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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   三年前,戎丹威烈武王司烈向京安发兵,从拔燕一路往南打到北崇,直逼宜州。三岁小儿都知道北崇是什么地方,那是京安北面的大门,若是被攻陷,就相当于给敌军插上了翅膀,拿下京安只是时间的问题。

      那一次,林先叔誓死守卫北崇,却被军中小人陷害,错把戎丹的主部力量当成了右翼军,五千人抵抗十五万人,如同蚂蚁和大象比扳手腕。惨!实惨!

      在绝无生还之际,林先叔已经做好马革裹尸的准备,手中的剑虽还在斩杀,身心都已经战到最后一刻。就在他决定挥剑自刎时,庄秦欢带着浩浩荡荡的军马从南面而来。一支穿云箭打掉了他手中的剑。同时,秦欢也成了他的伯乐。

      沙场上结下的情义让林先叔无比感激,自此以后,一个忠诚相待,一个仁义慷慨。

      庄秦欢换了一身男装,紧盯着街上的一辆辆马车,此刻的街市,正是人流最多的时刻。

      时值七月下旬,虽是炎热季节,集会上却依旧人挨着人,人挤着人。只因马会周围江环湖绕,地势高耸,易于兴云作雨,夏季最是凉爽,是避暑的最佳之选。

      每年七八月份,马会都会迎来送往诸多商贾公子、贵胄小姐。在街上,能看到各式各样的马车往来。马车之内窥视于街景的小姐公子们,无不睁大双眼,观赏着繁茂的热闹景象。

      马车上的富家小姐,自然不知道秦欢在盯着哪一处,只把她目光所向,皆认为是看着自己。开着轿窗,探头又探头,娇羞捂着嘴巴,眼睛笑得比天上的弯月还要娇媚。

      男装扮相的秦欢多了三分英气,身材又修长。

      她长的太好看了。

      这身扮相,不是所有女子都会追在她的屁股后面喊着要嫁给她的那种好看,而是,给人一种温煦如夏风拂面的舒适感。秦欢十七岁参军,身为武将,战场上风霜雨雪,都没有把她蹂|躏成一个糙女子。相反,长得细白嫩肉,一身男装,就像是话本里面会夜晚到小姐闺房外吹笙念诗的雅客。一颦一笑之间仿若又肩不能挑担,手不可抬物的娇弱小郎君。

      可若是真把她当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她的一剑挥下来,敌人不是丧命就是半残。

      唯有她那双粗糙如糠的手才让人觉得这才是一个将领该有的样子,因为,那手面上早已磨了不知多少个茧子了。

      林先叔和曹帆抱臂依偎着,看着一个蓝色轿子在秦欢的面前停了下来,马车旁的丫鬟侧耳听得轿子里的小姐吩咐了几句后,板正着身子走过来,双手递给秦欢一个礼盒。

      曹帆转脸问:“认识?”

      林先叔摇头:“不会认识。统领似乎看得不是她。”

      曹帆:“那她在看谁?”

      林先叔摇头:“不知道。像是在——看城门口那边。”

      蓝色轿子内的小姐看得丫鬟原封不动的拿回礼盒,伤心的离去,接着,又一辆红色轿子过来。

      人多,车多,马车走两步停三步的,而秦欢面前的轿子,来了一辆又走了一辆。直到人群松散些,一辆马儿受惊了的轿子在大街上撞倒一摊又一摊,她才挪动腿脚。

      林先叔拍了下曹帆的脑袋瓜子:“愣着干嘛!帮忙呀!”

      说完,他两步并作一步走,去帮秦欢拉着轿子后面,以免里面的人从轿子上掉下来。

      曹帆撅着嘴巴,心里的气还没消完,又被打脑袋,不悦地应答:“知道了,你催什么?统领一个人就能解决,咱们跟着瞎操什么心!上次在校场起火也没看你这么着急,到头来还不知统领带人去灭了火。你还差点助了火势。”

      林先叔不去与他争执,白了他一眼。

      “——哎呦,我的茶呀——”

      轿子里发出一声男子凄惨的哀叹。

      一阵马儿嘶吼、轿子里哐当乱响之后,轿子稳稳的停在了路边。

      庄秦欢右脚踩在车上,一把掀开轿帘,里面的人正趴着用袖子去沾打翻的茶水,眼看脸都要贴上去了,要不是帘子早掀开一步,说不定看见的就是一个二十左右的男子,撅着屁股用舌头舔地上的茶叶沫子。

      庄秦欢眉眼展笑:“清峰兄,好久不见。”

      一见来人是秦欢,轿内人大喜,搓搓手,在腰身抹了一抹手上的污垢,握着她那双温热的手,不由得哭了出来。

      他边哭边擦手:“别,别来无恙啊,庄姐姐——”

      曹帆皱眉,对着林先叔小声道;“我还没见过哭成这样的男子,瞧他那样,像个深闺怨妇似的。他是谁呀?怎么长的一脸女相?!”

      林先叔道:“好像是长秦的丁公子,丁清峰。”

      曹帆这话说的不假,丁清峰实属长了一张女儿家的脸面,细白的肌肤如初雪般光洁,说话声音也不似男子粗旷,尖声细语,如玉铃相击,清脆娇弱,还有那对梨窝,挂在粉面似的一张脸上,叫女子看了都嫉仇。

      “丁清峰?这名字听着熟悉呀。”曹帆思忖了下,突然惊诧问:“就是有着天下第一铸剑师称呼的丁坤的…儿子?”

      林先叔反问:“你好像很感兴趣?”

      曹帆兴致勃勃道:“发财了,发大财了!如果能有他打制的一把绝世好剑,那我在苍牙城可不就出名了吗?”

      林先叔奉劝:“你这主意可就打错了。”

      曹帆讶然:“什么意思?”

      “丁清峰父亲丁坤,的确是一个世间难得一见的铸剑师,可他不是。丁清峰的母亲,出生在临通诗礼簪缨之家,诗书文章、琴棋乐礼,样样精通。他深受母亲影响,好文章、痴墨法,可谈到岸谷之变、十八般兵器,甚至是丁坤送给他的刀剑谱,他都不兴趣。还有,丁家被灭门前,这位丁公子就与丁坤断绝了父子关系。别说是一把剑,就是一根针他也不会给你打制。”

      曹帆垂着脑袋,心里的美梦一瞬间落空了。

      这会儿,丁清峰已经抹干了脸上的泪,欣喜地瞅着秦欢。身子虽已下马,方才也确实吓的不轻,脚下还犹如乘风,歪歪斜斜地抓着秦欢的俩胳膊。

      大街之上,走来走去的人多,说话也不能尽意,四人转了一个弯到了一间茶铺子。茶铺子仅用两张白纱作遮挡。白纱之上点墨相坠,夏风微佛,轻纱飘摇,小小茶铺,多了三分雅趣。

      四人席地,围在一张茶桌上。

      然而,茶铺子对面酒楼的二楼窗户前,有人将这一切尽收眼底。
      秦欢斟茶一杯由林先叔递给丁清峰。

      只见他稍微一稳住心神,就道:“庄姐姐,十天前我路过苏公墓,碰巧遇上戎丹的胡卫军,说是要抓什么叛贼。那儿不过是一群清苦的百姓,原先也不过是从北境迁徙过来的。辛辛苦苦几代人种了些本就欠丰的庄稼,一下子,就给人糟践了。我就偷偷遣了小厮去打听,看看抓什么叛贼能闹出如此大的动静。最后问得,说那些细作是北境王派去的人,好像是打探什么消息。好好的几个孩子,就给抓了埋在土里,生生给饿死了。”

      丁清峰神情忧伤,眼泪又落雨似的掉下来。

      曹帆道:“丁公子,那你可知带队的人是谁?”

      丁清峰眼泪擦到一半,抬头,想了想:“他坐在轿子里,隔着一层帘子,实在是离得远,看不清楚长相。”

      秦欢不禁想起,前世,北境王左雍堂受奸臣蛊惑,扬言要在两年之内拿下戎丹新部。戎丹的国都夷门,离北境最近,戎丹迫不得已将夷门迁到了帝周。安顿好后,戎丹王司烈才放心一赌。他亲自带领二十万猛将,杀了过去。北境人兵临城下之际还大言不惭要生擒司烈。司烈这人,也是个刚强要面子的,捉到北境王也并没有立马要杀他,而是把他吊在了城门上,扒光了衣服,羞辱他,足足吊了三天三夜,方解心头之恨。

      也因此,少年平桢一路奔逃,逃到了安之。戎丹派杀手去刺杀平桢,虽没有得逞,可消息插翅飞到北境王的耳朵,就变成了左平桢惨死安之。气急攻心之下,北境王心灰意冷,国也亡了。

      重生的一世,当初平桢完好无损回去,左雍堂才得重振旗鼓,威震四方。北境山河盛平,可与戎丹之间的矛盾还是依旧存在。

      秦欢:“我记得清峰兄的曾祖父曾经在北境当过差。”

      丁清峰点头:“是啊,要不是祖父当年尚幼,偶染疾病,为了寻名医到了长秦,曾祖父携家眷才安定于此。”他忽然想起平时想见秦欢一面很困难,不由得发问:“庄姐姐,你们这次来马会,是为何事?”

      秦欢道:“这次前来马会,有一重要事要做。”她抓起茶杯一饮而尽,“为了抓金斫。”

      丁清峰端茶的手停顿在空中,身子也似乎僵了僵,转而笑道:“原来是为他。”

      林先叔补充道:“金斫逃狱多日,若是不早早捉住他,只怕又会引起不必需要的争乱。”

      丁清峰不以为意:“是这样啊,那你们可有线索?”

      涉及到丁家的惨案,丁清峰还是多少有些关心的。但他与父亲丁坤断绝关系是实,终究是无法过心里那一关。只能故作不在意。

      曹帆想抢话,却被茶呛了一口,咳嗽半晌‘

      林先叔嫌弃道:“没出息!喝个茶也能呛成这样!”

      曹帆:“又不是我想的,我…咳咳…什么茶!这么难喝!”

      庄秦欢没说,其实她对金斫是否在马会,心中只有几分肯定。从齐善医师口中还听得,他所诊治的假金斫体格健壮,断不是食的五谷渣糠所长成;皮肤黝黑,清醒时候的眼神犀利,如狼似虎。不像京安人,鹿陀或戎丹人的可能性最大。

      马会人群杂乱,也是历来杀|人放|火有罪在逃者最喜欢来的地方。随便易容一下,实难分辨其真伪。定得好好寻找。

      就在四人闲谈刹那,街道上人群涌动,尖叫声不断,马蹄声四起,炎炎烈日,尘土飞扬。

      “是戎丹人!”林先叔抓起身边的剑,站起身。

      庄秦欢漫不经心道:“别冲动。”

      热气卷着尘土,空气里忽然焦灼着,令人透不过气。一匹匹黑马之上,除了戎丹人,还驮着几个被绑着的人。

      隔着白纱,街道离茶铺也还有一段距离,不细心看,是看不出秦欢他们的样貌。林先叔这一起身也是多年的从军习惯。剑不离身,是一个军人的职责。

      丁清峰望着鸡飞狗跳的街道,凑在秦欢旁边,谨慎小声道:“庄姐姐。”

      秦欢半响才道:“清峰,我已在东巷的祥云客栈订好了几间上房,你先去那里。马会上人群嘈杂,今天晚上尽量少出来走动。”

      丁清峰是来马会采买书籍的,偶遇秦欢也是意料之外的惊喜。如今戎丹人蠢蠢欲动,他又不会拳脚功夫,文弱书生一个,夜间出来倘若遇见歹徒,也无法确保自身的安全。就先暂且忍耐,听从秦欢的嘱咐,乖乖待在客栈里。

      丁清峰乘轿离开后,那些戎丹人也在鼎沸的人群里消失了。

      林先叔看出了异样,道:“统领,好像不是戎丹王的手下,衣着打扮,和我们先前遇到的,好像有些不一样。”

      曹帆倒没看出个什么不同来,衣服都是蓝黑色,戎丹人都喜欢在刀剑鞘之上再裹一圈黑布,并且,他们又喜欢鹰这个动物,把鹰当作最神圣的图腾,刚才过去的一群人,领头的那个肩膀上不就有一只吗?

      秦欢道:“戎丹的马匹养在草原上,吃的都是上等的草料,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让那里的马、牛、羊,比其他的地方都要高上一头,壮上一圈。来的是戎丹人,这点倒不会错。”

      曹帆等不及了:“统领,我们还在等什么?这就杀过去,救人!”

      林先叔鼻腔里哼了哼,抱臂斥问道:“救谁?”

      曹帆直起身子:“当然是救——”

      他承认,他不知道被绑的人是谁。方才晃神儿的功夫,戎丹的黑马就带着人呼啸而过,稍不留意,甚至连人影都看不到,来的飞快,寻常百姓也只是看到黑压压得一群人不礼貌的飞驰过去,哪里有人注意被绑着得人长什么样子,是男是女?

      曹帆泄气:“那怎么办?难不成就要坐在这里干等下去?”

      庄秦欢给了他一个定心丸,起身,手拂过白纱帐,盯着远处地上在捡东西的小摊贩。

      “是戎丹的二皇子。”

      曹帆没想起来是谁,林先叔有印象,他作解释:“就是三年前那个为了给大哥出气,死活要和咱们统领单独打一场的贼小子,和统领决斗的时候连剑都没|拔|出来。”

      庄秦欢默认。

      这么一说,曹帆总算是记起来了,他不仅记起来,现在还笑得捧腹。当年的场面还历历在目,一个皇子竟然蠢笨如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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