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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01
我叫陆尔熙,女,一个大学刚毕业的普通人。
扔在人群中不用再捡出来了的那一类型。
可是,我妈绝对没有想过就这么放过我,她始终奋斗在为我寻找对象的最前线。当然这也只是她一个人的奋斗,我还是坚信着“我年轻我自豪”这句话,一直没参与过。
孽缘林凛最近收获了一只沙皮狗,取名小守,我特地骑着我的小电瓶穿江过海去看它。
身为资深宅女又有点腐的林凛,已经决定抱着小守孤独终老了。看看这一丁点大的小守,我也有了抱着只狗孤独终老的想法,但想想家里院子里那一只巨大的看门狗大黄,我就哆嗦了一下,还是算了。
孤独终老这四个字或许放在现在这个年龄,还有点早。林凛作为毫无感情经历的杰出代表,已经深刻的预示到了自己的余生。
但是我呢,身为有那么点文艺细胞的文艺女青年,正在用那美好的青春来实践一句话:“别人的青春都是美好的,而自己的青春都是被狗吃了,连骨头也没有吐出来。”
看完小守,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肚子总是那么不争气,于是就在我准备好好安慰我的胃的时候,我看到了我青春的“骨头”。
面包坊里,“骨头”看到我,有点惊讶,我也有点尴尬。
“骨头”……
不,是林淙,他走过来,用最不让人尴尬的话跟我打招呼:“好巧。”
语气清淡,仿若真是遇见一个好久不见的陌生老朋友。
好巧,还真是好巧。不知道是不是我看的太仔细,还是我太敏感,林淙看我的眼神,再也不是以前那样了。
他看我的眼神再也没有爱意了。
才过了几年呢,四年了吧,我大学都毕业了。
骑着小电瓶疾驰,风在我耳边呼呼而过,我突然想起高一的时候晚自习下课,林淙站在楼梯口打电话。
那时学校是不允许带手机的,楼梯口很黑,急着下课回寝室的同学也很多,但林淙还是很明显。我经过的时候,他看到了我,只是一个照面,我下了楼梯,他却已经挂了电话追了上来。
当时我和他已经是网络中聊天聊的热络的□□好友,但现实生活中,还是见面会有点羞涩的隔壁班同学。
我跟他说我要剪头发去了,这个周末。
他顿了一下,说:“别太短。”
那时候的他那么耀眼,无论站在哪里,都会很自然的夺去周遭人的目光。但是林淙唯独在面对我时,会放下所有的架子。我不知道他究竟是为何,会看上这样一个平凡到一定境界的我。
我和林淙在一起三年,不,不是早恋的在一起,只是作为彼此最好的朋友在一起,经历过彼此人生最重要的三年,可惜到最后,我还是失去了他,失去了我的好朋友。
直到现在,用一句文艺的话来说,我都不知道他是我的友情,还是错过的爱情。
在大学的时候我无意间得知他交了女朋友,那时我气的好久都没有吃肉。
虽然当时我和他已经没有联系了。
回到家里,我妈又是一大桌的菜。
我妈这个人缺点很多,比如爱唠叨,爱管闲事,嗓门绝对是邻里八乡最大的。
但是她的优点也是有的,最突出的就是厨艺好,当年我老爸就是被老妈抓住了胃,从此落入了老妈的魔爪,一蹶不振。
可惜老妈的厨艺还是让我有些害怕,因为美味,所以长膘。
我吃完饭,回到自己房间又啃着刚刚路上买的小糕点,打开手机才得知陶蓁蓁已经对林凛下了最后通牒:今生今世,永远别让小守出现在她面前。
蓁蓁表面上看,白白嫩嫩,像一块白豆腐,但是这块白豆腐最怕狗。虽然我已经认为我比较胆小了,但我还是屈服于她对犬科动物的恐惧。
白豆腐还有一个致命弱点,喝一瓶旺仔就能上火到失声。
大黄又在楼下乱叫,老爸骂咧了几句,老妈和我奶奶在闲话,房子隔音效果不好,我在小阁楼上也能听到声音。
手机显示的时间是晚上八点,吃饱喝足的我困得要紧,趴在床上就睡了过去。第二天被闹铃叫醒的时候,我的脑袋有点混沌,昨晚像是做了一个冗长的梦,但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肯定是个噩梦,不然我也不会顶着两个黑眼圈出门。
我妈一如既往地唠叨着我,例如我二十好几了还不修边幅,例如某某家的某某年底要结婚了,再例如……
算了,太多的例如我实在听不下去了。
每天一得空,我妈总会抓着我唠叨一番,我早已习以为常。
“妈,我要迟到啦,不说了!”
清晨的街道上人并不多,第一缕阳光透过云层洒下来的时候,我的身上有了点暖意。
耳机里放的歌是很久之前我就在听的一首金海心的《飞走了》,那时候我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女孩,林淙笑起来会露出洁白的一排牙,夏日阳光之下,他在我面前走,突然停下来,转过身递给我一小袋加应子。
当时我很喜欢吃蜜饯,所以导致我现在牙口一直不好。
本来我还陷在这美好的回忆之中,前方突然一个急转弯,车技天下第一烂的我还是不巧的与旁边的白色小轿车来了个亲密接触。
我的小电瓶就这样将这辆看似价值不菲的小轿车给擦花了。
擦花了……
我的心好疼。
我以为车主人是要出来跟我理论一番,然后要指着我的鼻子骂我为什么擦花了他的车时,车主人下来了。
他没有跟我理论一番,也没指着我的鼻子骂我,而是还没来得及去看车子擦花的程度,便对着我发愣。
我也是当场就愣了。
“陆尔熙?”
很多时候我都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太男性化,又是跟历史上清代某个高官重名,那个高官是个老头子,生猝不详。我也怕我因这个名字而生猝不详。
傅梁显然比较惊讶,可是我也很惊讶好吧,眼前的人可是林淙当年的同桌兼好友。
好几年没见了,他还是如此的潇洒帅气啊,那么这赔偿费,不知是不是可以给个友情价?
我笑嘻嘻挠着头,装作很无辜。
“还真的是你啊,这么多年没见,你还是老样子。以后骑车要小心点,别伤到自己。”傅梁似乎对见到我这件事很是开心,完全忽略了他的车。
我求之不得,可他脱口而出的话,让我不禁浑身哆嗦了一下:“这车擦花了不少,不过应该没关系,林淙不会跟你计较的。”
我吞吞口水,试探的问:“你是说……”
“噢,这车是林淙的,我跟他借过来开来着。”
好吧,如果换做以前,那么林淙肯定不会跟我计较,但现在不一样了啊,我和林淙都是陌生人了。
傅梁突然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着急的说:“我还有事,咱们下次聊。”
于是傅梁就这么走了,我留在原地,不知是不是该庆幸。庆幸我的小钱包暂时逃过一劫。我只是一个公司小职员啊,这种一看就是进口的小轿车修理费,我一时半会哪赔得起。
回到公司,趁着空闲之际,我就打电话给林凛求情,让她在见到林淙时,能适当的提一下我生活困苦、穷困潦倒之类的这种话,激起一点林淙对我的同情心,能把这事就这么算了。
忘了说,林淙是林凛的远房表弟,拥有同一个姓氏,但当中的血缘亲情隔了不知道几个伯伯姑姑。
下班的时候,我去坐电梯,但看到电梯口站着的人,我有点想装作忘带什么东西而折回去。
可惜经理始终是经理,眼神就是这么的好。
“小陆啊,下班了?”
“……是啊。”我挤出一个非常标准的笑容,无奈之下只能朝他走去。
经理是个有啤酒肚的30岁老男人,不笑的时候还是感觉能看的,但是一笑,他脸上的褶子真的可以把我笑哭。
他身边站着的财务部的经理是个打扮精致的跟我经理同岁的女性同志,在我半年前进公司时就一直听说我经理在追她,好几年了,一直没成功。
财务部经理姓文,我的经理姓章。
我经理最喜欢利用部门交流的名义约吃饭,每次都公器私用,饭局上我们都是沉默的玩着手机或者激动的吃着饭。只有经理,笑眯眯的一直跟文经理搭话。值得一提的是,每次都是AA。其实我不是不喜欢AA,我是不想把我宝贵的时间和金钱浪费在经理的泡妞上。
今天也是如此,经理再次用他能把我笑哭的褶子跟我说:“晚上一起吃饭,叫上温如,公司来了新人,一起欢迎下。”
我干干的笑着,回头,与同我一样正准备拎着包开溜的革命同志温如对视一眼,只听温如可怜兮兮的对经理说:“经理,我晚上约了男朋友,不好意思啊!”
温如哪来的男朋友!借口!
“去吧去吧,小陆没男朋友,晚上一起。”经理放走了温如,却留下了我。
我对天长叹,公司来新人我是知道的,但经理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别的部门来了人,却要身为客户部经理的你和财务部的文经理来欢迎呢?
…
初三毕业的八月盛夏,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了一场暴雨。
刚中考完的我,走了狗屎运加上中考的超常发挥,幸运的得到了保送到博衍高中的名额。
这是市里有名的民办重点高中,我差了几分,幸好,还能保送。
老妈自然开心的不得了,我在家里待了一个多月,终于接到学校的电话。
一直晴朗的暑假,也就这一天,下起了暴雨。
我站在行政楼的二楼,办公室里已经挤满了心急的家长们,还有一些陌生的学生。他们应该都是跟我一样,被保送的幸运儿,因为今天是办保送生的入学手续。
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我穿了黑白条纹的体恤衫,灰色的纱裙,黑色的及膝打底裤,白色的帆布鞋。现在想起来,当时的自己真的土到爆,不过那时候的我,竟然觉得这是最流行最潮流的装扮。
但是此时此刻,我坐在小餐馆里与新进职员面面相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七年前的那个夏天。
或许是现在也是八月,然后外面下了一场暴雨,然后我没有带伞,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经理依旧讨好着高冷的文经理,公司里其他人都没来,所以今晚,只有我和新进职员被骗过来了。
新进职员姓陈,叫陈裕安,听起来是个挺普通的名字,斯斯文文,带着一副黑框眼镜。
陈裕安一直都不太说话,当然我也没怎么说话,话全都让经理说了。
我真的很希望有那么一天,有那么一个愿意奉献自己的女士过来收了经理,起码我不用浪费这么珍贵的下班时间。
当我快要打起哈欠的时候,文经理提出要回去了,然后经理殷勤地送她回家。我看着经理不顾我的生死,再面对这泄洪似的暴雨,欲哭无泪。
”我送你吧。”陈裕安突然对我。
碍于我家的遥远,还有隔壁邻居的七嘴八舌,我礼貌地拒绝了。
“不用了,我自己就好了。我家比较远,不方便。”
陈裕安想了想,说:“那我帮你叫辆车吧。”
说完,他就神速地替我拦了一辆的士,我真的快哭了。
忍住眼泪的我艰难地跟他告别,关上车门,司机带着我呼啸而去,我45度仰望天空,留下一行清泪。
陈裕安啊陈裕安,你难道不知道我们这边的的士很贵吗?你不知道我们这边下雨天打的从来都是不打表顺便再加价的吗?
我的心好痛。
回到家里,痛失钱财的我,恨不得对陈裕安说:“你为何要如此待我?”
终于到了周末,又可以去林凛的小咖啡馆里蹭吃蹭喝。
我一到咖啡馆门口,就看到蓁蓁站在门口,与小守干瞪眼。
小守被林凛吊在门口,蓁蓁则站老远,一动不动。请注意,那绝对不是照片,而是动态的静止。
看来是我英雄救美的时刻了,我过去抱起小守,掩护蓁蓁进去。
在蓁蓁一溜烟跑进咖啡馆里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放下小守,就已经听到蓁蓁用她颤抖的声音问林凛:“你为什么要把他带过来……”
“他是我的宝贝,当然得放在身边了。”林凛回答的理所当然,蓁蓁那怨恨又可怜的眼神,我看了都心疼。
但是小守还真的是很可爱的,不然林凛怎么会下手。
记得高二的时候我和林凛住在学校外面,我养了一只小仓鼠,林凛就幽幽地跟我说,她不喜欢养宠物。理由就是养不活,迟早会死。
买卖就是伤害,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但是现在,她还是养了只狗。
林凛女承母业,接管下了她老妈的小店,当起了小老板。她的这家小咖啡馆,也成为了我经常有事没事前来混吃混喝的小地方。
“尔熙你前几天说什么来着,你把林淙的车给刮花了?”林凛这才想起那日我的千叮咛万嘱咐,问我。
陶蓁蓁一听到林淙的名字,就反射性地露出一脸的八卦:“什么什么什么?我又错过了什么?林淙回来了?”
“你有帮我说好话吗?”其实我更关心这个。
“当然……没有。他从我这要了你的号码,你等着被索赔吧。”林凛一脸大义凛然,好似我不能坑他们家一分钱。
钱就是万恶之源啊。
“你们不打算给我解释一下吗?我听不大懂啊!”陶蓁蓁一脸苦恼,我用一句话就给她总结了一下:“就某天我不小心刮花了一辆车,不幸的是车主就是林淙。”
多么简短有力的解释,我真的是佩服自己的语言造诣。
陶蓁蓁半晌才明白过来:“你和林淙又死灰复燃了?!”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喝了一口冰柠檬汁,毫无防备之际,我将满嘴的柠檬汁喷了出来,更加不幸的是,坐在我对面的是林凛同学。
林凛跳起来,差点想对我骂脏话,小守跑过来,在她的脚边蹭来蹭去,林凛顿时心一软,完全忘却了我,只管自己蹲下来去哄小守玩。
陶蓁蓁见小守过来,整个人缩在椅子上,与我对视了一番。
我叹息着,将余下的柠檬汁喝完便打道回府,陶蓁蓁怕了小守,也是早早的走了。
我和陶蓁蓁在门口分别之际,陶蓁蓁突然回头对我说:“尔熙呀,以前提起林淙,你可不是现在这样的。”
“以前我是什么样?”
“说不出来。”陶蓁蓁笑嘻嘻着,也不知她在说些什么。
可惜一人回家的路上,我还是将她的话放在了心上。
这是2015年写给朋友们看的一个短篇,文笔非常非常非常稚嫩,求不要吐槽quq
有一部分是真实故事,所以删改了一部分。(其中几个情节在后来签约晋江后的另一部小说中用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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