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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十三章 漫漫归乡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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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你快些啦,一会儿马车就过来了,你东西收拾好没有啊,拖拖拉拉的。”弦粗着嗓门冲里屋喊到。
自从那日凌辰送琴之后,就不见了踪影,她也乐得轻松,有些话还是不挑明的好。说出来两人都尴尬,不知要怎么面对。
“好了好了,你催什么催,到底是我回家还是你回家啊。”
“我这不是替您着急吗。”弦暧昧地冲柏萧眨眨眼:“好久没见着师娘了吧,想念哦。”
“咳,都老夫老妻,想什么想。当初是她自己放不下家里养的花花草草,非要回去。又不能怨我。”
“那你也不能把师娘自己放在乡下这么久都不带回去看看的。”弦帮师父把要带的东西堆在门口,等着马车的到来。
“哼。你那个盒子是什么?那天看你魂不守舍地抱着它回来,我还以为出什么事了呢。”
“这个……是一把琴。”
柏萧了然的点点头:“霍公子送的吧,看盒子应该是檀香木的,很贵重哦。”
“师父,就因为很贵重,所以我不想要啊。”
“有什么,送给你就拿着。别说,我还从来都不知道你会弹琴。反正现在闲着无聊,弹个曲子给师父听听。”
“……好吧。”
弦小心翼翼地从盒子中取出琴,放在腿上,生怕一个不小心磕坏哪里。凌辰带来的曲谱她早已看过,熟记在心,十指浅拨琴弦试了试音,便弹奏起来。
没有唱词,只是《朱砂泪》的音调。
柏萧摇头晃脑听得津津有味:“不错,不错,这调子从来都没听过,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弦笑了笑,随意拨弄着琴弦,好久没弹琴了,手指都有些僵硬,亏得了那么多年的底子,技巧差了许多,韵味还在。
一双白色靴子出现在她眼前,弦顺着衣摆向上看去。月白色的绸衣衬出来人的绝代风华,前世弦曾听人说,紫色是很高贵的颜色,一般人穿不起来。而眼前人罩在淡淡紫色烟幕中,朦朦胧胧,不觉臃肿,只觉出尘。
嘴角挂着的是痞痞的笑容,朗目剑眉,霸气异常。
“弦儿,我早说过,你配得起这琴。”
弦把琴放回盒中,拘束地站了起来:“你……你怎么又回来了?”
“你不是租了马车吗?”凌辰挑眉一笑:“我就是那车夫。”
“啊?”
一时无言,两人相对而站,视线焦灼处,一个疑惑迷茫,一个自信张扬。
“搬东西,搬东西。”杨柏萧来来回回打量两人很久后,厚着脸皮打破这尴尬的气氛。
“哦,哦。”弦叠声应着,搬起堆在地上的包袱就要往车上送。
“我来。”
弦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欲哭无泪,他存心是要让她窘迫死。
马车晃晃悠悠地就上路了,弦挑开帘子,看着住了几个月的小镇渐渐淡出视线,不可名状的舍不得在心里蔓延。
“看什么?舍不得啊。”
“当然,都住了几个月了。”
杨柏萧闭着眼睛靠在车厢上:“我都住了几年了。不要看后面走过的路,人就是要拿得起放得下,一辈子经历的事情千千万万,见过的人林林总总,若是全都记在心里,不是要累死。”
“话是这么说,但是好的总要记住吧。”
“没有必要,眼睛长在前面,人就要往前看。”
弦没有说话,但心里是不能同意师父的看法的。好人好景,都会铭记在她心中,永远不会忘记。弦摊开手掌,密密麻麻的细纹遍布掌心,多且细。
“杨先生,你和弦应该是老乡吧。”凌辰的声音从车外传来。
“老乡?”
“弦儿,你不会都不知道自己师父是哪里人吧。”
弦红了脸:“别说,我还真没问过。”
“杨先生就是洛城南榭杨镇柳林村人啊。”
杨柏萧蓦地睁开眼睛,挑起一抹冷笑:“我记得从未同霍公子说过自己家乡,不知公子是如何知晓的。”
车外驾车声消弭,凌辰沉默了好一会才说:“无意中听镇上的人说起过。”
“哦?”杨柏萧给了个不置可否的答案,这个霍凌辰,果然不简单。
单纯的弦完全没想那么多,只是很不好意思地对师父说:“真对不起啊,师父,这么多日子,都不知道你的家乡。”
柏萧脸上换上了一贯的慈爱:“我还不是一样不知道弦儿居然是洛城人,还得多亏霍公子。”
“先生客气了。”
赶了一阵路,眼见到了中午,周围居然连一家可以歇脚的茶肆都没有。弦只好从包裹中翻出干粮,递给师父和凌辰。
“还好走的时候带了些吃的,你们将就用吧。”
“一路来的时候记得后面好像有条小河,我去打点水。”凌辰从马背上解下水囊,向林子深处走去。
看着他的背影慢慢消失,杨柏萧问弦:“你和霍公子是怎么认识的?”
“洛城唐员外的小女儿设文武擂台招亲,我男装和二哥出去玩正好碰上就去打擂。文试的时候我赢了,谁知道那人不让走,非得打武擂,我武功不济,被凌辰戏耍一通,还摔在地上。后来,我去琉璃阁,遇见个流氓,凌辰刚好路过就救了我,以前也就见过这两次吧,再然后就是那天晚上他掉到医馆被我们救了。”
“就这样?”
“嗯,就这样。”
“这么说,你又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
弦耸耸肩膀:“不知道。”
柏萧看着这个毫无心机的小丫头,不知道要说她什么好。一个不知来历的封言错也就罢了,他对她是真心实意,没什么威胁。但这个霍凌辰,捉摸不透,心计深沉却偏要装出一副纨绔子弟的白目样。
眼见他从未出过医馆居然能查到自己的家乡,而且他敢保证,他从未同镇上的人说起过自己的老家。
另一边,凌辰回头看了看,保证弦绝对看不见这里,才沉下声音喊了声:“出来吧。”
“主子。”一猎户模样的人跟着从树后转了出来。
“王爷下命令了吗?”
“没有,王爷听闻主子受伤,便让主子修养一阵子,并没有新的任务派下来。”
凌辰安了心,至少能放心陪弦回她师父家了:“上次让你查的事情怎么样了?”
“属下无能,并没能准确查出是谁,不过看给弦小姐传信的鸽子,似乎也是王府里面的人。”
“王府的人?”凌辰冷了声音,弦居然和王府有来往。
“天字阁惯用那种鸽子,不过也不尽然,江湖门派也会专门训练蛊鸽。这种鸽子有个好处,若是它落入别人手中,霎时便会化为灰烬,传递情报最为可靠。”
什么人居然会舍得用蛊鸽来传递些琐碎的小事,凌辰敛了眸子:“冥王追杀令是怎么回事。”
“王爷十一月初三发了冥王牌给燕卫,命燕卫诛杀两淮盐使。”
“为什么?”
“他是太子的人,纠结当地,封了王府在江南的银号,粮庄,绸缎庄等半数资产。”
“这么大胆,他们可曾动了易家?”
“分毫未动。易家到现在都保持中立,两方都想拉拢,不敢轻举妄动。”
凌辰把玩着身边的树枝:“易家少主接手易家不过五年,能做到今天这一步,他到真是个人才。”
“九拘魂使持天字令,配合燕卫已全线出击。我们需要做什么?”
“冥王追杀令都下了,还有人能逃的过吗?我这里没什么事,你们要是闲了,就帮燕卫和天字阁去收收尸,扫扫地吧。”
“属下明白。”
凌辰冷笑一声,“喀”地一下,折断了把玩许久的枯枝。
“凌辰不是掉冰窟窿里淹死了吧,打个水怎么这么久。”
杨柏萧整了整身上的衣服:“他大概还有别的事要做,再等等吧。”
“哎,师父,我唱歌给你听吧。”虽然眼前满是冬季的残枝败叶,但冬天都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没有污染的空气吹进心里,挠的人心痒痒的。
“好啊,你的歌勉强还是可以忍受的。”
“哼。”
弦蝴蝶般舞在师父周围: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
当时间停住,日夜不分,当天地万物化为虚有。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手,不能和你分手,
你的温柔,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当太阳不再上升的时候,当地球不再转动。
当春夏秋冬不再变化,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不能和你分散,
你的笑容,是我今生最大的眷念。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啊……啊……”
虽然琼瑶阿姨的对白写的黏黏糊糊,啰啰嗦嗦,但不可否认的是《还珠格格》永远是她们那一代人不可磨灭的记忆。这首《当》洒脱,豪迈,也成为弦心中颇为喜爱的歌曲。
不远处,凌辰带着自己都不知道的宠溺靠在树干上静静的看着翩翩舞动的弦。
你的温柔还真是需要守候呢,因为你从来都不曾对我温柔过。
初阳般暖暖的笑容,倒是值得人眷念。
红尘作伴,策马奔腾,对酒当歌,轰轰烈烈。弦儿,如果这就是你要的生活,那么,我来给你。
脱离了束缚的她终于完全释放了自己的本性,怎么会喜欢她呢,她是他见过最离经叛道的人,女人该有的温婉贤惠她一样都没有,相貌只能算是上等,才华仅限于偶尔爆出的几首词,三脚猫的功夫。唯一能称上一绝的就是便是她的琴和她的字,可难道这就是喜欢她的理由?未免也太牵强了些。
心都丢了,还到哪里去找什么理由……
她有着不同于皇室贵族的自然气息,散发的是泥土的清香和雨后空气的干净,纯洁。
让他的瞳孔慢慢扩散起来,模糊一片,已是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