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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番外】爱会还原 ...

  •   ooc,一发完,全文1w4左右
      以达达利亚第一人称视角为主

      非得将上一世的恩恩怨怨都摘的干干净净,他们才能毫无嫌隙、没有负担地在一起。

      -1-

      摆渡人将我带到桥头,我打翻了孟婆递来的汤。

      不由她分说,我拉着钟离一起奔向了桥的那头。

      脚下的曼珠沙华鲜红似火,当那团强光包裹住我们的时候,我将钟离紧紧抱进了怀里。

      “别怕……”

      我轻轻跟他说。

      “我们再也不会分离。”

      -2-

      从窗帘缝泄进来的阳光将我唤醒,很明显,有个讨厌的家伙拉开了我卧室的窗帘。

      为了躲避这该死的阳光,我抬起手掌挡在眼前,遮住了那过于耀眼的光线。

      “谁啊?大清早的。”

      我不高兴地嘟囔了一句,同时眯起眼,想看看这个不速之客到底是谁。

      而那人也明显被我吓了一跳。

      “哦!少爷?”男仆沙威见我终于醒了,便立马走到我的床边,“少爷,你终于醒了,现在已经八点了,你该起床,然后下楼和你的家人一起吃早餐,他们都在等你。”

      “知道了,知道了。”

      我敷衍地回答着,在床上又翻了个身,并用枕头蒙住头,假装还在与温暖的被窝做斗争。等沙威好不容易出去后,我便把枕头扔到一边,直愣愣地望着天花板。

      我又出神了起来,回想着昨晚的梦,更确切地说,我在想钟离,因为我又梦见他了。

      这件事说起来或许有些好笑,但更多的是不可思议。朋友们,一个人,怎么可能还带着前世的记忆呢?我想,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人会记得上辈子发生的事情吧?可我却记得,清清楚楚地记得。前世的记忆就像是我的一部分,虽然他们本来就是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所以我想,我之所以会这样,可能是因为我死后没有喝孟婆汤吧?我打翻了孟婆的碗,拉着钟离就奔向了桥的那头。

      然后……如你所见,朋友,我居然真的转世了,我没有下地狱,也没有变成阿猫阿狗什么的小动物。总之,我这辈子是个人类,而且,我的父亲还是斯图亚特,母亲是伊丽莎白,哥哥是凯亚,还有我那两个姐姐,妮娜和菲娅。

      就像网络上常见的转世重开的小说一样,我所有的亲人,包括我最爱的叔叔琼纳斯,他们的名字、长相甚至是性格都和前世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他们都没有前世的记忆,唯独只有我还记得那些发生在几百年前的往事。

      这些听起来就像是小说里才会发生的事情,但却都真真实实地发生在了我身上。很多年来,我都将之视为上天对我的一种恩赐,虽然上一世的我,身份明显更加尊贵,但和过去相比,我可能更喜欢现在的生活,因为它简单、幸福,我不用再去承担拯救国家的重任,只需要享受幸福的生活与亲人带给我的爱和温暖。

      然而,这所有的一切,唯一美中不足的,唯一最最让我痛苦的,是我至今都没有遇见钟离。

      可是,从小到大,我与前世的很多人重新相遇,比如罗莎琳、温迪、散兵,比如我讨厌的神里绫人和他的妹妹神里绫华,在我至今二十三年的生命里,我遇见了很多旧相识,却唯独没有遇见钟离。

      而这便使我分外难过。

      但我一直坚信,既然我还有前世的记忆,既然钟离和我都没有喝孟婆汤,既然我们一起跨过了那座桥,那么钟离也一定和我一样转世了。或许,转世后的他还记得上辈子的事呢?或许他还记得我,甚至和我一样,我们都在茫茫人海中找寻着彼此。

      而我也确实找了钟离很多年。从我父母允许我独自旅游时起,除了完成必要的学业,一有机会我便以旅游的名义,驾驶飞行器前往各个地区、各个城市寻找钟离。

      仔细算来,从我十六岁到现在,我已经去过一百五十个多城市。每到一个城市,我都恨不得把它翻个底朝天,连一只苍蝇都不肯放过,然而,命运还是嘲弄起我来——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钟离。

      这一度使我非常绝望,陷入了无尽的悲伤之中,我愤怒于找不到钟离,无论我使出何种手段,甚至发动身边的朋友帮我去找,也找不到他。

      为此,我还受到了罗莎琳、散兵和温迪等人的嘲笑。由于前世的钟离是人族的英雄,所以他的照片和纪念雕塑都被保留至今,就连初中生的历史书上都记载着他的事迹。可以说,几乎每个人都知道钟离,都看过他的照片。

      所以,当我跟罗莎琳他们说,希望他们帮我找一个长得像“钟离”这样的人时,他们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达达利亚,你是不是疯了?这是历史书上的人,怎么可能有人和‘钟离’长的一模一样?”

      “啧,平时也没见他读书,怎么突然对历史人物发起春来了,真离谱。”

      “哎呀呀,你们先别急着泼他冷水嘛,我看他挺认真的。达达利亚,你应该不是在说梦话吧?也就是说,你见过一个长得很像‘钟离’的人?那你是在哪里见到他的?”

      面对温迪的提问,我顿时语塞,毕竟……我自己也没有找到钟离,更别提见到过他了。诚如你所见,朋友,我总不能跟他们说,我有前世的记忆,钟离就是我前世的爱人,所以我这辈子一定要找到他这样的话来吧?

      如果我真的如此坦白,罗莎琳他们除了好好儿笑话我一顿外,可能还会把这件事告诉给我的亲朋好友。我可不想被他们认为我是个胡言乱语的傻瓜,或者是看网络小说看入魔的疯子,真的把自己当成了转世重开的主角!

      虽然……事实确实如此。

      命运,确实有够搞笑的,至少在对我的安排上。

      不过,在哑然几秒后,我灵光一闪,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回答:“我是在一次旅行中偶然遇到他的,当时我还没来得及要他的联系方式,就和他匆匆别过了。”

      “那名字呢?”散兵摊摊手,“你总不能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吧?”

      我犹豫了一下,但为了不让事情显得那么巧合,我的回答是——不知道。

      这下,散兵更加无语了,他朝我翻了个白眼,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所以你现在是后悔了,想把人给找回来?”罗莎琳意味深长地望着我。

      “嗯,我想找到他。”

      “啧,”散兵撇了撇嘴,“达达利亚,你不会是看上他了吧?没想到你小子喜欢男的啊?”

      我诚实地点了点头。

      罗莎琳无语地看着我,“早干嘛去了,现在马后炮。”

      “……”

      我如鲠在喉,又反驳不了什么,只得再三恳求他们帮我找人。幸好,他们还算够朋友,在我答应请他们去一年的酒吧后,罗莎琳他们终于愉快地答应了我的请求。

      真够义气的!我在心里啧啧称赞,果然,有钱能使磨推鬼!

      回忆到这里,我才堪堪打住了这一发不可收拾的思绪。时间不早了,我迅速起床,穿衣洗漱后,就下楼去了餐厅。

      家人们都在餐桌前坐着,父亲在看新闻,母亲在和姐姐们聊天,哥哥则在看手机。我进来时,哥哥还抬头看了我一眼,对我微微一笑。

      我回以一笑,然后坐到了我的位置上。这时,女仆们开始上菜,我好像来的正是时候。

      早餐进行的很愉快。

      快结束时,凯亚问我:“你这次要去哪儿旅游?”

      我回答说:“银城。”

      “银城?”凯亚冲我挑了挑眉,“你不是都去过好几次了嘛,怎么还去那里?也不换个地方?”

      我笑了笑,随便找了个理由来解释。早餐结束后,我便拿上行李,走进了飞行器的驾驶舱。

      “早上好!我亲爱的主人~今天您想去哪儿呢?”

      欢快的AI机械声响起,她是我这架飞行器的人工智能助手,是个非常活泼、热情且高度智能的AI。

      “去银城。”我下达了指令。

      “遵命!主人~目的地:银城,已为您规划最佳路线,预计用时五小时,即将开启全自动驾驶,祝您旅途愉快,我与你同在~”

      我躺进驾驶椅,感叹现在的人工智能真是高级。飞行器慢慢升空,我看着玻璃窗外的蓝天,由衷地向上天祈祷,希望这一次能够如愿以偿。

      因为,这是我第四次去银城寻找钟离了,虽然不抱太大的希望,但我还是想去碰碰运气。毕竟,银城是我和钟离第一次相遇的地方,我们曾在那里度过了整整八年的快乐时光。

      冥冥中,我总觉得,我们会在那里再度重逢。

      -3-

      故地重游,总是让人肝肠寸断,泪流满面。

      五小时后,我抵达了我在银城的家,那是我买下的一栋别墅,庭院宽阔,种满了我最爱的紫荆花。

      将飞行器停进机库后,我便出了门。在日落前的这段时间里,我去了上辈子我和钟离一起就读的那所大学——圣弗兰特大学。

      其实,我也没想到这所大学会延续至今,在全球知名高校的排行榜上,圣弗兰特大学已位列前十。

      值得一提的是,在钟离毁了那颗血色瑰心后,他便成了整个人族的英雄,而作为英雄的母校——圣弗兰特大学,也在那一年为钟离在学校最大的广场上立了一座铜像,以表达对他的纪念与缅怀。

      现在,我就站在这座铜像下面。

      铜像被保养的很好,期间不知被翻修重建了多少次,但圣弗兰特大学依旧将他保留了下来,并延续至今,足以见得人族对钟离的尊重与缅怀。

      想到这儿,我不禁百感交集,因为人族不知道钟离还有一颗血色瑰心,更不知道钟离把第二颗血色瑰心给了我。可我知道这一切,这才是历史的真相,钟离爱我,他爱惨了我,所以才瞒着所有人,把那颗心交给了我。

      眼眶迅速湿润,我赶紧将帽檐压低,突如其来的风刮在脸上,格外冰冷。

      是啊……钟离是爱惨了我,可我却辜负了他,可我却至今都没有再找到他。

      巨大的悲伤如从悬崖泻下的瀑布般冲刷着我,我抬头看了眼钟离的铜像,然后走上前,将手里的红玫瑰献了上去。

      “钟离……”

      我摘下帽子,低垂着头,将手掌轻轻覆在铜像上面,“回到我身边吧,求你了,我想你,我离不开你……”

      冰冷的金属触感顺着手心处传来,令我如坠冰窟。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有一束光落在了我脸上,这使我产生了某种错觉,就好像只要我现在转头,就能看到钟离。

      就像前世每当我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钟离的灵魂就会出现在我的身后,他会轻呼我的名,等我去发现他,然后用他虚无的双臂将我拥住。

      阳光如鸿毛般倾落,我像从前那般回头,渴望着能再见到他。

      可我的身后却空无一物。

      如川的人潮奔流向前,茫茫天地间,仿佛只有我停滞在原地。

      我从未觉得如此孤独。

      -4-

      我在银城又呆了三天。

      每天,我都会出门去城里各处“闲逛”,虽然这种找人的方式无异于大海捞针,可每当我走在银城那些熟悉又陌生的街头小巷时,前世的记忆就会像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播放,让我一遍又一遍地沉沦于此,不愿抽离。

      数百年过去了,银城早已如凤凰涅槃般焕然一新。它在岁月与科技中重生,早已不是我熟悉的样子,可我依然记得它的曾经,可我依然停留在它的过去——那个铺着柏油路,两侧种着桂花梧桐,充满了烟火气的时代。

      那个……我曾与钟离相识相知的旧时光。

      可时光荏苒,物非人非,我在人海与车流中穿行,像朵漂泊的浮萍,像尾迷失的游鱼。我身陷迷宫,找不到出去的路,我陨堕深海,指引我游上水面的光却迟迟没有出现。

      我漫无目的地行走着,从这条街到那条街,从这条巷到那条巷,我与无数人擦肩,但他们都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红灯亮了,我停在十字路口。

      该何去何从呢?我不知道答案,只是下意识地看向马路对面,在那条熟悉的街上,我注意到了一家花店,但我记得上次来银城时,那里还是一家卖营养剂的店铺。

      这时,绿灯亮了,我还来不及多想,就被人潮裹挟着穿过马路,来到了这条位于市中心的商业街。

      冥冥中,有一股力量推着我朝那个花店走去,慢慢的,我看清了它的店名——

      那块复古的橡木招牌上,赫然写着“深海之吻”四个大字。

      我呼吸一滞,灵魂几乎出窍,下一秒,我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它们像岩浆一样烧灼着我的躯体,以至于我的双手双脚都在发抖。

      深海……之吻?

      为什么会这么凑巧呢?偏偏就取了这个名字?

      往日的种种涌上我的心头,我想起碧波湖的那晚,那银白的月光,他温柔的低语……我在晨光破晓之际向钟离告白,我在天地的见证下将戒指赠予了他,他怎会不知“深海之吻”代表着什么?他怎会不知……

      会是他吗?真的……会是他吗?

      心脏越跳越快,几乎快要炸开,我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冲动,一个劲儿地往花店狂奔,两侧街景从我眼前飞速闪过,我好像一口气跑了八万里,我好像一跑就耗费了数十载的光阴……

      花店终于出现在了我面前,满橱窗的紫色在刹那间撞进我的眼底,那是开的烂漫的紫荆花,梦幻绚烂,朦胧瑰丽,好似一个蒙着星月碎纱的美梦。

      那是我最爱的花啊……钟离常常跟我说,他喜欢我身上淡淡的紫荆花香。

      我越发相信他就在这里。

      我上前几步,握住了门把手,却突然不敢开门。我分明感觉钟离就在这里,可我又害怕,我害怕他不在,我害怕这只是黄粱一梦……

      可我又有多久没再见到他了啊……久到我以为我们再也不会相见。

      我想他,发疯似的想,日日夜夜,每时每刻,蚀骨灼心。

      我推开了门。

      门上的风铃叮呤一响,满屋的花香扑面而来,层层叠叠的花影充斥着整个空间。在进去的一瞬间,我以为我终于见到了钟离,可当我看见站在柜台后的是一个五大三粗的白毛小伙子后,我顿时石化在了原地。

      因为我认得他,他长得和前世的荒泷一斗一模一样,我甚至怀疑他现在还叫荒泷一斗。

      随后,还没等我从巨大的失落中缓过神,这个白毛小子就朝我走了过来,脸上还洋溢着热情的笑容。

      “嗨!下午好啊,我是这里的店员荒泷一斗,欢迎光临‘深海之吻’!”

      “下午好。”我礼貌地笑了笑,感叹他果然还是叫荒泷一斗。

      “我看你挺年轻的,咱俩应该差不多大吧?”荒泷一斗很自然地跟我攀谈了起来,“哥们儿,是要给女朋友买束花吗?别看我们这里只卖紫荆花,但我们的花可都是天然种植的,品种多、花相好,比那些人造的强上百倍!”

      我点点头,表示有在听他说话,但实际上,我一直在观察四周,想看看店里还有没有其他人。毕竟,荒泷一斗和钟离前世是好朋友,那么今生,他们会不会还是好朋友?既然我已经遇到了荒泷一斗,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很快就要找到钟离了?

      “喂,哥们儿?”荒泷一斗在我眼前晃了晃他宽大的手掌,“你在看啥啊?”

      “没什么。”我重新看向他,“我想买束花。”

      “好啊!你要哪一种啊?”

      听到我要买花,荒泷一斗的干劲儿瞬间高涨了几倍,我不禁感叹他真是个好员工。

      “就这种吧。”我指了指放在橱窗里的那排紫荆花,那正是我院子里栽种的那个品种。

      “你要几支?还是一束?”

      “一束。”

      “好嘞!”

      揽到生意后,荒泷一斗笑嘻嘻地把我推到一个颇具文艺范儿的木桌前,还特意把椅子拉了出来,“你在这里坐会儿哈,我这就去给你包花!”

      “麻烦你了。”

      我点头向他致谢,这时,一个绿发少年推开后门,从里间的院子走进了店内。

      在看见这位少年的脸时,我又石化了,因为他和前世的魈长得一模一样。

      “你好。”魈很有礼貌地为我奉上了一杯茶,“请用茶,先生,我也是这里的店员,叫我魈就好。”

      “谢谢。”

      我接过茶,感叹荒泷一斗和魈上辈子虽然不怎么讨我喜欢,但他俩这辈子的服务还真心不错,想必花店的主人是有特意吩咐过的。

      而且,这茶看上去也不错,茶汤通透,茶香清雅,闻着应该是龙井。我轻轻抿了一口,看着魈朝荒泷一斗走了过去。

      “一斗,还是我来吧,你别又把花给弄坏了。”

      “哈哈哈哈,行,那你包。”

      把手上的活儿交给魈后,一时间无所事事的荒泷一斗便坐到了我的旁边。

      我趁机向他打听:“这家花店是你们俩开的?”

      “不是啊,是我朋友开的,我和魈在这里打工。”

      “哦?你朋友叫什么名字?他很有品味,现在大多流行人造花,但你朋友却开了家天然花店。”

      “哈哈哈哈!我也这样觉得,我朋友叫钟离,他确实很有品味,对吧?店里的装修也都是他画的图纸。”

      “你说什么?他叫钟离?”我刷地一下站了起来,连撑着桌面的两条手臂都在剧烈颤抖。

      “是啊,咋啦?”荒泷一斗诧异地看着我。

      我突然意识到我的反应在荒泷一斗看来或许有些过头,便只好强行按捺住心底的激动,重新坐了下来,尽量用平静的语气询问:“那……你知道钟离现在在哪儿吗?”

      “就在银城啊。”

      “他的联系方式是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啊?你要干嘛?”

      荒泷一斗瞬间警惕了起来,用一种看坏人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

      “没……”我连忙解释,“我没干什么,我只是想认识一下钟离,我也很喜欢紫荆花,我觉得我和你朋友应该很合得来。”

      “可你们以前又不认识。”

      荒泷一斗抱起手,在一番短暂的深思熟虑后,他突然指着我大呼小叫了起来,“草!你不会是什么跟踪狂,或者变态吧!?”

      这个结论让我瞠目结舌,我审视了一下自己的衣着打扮,就算只看外表,我也是个朝气蓬勃的阳光青年,怎么可能会是跟踪狂或者变态啊!

      “一斗,怎么了?”魈也被吸引了过来,他拿着包好的花束,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着我。

      “我不是变态!”我言辞激昂地重申,“我只是想认识一下钟离。”

      两人面面相觑,在交换了眼神后,魈瞬间变脸,他面无表情地把花塞到了我手里。

      “这是你要的花,一共三百。”魈紧接着把指纹付款机递到了我面前,“请付款吧,先生。”

      我正欲分辨,但魈和荒泷一斗都板着脸,一副不想听我这个“变态”狡辩的样子,仿佛我再多说一句话,他们就要把我扭送至公安局了……

      这种情况下,我只好伸出食指按了按指纹付款机,识别屏迅速识别了我的指纹和身份,并从我名下的银行卡里扣了款。

      “谢谢惠顾。”魈礼貌地向我鞠了一躬,然后便大步走过去,为我打开了店门。

      他是在请我立刻离开。

      我急了,又跟他分辩起来:“听我说,魈,我真的没有恶意,我只是想认识一下钟离,我不是坏人,也不是变态,我可以向你们坦白我的身份,我其实是鲸天集团——”

      魈打断了我,仍然冷着张脸,“先生,请你走吧,我们无可奉告。”

      “我真的没有恶意,我——”

      “再不走我可就要揍你了!”荒泷一斗撸起袖子,向我展示了他手臂上结实的肌肉。

      “……”

      我无言以对,诚然,荒泷一斗此举确实可以震慑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但对我却不起作用,毕竟我从小习武,毫不夸张的说,我诸武精通。

      但我还是“乖乖”地离开了这里。

      因为我不想给钟离的朋友留下什么坏印象,而且,就算他俩不告诉我,我也有办法找到钟离。毕竟,钟离就在银城,这家花店是他开的,俗话说得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更何况,我等这一天……已经等的太久太久。

      -5-

      私人花园里,钟离正坐在一棵紫荆花树下翻阅书籍,他从小身体不好,连皮肤都比健康人苍白几分。

      在翻到下一页的时候,荒泷一斗闯进了他的视野。

      “钟离,你在这儿呀!”荒泷一斗哈哈笑着,坐到了另一把椅子上。

      钟离抬起头,微微一笑,“花店打理的可还好?”

      “非常好!不过,昨天有个橙毛小子跟我们打听你,但我看他贼眉鼠眼的,多半心怀不轨,所以我和魈已经把他赶跑啦!”

      “橙发?”钟离的神情忽然认真了起来,“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

      “好像是……”荒泷一斗摸了摸下巴,“好像是……蓝色的?”

      “他叫什么名字?”

      “呃……这个我倒没问。”

      荒泷一斗挠了挠头,隐约觉得自己好像搞砸了什么事情。但钟离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看上去有些情绪激动,他苍白的脸微微泛红,甚至还轻轻咳了两声。

      “明天给你和魈放一天假,花店暂由我来打理。”钟离捻起一朵紫荆花,将它夹进书页,合上了这本还未看完的书。

      “真的啊?好耶!”荒泷一斗欢呼了起来,虽然他仍旧一头雾水,但对于任何打工人来说,带薪休假都是一件极快乐的事情!

      -6-

      闹钟叫醒了我,现在是早上六点,我迅速起床,直冲花店,这是我去那里蹲点的第二天。

      实不相瞒,我昨天在花店对面的咖啡馆里坐了一天,可直到花店关门,钟离也没有出现,店里还是只有那两个老伙计——荒泷一斗和魈。

      这虽然使我气馁,但我并不会放弃,因为胜利就在眼前。除此之外,我还拜托温迪帮我查找花店老板的详细信息,相信明天就能得到结果。

      天空越来越亮,街上的行人也逐渐增多,我搅拌着杯里的咖啡,一直关注着马路对面的情况,花店现在还没开门,但快了,就快要到八点了。

      今天来的人还会是荒泷一斗和魈吗?钟离不是店主吗?他怎么不来看看他的花店呢?

      怎么……不来看看我呢?

      孤独如上涨的潮水般向我涌来,他没过我的脚踝、膝盖、直至咽喉,窒息的痛感传遍我的全身,在回忆的阴霾快将我吞噬的时候,一个高瘦的男人穿过斑马线,他手里捧着一束紫荆花,正径直朝花店走去。

      他乌黑的长发束在身后,发尾还带着金棕。
      他将手掌覆在生物锁上,花店的大门应声打开。
      他的侧脸和背影,和钟离是那么的相似。

      我疯了。
      我冲出咖啡馆。
      朝他飞奔而去。

      所有的一切都被抛诸脑后,我只想快点见到他,我只想确认他就是我的钟离。可我又害怕他不是,可我又害怕他已经不记得上辈子的事,或者他已经有了恋人,或者他这辈子不会爱我……

      风在耳边呼号,我飞奔过马路,一口气跑到了花店,可到了店门口,我却又踌躇了起来。当我偏头朝橱窗里望去时,我看见了那道熟悉的身影,他在缤纷的紫色里若隐若现,仿佛隔着层大雾,可他已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我推开了门。

      风铃声再次响起。

      清脆的铃音叮当作响,让我想起了神樱树上随风飘动的风铃,我想起那个夜晚,我拼命摇晃那枚风铃,只为了能联系上钟离,只为了能有机会跟他解释一切。

      可当时的我失败了,风铃响了无数一遍,它在黑夜里孤寂地回响,却无法为我带来他的声音。

      那么现在呢?我还能再见到他吗?

      门打开了,紫荆花的香气再次与我扑了个满怀,我刚一转头,就看见了刚才那个男人,他站在柜台后面,正修剪着手里的紫荆花。

      “欢迎光临。”

      他放下剪刀,朝我微微一笑,可他那双金色的眼睛分明在看见我时,闪过了一丝别样的光彩。

      他分明和钟离长得一模一样。

      我浑身一颤,差点昏死过去,我的心跳、我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我仿佛成了一条冰封的河流,只有钟离才是那束能将我消融的阳光。

      “这位客人,”他微微蹙眉,目光却不减半分温柔,“你还好吗?”

      我三两步冲到了柜台前。

      “钟离?你叫钟离,对吧?你是这家花店的主人?”

      “嗯。”

      钟离点点头,目光在我身上轻轻地扫了一下。他肯定了我,可我反倒不知所措了起来,我该说些什么呢?钟离还记得我吗?如果他没有前世的记忆,那我如此冒昧,会不会让他对我产生不好的印象?

      可我不想被他讨厌,不想和他错过……我早就想过了,只要这辈子能再找到钟离,哪怕他不记得以前的事也没关系,因为我再也不会放开他的手……

      “这位客人。”

      我被钟离的话猛然拉了回来,再看他时,他正注视着我的眼睛,手指无意识地摆弄着那束花。

      “客人,”钟离缓缓问我,“你……需要点什么呢?”

      “我……”

      我痴痴望着他,想说话舌头却打了结。我想我现在的样子一定特别傻,可让我意外的是,钟离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耐烦,他仍然静静地望着我,那样柔和的目光,就像是他早知道我会来,就像是他在等着我向他倾诉衷肠。

      室内流动的暖风轻轻吹起他的发梢,他周围花团锦簇,缀满枝条的紫荆花正在微微颤动,为他添上了一抹动人的紫色。

      我恍然意识到,我不是在做梦。眼前的人终于鲜活了起来,终于有了色彩,再也不是躺在水晶棺里那具苍白而枯槁的尸体。

      “钟离先生,”我不禁热泪盈眶,“我想找回我的爱人。”

      “哦……?”

      钟离眸光微闪,轻轻抿了抿唇,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钟离看着我的目光并不普通,那种感觉,就好像他也认识我,就好像他还记得我……

      “我也在找我的爱人。”钟离低下头,眸底的金色与细碎的紫荆花融为了一体。

      我猛然一震。

      “他喜欢紫荆花。”钟离接着说,“还曾经送给我一枚名叫深海之吻的戒指,说是等战争结束后,就用它向我求婚。”

      “钟离先生……现在已经没有战争了,自从一百年前的终末之战后,血族已灭,人类社会和平至今。”

      “是啊……”钟离轻轻一叹,却将目光锁在了我身上,几乎要将我望穿,“他死在了终末之战。”

      我感觉,有什么温热的液体从我眼里流出,模糊了我的视野。在我愣神的片刻,钟离从柜台后走了出来,他来到我面前,那样近距离地注视着我的双眼。

      “你叫什么名字?”

      “达达利亚。”

      “达达利亚,你为何要哭?”

      钟离抬起手,擦去了我脸上的泪水,他轻轻抚摸着我的脸,眸底是万般的留恋。我不认为,这是可以对陌生之人流露出的感情。

      我恍然明白了所有。

      “钟离先生,”我紧紧抓住钟离的手腕,“我找到他了。”

      “谁?”

      “你。”

      我倏地将钟离拉进怀里,两行热泪控制不住地滚落。

      “你终于……回来了。”

      钟离紧紧抱着我,他伏在我的肩头,声音哽咽,“达达利亚,我也……一直在等你。”

      心底的防线彻底崩溃,我将钟离紧紧抱在怀里,几近疯狂地亲吻着他的眉眼、鼻梁、嘴唇,仿佛只有这样,我才能重新拥有他。

      “钟离。”

      “嗯。”

      “不要再离开我。”

      “再也不会了。”

      他说完,吻住了我的唇。

      我加深了这个吻,恨不得将他揉进我的血肉,壁橱里的紫荆花款款坠落,堆叠在我们交缠的身躯。

      光线逐渐暧昧,我将钟离拉入了云雨,他却将我托举出海面,浪花拍打着我疲惫的身躯,所幸,我的岩石就伫立在这里,他面朝着我,从未离去。

      -7-

      我们“私奔”了。

      从银城出发,我和钟离开始了这场只属于我们的旅行,就像两只终获自由的笼中雀,枷锁已断,我们终于触碰到了彼此。

      我们飞往了大陆的最北端,在被冰雪覆盖的霜降岛上,我和钟离在雪山漫步,看松鼠在林间跳跃。到了晚上,我们便依偎在一起,看天上的极光将黑夜染成五彩斑斓的绸缎。

      然而,在前往下一站的时候,我偶然间撞见了钟离在背着我偷偷吃药,在我的追问下,我得知了一件他本想瞒着我的事——原来,钟离这些年也一直在找我,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从小身体不好,去医院也查不出到底是什么毛病,只能一直在家里静养,几乎到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地步。

      而钟离的父母为了根治他的病,带着他遍访名医,去了无数家顶尖医院,但也仍然无济于事。有一次,他们一家人在公园散步,路过一个算命的老人,本着求医不行拜拜佛的心态,夫妻俩便请老人为钟离算算命。

      当时,那个老人说:他这啊……是心病,从上辈子带来的,如果能遇到前世的有缘人,自然就好了。

      钟离告诉我,他的父母并没有把老人的话当回事,可他却把这句话放在了心上。后来,他一直在家安心静养,今年他身体才刚好些,就坚持来银城开了个花店,而他这一开,就遇到了我。

      他跟我说:“我开花店就是为了找你。”

      他还跟我说:“我想……当你看见花店的名字,看见这里的紫荆花时,也一定会来找我。”

      原来……我们一直都在双向奔赴。

      -8-

      后来,钟离的身体确实一天一天地好了起来,现在,他已经完全不需要吃药,身体也健康了起来。在夏天结束之前,我和钟离飞往了桑皖地区,那里有着全大陆最著名的花海。

      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各色鲜花相竞盛开,它们在清风的吹拂下此起彼伏,翻涌着馥郁馨香的波浪。我拉着钟离在花海间穿梭,蝴蝶在身旁起舞,阳光抛洒下来,连我们也有了色彩。

      我摘下一朵花,将它别在钟离发间。

      钟离捧起我的脸,以一个吻作为这朵花的回礼。

      我将他拉进怀里,胡杨树的叶子落在我们肩上,太阳慢慢朝着地平线滑落,金色的余晖与黄色的沙漠融为了一体。

      “多穿点。”我将大衣披在钟离肩上,“沙漠里昼夜温差大,别着凉了。”

      “星星要出来了。”钟离拢了拢衣领,把头靠在我肩上,“达达利亚,你觉得今晚会有多少颗星星?”

      “一百三十一万四千五百二十颗。”

      钟离楞了两秒,然后抬头看我,“从哪儿学来的土味情话?”

      “哈哈,不告诉你!”

      我跳起身,踩着浪花在沙滩上飞奔,海鸥在天际翱翔,它和我一样自由。

      干净凉爽的海风穿过我的身躯,我回头,看见钟离还在后面慢悠悠地走着。

      “钟离!快过来呀!”我向钟离挥挥手,朝他跑了回去,还顺手捡了个海螺。

      “你听听,海螺里是什么声音?”

      我把海螺放到钟离耳边,钟离微微偏头,认真听了起来。

      “是海浪的声音。”

      “不对,你再听听。”

      钟离疑惑地看着我,但还是再听了一遍,当他的耳朵贴近海螺的时候,我凑到海螺的另一侧,轻轻说:“我—爱—你。”

      浪潮涨了上来,漫过我们的脚踝,风声、水声都在这一刻变得鲜明,钟离的脸慢慢泛红,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为他镀上了一层浅浅的金色,十分好看。

      我情不自禁地吻了他。

      -9-

      旅程的最后一站,是位于彼岸幽林的王城,它以前的名字是帝都,是已经覆灭的吸血鬼王朝的都城,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想去那里?”我这般问钟离。

      “那曾是你和我母亲的故乡,我想亲眼看看。”

      “帝都已经不是以前的样子了,恐怕你会失望。”

      说出这句话时,我明显底气不足,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刻意回避关于血族的一切。我对帝都的感情很深,它在我心里代表着很多,可据网上的资料显示,帝都被打造成为一个巨大的历史博物馆,那里早已成为了旅游圣地。

      换句话说,它早已不是我的帝都。

      伤怀落寞直上心头,我低垂了头,显得有些丧气。

      “达达利亚。”钟离坐过来,轻轻抱住了我,“你在帝都守了我五百年,我想看看你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一种复杂的情绪在我心底绽开,我回抱住钟离,默默点了点头。

      现在,我们就站在帝都的城门之下。

      精心修葺后的城墙高大巍峨,凹凸不平的墙面上,甚至还有许多做旧的痕迹,它们模仿着战争带给这座城市的创伤,却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

      就在这时,一台AI导游机器人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畔,它正在给一群小孩子做讲解——

      “可爱的孩子们~现在你们看到的是血族故都的城墙,它由上万块坚硬无比的玄武岩砌成。在一百年前的终末之战中,伟大的血蔷薇率兵攻破了这座都城,他们铲除了世界上所有的吸血鬼,为我们人族赢来了永远的和平。”

      “终末之战是什么呀?”

      一个扎着小辫子的女孩儿好奇地向AI提问,我朝她看去,猛然惊觉这个孩子好像有点眼熟,当我终于想起她前世是与风孤儿院里一个叫“七七”的孤儿时,钟离也发现了她,正快步朝她走去。

      我赶紧拉住钟离,示意他停下。

      “怎么了?”钟离困惑地看着我。

      “钟离,我知道她让你想起了七七,但她和我们不同,她应该没有前世的记忆,而且,你看——”

      我抬了抬下巴,示意钟离往前看,一对年轻男女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男人亲昵地摸了摸七七的头,把刚买来的棉花糖递给了七七,女人则牵起七七的小手,陪她一起听AI的讲解。

      我也搂住钟离的肩膀,伏在他耳边轻轻说:“七七现在应该过的很幸福,我们不要打扰到他们一家人。”

      钟离点了点头,目光还是舍不得从七七身上移开。

      这时,AI机器人的声音再次传来——“终末之战呀?小朋友,终末之战是一场为了正义与和平而发起的战争。虽然我们现在生活的无忧无虑,但仅仅在一百年前,人类还饱受血族的折磨。要知道,吸血鬼都是一群以人血为食的恐怖恶魔!如果没有血蔷薇千千万万将士们的牺牲,恐怕直到现在,我们在每晚入睡前,还要担心会不会从窗子外突然翻进来一只吸血鬼呢~”

      “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吗?”其他小孩也接二连三地提问。

      “当然有过呀!”AI回答,“不过他们已经通通被消灭了,所以不要害怕哦!”

      “吸血鬼真的吃人血吗?好可怕啊。”

      “吸血鬼不仅吃人血,还吃人!他们会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潜进住宅,咬断熟睡中的人的脖子!”

      “啊啊啊啊!好可怕!”

      孩子们都被AI吓了一跳,纷纷扑进自己父母的怀里。而目睹着这一切的我则差点儿笑出声,我用手肘戳了戳钟离,咯咯笑道:“那AI可真逗啊,还喜欢吓小孩。”

      “它说的倒是事实,你们吸血鬼不就喜欢晚上出来吗?”

      钟离面带微笑,反将了我一军。我很少见他如此轻松地跟人调侃,心情也更加愉快了起来。

      “可别乱说!”我立马反驳道,“偷偷溜进别人家里的都是些劣等吸血鬼,像我这样的贵族,可不屑于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我们都是明抢的。”

      “就像与风孤儿院那样?”

      钟离偏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将目光落回到七七身上,我被这句话哽的大气都不敢出,只得小心观察着钟离脸上的表情。

      短短几秒间,我心里五味杂陈,浑身都不自在,我当然知道孤儿院的事很让钟离受伤,可上辈子,我甚至没有机会向他好好道歉,我心中所有的愧疚与遗憾都随着钟离的死,物化成了插在我心窝里的刀。

      “钟离。”

      最后,我轻轻从身后抱住钟离,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与风孤儿院的事,是我对不起你,我错了,对不起……”

      我原以为钟离会生闷气,然后不理我,可在短暂的沉默后,钟离把手搭在了我的手上,并轻轻按了按,就像是在安抚我的情绪。

      “达达利亚,”他轻声跟我说,“都过去了,那些都是前世的恩怨,与当下无关。”

      我愣了愣,大脑一片空白,只感觉心底某些沉重的阴霾被吹散了。AI机器人的声音再次响起,它领着那群小孩穿过了城门,他们的父母则紧随其后,后面还有很多游客陆陆续续地前来参观。

      “我们也进去看看吧?”

      钟离说完,就拉着仍处于神游状态的我,踏进了这座对我而言最最熟悉,又最最陌生的城市。

      熟悉的街井市巷映入眼帘,与记忆中的模样渐渐重叠,我看着眼前的一切,心底一阵阵地发酸。宽阔的主街上人头攒动,钟离拉着我穿梭其中,有那么一瞬,我感觉自己又回到了一百年前,回到了帝都还在时的岁月。

      曾经那繁华的街景仿佛又在我眼前重现了,直到城中央那座恢弘堂皇的城堡出现在我面前,我才从回忆里抽身,回到了现实。

      我抬起头,一眼就望见了最高的那座尖塔。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滞,我想起了和凯亚登上这座高塔的那天,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俯瞰帝都。那天,帝都下了场难得一见的大雪,好像它知道我们要走,在跟我们道别。

      “当年……在我濒死之际,血蔷薇的元帅告诉我,他们已经攻下了帝都,就算凯亚把血色瑰心带回去也没用。”我心中百感交集,一遍遍地抚摸着风化皲裂的城墙,“那时……我真不想就这么死掉,我想回去保护我的子民,我至今都不敢想象,帝都沦陷的时候,他们遭到了怎样的屠戮。”

      视线逐渐模糊,我仰起头,强行止住了泪水,我没有亲眼目睹帝都的沦陷,可国破家亡的悲痛并不会因此而少上半分。

      “达达利亚,你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钟离将手搭在我的肩上,轻轻按了按,“恩怨已了,前世的一切都与现在无关,可我一直在想,那五百年……你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我蓦然回首,发现钟离的眼眶已微微泛红。

      他接着说:“如果当初还有选择的余地,我不会抛下你。但你感觉的到吗?我的灵魂从未离开过你。”

      “那些……不是我的幻觉?”

      “不是。”

      钟离握住我的手,我感受到了他手心的温度,原来,每当我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钟离真的回到了我身边,即使……他只剩下了灵魂。

      “达达利亚,就让那些都过去吧,历史会替我们记住。”

      钟离和我十指相扣,他转头,对我露出了一个微笑,“上天成全了我们,我们是不是也该珍惜?”

      珍惜这跨越生死,也没有断掉的缘分。

      -10-

      我们的旅途在深秋落下帷幕,初冬之前,我和钟离回到了银城,在那里定居下来。

      钟离喜欢看书,我就在他的花店旁开了家书店,店名叫“巍岩之心”。

      婚期也很快提上了议程,我去珠宝店定制了两枚婚戒,设计图是钟离画的,他还记得“深海之吻”与“巍岩之心”的样子,当然,我也记得。

      春深时分,我和钟离的婚礼如期在大海边举行。

      咸湿的海风吹动着桅杆上的花带,蓝色的海洋翻涌着纯白的浪花,鲜红的玫瑰自头顶纷纷而下,在所有亲朋好友们的见证下,我和钟离交换了戒指。

      两世的深情,终于在这一刻修成了正果。

      -11-

      婚后的日子,我和钟离也一直过的很幸福。

      我们有着自己的小家,在度过了两年的双人时光后,我们像大多数夫夫那样,都期待着能有一个小生命的到来。好在,现在的科技十分发达,即使是同性///伴侣,也可以通过拟态舱技术繁殖后代,这种技术不仅安全可靠,还可以免去一方怀胎十月的辛苦,除了价格昂贵以外,确实没有其他缺点。

      总之,在拟态舱技术的帮助下,我和钟离的两个宝宝在第二年的秋天陆续降生。

      对于这两个小家伙的到来,我和钟离都欣喜若狂,我们尽心尽力地照顾他们,看着他们一天天地长大。春去秋来,一晃眼的功夫,我们的一对儿女就已经长大成人,而我和钟离也步入了中年,岁月在我们身上刻下了它来过的痕迹。

      原来,人老了是这个样子啊……皮肤会皱,身体机能也大不如前,完全不像吸血鬼那样容颜不减,可以活蹦乱跳地活上好几百年。

      但比起当吸血鬼的日子,我还是更喜欢现在的生活啊。上辈子的我,有着太多太多的遗憾,太多太多的不甘,可到了这辈子,我却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窗外的雪飘了进来,我坐在火炉旁,回首我那不足百年的短暂人生,却并不觉得有什么憾事。在我短暂的生命里,我与钟离缔结了婚姻,和他生儿育女,并肩前行。我不再感到孤独,日出月落,每一天都是崭新的,不再像过去那样让我感到重复与厌烦,或许正是因为人类的生命如此短暂吧?才让我分外珍惜那曾久到让我倍感煎熬的时间。

      我拿起钢笔,想在与世长辞之前,完成这封在我死后将交到钟离手上的信,我老了,留给我和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在写信前,我闻见从厨房飘来的肉香,仅凭这个,我就能猜出钟离今晚会做哪几道我爱吃的菜肴。

      「致吾爱:
      ……………………」

      我提笔写着,窗外的雪越下越大,就像那场曾落满整个帝都的大雪。

      但我早已不畏惧死亡,因为我会在桥的那头等着钟离。

      而他,也一定会来找我。

      -12-

      摆渡人将钟离带到桥头,我朝钟离微微一笑,上前牵住了他的手。

      孟婆没再给我们递来汤药,倒是月老将一根红绳的两端,分别系在了我和钟离的腕间。

      忘川河岸的曼珠沙华鲜红似火,我拉着钟离一起走向了桥的那头。

      当那团强光降临的时候,我将钟离紧紧抱进了怀里。

      “别怕。”

      我轻轻跟他说。

      “下一世,等我去找你。”

      END
      番外修改了N次,删减了5-6k字,把写好的车也删了因为觉得写的不好不太合适就不写车了。
      最后的成果还算满意,在经历了数百年的磨难后,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这种以不变的真情为基底,当一切尘埃落定,略带苦涩却回味甘甜的重逢,是我心目中他们的he结局。
      但是拖更这么久还是非常抱歉滴!因为从国考结束到过完年这段时间一直在开心地摆烂!然后2月又紧跟着在准备省考,就越拖越久…
      另外,最近几个月三次元会非常繁忙,就随缘更了,磕头ing等有了稳定的工作后会发奋写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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