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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没有依靠 ...

  •   同伴:

      “奥星人,路途漫长。

      我也给你讲一个听来的故事,解解闷。

      听说地球村异化族群的丑恶达到极限,复仇女神使用怒气法术杀死了一点儿。

      殊不知,这类坏种像苍蝇似的尽管寿命很短只有30天左右,

      可是它们的繁殖能力很迅速。

      之前,天使受伤后地球村女孩的防护结界出了点问题。

      因此地球村的小女孩暂时少了点儿安全屏障。

      奥星大人,要不要扔几个夜明珠下去给脑袋单纯的女孩子膀身用?”

      奥星人:

      “默默星,看来你去地球村的历练太少了。

      听我太爷爷说,女孩子本身就是夜明珠,

      很容易被不良分子盯上。

      我们再给女孩子加持几个夜明珠,你想想看,

      是不是太过招摇?”

      同伴:
      “奥星大人,您的意思是说女孩子的夜明珠多了会更加危险?”

      “对,默默星。

      这次我们完成了任务后,下次我推举你为第505次地球历练团的队员。”

      “好嘞!可我还是不懂,奥星大人,

      小女孩就没有依靠了么?”

      奥星大人陷入沉思。

      心想:单纯的默默星啊,真羡慕你这么单纯。

      奥星人回答同伴的问题道:

      “默默星,你这个问题问的好。

      问的妙极了!
      小女孩能有什么依靠?

      天下小女孩的爸爸妈妈总是一种心理:

      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里怕飞了。

      处在这种矛盾心思下,

      哪里还有其他心思。

      为人父母假若不了解人心,又被当时的落伍观念给绑死了。
      小女孩只有一种命运:

      等待嫁人,把丈夫当作依靠。

      默默星,你试着想一想,

      小女孩的依靠真的是婚姻吗?

      可是要迈入保险公司式样的婚姻里,

      小女孩就真的保险了么?

      如果真的保险,怎么会有杀妻案件频出?”

      同伴看着奥星人的痛苦表情,

      眨眨眼睛,表示无力分享。

      心想奥星大人的太爷爷该有多么痛苦?

      这种去过地球村历练过的痛苦情绪,

      要到何时才能清除干净!

      默默星没有去过地球村,

      也没有历练过地球村的各种风气。

      所以,脑袋很单纯,天真无邪。

      奥星人叹口气,说:

      “默默星,你根本不懂地球村人的脑袋里都有些什么东西。

      我很想给你讲个故事,又担心你听不懂。”

      同伴:

      “奥星大人,你就当是对牛弹琴呗。

      我即使听不懂,也想要听一听。”

      奥星人:

      “好吧,你不嫌弃就行。

      我们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相互讲故事,

      让我们的旅途多点乐趣。

      从前有个商人,日夜忧愁金钱缩水。

      而在他办公室的外面,却经常传来少女欢快的歌声。

      他每次生意赔本,就会头晕脑胀。

      气得他头发根根直立!

      仔细回顾哪个环节赔钱了?

      天长日久,头痛失眠。

      有一天,他头疼欲裂,起身走到窗前透气。

      无意间看到歌唱少女,他惊呆了!

      唱着欢快歌曲的是怎样的一个小女孩啊!

      只见她穿着不合身的宽大上衣,颜色已经看不出。

      光着脚板,推着石头卫子。

      低着头,学驴拉摩。

      她边拉磨边唱歌,歌声似铜铃般嘹亮,欢快满天。

      喜悦的表情,丝毫看不出拉磨的辛苦。

      商人很好奇:

      她那么穷,咋那么开心?

      商人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测,

      他悄悄下楼,又悄悄在小女孩必经处,

      扔下几个钱币……”

      同伴:“停,我来猜一猜。

      小女孩捡到钱币后很快还给了商人?”

      奥星人:“默默星,你的脑洞大开啊,

      精神可嘉。

      你要认真听故事,听我讲……

      商人悄悄回到楼上,躲在窗户后面观察。

      她发现小女孩欢快地歌唱,没有丝毫忧虑。

      等她忙碌完毕,起身去安排另外一件活计。

      商人的心跳加速!

      少女快要看见钱币了!

      少女一边歌唱一边手脚麻利地干活,

      突然发现了商人散落在路边角落的钱币。

      接下来,少女再也不唱歌了!

      商人再也没有听见小女孩的歌声。

      小女孩发现钱币后,心理活动很多,很多。

      根本没有心情继续歌唱!

      商人看到小女孩眉头皱得紧紧的,只是机械地拉磨。

      商人恍然大悟,我明白了……”

      同伴:“哎呀!

      都是商人的错,小女孩从此都不唱歌了!”

      奥星人:

      “对,商人的错。
      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快乐,
      都被商人使用金钱资本给扼杀了……
      所以,人们即使手持夜明珠也会待价而沽,
      而不是专款专用。

      这一切,都是商人的错。
      商人不应该故意做局,将善良的人们网络入局受苦受罪!
      商人本应谨守本分,好好去做商品交换,
      去传递公平公正的物价信息,
      将一切透明化,
      就像井水一样清澈。
      商人本应是一个职业,
      而不是一个呼风唤雨的金钱妖怪。
      将一切都给妖魔化,
      把一切都给标价,
      这就是不良商人的错。
      有良商家绝对不会这么做,
      只是单纯做生意养家糊口。

      而且有的人也不是立刻去花掉,

      用在刀刃上。
      他们对于屯东西上瘾,
      根本到不了地球女孩手里。”

      同伴:
      “您的意思是说,只要有不良商人存在,

      金钱轨道始终被故意拥堵。
      金钱本应属于转运物品,只是一张纸片,
      相当于通行证,方便人们生活物资的交换,
      使人们生活更加方便。
      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这是金钱纸片的宗旨。
      如果违背这个宗旨,
      那就是金钱不仁,
      万物为刍狗。
      总有一天,
      金钱会被清算!
      它作坏事多了,就快灭亡了!
      我们奥星文明将会统一未来……”

      奥星人:
      “默默星,悟性高了?
      野心不小,你才是我爷爷的大孙子。”

      同伴摇摇头:
      “不,我不行。

      我不符合您爷爷的要求……
      夜明珠即使到了小女孩手里,也会被无良商人转手卖掉。
      照你这么说,我们无能为力?
      只能眼睁睁看着地球村复制粘贴村的小女孩受罪了?”

      奥星人:
      “对,默默星,这次你猜对了。
      只要金钱在一天,
      就会永远有底层小女孩买不起这个买不起那个的,
      包括防护结界,
      包括平安秩序……
      总有那么几个幺蛾子会变戏法哄骗小女孩上当。
      除非是小女孩一出生,我们就立刻给小女孩穿上奥星版隐形防护罩。”

      默默星:
      “那……
      我们要何个光年才能到啊!
      小女孩自求多福……”
      默默星说着就抹眼泪。

      奥星人看同伴哭的稀里哗啦。
      叹口气!
      星呆子!

      为了转移同伴的伤心情绪,
      奥星人开始讲故事。

      “默默星,别哭。
      我们在路上走,
      只要不停歇,
      一定能及时赶到小女孩身边的。”

      同伴擦干眼泪,拼命地干活,
      为奥星飞碟积攒白云。
      为了安稳默默星。

      奥星人说:
      “默默星,你干活卖力,我再给你讲个故事……

      3060年,地球村发生了一件大事。
      有个人叫作绿貔貅,他身高两米八。
      大眼睛,高鼻梁。
      双眼皮,睫毛很长。
      唇红齿白,黑头发,很直。

      他将地球村小女孩喜欢的所有东西包括人类,都变幻成忠实的狗。
      这类狗狗有个名字,叫做保镖狗。

      从此,每个小女孩身边都有一条隐形忠实保镖狗。
      这里狗狗不吃不喝,犹如冰冻。

      小女孩与机器人过着开心放心安心的生活。
      想要学习可以打开手机智能软件,
      进行打卡学习。
      AI机器人老师非常有耐心,辅导功课。

      小女孩乘着豪华变形车,
      四处历练。

      边旅游边学习,
      学习旅游两不误。
      哪里环境舒适,氧气充足,
      就在那里多呆几天。

      随时可以找到没有雾霾没有污染没有噪音没有歹人的地方,
      在那里可以安置吊床,
      可以安置书桌,
      可以做功课,
      可以种粮食蔬菜。

      山上的野果随便吃,
      地上的野菜躺着吃。
      蓝天白云,
      阳光明媚。

      西红柿架下,
      杏子园林下,
      果实鲜美亮泽。

      守护儿童的儿童天使1号站在白云山监控,
      儿童天使2号站在蓝天上监控,
      儿童天使3号站在校园空中巡逻,
      儿童天使4号站在地球村的每一个小旅馆小宾馆小岛屿上监控。

      每天凌晨四点,
      绿貔貅一声令下:
      “四大儿童天使出列,出发。”

      同伴激动地将奥星棒棒冰含在嘴里,

      双手鼓掌。

      奥嘉!

      好!

      奥星人和默默星在去地球村接人的途中,

      时间过于漫长。

      两人就安装了宇宙网络,

      接通地球村的网络。

      开始光顾帖子

      ……

      开这个贴子就是想说出来…
      如果有已经当了父母的看到这个贴子,也请引以为戒,不是所有孩子都是好孩子!

      小的时候生活在农村,家里的条件不怎么好,父母外出打工了,我由姥姥姥爷照顾,姥姥姥爷算是有文化的,是小学教师,那时九几年,还没人会相信小孩子会被侵,家里根本想不到!
      农村的房子都是一排一排挨着的,邻居之间很和睦,尤其是有同龄的孩子,就会互相看管。
      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几岁,所以我去他家玩儿,那时我应该没上一年级,夏天,家里人去种地了,只有我和他在家,他就让我躺地上,我根本不懂抗拒。
      后来因为当时实在是小,根本不会去想,就过去了。
      过了大概一年,我去他家,看见他自己在家看碟,还让我一起看,我就很不愿意,而且他是在看碟!
      应该是他爸妈平时看的,被他找到…
      然后我记得他就开始穿粗气,眼睛放贼光…
      我这辈子都记得那种眼神!
      我哭着要回家!
      我就跑了,楼主林卡卡!
      在那以后,我都避开他…
      忘记避开了多久,慢慢就忘记了。
      那个时候朦朦胧胧的,似懂非懂,可是小孩子总是健忘的…
      到了夏天,我们那个时候夏天会成群结队的上山采蘑菇和蕨菜卖钱,自己买冰棍吃。
      他找我和另外一个女孩一起上山,我虽然害怕,
      可是觉得有另外一个人在,
      他不能把我怎么样,怀着这样的心理,就去了。
      没想到我们去了那个女孩儿家,家里没人!
      然后他告诉我可能先走了,我们往山上走找找看,我答应了…
      到了山上他带着我左拐右拐,我就迷路了,然后他说,你要是想下山,就得听我的。
      我就哭,问他能不能带我下山,我可以把卖蘑菇的钱都给你!
      他说不行,于是当时懦弱得我,想来想去都没有别的办法,是的,我先是给他跪下了,跪下…
      求他,能不能带我下山,我想回家…
      我实在想不到,
      当时他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孩子,怎么能那么残忍?
      只是后来很害怕他,再也不去找他了,大人们自然不会在意孩子的心思的。
      跟帖:
      还想说,家长们,不要以为只有大人或者变态才会侵儿童,也要小心身边的恶魔孩子。
      保护好你的孩子,不要让她蒙上污点。
      禽兽的脸上不会写字的,身边人最该防。
      ……
      另外帖子:
      看了好多起父母碟没收好被孩子拿出来看,然后孩子就变坏了!
      小的时候真是蛮朦胧的,好像没长脑子似的,更得需要大人的保护,我们以后千万教小孩子这方面自我保护的方法!
      ……
      太吓人了,
      我把这件事在23岁时告诉了我的爸妈,爸妈质问了那个人。
      他不承认,冤枉说我认错人了!
      另外帖子:
      我也亲身经历过,那时还小大概就6~7岁的样子。
      我邻居那个男孩比我大11岁,去他家玩的时候!
      后来还告诉其他男孩!

      友好的安慰帖子:
      抱抱你,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虽然这么说很无力,看好多类似的帖子,觉得一个女孩子平平安安长大真的太不容易了!

      另外的跟帖:
      我觉得留守儿童比较可怜的是每次遇上事情都不能第一时间接收到来自父母的安慰和帮助,没有依靠。
      留守儿童误入歧途的几率也很高,都跟环境和遇到的人有关。
      所以我特别厌恶留守儿童的父母,等有钱了再生孩子会死?
      要么就把孩子带在身边!
      索性现在慢慢重视起来了,估计效果会很大。
      二零一四!

      另一篇:
      小编有话说:
      童年,本是最美好无忧的日子,
      但一些罪恶的发生却给一些孩子的童年带来了阴霾。
      近日,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了:2015年儿童侵案件报告。
      报告称,过去的一年,侵儿童案件在全国各地呈持续高发状态…
      这意味着未成年人保护的现状依然堪忧…
      该如何去保护儿童使其远离魔爪呢?
      该有什么样的意识和行动来保护孩子们呢?
      如何减少甚至杜绝那些侵事件发生?
      援助与研究中心代理了多起校园侵女童案件,该中心从整理的案例中随机挑选了15个媒体报道的儿童侵案例,涉案侵害人为15人,其中男14人,女为1人,其中8人为教师,4人为亲戚朋友,3人为陌生人。从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儿童的侵案件多为“熟人犯罪”,其中男老师居首位…
      值得注意的是,男童受侵害的案例日益增加。
      通常采用欺骗或是威胁的手段对男童实施,男童也会觉得不好,但出于害怕或是无知没有拒绝,导致男童成为侵事件的受害者…
      借鉴域外经验,不仅是针对儿童,更重要的是针对成人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比如英国规定,教职员工不得和儿童独处居室,医生发现儿童器官受到伤害,应当立即通知敬方调查等。
      同呼吁,建立多重监督体系,从地球制度层面保证对家长、教师等监护人的监督。
      侵儿童事件一旦被媒体曝光,很难避免儿童再度受到伤害,所以应从儿童最大利益出发,尽量避免曝光侵儿童事件。
      一定要注意规避二次伤害!
      ……
      “我们地球还没有建立起受到侵害儿童的特殊保护机制,
      在这种情况下,尽可能地避免媒体曝光侵儿童事件有利于保护儿童的隐私。”
      律师表示。
      另外,受害人所受到的二次伤害还来自于家庭、学校等各个环节,这包括:
      一被害人家庭、亲属因对案件的发生而感到激愤、不解甚至羞耻,进而可能对被害人实施的责备、责骂等行为,使被害人产生不应有的自责感,
      并使她们由被害人转变成心怀负罪感的人,
      由此对被害人造成精神伤害;
      二来自于社会,如学校、单位、朋友等因此对被害人产生的歧视、非议、误解,对被害人指指点点,
      嘲笑、排斥,使得被害人更加自卑、愤怒和悲伤;
      三来自于司法机关调查案件的压力,特别是针对报案动机、案发原因、双方行为表现、是否既遂等细节的提问,以及对其隐私部位的伤情查看、鉴定等,都会使被害人精神再受折磨,而办案人员询问、取证态度的简单、粗暴,对被害人的质问、责备等更会使被害人产生严重的心理负担。
      这种加诸于孩子心灵上的二次伤害往往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影响其正常生活。
      来自西方的研究表明,遭受侵犯的孩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会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一系列精神症状,比如:恐惧、焦虑、抑郁、暴食或厌食、不喜欢自己的身体、对身体有异样感、低自尊、行为退缩、攻击性行为、注意力不集中、药物滥用、自杀或企图自杀。
      如果没有得到足够的帮助,成年后多会在人际关系方面遇到困难,难以与人建立亲密关系,有人还会多次受害…
      编辑:陈杜 常李
      ……
        留守儿童是近年来日益引起社会关注的弱势群体。
      在城市化进程与“三农”问题矛盾冲击下,他们作为无奈的衍生物而存在。
      2008年2月27日发布的:
      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
      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
      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万人。

      他们的父母无法真正尽到养育责任,
      很多留守儿童都是由代理监护人照看,安全问题得不到保证。
      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家庭、学校及社区缺乏对留守儿童的有效保护以及安全教育,侵害案件屡有发生…

      所谓儿童侵害,是指侵犯者以满足其欲为目的,通过暴力、诱骗、物质引诱等方式,对儿童(十八岁以下)进行人身侵犯…
      或接触(如在儿童身上故意磨擦器官、迫使儿童用口接触器官等)的行为。
      关于留守儿童遭受侵害案件统计情况缺少较为详细的数据说明,所获信息更多地是来源于各大新闻媒体的事实报道。
      等人于2008年在等地10所中学随机抽取初一到高一学生(11-16岁)作为样本(有效问卷1346份)进行了青春期留守儿童安全问题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有12%的留守儿童有过被强迫抚摸身体隐私部位的经历,实施者中成年人居多;有近9%的留守儿童曾被迫发生过行为。
      从中可以看出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安全问题,所述某些中成年人的行为已经涉及侵害。

      2009年4月,网等大型媒体对“省县多名公只人员参与漂速油腻女案”进行了专题报导,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案中多名公只人员甚至中学教师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之便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主要目标,或欺骗或强迫进行侵害。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作为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长期关注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问题,该中心对2006年至2008年媒体报道的340个案件进行了专项调查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州案件中突显的问题并不是个案,类似县的案件还很多…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离开家乡流入城市,成为“农民工”,
      他们照顾儿童的责任只能托付给老人或者亲戚朋友,即“代理家长”。

      教育科学研究所2004年所做调查表明,留守儿童中56.4%与留守单亲生活在一起,32.2%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4.1%和其他亲戚生活在一起,0.9%被寄养在别人家里。
      而至2008年联发布的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父母一方外出留守儿童占47.14%。
      父母双方外出留守儿童占52.86%。
      可见自2004到2008年以来,留守儿童和单亲或双亲生活的人数比例下降,由他人照料的比例上升。
      由于缺乏父母照料,留守儿童所生活的家庭环境存在不足,特别是专由老人照顾(也称为隔代教育)家庭中存在明显的缺点,老人自我照顾都存在一定困难,对儿童照顾只能有心无力,或者说他们只能保证儿童基本温饱生活。

      同时,老人思想观念比较保守,祖孙两辈之间年龄相差悬殊,
      无论是认知还是心理代沟都比较明显,
      老人文盲率超过80%,
      根本无法对孩子进行学习上的辅导,对于儿童生理发育、心理发展、安全防范等方面教育意识更为薄弱。

      2008年2月,经院处理的一起侵害案件中,年已七旬的犯罪嫌疑人李富(化名)诱五岁留守女童小红(化名)。
      值得关注的是整个过程中小红奶奶已经发现小红下身相关症状并质问李富,但是之后却并未采取任何行动,而是一再隐瞒[7]。
      这起案件反映了很多留守儿童面临的悲哀。

      老人严重缺乏法律意识,不知道李富行为的严重性,很多犯罪人便是在这种情形下逍遥法外。

      行教育包括多种方面,不仅要让儿童了解生理发育过程,同时要涵盖相关的心理应对、疾病、道德、法律等。

      2008年某些地区上课方式主要是“自己看书”、“老师讲”,所占比例分别为65.9%和34%。
      “课堂讨论”和“看录像”两种上课方式则从未使用过。
      另有7.8%的学生反映他们从来没有上过生理卫生课。
      留守儿童最初启蒙教育本该由最亲近的父母传达,但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根本无法与他们进行交流,或者他们对某教育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儿童长大后就自然知道;
      代理监护人则更容易忽视性教育,年龄的差距以及农村的传统观念令他们羞于启齿,这些结果造成留守儿童性教育的空白。
      在各类侵害案件中,发现很多儿童根本不知道施暴者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尽管她们恐惧、无助,但她们大多数选择了沉默,不知道如何拿起武器保护自己。一般在她们出现异常行为改变或非意愿妊娠等结果时才会被他人发现事实,而其在这个过程中幼小的身体和心灵已受到巨大创伤。

      伦理道德冲击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古老的风俗及守旧的思想。
      它们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报案不及时,无形中放任犯罪人。
      农村地区虽然对贞操比较看重,但是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对侵害并没有十分保护。
      尽管有的儿童将侵害事实告诉了家里大人,可是他们为顾其名声,会采取隐忍或者用钱私了的方式。
      二是犯罪嫌疑人自身伦理道德沦丧和不健康的文化生活方式。
      由各方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多数是留守儿童生活中比较熟悉的亲属、邻里及教师等。
      前两类人文化水平一般较低,在农村生活中比较清闲和无聊,很少或者基本上没有参加有益健康的文化生活。
      由于农村中青年妇女很多都外出打工,他们便将魔爪伸向了留守女童。

      而教师犯罪则更加令人痛恨,由于学生对老师天生都怀有崇拜与热爱心理,对他们不会设防,但是这却为某些教师提供了作案机会与条件。

      2008年,报导的市县某小学校长兰波通过哄骗、威胁等手段在近1年的时间里强了3名女学生。

      若不是学校其他老师发现受害女生上课心神失常,学习明显退步,兰波还有可能逃离法律惩治[9]。
      我国几千年来尊老爱幼的思想传统在他们心中沦丧,
      孟子曰: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这些犯罪人作为留守儿童身边的亲邻好友、启蒙老师,
      非但没有博爱之心帮助其父母教育儿童,
      反而人性泯灭,
      为了个人之欲伤害儿童,实在是有悖伦理,丧尽天良!

      相关对策

      由于解决“三农”问题是长远的过程,短期内我国农民工往城市迁移的现象不会扭转,大部分留守儿童所盼望的完整家庭生活暂时无法实现。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保护留守儿童权益只有以与之联系最密切的家庭和学校为基点,同时依靠社会及法律支持形成良好的监护体系,
      实行“早发现、早报案、早处置”的三早政策,才能尽量避免此类案件发生,保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知识宣传与同伴教育。
      学校主要以知识宣传与同伴教育为手段,坚持定期、定时、定点的持续性宣传。
      在知识宣传过程中,重点在于性健康教育以及相关法律信息,促使儿童学会自我保护,辨明善恶。

      当遇到成年男实施类似侵害行为,
      即便只是带有意识的抚摸、亲吻等暧昧行为,
      也需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将犯罪源头及时掐断。

      同伴教育则更加注重儿童学习知识的积极性,
      青少年儿童通常愿意听取年龄相仿、知识背景、兴趣爱好相近的同伴朋友们的意见和建议,特别在一些敏感问题上更是如此。
      通过主题班会或者各类知识竞赛活动让青少年儿童积极地学会自我发掘,并将所获知识与同伴分享或宣讲。
      这些活动由于青少年儿童之间的交流互动更为自由,效果也会十分明显。

      专业人员宣传教育。
      专业人员教育主要是以学校为主体和纽带,联系局、法院、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等工作人员作宣传教育。
      相对于学校教育,他们具有系统化、专业化的法律、医学等方面的知识体系,并且所经历的真实案例较多。
      由于每年留守儿童遭遇侵害案件均由当地机关经手,那么他们完全可以把近年来发现、缉获留守儿童侵害人员的特点、作案动机与范围作为宣讲内容;
      而医生们处理过的遭遇侵害儿童身体炎症、妊娠、流产等情况也可以纳入宣传范围。
      总之,专业讲座目的是真实再现案件过程,使学校及儿童提高警惕性,增强防范措施。

      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主要侧重于对家长的教育,特别是由于现在留守儿童基本由代理家长照料,只有他们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才能认真履行责任,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与保护。
      家长教育具有紧密联系的两方:
      一是由学校为主体,定期举办家长座谈会,家访制度。
      学校在不断了解家长的过程中发现其教育儿童过程中存在的缺陷而进行宣讲,对于留守儿童在学习及生活中发生的变化进行沟通。

      由于代理家长们文化水平较低,
      法律意识薄弱,
      因此学校可以借用实例向他们灌输法律观念,
      使之改变认为乡风淳朴,
      邻里好友之间不存在儿童侵害犯罪分子的观念。

      二是学校在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宣传讲座时,
      召集家长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使专业人员担负起代理家长培训的角色。

      如联开展的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培训,
      在各地中小学设立一批家长学校,
      请专业人员为“代理家长”补家教课,
      主要涉及心理疏导、法律常识、卫生保健等方面内容,
      受到了很多“代理家长”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0]。

      社会支持

      由于现代社会互联网十分发达,
      社会支持主要以各大新闻媒体宣传与网络信息传播为途径,
      担负起留守儿童侵害案件的发现、报道、救助等职责。

      电视台于2007年开展了关于留守儿童大型公益活动“春暖2007”,
      该活动站在综合的角度全面分析了留守儿童的生活状态,
      并呼唤社会各界进行救助[11]。

      虽然这些活动不是仅仅针对侵害案件,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创造了和谐的大环境,
      以社会聚焦为手段保护了留守儿童的权益。

      总之,可通过“多元互动”弥补留守儿童亲子关系缺失带来的不足,
      保护留守儿童人身安全,
      促进其健康发展。

      这种监护体系从理论来说是简单可行的,但是目前尚没有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其具体方案如何实施、效果如何、有无推广的必要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周楚王德斌洪倩《医学与社会》2010年第1期

      参考文献:

      [1]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节选)[J].妇运,2000(6):34-37.

      [2]儿童侵害案件中司法访谈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特殊教育,2008(1):78-83.

      [3]青春期留守儿童安全问题调查研究[J].青年研究,2008(9):7-14.

      [4]贵管理员行侵害幼女案1名疑犯曾因被免职[EB/OL].(2009-04-16).
      [5]解占彩.农村“留守儿童”的成因及对策浅析[J].经济论坛,2007(9):131.

      [6]农村留守儿童“隔代教育”问题探析[J].文史博览(理论),2008(10):69-70.

      [7]七旬孤寡老人诱五龄女童[J].法制与经济,2008(4):38-39.

      [8]贫困地区青少年道德教育现状的调查与思考2009,29(1):44-45.

      [9]“色魔”校长被判11年[EB/OL].(2008-01-06).
      [10]为农村留守儿童“代理家长”补课[EB/OL].(2008-08-07).
      [11]强受害者的心理与行为问题[J].医学与社会,2008,21(4):38.

      ……

      (2013-06-06 20:44:39)
      2007年7月13日,警方一举端掉一个胁迫未成年人卖的团伙。
      5名被迫卖的少女被警方安置到了救助站。
      据调查,5名少女都是来自农村的留守儿童。

      未成年人频遭侵敲警钟校园周边成重灾区

      县多名公只人员参与票速油腻案,经报(见2009年4月3日特别报道版)报道。
      娇弱的花朵还未绽放,就遭受无情摧残,人们痛恨、谴责这些天良丧尽之徒,这一案件也暴露了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残酷现实。

      援助与研究中心作为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长期关注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问题,该中心对2006年至2008年媒体报道的340个案件进行了专项调查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案件中凸显的问题并不是个案,而是反映了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的一系列共性问题和特点,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背后,是一个个沉重的社会话题。

      熟人实施侵害案件数量多、持续时间长

      高比例的熟人作案,是未成年人侵害案件的主要特点之一。
      在340个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占到68%。
      其中监护人作案尤其值得关注。
      统计显示,在39个监护人实施侵害案件中,29件发生在特殊家庭,比例高达75%,其中被生父、养父和继父强的占监护人侵害案件总数的61%,其次还有强迫、引诱、介绍卖等其他类案件。

      是一个看重伦理的国度,这类案件会发生在什么样的家庭中?
      归结起来,这些家庭主要包括四类:
      再婚家庭、母亲缺位家庭、父亲服刑或父母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家庭和收养家庭。

      这类对未成年人侵害案件持续时间长,总共39个案件的持续平均时间约为4.8年,最长的13年。
      而且都是经过很长时间才案发,在7起案件中,被害人从来没有考虑过报案,直至案件被其他人发现告发。
      这也导致此类案件容易成为隐蔽案件。

      校园侵害案频敲警钟

      报告分析发现,校园侵害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在340个案件中,有50个这样的案件。
      校园侵害案件中,有两个明显特点值得关注:
      农村处于高发状态,有60%的侵害案件发生在农村;
      高比例的老师、校长侵害,在统计中占到校园侵害的70%。
      此外,校外人员进校进行的侵害,占到了16%,学生之间的侵害也占到了10%。

      校园侵害使被害学生受到的伤害和影响巨大,除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外,还面临着辍学、转学、厌学等问题。

      学校对于教师教育、管理的松散是校园侵害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学校没有将预防侵害作为重点工作,
      法制观念淡薄。
      例如在一起案件中,10岁女孩被小学老师多次猥亵报警后,学校将该老师“保释”出来,不仅没有给其任何处分,反而继续让其走上课堂“为人师表”。
      在发现老师实施侵害行为后,甚至有3起案件中的学校直接作为中间人努力促成“私了”。

      学校安全制度的不健全,也是导致校园侵害案频发的直接原因。
      这些侵害案件发生的场所都为教室、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学校内废弃的房屋以及广播站,甚至一些猥亵案件还发生在讲台上。
      学校既没有安排教师值班巡查,也没有给学生宿舍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致校外人员能够进入学生宿舍实施犯罪。
      在个别案件中,有的学校面对已经出现的“危险”,不但没有亡羊补牢,反而坐视不理。

      在一起校园侵害案件中,在校外人员进入卫生间猥亵女生的案件发生后,学校老师称以前经常有校外青年进入校园,有时甚至在走廊内喊女生的名字。
      但是学校对此没有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14岁女孩被猥亵。
      这些案件提醒,学校的管理制度应是多方面的,不仅涉及到对教师的教育,也包括对学校勤杂人员的管理和对所有校内人员包括在校老师亲属的管理。

      校园周边成为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重灾区”

      与校园有关的还有因校园周边有问题而发生的案件,备受关注的贵案件成为此类案件的典型。在340个样本中,有10个这样的案件,这说明校园周边安全治理存在重大隐患。

      一些侵害人利用校园周边治安不好在学校门口等待学生,
      通过哄骗或者拦截等方式将其带走实施强或者使受害人提供色情服务。
      贵案中,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先后在县城的3所中学和1所小学门口附近守候,多次将10名中小学生挟持、哄骗到偏僻处,以打毒针、拍裸照、殴打等方式胁迫他们卖银。
      实际上,发生在校园周边的案件是一类案件的共性问题。
      在一起案例中,20岁的师范学校学生周某为了赚钱,和另一名犯罪人来到郑某中学门口,以介绍男朋友、买好衣服、买手机为诱饵,诱骗两名初中女生到酒店实施卖银。

      另一起案件中,犯罪人洪某多次守在学校门口,以抓小鸟游戏为由将一女学生多次骗强。
      安某小学门口的个体商贩,以3名小学生赊帐购买零食为由,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不仅自己实施强行为,还多次介绍其他人与其发生关系。
      这些案件的发生都表明校园周边的治安混乱和安全隐患成为在校未成年学生遭受侵害的重要原因。

      在外打工未成年人更容易被侵害

      那些过早离开校园外出谋求生计的未成年人,同样面临着侵害的威胁。
      在统计样本中发现,有35个案件即10%的未成年人是在找工作或工作中被实施侵害的。因以找工作名义被骗后遭受侵害的案件占到43%,在打工期间遭受侵害的案件占到57%。

      从统计分析看,这些被害人的年龄小,平均年龄只有14.7岁,最小年龄的只有13岁,不满16岁的占到54%。

      对于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外出打工后的权益保障仍值得关注。
      用人单位提供不安全的住宿环境等容易导致未成年人在打工地被侵害。
      据统计,外出打工的未成年人在打工单位宿舍或者车间等被侵害的案件有8件,这些场所都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
      例如在一起16岁女孩被侵害人闯入工厂宿舍强的案件中,该工厂提供的宿舍不仅没有必要的门卫或者值班人员,而且宿舍都没有配置锁具等防护措施。
      负责住宿的用人单位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防卫设施,但是其却没有尽到义务。

      留守儿童成为被锁定的“侵害目标”

      大部分留守儿童由于得不到有效监护和全面保护,在受到侵害后又不能及时告诉亲人,因此成为一部分犯罪人侵害的“目标”。
      据统计,留守儿童遭受侵害的案件有19件。

      贵案件的10多名受害人中,缺少家长有效监护的未成年人成为主要被侵害目标。
      受害人康某的父亲在其5岁时进城打工,母亲喜欢打麻将,每天往外跑,康某没有人照顾便开始和学校外的孩子混。
      父亲发现后管教方式又不当,甚至用锁链将其锁起来。
      另一名受害女生王某在被记者问及最恨谁,她回答的不是侵害人而是其爸爸。在她4岁时,父母离婚,她小时候一直住在乡下农村叔叔家里,初中到学校住宿后,爸爸除了给零花钱,从来不管她。
      同样的情形也在其他侵害案件中出现。

      留守儿童一般在农村跟随年老的爷爷奶奶或者其他委托监护人生活,由于身体、经济等各方面原因,委托监护人不能尽到充分的监护义务,使未成年人缺乏全面的保护和管理。
      而且在侵害案件发生后,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也不愿意或者害怕将遭受侵害的事实告诉委托监护人。

      除了留守儿童外,流动儿童也容易成为犯罪人的侵害目标。
      打工子弟学校的学生,她们的父母忙于打工,无暇顾及对年幼子女的接送。侵害人便利用了这个机会实施犯罪行为。
      因此,外来务工人员和学校应同时加强安全措施,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应做好自我保护的教育,提高防范侵害的意识和能力。

      未成年人实施、参与的侵害问题凸显

      在统计的340个案件中,未成年人实施的侵害案件有42件,占案件总数的12.4%,这个不小的比例令人反思,由未成年人参与实施的团伙侵害犯罪问题进一步凸显。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其成长环境存在很大关系。
      这些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侵害的未成年人有初中没有毕业即辍学的,有来自离异以及单亲家庭的。
      色情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统计的案件中有20%的未成年人在看过黄色碟片、浏览过黄色网站后,抱着模仿心理或者难以控制冲动实施了侵害。
      这些实施侵害的未成年人60%都存在包括酗酒等不良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这些绝大多数具有不良行为以及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监护,处于辍学、无业状态,受到色情信息的诱惑和酒精的麻痹,很容易冲动,实施或者参与了对其他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
      因此,没有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关注和矫正是导致其他伤害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深层次原因。

      除了男未成年人直接实施强或者猥亵行为外,未成年人强迫、组织其他未成年人提供色情服务的行为也应当引起关注。
      贵县的案件中,仅有14岁的辍学女孩刘某和其15岁的男友同社会无业人员袁某共同联系嫖客,寻找女学生强迫卖银。

      此外,网络一定程度上成为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介质。
      340个案件中,被网友侵害的案件达到了21件。

      网友实施的侵害方式主要是,未成年受害人通过上网交友等方式轻信网友,通过约见或被骗去外地玩等遭受侵害;
      此外,由于未成年人接触了色情□□的不良信息,冲动之下对年龄较小、反抗能力差的其他未成年人实施了侵害。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占受害者绝大多数

      体力智力发育不成熟、年龄较低的未成年人更容易遭到侵害。
      他们认知能力、辨别能力以及反抗能力都比较差,
      所以侵害人对其实施犯罪比较容易。
      在贵县的案件中,10多名受害女生中有多名未满14周岁。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63.8%。

      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侵害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知识的缺乏,有的14岁以下未成年人甚至不了解行为的性质以及后果,成为一些案件中犯罪人的理由。
      侵害人认为未成年人根本不会想到自己遭受侵害,自己也不用接受法律的处罚。在统计的案件中发现10件为不满14周岁的人自愿与侵害人发生关系并同居的案件,其中一起13岁女孩被强后,同侵害人谈恋爱并表示不愿意告发。

      此外,对男童的侵害也应当引起关注。
      在340个统计样本中,有8个是男童遭受侵害的案件。如果保护不力,有可能造成法外私自报复的恶性循环。

      一个14岁的少年外出打工期间被同性同乡侵害,激愤杀害了侵害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由被害人转化为加害人。
      14岁男孩激愤杀人的案件敲响了警钟,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男童的保护应当尽快完善。

      受侵害未成年人被操纵成“作案工具”

      在贵案件中,受害人被逼为侵害人寻找犯罪对象令人震惊。
      涉案人不仅在强王某后强迫其卖银,还让她去寻找另外的女学生,并且告诉她只要帮忙找到另外一个女学生,王某就不用再做了。
      这不仅使涉案人将魔爪伸向了更多的未成年学生,而且还把未成年受害人操纵成其“作案工具”。

      值得警醒的是,这非个案。
      在统计的案例中,同样存在将未成年受害人变为“作案工具”的案件。
      曾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某县政协副主席吴某对该地区20多名中小学生实施强行为,这些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2岁。
      有的未成年人被侵害后转而为吴某“狩猎”其他少女,涉及范围遍及当地7所中学或中专,涉及22名在校未成年学生,其中4名未满14周岁。

      这类案件中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大,他们无形中成了犯罪人的“帮凶”,在一定程度上由受害人转成加害人,犯罪涉及的面也更广,更多的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伤害。
      这表明没有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可能会产生更严重的后果,不仅加深对受害人的伤害,也会使更多的未成年人遭受摧残。
      (2009年04月28日某江在线)

      ……

      未成年侵报道中的媒体失范研究——以“h南校长带学生开房案”为例
      (2013-06-23 23:01:06)
      【摘要】2013年5月,“南校长带学生开房案”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引来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由于未成年人及侵犯事件的特殊性,媒体在报道中出现了大量的失范行为,本文介绍了此案中媒体侵犯隐私权、“媒介审判”、“二次伤害”等现象,对媒体在未成年人侵报道中法律、伦理以及监管的缺失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记者普法、建立警方首任负责制、贯彻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及最小伤害原则等几点防治措施。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遇侵犯事件屡见报端,有关统计显示,2012年受理侵未成年人案件17件19人,分别是2011年的2.8倍和3.2倍,2013年1月至5月份受理6件9人,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20%和80%。
      由于未成年侵事件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巨大,引来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也成为媒体报道的重点。
      然而,由于未成年人在心理与行为上与成年人存在差异,未成年侵犯事件中又有着一些不同于成人的法律解释,这些特点导致媒体在报道此类案件时往往出现更多失范行为。
      一、“南校长带学生开房案”中的媒体报道
      2013年5月13日有媒体报道某小学校长陈某与该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冯某于8日晚间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此事件一经报道,引来舆论一片哗然,直至28日,法院立案受理,事件报道接近尾声。
      在此半月间,相关新闻报道达4370余篇。媒体对此案的报道情况可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事件披露期。各类媒体均对此事进行报道,“校长带小学女生开房”成为报道关键字,由于“校长”和“小学女生”两者的特殊身份,事件广受社会关注。
      第二阶段:报道高潮期。根据事件发展过程,媒体的报道主要围绕着第一次妇检报告、家长质疑妇检报告、第二次妇检报告、公布监控视频、女生披露案件细节、家长公布相关物证这几个关键点进行报道,此阶段也是舆论最为高涨时期。
      第三阶段:报道尾声期,随着司法过程的推进,主要报道法院已对该案进行立案审理,并出现媒体反思“二次伤害”的文章。经过对以上三个时期媒体报道的内容分析,此案中,媒体的失范报道多出现在报道高潮期。
      二、媒体报道失范的表现
      (一)侵犯受害者隐私权
      媒体在对“校长带学生开房案”进行报道时,大量涉及了未成年受害者的隐私信息,许多媒体的报道侵犯了未成年受害者的隐私权。
      5月14日,公布酒店监控视频,电梯中一名受害女生一面部被曝光,4秒之后才对其面部进行模糊处理,网络上也流传未经模糊处理的视频;
      卫视在采访五名学生家长时,并未对家长进行面部信息模糊处理,并且还有两名家长的面部特写镜头,该报道还对受害学生的校园进行了拍摄,学校名称赫然可见,学生的可辨识度进一步提升;
      在视及其他电视媒体的视频新闻中,曝光了女生的妇检报告,报告上有“外阴无红肿,□□完整”等未成年人隐私信息。
      以上的媒体报道均侵犯了未成年受害人的隐私权。
      隐私指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所知悉的秘密,主要包括四部分:个人信息、私人领域、个人私事、私人活动。
      针对此案件,媒体报道中涉及的隐私主要有个人信息(学校信息、家长信息)、个人私事(妇检报告结果)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宣扬他人隐私,造成名誉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二)“媒介审判”误导舆论
      在报道高潮期,媒体一度将焦点集中在两次妇检报告结果上,认为妇检报告为判断强案是否成立的最有力证据,因此“□□是否损坏”一度变成了该事件报道中最大的新闻价值。
      …
      不论行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就构成本罪。依照本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关于强幼女的规定,并不是以传统成年女性的“说”为标准,只要行为人的器与幼女的部有接触,即构成强幼女的行为过程。
      …
      在此案件报道中,媒体没有对司法程序以及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正确解读,导致舆论关注点由犯罪事实偏离到质疑司法公正。
      (三)过度披露细节造成“二次伤害”
      5月17日,发表了一篇题为。
      这篇报道用近千字的篇幅对案件发生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记述。
      在事件报道的尾声期,由于受害者家长已经意识到了新闻报道对未成年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在接受的视的采访时,受害者为保护未成年受害者的隐私要求媒体对部分图像进行处理,并希望媒体不要对案件进行过多报道。
      诚然,媒体的报道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事件的真实性,但是过分披露与案件无关的个人信息与事件细节在一定程度上对受害者造成了二次伤害。
      侵犯案件中,案件发生的具体细节以及相关物证应当是法律的取证范围,但是却不完全是媒体的报道范围。现代哲学认为隐私承载着支配和受限访问的内涵。
      被强者的隐私被暴露之后,周围人甚至整个社会开始对事件进行关注和评论,受害者逐渐失去对自己信息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的感受就如同她们遭遇强时一样。
      而在针对未成年人的报道中,多次出现“女生主动联系校长”这一情节,体现了媒体报道视角成人化的倾向,未成年人不完全具有行为能力,媒体在新闻报道并未考虑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忽视了对受害幼女的保护,造成了二次伤害。

      ……

      奥星人:“默默星,开启流星雨消失器。”

      默默星:“是,奥星大人。”

      地面上的某些心怀歹意折,走着走着突然倒地不起,

      羊癫疯成倒下,消失。

      全部过程不足三分钟!

      奥星人一脸严肃:

      “这里的校长是三岁小男生吗?

      女生主动联系它什么意思?

      这个媒体狗!”

      默默星:

      “就是!够垃圾的,污染环境,消失掉。”

      默默星不等奥星人下指令,就开启流星雨消失器。

      地面上不良媒体狗,倒下一大片。

      三分钟后消失得干干净净。

      突然,默默星大喊:

      不好了,奥星大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2章 没有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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