洋洋的岳怀素是模糊的。

      我低头晃动着空空的酒杯,只觉心里也被抽得一片空落。我抚抚胸口,触手一块硬邦邦的东西。这才想起那里贴身戴着一枚玉佩,上面浮雕着一个纂体的“树”字。三年前我们定亲,他送了这块自小随身携带的玉佩给我作为定亲礼物。自那以后,这东西再没有离过我身。一直到如今,几乎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熟悉至极。

      众人都说,我和岳明树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青梅竹马,郎才女貌。再加上他对我一片痴心,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大约确乎是没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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