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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千金 ...

  •   师长老给青年送字帖和记录他话语的玉石,自然是存教他读书习字的念头。

      而要说这师长老,师莫虚,就不得不提到前掌门和前前代掌门。

      他与前掌门属同门师兄弟,他们的师尊,也就是前前代掌门是个静不下心的性子,平生只有两大爱好,收徒弟和讨伐魔族,不,准确来说是到处捡孩子和时不时去魔域界与魔族切磋。

      要说掌门他们这辈上面到底有几个师叔,那还真数不清,得翻出名册,念上个三天三夜。

      然徒弟再多,也敌不过天赋的差异和人心的险恶,待到前前代掌门修为登顶,几近飞升,他那不说上百,少说也有五六十的徒弟中,能担得起这个位置的,就只剩前掌门和师莫虚了。

      若说天赋和修为,师莫虚倒是比前掌门要更胜一筹,但他无意于掌门之位,挑了观星崖的教书育人之职,这掌门之位也就落在了前掌门身上。

      要说这前掌门,也就是现掌门的亲爹,那可真就和他师尊一个性子,到处捡孩子,时不时还去魔域界逛逛。

      但到底是亲师徒,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虽然徒弟收得没他师尊多,而且包括他亲儿子在内的几个孩子,最开始入门的前几百年都是师莫虚带着。

      可他却完成了一个前前代掌门直到飞升都没能做到的事。

      和魔域界的魔尊成为好友。

      要说这来龙去脉,或许还得扯上人间界柔国那一掷千金方能见到的明珠。

      柔国地处荒漠,以丝绸和工艺品闻名,若说这位置,那还真真就恰好离修仙界和魔域界都是那么些距离。

      不管是贪恋凡尘的修仙者,还是修为不高向往着朝阳与夕阳的魔族,每到朝日节,都会忍不住掩盖自己的修为,装作一个凡人,在那里玩上几日。

      彼时前掌门刚继承掌门之位,正值到处捡孩子收徒弟的时候。从修仙界出发,晃晃悠悠的走了几年,这才在柔国附近的小村落中挑中了一个合眼缘的孩子。

      而这个孩子,就是青年他们的大师兄墨长老,墨及。

      彼时墨及还未至总角之年,或许是饿过了头,竟被前掌门的一块糕点稀里糊涂的骗去当了他的徒弟。

      在之后的很多年,一直到青年入门,他都时不时为自己的单纯而后悔。

      “我为什么当初没有问他再多要些吃的。”

      每次说到这件事,他总是这么说。

      但若说他不喜前掌门,又后悔于踏入仙门,那便是无稽之谈,他从未后悔过成为前掌门的徒弟,甚至就连前掌门意外去世,也是他一手操办的葬礼。

      他帮着掌门坐稳掌门之位,帮着提前继承长老之位的师弟师妹们挡住外人的刺探。

      或许他并非是师兄弟中天赋最好,修为最高的,但却是当时宗门内除师莫虚以外,最可靠的存在。

      当然聪明成熟的是几百年后的他,现在的他还是一个单纯的孩童。

      前掌门是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人,就是离开宗门前,师莫虚千叮咛万嘱咐给他塞了好几个钱袋,也架不住他这几年一味的向外花,分文不入。

      彼时正巧赶上柔国的朝日节,城内集市琳琅满目,前掌门看什么都眼热,但摸摸瘦瘪的钱袋,只能无奈离开。

      他是没钱买不成,但不代表其他人没钱,他还没拉着墨及走多远,就听见身后一人作声说摊位上的东西他全要了。

      知己难寻,更何况是一听声音就知道肯定合得来的。

      前掌门捞起腿边艰难的与糖葫芦搏斗的墨及,扒开人群,快步向着声音的来处走去。

      只见一雌雄莫辨的美人立于摊位前,他趁着小贩忙于数钱,正将摊位上的东西一件件打包了,塞给他身侧一抱满各式稀奇物件的少年人。

      前掌门虽说随了他师尊,性子有些过于的随心所欲,但到底是实打实的问心境修士,自是一眼便看出那两人的身份。

      ‘魔族吗?看他的打扮和掏出来的钱财,身份估计不低。’

      前掌门并非是那仇视魔族之人,比起见一个杀一个,他更倾向于摸清他们的目的,然后根据情况再做定夺。

      眨眨眼,前掌门将自己的思绪掩盖,脸上挂起笑,摆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凑了过去。

      “诶,这位公子,大方啊!没想到袁某居然能在这里遇到与自己兴趣相投之人。”

      魔族常年居于雾海峡谷,受天道所限,能离开的多是些修为不高,心思单纯的,往日他用这副模样去靠近魔族,向来是百试百灵。

      但这一次却是前掌门失算了,那雌性莫辨的美人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最后意味深长的笑了。

      他摆摆手示意身后的少年人将摊位上的东西收好,最后将视线定格在了前掌门夹在腰间的墨及身上。

      “余某可不觉得自己与拐带孩童之人有什么兴趣相投之处。”

      这话一出,周围看热闹的百姓纷纷停下了手里的动作,齐刷刷的先是看向前掌门,然后又低头看向墨及。

      “不不不,这孩子不是我拐带来的,他是我刚收的徒弟,你说对吧,徒弟。”

      前掌门将墨及举到面前,小孩艰难的咽下口中的糖葫芦,花着一张脸,软糯的开口道。

      “徒弟是什么啊?叔叔不是说要带我去吃好吃的吗?怎么还没到?”

      这话一出,倒像是彻底坐实了前掌门拐带孩童一事,今日可是朝日节,是千年前仙人将柔国从魔物手下救了的日子。

      有这般行径之人出现,百姓们可不愿忍受,这不还没等前掌门解释出个像样的答案,官兵就赶到了。

      柔国的男子个个都皮肤黝黑,身强体壮,更何况是维持国家安稳的柔池军。

      修仙者大都不以肉身力量为强,前掌门一时没防备,竟被他们扯歪了身子,将手里的墨及夺走了。

      “等……”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柔池军给拖走了。

      之后集市上发生了什么,前掌门也不清楚,或许那美人只是存了捉弄他一番的心思,只过了一晚,他就被放出来了。

      和那美人一起来的,除了之前跟在他身边的那个少年人以及自己新收的徒弟,还有一个衣着华丽的小姑娘。

      小姑娘自称是明珠公主,说是看上了他,要招他做驸马。

      “看上我?你可知我是谁?是何年纪?”不是没有过看上他皮囊的女子,在他四处游历的这些年,他也数不清遇到了多少次。

      可每一次,在听到他说出自己的身份和年纪时,都会突然变了脸色,找借口,偷偷离开。

      “我不管!”小姑娘鼓起脸颊,用力挥了挥衣袖,几乎是下一刻,就有一群侍女打扮的女子进入牢房,连拖带拽的把他送去了皇宫。

      但到底还是个孩子,刚安顿好他们一群人,小公主就被柔国国主遣人叫走了。

      屋内小公主的人一离开,前掌门就收了吊儿郎当的模样,招手将小徒弟抱起,斜靠在软榻上看向对面的美人。

      “我先为之前的试探道歉,不过袁某实在想知为何公子作为魔族,要压制自己的修为来人间界。”

      被关在牢里的一夜,前掌门并非什么都没做,柔池军不知他是修仙者,自然也没对他多加看守。

      要论正经的术法,他可能不见得全会,但那用来捉弄人的术法,他却是一抓一大把。

      偷偷用灵力做一个替身代替自己待在牢内,显然是轻而易举。

      他本想找到了自己刚收的小徒弟就趁夜离开柔国,可谁曾想小徒弟居然被那美人给带走了。因而当他找去时,虽非自愿,但也是偷听到了几句美人和他小随从的对话。

      自然也就知道了美人并非修为不高的魔族,而是特意压制了修为。

      “不为什么,只是我亲爱的小随从从未见过人间界的繁华,所以我才特意带他来见识一番。”

      这话说得他身侧的少年人满脸通红,也不知是羞的,还是被茶水的热气熏得。

      也不知信没信,前掌门笑笑只当这话题过去了,坐正了身子,拍拍身旁小徒弟的肩膀介绍到。

      “在下忘林仙宗袁恪翊,这是我徒弟墨及,公子你呢?”

      “原是忘林仙宗的人,家父还与你们掌门有一约未达成呢。”

      “你说的掌门应当是我师尊,他老人家几年前飞升了,现在我才是忘林仙宗的掌门,不过敢问你父亲是何人,若是可以,袁某可代替家师履行约定。”

      袁恪翊知道自己的师尊常常去魔域界,与他比试过的魔族没有上千也有上百,就他继承掌门之位四处游历的这些年,就遇到了不少请人转达,要找他师尊切磋的魔族。

      “没想到秦掌门他飞升了,那家父可要失望了,不过如果我与你切磋一番,得了结果,或可作为代替转告于家父。”

      美人喝尽杯中茶水,起身走至袁恪翊身前。

      “忘了介绍,我是余晴,魔尊之子,也是下一任魔尊。”

      “难怪公子有这般长相。”

      魔族虽统称魔族,但实际却又可分成三类,以力大无穷为特征的庞族,以灵活轻巧为特征的幽族,以雌雄同体为特征的魅族。

      这代魔尊是魅族,那作为他的子嗣,自然也是魅族。

      “那你身边那个小公子就是幽族的了?”

      “厉寻幽。”少年人没有否认,只是淡淡的说,虽然配上他还红着的脸,显得有些好笑,但至少袁恪翊知道,他不是什么好惹的。

      “这可是其他人的地盘,要比试还得等离开了这里再说。”

      弄清楚了对面的身份,袁恪翊自然也不会拒绝和人切磋,只是他刚说完这话,就被屋外传来的女声打断了。

      “你要和人切磋,好呀好呀,什么时候,现在,还是明天?”

      果然是那自称明珠公主的小姑娘,小姑娘换了身衣裳,各式饰品伴随着她的动作互相碰撞,发出悦耳的声音。

      “什么切磋?”还没等小公主扑到袁恪翊身上,一只大手就摁住了她的肩膀,越过她走进了屋内。

      来者正是柔国国主柴厚楠,他曾是人间界数一数二的武学高手,是雪夜楼下任楼主的最佳人选,但在百年前的某一日,他却突然消失无踪。

      “没想到国主你竟是当年大名鼎鼎的柴厚楠。”

      说这话的是余晴,他虽不常离开雾海峡谷,但多少还是有听说过外面的消息的。

      魔域界从来都不只有魔族,除他们外还有许多修了魔道的修仙者和被人追杀,在外面两界生存不下去的武者。

      来的人越多,他们能得到的消息也就越多,魔族从来都不愿接受必须困在雾海峡谷之下的命运。

      “哦?没想到居然还有人记得我。”国主承认的很干脆,就好像他从未消失于世人面前一般。

      “既然认识,可否请几位给个面子,不要在这里逗留太久,作为交换,我可送予你们柔国的珍宝。”

      几个随从闻言自屋外走入,他们手上打开的箱子中,堆满了金银珠宝,书画玉石。

      “父王为何要赶他们走?而且我喜欢他,我要他做我的驸马!”

      小公主抓着国主的手臂摇晃着,她是真喜欢袁恪翊,只是她年纪太小了,根本不明白对面几人的身份如果曝光,会给柔国带来什么麻烦。

      “樰儿,听话。”国主拍拍她的脑袋,“我知诸位都是为朝日节而来,只是恕我失礼,有一与你们几位都有龃龉的客人今日就将来此,为了不多加麻烦,只能请诸位先行离开。”

      这话虽是赶人,却说得客气,袁恪翊不知那与他们都有龃龉的客人是何人,但到底是人家的地盘,既然主人家都说会出现麻烦,那他也只能先行离开。

      显然余晴也是这么想的,他虽是魔族,但也并非不讲理之人,收拾了行李,他就和厉寻幽先离开了。

      远远的还能听见厉寻幽遗憾于这么快就要回去,和余晴不断安慰他说下次还有机会的声音。

      他们没收国主的赔礼,袁恪翊倒是也想不收,只是囊中羞涩,但最后纠结万分,他还是没有收下。

      或许是小公主注意到了他的困窘,也难得的成熟了一回,她从宫中追上他们,没再提要他现在就娶她,做她驸马的事,而是给了他几箱金子。

      “这里有千两黄金,是我这些年攒下来的,如果有一天你改变主意想娶我了,就带着它们回来找我。”

      小公主似是从未想过,如果袁恪翊真是一个普通人,他该如何带走这些黄金,又如何将它们带回这里,或许她要的就是袁恪翊留在这里。

      但袁恪翊只是看着她,在小公主几乎忍不住要笑出声时,他叹了口气,久违的在凡人面前使用了术法,千两黄金于一瞬消失无踪,而他本人与墨及也消失在了她面前。

      之后的很多年里,或许是出于对她那千两黄金的歉意或是谢意,他时常会隐瞒身份,在朝日节去那里逛逛,有时他会在那里遇到余晴和厉寻幽,但再也没遇见过明珠公主。

      只是听说她一直在等他归还那千两黄金,一直一直,直到她无奈嫁作人妇,直到她儿孙满堂,直到她变作一捧黄土,她都没有等到他带着那千两黄金回来娶她。

      而她那付千金待人归来娶她的故事,却是在柔国流传下来了,直至千年后的今日,柔国代代的长公主都封号明珠,也都以还千金,作为娶她的条件。

      或有公主真切等到了心悦之人,但多数也只是在过了年纪后,无奈嫁作他人。

      这个故事很多人都和青年说过,作为亲历者的墨及说过,作为当事人亲儿子的掌门说过,就连师莫虚也在授课过后的休憩时,提过只言片语。

      但他从未听前掌门说过,一次也没有,他喜欢过明珠公主吗?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青年从未在母亲的书中见过这个故事,因而他也注定得不到最后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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