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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你脑子被狗吃了 ...

  •   江乔发现,他们三个人虽然都答错了题,但都没死,合理推断,这一关应该是,只要有一个人答对就行,不然他们三个人应该已经被杀死了。

      江乔虽然不觉得陆珩比自己聪明,但还是愿意相信他一次的。陆珩是个老封建,对这些诗词歌赋都很懂的样子,至少,前面三道题他都会,比他们几个稍微强一点。

      陆珩抬眸看了看自己的题目,“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这次不是接上下句,是翻译。

      江乔知道这个,以前上学的时候考试总考,这句话出自《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大小考试的常客,中学毕业多年,他甚至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不对,他现在脑子被狗吃了,背不完整,等从副本出去就好了。

      但不管怎么样,这句话还是非常好翻译的,按照字面意思翻译就行,难度约等于零。

      “吾妻”就是我的妻子,“美我”是,认为……美,“私”是偏爱的意思。连起来就是,我的妻子认为我美,是偏爱我。

      字面意思,就算脑子被狗啃了两遍也能答出来,江乔有点遗憾,他就没陆珩这么好的运气,抽到这么简单的题。

      “太简单了,侮辱人的吧,”陆珩自信满满地提交了自己的答案,“我老婆是个超级大美人,并且是我一个人的。”

      江乔:“......”你是真的狗。

      陆珩完全不觉得自己的答案有问题,他翻译的可太对了,见众人脸色不对,他也不吝赐教:“‘吾妻’就是我的妻子、老婆的意思,‘美’就是美丽、大美人,‘私’就是私藏、独享,我一个人的。”

      他的话音还没落,一道白光就打在了他身上。陆珩不服气,他又没翻译错,凭什么判他错。

      屏障上给出了正确的答案,“我的妻子认为我美,是偏爱我。”。

      陆珩还是不服气,这不是差不多吗,虽说不完全一样,但也不能判他死刑吧。

      可惜不管他服不服气,身上的白光依旧严严实实地把他禁锢住了。

      四个人一动不能动,也不能说话,只能大眼瞪小眼。

      江乔往房子外面看了看,血一样的夜色,连月亮都变成了血红色。夜色深处传来吟唱的声音,听不清词,神神叨叨的,像老和尚念经,中间间或掺杂着狗的叫声,还有人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江乔吸了下鼻子,闻到空气中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几乎把人的鼻孔塞住,不知道得死多少人才能达到这个浓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杀到他们这儿。

      其他人显然也都听到、闻到了,宋枝意整个人都在颤抖,看样子要哭出来了,灵灵比她稍微好一些,镇定许多,还不断用眼神安慰宋枝意,告诉她锦鲤仙人在,事情还没到最糟糕的时候。

      陆珩跟别人完全不一样,他根本就不在状态,仿佛外面的惨叫声、屠杀声都跟他没有关系,他还在对刚才的题目不服气,认为自己没错。

      江乔已经不想看陆珩了,觉得他的脑子根本就没被狗吃,狗哪啃得他,又硬又撅,狗牙都得被他崩掉。

      夜色越来越浓,月亮也看不见了,大概是被血色淹没了。几人被笼罩在白光里,出不去也逃不掉。

      宋枝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也没能挣扎开,她感觉身上的白光越收越紧,让她呼吸困难,身体像被塞进鲅鱼罐头里,四肢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挤压着,想必这是副本对他们答不出题目的惩罚。

      想到之前惨死的那几个人,宋枝意都快哭出来了,她控制不住地在脑子里想象出自己被挤压得血肉模糊、内脏爆裂的场景,被挤压致死还不如一刀毙命呢。

      宋枝意在万般痛苦中看了看其他人,大家都不好过,尤其是陆珩,他的块头最大,被挤压得最厉害。

      江乔动了动被挤麻了的手指,感觉浑身的血液都被压迫得无法流动了。答题的时候他虽然很自信,相信自己不可能答错,但还是悄悄留了个心眼,只要副本一判他错,他就立刻启动瞬移(但衣服不能移动)的异能。裸奔就裸奔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总比死了好。

      他已经在光速老奶奶那道题里实验过了,瞬移(但衣服不能移动)的异能可以超过光速,但他依然失败了。

      江乔有点不解,笼罩在他身上的那道白光速度分明不快,跟光速老奶奶根本没法比,为什么他会跑不赢?

      有人不希望他启动异能,要把他困在白光里要他的命,这个人拥有比光速老奶奶更高的权限,看来只能副本boss连秀了。

      裸奔失败,江乔只能试图在令人几近窒息的白光里发动自己的异能,虽然他也不知道几片玫瑰花瓣能起到什么作用。

      他闭上眼睛,尽量摒弃身体被挤压出来的疼痛,把自己的意识沉在脑海最深处。

      他感觉自己来到了一片至黑至暗的地方,天光慢慢亮起来,眼前有一大片的玫瑰花田,血一样鲜红的玫瑰花随风摇曳,一旁站着一座破旧的建筑,小孩子的嬉闹声从红砖垒砌的围墙里传出来。

      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老太太从建筑里走出来,手上拖着一把沾着泥土的锄头,她来打理她的花田。

      她的年龄实在是很大了,脸上的皱纹比孤儿院后面的臭水沟还要深。她已经老得没什么力气了,连一把小小的锄头都拿不动,只能握在手里拖着走。

      她花白的头发不剩几根了,但她又很爱美,不肯把秃掉的头顶给人看,在头上绑了一个旧粉色的纱巾,绑成蝴蝶结的样子,就像十分年轻的小姑娘那样。

      平常的老太太喜欢种些蔬菜、瓜果,她偏不,她就喜欢种玫瑰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

      他从小就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孤儿院门口,院长经常虐待他,其他孩子也跟着欺负他,只有这个在孤儿院帮忙的小老太太会烤香喷喷的红薯给他吃。

      江乔看见三四岁的自己站在老太太脚边,小孩似乎有点嫌弃老太太手脚慢,抱着比他人还高的锄头锄草。

      他很快发现,锄头不好用,不如用手拔草,于是扔了锄头,弄得自己满头满脸全是泥,老太太不光不给他擦,还在一旁笑,用那双没牙的嘴巴说他像个泥猴子。

      他小小的自尊心受到了极为严重的伤害,跑到田埂边上不理人了,直到他的头上被戴了一个玫瑰花环。

      老太太说他比世界上最漂亮的小姑娘、小伙子都要好看,这下子他更生气了,他都已经四岁了,她还是喜欢用这种哄小孩的伎俩哄他,简直就是在故意取笑他。

      他摘下花环,抱着老太太的胳膊往上爬,一把将花环戴在老太太头上,气鼓鼓地瞪着老太太:“说过多少遍了,不许把我当小孩子。”

      一阵风席卷过盛开的玫瑰花田,将眼前的景象刮得支离破碎。狂风卷起大片的玫瑰花瓣,像一阵铺天盖地的血雨,明媚而潮湿。

      江乔站在一片白光里,垂眸看见指尖不断涌出的玫瑰花瓣,他成功了,这是他第一次自主发动异能。

      可惜他的异能开发不够,这些玫瑰花瓣中看不中用,并不能帮他抵挡越收越紧的白光。

      陆珩看着站在一片玫瑰花瓣中的江乔,觉得这个人真是臭美,这都死到临头了还在天女散花。

      他承认,这的确很好看。

      江乔跟陆珩对视上,半点没有指望对方的样子,谁都能猜出来,陆珩的异能就是钞能力,他并不认为此情此景下一堆钞票能比一堆玫瑰花瓣实用到哪去。

      陆珩果然也不负众望地指望不上,他没有发动异能。

      受到江乔的启发,宋枝意在强烈的求生欲下试图发动自己的异能,吃瓜吃瓜,她要吃瓜,哪里有瓜就把她传送到哪吧!

      可惜她没有成功,说明此时的连家村没有狗血大瓜可以吃。

      灵灵一直闭着眼睛,在心里默念着什么,看样子是在发挥她锦鲤仙人的主观能动性。

      四人在极致的疼痛中坚持到了天色蒙蒙亮,天光一出现,外面的各种声音不见了,空气中的血腥味散去。

      又过了一会,清晨明媚的阳光洒进了房子里,空气中充满着乡下特有的清新的味道,村子又变成一幅美好、祥和的样子,仿佛昨夜的屠杀不存在。

      江乔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失去意识的,睁开眼睛的时候身上的白光就消失不见了,身体能动,也能说话了。

      四人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四肢健在,内脏完好,没死,只是受了一夜的疼痛。比起之前几位队友的惨死,这对他们已经是极大的幸运和偏爱了。

      江乔朝着屋外抬了抬腿,发现眼前的屏障消失了,他们能出去了。

      几人往居住的地方走,陆珩揉了揉自己的手腕:“我们为什么没有死?”

      江乔:“难道你是天选之子?”

      陆珩一听到这个押韵就知道江乔在逗他,他总这样,不分场合地调戏他,过于不稳重了。

      几人认真地思考了起来,为什么他们没有死。

      灵灵想了想:“我们昨天夜里回答的题目是一对一的,跟之前的那些不太一样,是不是说明,一对一的不会死,只会受到惩罚,我们的运气真好。”

      一听到运气两个字宋枝意就知道了:“肯定是因为你啊灵灵,都是因为你这个锦鲤仙人在,我们才有这个运气啊!”

      江乔停下脚步,走到路边的一颗大桃树下,踮起脚摘了只桃子扔给陆珩,接着话题说道:“我倒是觉得,昨天夜里有人在故意拖住我们。”

      “没熟你给我干什么,”桃子是青涩的,不能吃,陆珩一下一下地在手里抛着玩,“那几道题出得很慢,又是屏障又是白光,明显是不想让我们出去。”

      出去会遭遇什么,想一下昨天夜里浓稠的血腥味、凄厉的惨叫声就知道了。

      宋枝意:“难道说,那道白光其实是在保护我们?不可能吧,副本不都是害人的东西吗,怎么还能保护人。”

      江乔感觉这个副本有两股不同的力量在对抗,一个是大boss连秀,另外一个不明,但肯定跟连秀有关系。

      村口坐着几个晒太阳的人,几人经过的时候不可避免地遭到了他们的眼神追踪。

      这里又称村口情报站,江乔懒得过去,把宋枝意派了过去,让她打听连秀的人际关系。

      这种地方别人不喜欢,宋枝意可太喜欢了,她走过去,如鱼得水地融入了这个情报站。

      过了没一会宋枝意就回来了,作为一个合格的狗仔,又在“猹”异能的加持下,三言两语之下她就把连秀的底细打探清楚了,并把最要信息提炼了出来。

      “连秀跟一个叫李昭松的人关系不太好,这个李昭松是村长的儿子,从小就很聪明,是村子里第一个名牌大学生。”

      江乔:“关系不好?”

      “连秀这里不好,有点傻,”宋枝意指了下自己的脑袋,继续说道,“村子里的人说连秀总缠着李昭松,李昭松很讨厌她,见到她就躲。据我猜测,连秀肯定喜欢李昭松,她对李昭松有一种执念,想嫁给他,所以才要办婚礼的。”

      江乔:“李昭松人在哪?”

      “上大学去了啊,名牌大学生呢,哎呀不对,这只是村民的说法,实际上,按照乡村婚礼副本套路,新郎李昭松肯定已经惨死了。”宋枝意的目光不停地在江乔和陆珩身上流连,“不知道连秀要选谁当自己的新新郎。”

      几人继续往居住的地方走,江乔微微侧了下身,余光看见不远处有一个身影一直跟着他们。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4章 你脑子被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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