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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叶天梦里看文章 ...

  •   叶天高兴的跳了起来,就要从梦中清醒过来。

      可是,淘气包文章却双手按住他的肩膀,不许他抬头。

      指引着他继续阅读文章……

      比如每当有女性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大家都在讨论防身术哪家强、要不要随身带个安全套有备无患、晚上不要出门,等等。

      我们在讨论强问题的时候,把太多的关注力更多放在了如何进行消极的规避上。
      ……

      叶天:是的,是的,65年前的古人就是这么消极抵抗,而不是主动出击扼杀老鼠,免得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吗?

      明摆着!
      ……

      最终在具体的侵案件发生后,竟然会变成对受害者的指责:

      为什么你没有保护好自己?

      叶天:哦哦,意思是一锅汤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要让老鼠屎掉落下来?

      这借口,听起来毫不费力,又不用使劲去消灭老鼠。
      消灭老鼠?那有那么容易。
      需要老鼠药不是?

      需要捕鼠器不是?
      要花钱不是?
      不如抱怨一下汤的不是,来的更加容易,虽然不厚道,却也不可奈何!

      谁让我这么无能?
      连个老鼠药都买不到,只好抱怨汤不好好保护自己。
      ……

      为什么你要这么轻信坏人?

      叶天:哦哦,不是坏人的不是了,而是我的不是了。

      请问坏人脸上刻字了么?

      谁告诉我要防范他?

      那个报纸上登载过坏人的脸谱,让我辨认过?

      为什么没跑掉?——最后让受害人陷入漫长的悔恨自责和自我惩罚。

      叶天:哦哦,跑掉?

      是怪我没有练习长跑,没有成为长跑冠军?

      这么说,都是我的不是。

      而不是对方的不是?

      我被追赶是我不对,倒是他对?

      难道是你指使他们这么追赶我的么?

      假若不是,你为何要为罪犯开拓罪责?

      请问你是法官大人吗?

      你是站在道德至高点上审判我吗?
      你有本事干嘛不去审判罪犯?

      ……

      一个心理疏导案例中因为吃了怪叔叔给的糖果被侵的小女孩,事后因为愧疚自己“嘴馋”“轻信”而用针不停扎自己的嘴唇作为惩罚。

      叶天:为何不是去剁掉作案工具?
      而是自我伤残!
      蠢!
      小女孩,我告诉你,等你长大了直接去剁掉他下半身。
      咔嚓!
      作案工具没了!
      一了百了,多省事。
      ……
      小女孩,以后啊,一手接糖一手操持剪刀。
      先斩后奏,以防后患……

      即使他没恶意,也是咔嚓一刀。
      谁让他犯贱,要与你距离如此之近。
      近距离接触你,表示想要被你咔嚓掉,这是他活该。

      ……
      老天爷会帮你,消失掉他的尸首。
      ……

      还有一些受惊的女性,从此再也不敢去任何不熟悉的地方,或者在炎热的夏天里,也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
      抑郁症的产生、PTSD症状的反复或加重,和受困于这种“你为什么没保护好自己”的话语有关。

      这让一个受害者承受了太多消极向内反应的、炼狱一般的折磨和自我消耗,往往对自己会有非常严重的罪感和耻感。

      叶天:罪恶感应该来自于罪犯,耻辱感应该来自于施害方。
      所有受伤害者联合起来,不愿做被动消极者的人们,起来!

      学会自己疗伤,学会自己讨回公道。
      公道不在别处,在你的身边。
      ……

      被陌生人强的女性因为遭遇到更为暴力的对待,更容易消沉和恐惧,产生人际关系障碍。

      而熟人强的受害女性,会相当自责,失去信任和安全感。
      被侵的女性往往受困于“你为什么没保护好自己”的话语。
      当女性们聚集在一起讨论和交流侵的传闻,往往有一种恐惧感、无力感在彼此之间传达。

      即使最后并没有遭遇□□,女性们在精神上和想象中一直能感受到□□的威慑。这种不安全感和恐惧,深植在大部分女性心中,即使是著名的女性知识分子如苏珊·格里芬,也会坦荡地承认“我从来没有免于遭遇强人的恐惧。”(Susan Griff, 1984)。

      即使难堪也必须承认,我们的传统和现实中,有大量的强盗文化。

      即使强带来的身体伤害在一般情况下远远小于车祸,但社会,会形成“凌迟受害者”的语境,对强受害者反复进行心理伤害。
      ……

      叶天:哦哦,这社会多变态啊!

      不去凌迟罪犯?
      欺软怕硬,不要脸。

      ……

      我们讨论或科普“女性应当如何预防侵”时,也因此几乎很容易进入一个非常尴尬的局面。

      应该重新探讨和梳理一下,在我们的文化环境里,我们应当如何思考侵防治。

      暴力化的强人难以预防,但大部分强犯并非暴力犯
      一方面,侵预防如果仅仅只针对相对弱势的女性群体,实际上是在散布一种恐吓,最终将反噬在了受害者身上。

      另一方面,在大量针对女性个体如何自我保护的论述中,常常制造了一种对强的刻板印象,反而夸大了不同性别体格和力量上的不对等。

      很多自救指南容易把“强”事件给固定成了一种不变的事件和场景:这些事件里女人是脆弱无助的,只能惊恐地哭泣、尖叫和求饶,眼睁睁看着施暴者狞笑着以病态又暴力的方式完成强行为——这一幕,差不多是所有女性内心深处都有过的噩梦。

      在村上春树的《1Q84》里有一个非常有趣的女性防身术教练,她只教一个招数,就是快准狠地踢□□。
      ……
      叶天:哈哈,有智商,高,古人里也有高人。
      点赞!

      就是嘛!

      有手有脚的,干嘛不踢当坎勃。

      手脚干嘛使的?

      哭哭啼啼无用,手脚并用踢报废作案工具。

      多么实际有效。

      ……

      一群贵妇们在俱乐部反复练习,最后因为被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而被喝止了。

      练习过格斗的人或许会同意,一套动作除非一直反复练习到身体所有的肌肉形成条件反射,否则真到要用的时候,几乎是使不出来的。

      更不要说如果侵对象竟然是自己的熟人了。

      诚实地讲,大部分女性防身提供的更像是一种心理安慰。

      如果亲自尝试,往往会发现任何一种方法都有漏洞:防狼喷雾有极大的可能忘在包里半天翻不出来……

      学的花拳绣腿在面临真正的肉搏战时常常像个冷笑话,想要迅速逃跑的时候可能刚好穿了高跟鞋。

      不断的沙盘推演和重复练习是有用的,但是也很容易发现,各种意外的情况实在太多了。

      但是,这种建立于女性在□□搏斗中胜过男性的预防理论有一个致命的漏洞:

      大部分的强虫,并非是以随机的、极端暴力的那种形式发生的。

      强案的发生,绝大多数也并不是临时的“见色起意”,超过八成都是有预谋或者事先有安排和试探和准备(Dianne F. Herman),就等受害者好下手的时候。

      比如说,醉酒是一个常见的强借口——酒精其实是安定剂而不是兴奋剂,真正醉酒状态下的男是无法完成强的。

      真正的强也并不一定会伴随暴力,因为相当大一部分都是熟人侵,因此过程中往往是心理和言语的胁迫,很少会诉诸刀枪等极端形式。

      更多的时候,强追求的是一种凌驾于弱者的心理满足。

      欲当然是强的一个动机,但并不是最主要的,否则手是一个更便捷的方式——在男对男的强中,大部分都是异恋,有些强犯甚至没有起,也明确表示自己对不感兴趣,而是享受那种支配和羞辱对方的感觉(McMullen, 1990)。
      ……

      叶天:病态行为,该进精神病医院医治,像疯狗。

      这些强虫就像疯狗,必须提前给打狂犬疫苗。

      ……

      而在很多对女的强案中,真正的过程甚至没几分钟就结束了。

      讲述老师侵学生的韩国电影《熔炉》……

      在国外一个熟人强的研究调查中,有将近75%的女性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经历是被强,她们很难相信熟人会强自己,但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却能正确判断这是强(Melanie S Harned, 2005)。

      事实上,保持反抗的态度是对的,也许关键并不在于反抗是否有成效,而是更多的是一种主动灵活、又能伸能屈的心态。
      ……

      叶天:保持警觉心很有必要,疯狗什么发疯无法确定。

      ……

      那些以尖叫、踢打来反抗强的女性,比那些哭喊、乞求、最终屈服的受害者更容易回到正常生活(Poline B Bart &Patricia H O\"Brien, 1984)。

      不少研究同样证明,比起向内投射负面情绪,那些对强犯保持愤怒和怨恨的受害者(比如有些会幻想自己如何痛打施暴者),常常自我感觉会更好一些……

      那些遭遇熟人强的受害女,如果能意识到那完全是强犯的错误,也能更快地恢复和回到正轨上(Gidycz &Koss,1991; Madigan, 1991)。

      面对强时的半吊子腿脚,往往会被认为会激怒施暴男,但是在2014年关于一千多次强和侵案例的统计中,学者们发现绝大部分形式的抵抗,无论是暴力还是非暴力,都能降低强完成的可能,并没有一种能显著增加受害者受伤的风险(Jongyeon Tark & Gary Kleck,)。

      除了少数变态,强犯大多数不会如同杀人犯一样突然爆发,或者受到无法控制的欲望支配。

      他们大多数有计划,即使是陌生人强,也会观察和试探再下手,而且大多数先以言语威胁,并不会一开始就挥动着武器冲出来暴打一顿(Poline B Bart &Patricia H O\"Brien, 1984)。

      对强受害者更大的凌辱来自社会的反复凌迟

      数年前,李银河曾经讲“用身体伤害罪来代替强罪”,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实际上这是一个被断章取义的、来自福柯的观点,并不是一种对具体的司法实践罪名的挑战,而是试图消解文化构建意义上对自我身体的归罪化。

      按照福柯的思路,强本来只是身体的暴力伤害,却被附加了太多的意义和传统。
      在他对身体和权力的关系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历史上对身体的管制,文化上把□□描绘成污秽行为的过程,对于理解为什么侵受害人更容易遭遇社会压力和污名化,以及驱散这种加诸在受害人身体上的耻感,是有帮助的。

      ……
      叶天:只是被狗咬了,被狼咬了,羞耻感从何而起?

      该羞耻的是狼狗!

      古人搞错了法律!

      消遣了法律……

      自娱自乐了受害者,多么可耻多么荒谬。

      ……

      所谓的社会舆论,不过是一群废物点心的穷无聊。

      有本事,去将罪犯暴打一顿,或者绳之以法。

      那个什么叫李国华的虫子不是还活的好好的嘛!

      这个歹徒为非作歹30年,从20岁开始犯罪到50岁,怎么没有被羞耻感淹死呢?

      他不是也有女儿吗?

      叫稀稀!

      她不知道她爹犯下了滔天大罪?

      大义灭亲!

      也不见她行动……

      悲哀

      ……

      在提到强时,往往包含着一种对受害人的蔑视,最终的结论,则常常会有意无意地落入对传统贞操情结的强调,文学作品里会用非常多描述物品的词,来形容一个被强的女性。

      “好好的一个女孩子,一辈子都被毁了。”
      □□的伤害被定格为必然严重、而且无法挽回,这导致非常多的受害人,对自己的身体怀有巨大的耻感和罪感,认为自己被玷污、被损坏,之后难以再正常地回到正轨。

      何春蕤有段话,正是针对这种情况:“事实上,现今□□带给女人伤害最深最广的倒不是其中的具体暴力,而是环绕□□的情绪论述以及文化想象,所创造出来的那一个对x抱持戒慎及丑化态度的新文化。”

      这种负面的态度,还影响到了对孩子进行正确的侵预防教育。

      遭到侵后的孩子,甚至连具体的疼痛部位都无法说出,只能含糊地表示“下面痛”,因为父母羞于对孩子教授这些“肮脏的x知识”。

      ……
      叶天:明明是大人肮脏,强加给儿童,无耻大人,不要脸。

      ……

      事实上,当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人都赞成一些或者大部分“强文化”的主要构成元素时,这个社会对女和对强受害人都是不友好的。

      ……
      叶天:这个不友好的环境,就是孵化了李国华这类犯罪分子,大胆且理直气壮。

      不然,他也不可能作案30年而没有被切割掉作案工具。
      太不可思议!
      无法想象他是怎么办到的!
      难道他是法官?
      他是法律?
      Pua高手?
      他这样的细菌是从哪个宿主来的?

      他犹如病菌,却没被杀死,反而越挫越勇,奇葩!

      犯罪界的奇葩,比牛魔王厉害!

      真人也不收了他去花盆,去做肥料。
      不!
      做花盆太臭了,熏死了花朵!

      ……

      比如,当林奕含想到要用法律手段控告诱她的“补教名师”时,由于她没有足够的证据,担心会被法院认为是你情我愿而驳回。

      但是,由于台湾地区存在建立于以x为恶假设之上的“通j罪”,一旦强诉讼不成功,强者的配偶可以马上以“通”起诉强受害人,而受害人之前提出的行为证据或证词又会变成对付自己的法律武器。

      因此,强受害人如果拿不出受暴力胁迫等极端情况下发生行为的证据,则往往会反过来被强者用法律手段再次进行侮辱。

      这就造成大量强受害者、特别是熟人强受害者忍气吞声,不站出来告发强者。

      台湾地区法律界的共识就是,“通罪”既违反人性,也不符合现代法律精神,但每当有人要求废除时,总是有自诩为家庭守护者“民代”忙不迭跳出来否决。

      ……

      叶天:这个地区是活在原始部落吗?

      文明的种子都不发芽,腐烂了!

      ……

      结语: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对侵预防的话语和理解

      女能有自己的身体和x的自主权,这其实是非常晚近的事情。
      女的身体,实际上在历史上是被当作男人的财产的:
      出嫁之前她的身体是父亲的财产,出嫁后她是丈夫的财产。

      强一个女性,其实是在侵犯她父系家庭的财产和尊严,这也是为什么对强处女的惩罚往往更严重,因为这等于是伤害了新娘作为x商品的市场价值——商品被使用的次数越多,价值越低,而女人的身体,正是这样的x商品。
      “惩治强的法律,意在保护的是男作为女身体所有者的权利,而不是保护女对自己身体的权利(Susan Griff,1971)。”举例说,丈夫强妻子传统上就不会被视为犯罪,因为妻子正是他自己的财产。
      如果讨论预防强,却不针对这种传统中存在的“强文化”氛围来进行改造,那必然会产生“防不胜防”的恐慌感。
      传统对性别的塑造和“强文化”是并生的:
      男要学习征服和主动,女要学习顺从和被动。
      而恰是这种对女的规训,使其更容易成为潜在的强对象。
      ……
      叶天:腐朽论调,一派胡言。
      ……

      女被教育成为被动、温和、依赖男,对“大男人气概”或者说强大、好斗、有暴力倾向的男保持着驯服甚至崇拜。
      一个“淑女”,这意味着她们不会反抗,也没有搏斗保护自己的准备,被骚扰的时候不会在公开场合喊叫出声,因为太有失体面。
      被动且顺从的女,而不是自信而强硬的女人,才是强犯的理想对象——相当多研究证明了这一点(Weis& Borges, 1973;Bart&O\"Brien, 1985; Templer& Brown, 1984)。

      ……
      叶天:这么说强犯是古代的懒婆娘的裹脚布?

      属于历史遗物?

      ……

      因此,在很多时候,侵害防治教育的目的号称是为了保护女,却反而捆住她们的手脚,限制了更多的可能——我们并不需要以“守贞”为目的来抵抗强,甚至应该质疑这种“守贞”的必要性。

      性别研究学者柯倩婷曾经讥讽地为这种“强文化”下的连系着贞操观的x教育,开了个专门给男的守贞课规划,内容包括:
      (1)破除处女情结;
      (2)放弃占有女的幻想;
      (3)学会尊重女;
      (4)x不会单向污染女的身体和道德;
      (5)x不是战争,既非男人和女人的战争,亦非男人之间的战争;
      (6)不要做x的侦探兵,x的经历是个人的隐私;
      (7)以权力要挟x服务是违法的……等等。

      女实际上并没有这么脆弱。为什么当我们讨论强时,女的形象往往是柔弱、注定被持续伤害一辈子的,但是当我们歌颂母亲的时候,女的形象顿时就变得强大、富有力量,能够做任何惊人的事?
      (本文原标题为《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对侵预防的话语和理解》来源端木异)

      ……

      叶天:有思考,却没有解……

      叶天太累了。
      在梦里看完这篇有新思想的古人文章,带着思考进入梦乡。
      太累了,我要好好休息一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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