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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是港生 ...

  •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跟你长得一模一样,却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吗?”

      我从小生活在香港,我的父母就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我在香港出生、长大、念书,然后出来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去表婶的花店帮忙,其实念书的时候我就有过在外面兼职的经验,但机会不多,因为我爸妈是不支持的,他们觉得我这样太辛苦,学生就应该念书,日子就是再不好过,也不能委屈我。

      而我其实并不太会念书,成绩不够好,没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后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只能托点关系在亲戚家的花店帮忙,做些杂工。

      就是这样,我爸妈也没说过我半句不是,他们总是会帮我提前找好借口,尽可能安排好我的后路,而我自己性格温吞,又有点内向,更不爱怎么多想,有点得过且过的,也就常常听他们安排照做了。

      好在花店的工作就是修修剪剪,搬运些东西,有时替人送送花,晚上再加班加点看看店铺这样,也还应付得来。

      也许你会觉得我一个大男人这样子很窝囊,但我觉得没什么风浪就是我最喜欢的状态。我不是一个喜欢力争上游的人,更不会争强好胜,一出生我的父母就替我安排了一切,而我只需要听话照做,可以做得不好,但不能做得不对。

      他们这样,我何尝没有反抗,不过他们总会先好言相劝,劝不动了便以死相逼,如果你觉得他们只是说说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曾经也以为他们只是说说而已,直到我妈真的从我家顶楼阳台跳下去,差点直接摔死,我就信了,他们不会说说而已,说到就会做到,真狠呀。

      我妈入院那段时间,所有人围着我没日没夜地说如果不是因为我叛逆,我妈就不会想不开以死相逼,如果不是因为我跟她讲她只是说说而已,她就不会真的跑去跳楼!我爸当时在照顾昏迷不醒的我妈,并没有说过半句责骂我的话,而我却因为内疚和害怕整整发了两天两夜的高烧,脑子都差点烧傻了,然后等我好了之后,我便再也不会反抗,也不愿反抗了。反抗有什么好呢,反抗只会带来反弹,也许别人可以反抗,但他们的爸妈不会真的跳楼,呵。

      扯远了,我在花店待久了,表婶突然说我有插花的天赋,很会挑花,也会设计一些新鲜有趣的样式,我一开始觉得是玩笑话,甚至有点恼羞成怒,插花是女生才擅长的事吧,怎么莫名其妙就放在我这种七尺男儿身上,不觉得是在羞辱我,说我娘娘腔吗?!可是后来又有好几个我帮忙挑花捆花束的主顾跟我说我送过去的花好看,还特别耐放,问我怎么做到的,然后又在店里下了单让我做好花束送过去,我这才有点相信老板娘说的话——我对插花是有点天赋。

      其实不止是花,对于猫猫狗狗,或是别的什么小动物,我也可以轻易知道它们想要什么,喜欢我怎么逗弄它们,跟它们玩……

      花的话,只不过是能感觉它们当中什么是最好的,应该摆放在什么位置它们最舒服,要加多少水它们就觉得够了……尽管我对植物和动物都稍有感触,但轮到自己的同类,我真心觉得自己完全麻木。之于父母,我尚有一丝对他们养育之恩的感激,但对于其他人,我丝毫感觉不出自己对他们有任何情感,好似我心中有一潭湖水,任何东西沉下去都会泛起涟漪,唯独对于人这一物,如同湖中倒影,只是稍稍掠过,惊不起一丝波澜。也许我曾经对他们是最有感情的,但直到他们想完全控制我包围我渗透我吞噬我时,我才终于封闭了自己的心,甚至尝试将它遗忘。也许没有感情,就没有伤害吧。

      但是有一个人却很例外,一个提着猫笼,穿着尖头大码黑皮鞋,长白袜子,熨得笔挺的黑色西装裤,上身是一件紧身的翠绿长袖衫,半长不短的锅盖头一绺绺剪得整齐,像掰开的一瓣瓣,头顶还束着印花纹黑头巾的男人,他就是这样,大摇大摆地走进皇后大道花店对面的宠物店。中午11点半,快到饭点的时间,街上偶尔有看他的人,不过他这样的打扮,的确是当下最时髦的年轻人才有的装扮,别的地方也许少有,但皇后大道却多得不稀奇。我伸手去拿花店玻璃窗上的一个花瓶,也是不经意间才从玻璃窗瞥见了他,他走得大摇大摆,但步速很快,我其实没看清他长什么样,但就是很奇怪,我除了能够清晰地记住他的装扮,更是觉得有一种油然而生的熟悉感……我愣了很久。“干嘛呢,快将这束花拿去装瓶。”我表婶从背后喊住我,我愣愣地转过身,她递给我一束花色浓烈到极致的红玫瑰。

      是的呢,他怎么就像极了这把红玫瑰?可以那么肆无忌惮地怒放在空气和阳光里?一点也不怕浑浊的空气和毒辣的阳光吸干它的水分,啃食它的肉骨,抹灭它的灵气,也不惧怕人们将凋零的花骨扔进肮脏不堪的垃圾堆?他不怕么?难道他不知道枪打出头鸟,树大必招风,越是叛逆,便越快颓败?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着一个人一束花想了那么多,轻轻叹一口气,关我什么事呢,花挺好看,人不过如此,我只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罢了。

      当我从花店出来,捧着那束红玫瑰,它的刺很厉,扎得我手掌钻心地疼,但又伴随着麻麻酥酥的痒,花瓶是我亲自挑的,我很满意的一款。刚装上一点清水,应该够小家伙们今天喝饱吃足。我尽量不去想刚刚看见的那个人,更不愿承认自己被他刺激到了,有点嫉妒,我始终想着要如何保持一个礼貌从容的微笑,好让大家看到我一点都不在乎。不过,其实也没有人会关注我吧,一个穿着平板鞋牛仔裤白T恤,还围着旧围裙的花店小哥,有什么好看的呢,人人都会被新鲜的事物吸引,反而是我这种连尘埃都不如的,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人,奢想别人高看我一眼,的确自不量力。

      直到看见那个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宠物店出来,戴着墨镜往我这里瞥了一眼,转身离开,我的自怨自艾才“唰”地消散,随之而来,我的脑子仿佛“嘣”的一声,炸开了弦,整个身子就那么僵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

      我没看错吧?!那个……那个男人!他他他,居然跟我长得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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