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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孩子不懂事,让程先生见笑了。”三姐见着匆匆忙忙跑上楼的见喜有些无奈,这孩子从小就这样。“没事的,史密斯夫人。我觉得见喜很可爱。”“那程先生就住到家里来吧?教书也方便。”见喜在二楼躲起来,却能清清楚楚听到一楼的谈话声儿。
      “就别叫我程先生了,叫我程启就好。”“那哪里行呢,程先生年纪轻轻就已经是议员了,真是令人佩服。若不是戴高乐先生介绍我们恐怕联系不上你呢。”戴高乐先生就是见喜的四姐夫,不仅长得浓眉大眼而且很有学识,精通汉语。“戴高乐先生是我在京师大学堂的法语老师,我很喜欢他的课。”京师大学堂?这可是京城最好的学堂,见喜曾经因为慈禧堂姑的原因去上过几天的课,他很喜欢那里的师傅。就连四姐夫的同事也都夸见喜聪明又乖巧。可是随着四姐夫回到法国,见喜渐渐地也不在去了。
      “程启,你以后就住在见喜隔壁吧?一会儿我让人给你拿新被子。”随后姐姐又轻声的程启说了别的什么,见喜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名字,却没听清说的是什么。
      “见喜,你明天就和程先生学习,可不许偷懒。”见喜瘪瘪嘴,心想原来到这里也需要学习啊。“你好,我叫程启,今年二十一岁。现在就读于耶鲁大学。”见喜愣住了,颤颤巍巍的学着程启伸出左手想要和人握手。程启抢先握住见喜的手,吓得见喜迅速抽了手。“你...你这人...怎么拉人家手?我阿玛说...这样是不对的...”程启轻轻笑着,见喜感到一阵窘迫。“那是我唐突了,你叫见喜,对不对?”见喜点点头,又小声说道:“我今年十四岁,我叫...叶赫那拉·见喜。”不说全名是对人的不尊敬,额娘从小就教导他。说完见喜的头埋的更低了,他预感程启会像其他人一样嘲笑他,甚至打他骂他。可是程启没有,他只是笑着说:“你才十四岁啊,我十四岁的时候还翻墙抓蛐蛐呢。”见喜一抬头对上了程先生笑意盈盈的眼睛,见喜也笑出来。
      “你会抓蛐蛐?我之前也抓,可是有一次从树上摔下去了,额娘就不许了。”“那应该很疼吧。”
      “嗯...有些疼,但是后来就不疼了,我虽然还是会偷着爬树,可府里的奴才盯我盯得紧,连树周围都不许我靠近。再后来额娘怕我爬树甚至把我院里的树都给砍了!”程启抬着头好像在回忆什么,想着想着他就笑出声儿来。“我之前在京师大学堂读书,书堂的正院有一棵百年老树,我还记得前年有个孩子在那儿掉了下去,一伙子奴才们围着......”见喜的记忆瞬间重合,这就是他啊!
      程启看见喜红着脸不说话,双眼紧闭的模样还以为他哪里不舒服,谁知见喜支支吾吾的说道:“说来你可能不信,那个人就是我。从树上掉下来的那个孩子...就是我。”说罢,见喜还伸手指了指自己,紧接着又烦躁的闭上眼睛。“那时候我才十岁,我堂姑硬要把我送进大学堂读书,恰巧我的姐夫就是戴高乐先生在那里任职,我就跟着他去大学堂。但是我年纪小也不能学些什么,就只能跟着别人混。那日我真是闷得不行,就挑了一棵看起来很结实的树,因为我觉得,天不该是四方的。我努力的爬上去,却发现这条受伤的腿使不上力气。上又伤不去,下也下不来。直到四姐夫发现我不见了,奴才们找了半天才发现我在树上,然后就抱着我下来了。”
      程启仔仔细细的听着,他想,这个孩子应该是吓坏了,明明就是自己抱着他滑下来的。当时还摔坏了右手腕,差点以为这辈子都不能写作了。“当时有很多的学生知道吗?”见喜十分真诚的发问,程启倒是很委婉。“我是知道了,当时我正好下课要回宿舍。”
      “下课时间啊.......唉”见喜又郁闷的低下头。真是丢脸丢到京城外了,见喜想着。
      “见喜,晚上姐夫带你出去打雪仗,怎么样?”三姐夫凑过来小声说道。“程启也一起。”“不,不了史密斯先生,我的手腕不好,天冷就疼的厉害。但是我可以在一边给你俩加油。”三姐夫轻呼一声表示可惜,见喜确实瞧见程启的右手腕上包着一块厚厚的绒布。三姐夫总想带着见喜玩被三姐狠狠地批评了,可三姐夫却说孩子还小就该好好的玩。不知三姐夫和三姐说了什么,总之三姐是同意晚上打雪仗了!
      程启因为手腕的缘故只在屋外站了两刻钟,可能是手腕疼痛难忍,便选择回屋帮忙。“见喜是小世子,从小娇惯,脾气有时候也不太好。请程先生多多担待,要是您觉得受了委屈就来找我,我来说他。”三姐一边叮嘱程启一边给见喜烤鸡翅。程启倒没觉得,只感觉是个容易害羞的小孩。“好的,史密斯夫人。不过我感觉见喜是个很腼腆的小孩子。”三姐抿起嘴,温柔的笑了笑。“是啊,见喜是个腼腆的小孩。不过啊,他固执,认死理儿。”
      “听说程先生的女朋友也是耶鲁大学的学生?”说到女朋友程启面色有些僵硬,三姐及时的发现,连忙说道:“抱歉,冒犯了程先生,真是不好意思。”程启摆摆手。“不是的,是...说来有些不好意思,我们俩最近因为一些小事儿吵了很久。可能我是真的无法兼顾这些事吧。”
      “程先生年龄还小,还不急着成家。”“哈哈,当然。我还是以学业为主的。”程启想到自己的女朋友——凯特·琼斯,一个瞧不起大清的白人。不过她对程启是很崇拜的,可是言语中总会冒犯程启。比如:大清很快就会被美国踩在脚下之类,这次吵架也是因为这个,程启发现自己逐渐无法忍受凯特·琼斯。在发过去的信笺中,程启明确的提到了分手,可对方却不依不饶的跑到男生宿舍附近找他,让程启十分不爽。
      “见喜,肉已经烤好了,快回来吃饭。”见喜的鼻子冻得红通通的,帽子上、衣服上全是雪花,眼睛却晶晶亮。“程先生,哈。外面好冷啊。”见喜搓搓手,程启接过他脱下的大衣,挂在壁炉旁。“见喜,烤烤火,千万不要冻感冒!不然你姐姐会打死我的!”姐夫一边上楼一边叮嘱见喜,还做出了可怜的死亡状。
      “这里,来。”程启细心地拂去落在见喜辫子上的雪花,见喜却惊得抓起辫子。“不成!额娘说,辫子不能给外人碰。只有父母、自己还有未来的妻子才成。”程启想想确实有这条规矩,只是来了美国后他的辫子就剪掉了,早就忘了这条规矩。程启点点头。“好,那你自己烤烤,小心些别烤到辫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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