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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荒诞 ...

  •   人嘛,可以有理想,有梦想,但不能有妄想。

      公主属于将军,属于高贵富丽和无边荣耀。她们会生出世子,郡主,娶名媛贵女,嫁王孙公子……而他自己“脚踏实地”,攒钱,买地,买房,娶一个清秀又不失健壮的村姑,生出一堆儿子女儿,儿子当兵种地,女儿嫁贩夫走卒。

      公主有公主的阳关道,他有他的独木桥,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就好似兵士们的萝卜炖肉汤不会放在公主堆满精致菜点的桌子上。他该息绝心思,老老实实养马。

      重病之中,林知水顿悟了!

      他在床上躺了五天,终于出门活动,并且有意识地回避了公主可能出现的路线,去绸缎庄把财帛卖了,将银子给家中阿娘寄去,又把公主赐给自己的衣裳洗干净,送进当铺做了死当。

      棉衣价值五十钱银子,是他蒙受的命运垂青的标价。

      掌柜把衣服锁进柜子里,啪得一声,他心里应和着嘎嘣一声。

      林知水穿上了平西军统一发的新棉衣,也恢复了军队中其他人粗糙不讲究的生活习惯,不再每天沐浴,不吃饭也要买澡豆和牙粉,不再认认真真梳头发,任凭发丝在额头和面颊上飘摇。

      他故意跟大家挥霍谈笑,讲一些恶俗的笑话,配合他们荒淫的男女故事……他让自己变成了以前邋邋遢遢甘于寂寞的林知水。

      他甚至大改性格,主动参与老兵油子的“扯淡”,大谈自己对女人的幻想。

      “手脚勤快,能做活,关键是孝顺!脸好不好看倒是其次,关键是有一把好腰。可惜,乡村生活太苦了,再好的腰都被糟践了,要不然未必比那些大小姐差。”

      众人哄堂大笑,说他吃不到肥羊肉拿咸菜丝安慰自己,村姑怎么着都比不上大小姐。

      林知水撇撇嘴不说话,他是见过大世面的,自然也见过一堆大小姐。

      “就说当年太元长公主去和亲,她府中仆从过千,皆是不肯安分的俊男靓女,都想着给自己另外找出路。有个姓王的纨绔动了心思,想趁机受用一下长公主府的美人,于是故意叫自己被勾引了。”

      “那美人好啊,腰细腿长,目若晨露,裙摆随着舞姿扬起,露出白嫩光洁两条腿,那可是古人说的,月笼象牙双柱玉。结果一夜春宵之后,这王少爷发现自己腰酸腿软后门生疼,你猜怎么着?”

      林知水再不怎样,那也是京都城里生活过,见识过大世面的,他的故事区别于“兄弟争妻”“翁媳扒灰”“东门的寡妇与西头的和尚”,别有一番高奢趣味,立即引来众人兴趣,大家一叠声问道:“怎么着,怎么着啊。”

      “这美人本是男的,王少爷是睡人不成反被人睡了。”

      众人哄堂大笑,笑完了又说他瞎扯淡,怎么可能呢,老爷们的腿能跟大姑娘腿一样。

      林知水摇头:“这就是你们没见识了,当年京都圈有俏皮话,要想升官,得记住以下两条,徐阁老的女子没有脚,长公主的男人不长毛。”

      他扫视人群一眼,卖够了关子,才慢悠悠道:“因为徐首辅家里的娇妾爱婢都不许脚尖沾地,吃喝拉撒都在床上,要得就是一个金贵。而长公主有专门的药方,清理男人的体毛,要想走这位大人的门路,得先把自己刮干净了,图的就是一个光滑清爽。哎,人家就好这一口。”

      笑声立即震翻了屋顶,林知水笑得格外大声。他在庞杂的笑声里体会到一种久违的,放纵自己沉沦的快乐。

      这才是他的真面目,又俗又烂,又土又臭,雪地上的污泥一般,太阳越烂漫,他就越不堪。

      “都给我滚出去,负重二十里。”

      将军的出现那么突然。
      笑声嘎然而至,满屋子人轰然跪下,在凛冽的威严下,膝行蛇步,直到脱离了秦昭的视线才敢直起身来的跑步。

      林知水本是养马的小郎,不以体能见长,跑得头晕眼花,熟悉的恶心感又从胃里往上翻。

      他比小屋里其他人都更早察觉到将军出现,准确的说,他先是发现了公主。公主陪在将军身边。

      他心酸的很,于是笑得更大声,讲话更没下限,公主在看着,在听着,他就是要让她看到,听到。

      他知道女孩子都讨厌满口黄笑话脏段子的男人。反正是不该有的妄想,那干脆一毁到底,把自己污浊荒唐不讨喜的一面暴露出来,遭了白眼,受了厌恶,于是自己也就死了心。

      我有病,我真是有病,自轻自贱又自虐,林知水气得想自己打自己,我他妈的就是太有自知之明。

      “小水,你今天速度可以啊,跑得够快,往常分明都想尽办法躲懒。”老棒头跟在后面气喘如牛。

      林知水不说话,肺部膨胀到发疼,腿脚机械的,飞快的向前,他必须得拼命奔跑,跑在第一位,这样就没有人看到他已经双目赤红,泪流满面,宛若一条迎风长啸的傻狗。

      灵州地处荒远,一应财货靠内地供给,虽说积贫积弱的状况较之十年前已经有很大改善,但根本没有余力营造新的公主府。秦昭已经早早下令收拾房子,可事到临头再查看,依然是不中意。

      林知水也觉得不行。他见识过京城中真正的公主府,当年太元长公主的宅邸几乎占据了整个坊。现在皇朝没有那么强大的财力,公主府也能压半条街,内部更是花园套花园,流水叠池沼,从东门到西门,坐马车也要一炷香。而眼前这座庭院,陈设简陋倒也罢了,连房屋数量都不够,只怕连仆从都安顿不了。

      公主委屈啊,他想。

      然而他还没想完,就发现秦昭把将军府让了出来,让安和带着贴身奴婢和重要财物搬进正院正堂,他自己则住到偏厢,原先规划的庭院则留给其他宫女和仆从。

      不得不说,这个决定深得人心。玉珍嬷嬷一开始还感慨条件太差,日子太寒酸,脸皱巴的像柿饼,现在一转身就开始感慨驸马温厚,值得奔赴。

      “你若嫁给一个男人天天跟着他大鱼大肉,那日子自然不错,但若嫁给一个男人天天吃饼,他却总是最香最酥的一个饼给你,这日子同样也值得过。女人嘛就是这样,会被一些微小的好意打动,却忘了自己原本可以天天吃肉。”

      没有谈过恋爱的傻狗林知水再次发表了他对爱情的高见,酸溜溜的想,公主一定更爱将军了。

      她住进将军以前住着的房子,躺着他以前躺过的床铺,用着他以前用过的桌椅,内心一定会异常的欣喜和激动。

      多么幸福。

      嘁,才怪。

      将军长久停留在军营,甚少回府。

      这原本不算什么问题,但林知水作为他养马的亲信也很少再见到公主了,这得算个问题。

      他会忍不住想起公主的模样,会牵挂公主在府中的生活,公主那么爱将军,将军久出不归,她一定会寂寞吧。她能适应灵州的气候吗,会不会生病……

      他无法遏制的为公主感到不平,明显将军不够爱公主。他对公主的好,更多的是处于职责和义务——当然,这已经超越了八成的男人。

      林知水总跟一帮糙汉子混在一起,所以很清楚男人的德行,哪有什么事务繁忙,就是不上心,哪有什么神经粗,就是不体贴,哪有什么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就是懒得应付。

      就比如今天,军营中调休了,连他都获得了假期,将军也完全可以回府。但他没有,而是跟军师下棋,整理下个季度的开支,其实这些事军师一个人就可以做完,他完全可以回去陪公主。

      可他就不去。

      将军并不喜欢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更没有那么喜欢公主,所以种种作为不过是尽礼而不尽心。

      他说,“林知水,你带两个亲兵回去看看,代我向公主请安。”

      林知水俯身领命。

      将军之所以选我,应该是因为我长得比较好看。林知水对自己的外表有着准确的认知,他知道自己在一帮兵士中足够被拎出来充当排面。

      他低头整理了一番自己的仪容仪表,“卑职定然不辱使命。”

      秦昭古怪的看了他一眼,请安而已,又不是舍身刺秦王,万万不必如此慷激昂。

      林知水心想,我英明无敌的将军,素来懂得把最合适的人放到最恰当的位置

      所以,他定不负期望。

      才怪!

      就……

      请公主尽情的讨厌我吧!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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