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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李桓醒了,惯常地用很大的力气猛打开棺材盖,盖子落到地板上,发出 “砰”的一声巨响。

      地板看起来还结实,我也习以为常,没理他,依然坐在窗前,透过薄纱窗帘,看着外面的天越来越暗。

      路灯,陆陆续续亮起来,路上很热闹,人群熙熙攘攘,有形色匆匆的,也有悠闲逛街的,有一对对情侣,也有三五成群的学生。窗户正对的那盏路灯下,有一个男孩在乞讨,肮脏,瘦小,朝一个不愿施舍的人吐了口口水。

      “我饿了,陶然。”李桓把下巴搁在我肩上说,而这句话,往往是他睁开眼后的第一句话。

      依然不想理会他,只是想着,这座城市真好,有这么多人。

      现在住的小楼房,是一年多前,我们来到这里时买的。李桓说,楼里莫名其妙地死过好几个人,没人愿意要,他以很低的价格买下。当楼主想尽办法办妥了过户手续,把钥匙和证件交到李桓手里的时候,那个矮胖的男人长长松了口气,摸着几乎秃光的脑袋,笑出了被茶和烟熏黑的一口烂牙。

      “你不怕鬼吧?”几个月后,李桓打开简单整理过的楼房的大门时,笑嘻嘻地这样问我。

      我们在一天天刚黑的时候搬了进去,附近几户人家正在做饭的婆婆妈妈,或拿着锅铲,或捏着几根菜叶,或端着个脸盆,聚集在一起远远地看着我们,嘁嘁喳喳的议论声,扰得我的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

      我不喜欢这些“邻居”,他们总是好奇地探头张望,希望能窥视到一些我们的生活,可一旦我们出现,又都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有一个抱着孩子的婆婆曾想和我搭话,我对着她手里雪白粉嫩的孩子看了一眼,那孩子马上杀猪般地嚎哭起来,从此,再没有人敢上前搭话。

      “我喜欢这个地方。”李桓说,“越是繁华的地方,我们就越是不容易被发现。”

      在这座房子的二楼,我们各自有一个按照自己喜好布置的的房间,两个硕大的棺材,并排放在一楼一个朝北的房间里,这房间之前应该是储藏室,看起来很不起眼,李桓没有动房门,让它保持了又脏又旧的样子,房间里却整理得很干净,装上三层遮光窗帘后,便是我们的“卧室”。

      我起身,上楼准备去换衣服。

      我们会在酒吧里找那些来搭讪或寻衅的人,有时也会跟着喝醉的人——掺着酒精的血味道很不错,而且那些人在被我们吸血时,也不会太过痛苦。

      走下楼,李桓已经等在大厅里了,他穿着合身的白衬衫、黑西装,甚至,还像模像样地架了副黑框眼镜,一副标准上班族的样子,刚刮的下巴泛着青,身上有淡淡的香皂的气味,感觉相当神清气爽。

      “你的香水,又喷得太多了。”他凑近我抽了抽鼻子,皱着眉头说。

      是吗?我低下头闻了闻,也许吧。这大概是我的强迫症,如果不喷上气味浓烈的香水,就总觉得遮不住身上的血腥味。

      我对他笑笑,打开门走出去。

      我想,李桓当初选择这座小楼,应该是因为它非常靠近一条酒吧街,走过楼前那条狭小的街道,只要转个弯,眼前便是一派的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二十来岁的女孩们,将黑色眼线在眼尾拉出上扬的弧度,粘着浓密假睫毛的眼睛,一眨便是一个秋波,妖艳的黑色指甲间,夹着细长的白色香烟,因为身边或壮硕,或清瘦,或英俊,或平凡的男人的一个无聊的笑话而放声大笑,肆意地挥霍着自己空虚的青春。

      “看看她们,要不了几年,就会和我们的邻居一样,脸上布满斑点,浑身皮肤松弛,头上戴着发卷,或蓬乱着干枯的头发,穿着肥大的睡衣,在厨房里烟熏火燎地烧一家子的晚饭,房间里,还有个在哇哇大哭的婴儿。”李桓曾这样对我说。

      那一刻,对于他带给我的永生,竟前所未有地感激起来。

      李桓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身影,我想,他是已经找到猎物了。

      我环顾四周,随意挑一间酒吧走进去,在吧台显眼的位置坐下。

      很快,就有人上前搭讪,看来像一个上班族,三十多岁,微胖,领带松松垮垮地挂在脖子上,手上搭着西装上衣,衬衫的衣袖,一直卷到肘部以上。

      长得并不惹人讨厌。我想,今晚可以饱餐一顿了。

      拿着他请的酒,听着他絮絮叨叨地发牢骚,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回了几句,开始不耐烦起来,手脚渐渐冰冷,表示我饿了,再听下去,只有让我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然后就会开始感觉到晕眩,感觉到干渴。于是,我提议离开。

      “去你那里吧。”他冲我暧昧地一笑,伸手揽住我的腰。

      我们回到小楼时,午夜刚过,整幢房子没有一点声息,但我能感觉到,李桓已经回来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没开灯,倒了杯水放在男人面前。

      他并不想喝水,而是拉了我坐到他腿上,我对他笑笑,低下头,嘴唇在他的脖子上蹭着,而他,则熟练地解着我上衣的扣子。

      这具人类的身体还是年轻的,皮肤紧绷,肌肉结实。

      “你的身体好冷。”说完这句话,我的牙便刺进了他脖子上的那处搏动。

      立刻,温暖的血液奔涌进嘴里,手脚开始暖和起来,种种饥饿时感到的不适也随之消失。

      起初,男人因为疼痛而挣扎,很快,就安静下来。

      几分钟后,我用餐完毕,他的脸已由健康的红润转为苍白。我割破自己的手指,挤了几滴血到他的伤口上,这样一来,只需要一会儿,齿痕就会愈合,他也会再次开始呼吸,在明天天亮以后就会醒来,可是,却不能活很久了。

      李桓的房间就在隔壁,我静下来听了听,没什么动静,便打算过去看看。

      推开房门,他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惬意地喝着红酒。

      “怎么样?”他朝我举了举杯子。

      “味道不错。”我说着,发现躺在床上的女人有一头蓬松的栗棕色头发,和立体精致的五官,“她好漂亮。”

      李桓点点头:“可惜,这个漂亮的女人却不聪明,不适合成为我们的同伴。”

      我一愣,难道,他还想再找个同伴?

      他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笑起来,说:“放心吧,她不会受像我们这样,受这么长久的折磨的。”

      是啊,很多时候,死亡是一种幸福。

      “陶然,你喜欢我吗?”李桓忽然问。

      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恨你。”

      他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手抚着我的脖子:“这具身体,是我给的,是我的。”

      是的,是他给了我这样的身体。我曾为这不老不死的身体而感到欣喜,但看着身边的人都慢慢变老、死去以后,我开始觉得恐惧和厌倦。况且,这身体又是如此贪婪,得不到所需时,便晕眩、无力、寒冷,但它不会死,只是折磨它的拥有者。

      在还没习惯吸活人鲜血的两年里,因为痛苦,我吸过各种动物的血,而这样做,也只有让我更痛苦。

      后来,李桓告诉我,他开头也是这样,慢慢,就麻木了,甚至到现在,已经开始遗忘自己这样长时间流浪的原因。闹鬼的地方有不少,吸血鬼的传闻也听到过很多次,可是,每当我们赶过去的时候,却发现,那些都不是我们要找的。

      那男人醒来就会把晚上的疼痛给忘了,也许,还会记得我,但肯定不会有什么留恋。而那时候,我和李桓也该睡了。

      趁着黎明前的最后一点黑暗,他突发奇想地钻进我的棺材。

      在无法翻身的狭小空间里,被一个一米八多的大男人压着,我狠狠一口,差点把他的耳朵咬下来。

      “滚出去!”我舔着唇边的血说。

      他安静下来,将脸埋进我的颈窝里,很久才说:“你会想你的孩子吗?”

      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几百年来,我们都绝口不提自己还是人时的情况,今天他忽然提起,我不免有些惊讶。

      “在遇到你之前,我独自过了五十多年,虽然一晃眼就过去了,但那段时间,我却不怎么敢去回忆。”他幽幽地说,“第一次看到你,你正怀着第二个孩子,那么苍白,那么安静,那么漂亮。”

      “那时候的女人就应该这样。”我不自觉地想起了那个家。

      他抬头看着我:“我本来是不应该找一个女人来做自己的同伴的,可是反反复复想了一年多,最后还是决定去找你。我们这样在一起,有七百年了吧?你当时为什么不一把火把我们都烧死?”

      我摸着他柔软的头发:“我当时很害怕,我想活着,我想我的孩子们,我想回家。”

      “你喜欢我吗?”他再一次问我。

      我笑起来:“不,我还是恨你。”

      确实,我有很多次机会可以让我们都得以解脱,可我一直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变回一个普通的女人,爱上一个普通的男人,然后结婚生子,最后老死,被这个信念支撑着,我一直没有勇气,也狠不下心结束自己和李桓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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