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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爱德华(1) ...

  •   他的父亲曾相当喜欢他的情人;在他的情人还不能算作情人的时候,或者说,在朝廷中还没有流传起“爱德华跟一个叫加弗斯顿的年轻人鬼混”的声讨之前。毕竟,是老国王亲自把加弗斯顿纳入了王子内廷。
      老国王爱德华一世身材高大魁梧,长相俊朗,颇有军人勇武,甚至可以说残暴好斗。爱德华继承了父亲的名字,也很好地继承了父亲端正英俊的外貌,但强硬而暴戾的内核,似乎从他的基因片段中剜去了。
      他很小就对自己与父亲相异的性情,深有体会。人虽然不能完整地记忆童年,却总有些片段如摁进脊髓的图钉,醒目而尖锐。那些图钉中首当其冲的,是他六岁时,一个消失的玩伴。他记不清玩伴的名字了,只记得那孩子的鹰钩鼻和瘦窄脸型。也许是叫约翰。
      约翰是某位男爵家里一个女仆的儿子,和他的母亲一样,时刻戴着枚黄色徽章。爱德华总得把在削土豆的约翰拉走,好在庄园的田地里能跑上几圈。每次爱德华回到别墅,总有人一脸担忧夸张万分地把他和约翰拉开,为他呈上干净的衣服,诅咒田里的坑洼或蚊虫,然后把脏兮兮的约翰踢回厨房。
      1290年9月起,约翰不见了,再没出现过。爱德华问那家的仆人,约翰去了哪里。仆人说,约翰不会回来了。爱德华问,约翰做错了什么事吗。
      仆人蹲在爱德华面前,摇了摇头说,有一名基督教徒船长,欲驾船前往欧洲大陆。一群带着黄色徽章的人上了他的船。船长把船开向了谢佩岛,停靠在因退潮裸露出的沙岸上,并告诉乘客们,在涨潮前船无法继续前进了,怂恿乘客去岸上自由活动。天真的乘客们听从了这句建议,悠闲地去到沙滩。随后,船长带领水手迅速回到船上,直接离开了海湾。可船长再清楚不过,退潮只是暂时的。
      冷酷的潮水涨起,顷刻漫过那片沙洲,将一切凄惨的呼救与呐喊,都席卷吞没。
      爱德华问,是因为乘客戴着黄色徽章吗?仆人说是。爱德华说,约翰也戴黄色徽章。仆人好像在哭,又说是。
      后来爱德华知道,戴黄色徽章的是被标记区分出的犹太人。彼时欧洲反犹浪潮汹涌,犹太人已无容身之所,虐待、隔离、歧视都屡见不鲜。但约翰那批犹太人本该能平安离开伦敦城,因为他们拿着王室颁发的通行证。
      船长将无辜的人丢向了死神的口腹。约翰销声匿迹了。这出恶劣的屠杀,在年幼的爱德华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就像有一只披着毒汁粘液的丑陋蟾蜍,在胃里跳动,泛起不适的恶心。他只听说犹太人是“异端”,可他没想到“正统”能如此咄咄逼人。那年他听到不少碎语,像是传统的父亲对犹太人极有偏见,缺乏宽容,还颁布了某项法令(1),若犹太人不在十一月前离开英格兰,将格杀勿论。
      爱德华同样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可他尚未成熟的心智(或是后来当他回想起来)只为那狭隘而残忍的风潮非常悲伤。他讨厌父亲统治下的英格兰出现这样泯灭人性的罪恶。他宁可自己是受苦的人,悬挂在礁石之上被海水鞭挞。被惩罚,为恶行赎罪。
      他想他的父亲真是铁石心肠。爱德华睁着澈冽的蓝眼睛,在心里默默起誓,如果是他,一定不会下达残酷的驱逐令。
      在那之后不久,便传来母亲埃莉诺在诺丁汉郡病倒的消息。老爱德华快马加鞭地赶去见了爱人最后一面。这似乎是他那犀利而强悍的父亲身上,为数不多的令人宽慰的柔情。
      随着爱德华长大,他渐渐地、愈发清晰地感受到,在自己的身体里,一些与父亲大相径庭的部分在鼓动,不可遏制地从每一个小的角落漫溢出来。他的骨骼与皮肉越是生长得健壮,一副王者之姿,他的血液便越是散发出柔软而幽晦的味道。
      没有比比武更典型的例子。爱德华能独当一面地战斗,甚至功夫卓越,可他不喜爱如此。他对骑在马上用长矛击倒对手,显示高强的武艺毫无兴趣,荣耀也不能驱动他。他更不能体会居高临下所带来的血脉喷张的快感,无法从胜利与征服中收获喜悦。这些与生俱来的倾向无一不在告诫他,他身为统治者的生涯将分外艰辛。
      他敬爱他的父亲,但他十分清楚,自己不是父亲一般的人。
      老爱德华同样觉察到儿子不够凶猛的作风。每当他回到城堡,询问王子在何处,都只得到“在划船、在进行园艺、在与吹奏时髦乐器的下人共进晚餐”的回答。全与贵族生活格格不入。老爱德华一生戎马,威风凛凛,怎能容忍儿子沉迷民间活动,缺少刚强的气概?
      于是他将一名自己赏识的青年介绍给了儿子。青年头脑机敏,风度翩翩,谙熟礼仪,精通军事,曾随他征战弗兰德与苏格兰,军功累累。老爱德华坚信,那名青年是不可多得的骑士精神的楷模。
      皮尔斯·加弗斯顿,便是那名青年的名字。

      十六岁的夏天,爱德华踏入了一片令人发狂漫无止境的玫瑰色迷宫。从他望向加弗斯顿的那一刻起,他就被囚禁起来。他感官与偏好的三棱镜,折射出两个浓墨重彩且不容涂改的结论:那个男人对自己的吸引力是致命的、无从逃脱的;以及,那是个能够让自己展现所有隐秘、微妙、危险部分的男人。
      尽管爱德华从未失了心似的对加弗斯顿以外的人神魂颠倒,他的确有从别人那里挥霍过青春期过剩的精力。很遗憾,他对男人的兴趣并不始于加弗斯顿。同样遗憾的,这份侵犯戒律的怪癖若追溯回去,只能找到些个稍纵即逝连光痕都留不下的陨星。
      大概十三四岁的时候,正是生龙活虎又无需承担过多责任的年纪,爱德华溜到城堡外玩耍,误入了一家铁匠铺。昏暗中,一块铁墩上横摆着一条红彤彤的,未完成锻造的长剑。一个体格健壮的铁匠穿着件粗麻布衣,挽起袖子,露出了棕铜色的结实手臂。他锤打着长剑,迸发出铿锵有力的金属声,每一下都伴随着臂膀的肌肉张弛,和飞溅的橙红火星。那光滑而富有弹性的肌肉线条,配合着粗砺的打击,彰显出强健逼人的力量之美。铁匠将剑嗞入冷却池,白烟飞腾再散去,神色满意地端详着自己的杰作。逼仄的空间紧紧锁住了那份雄性力量,强烈地刺激着爱德华的感官。
      铁匠发现了他,因为不知道身份,把他赶了出去。当晚,爱德华脑中残留的影像挥之不去,并借此疏解了肿胀的欲望。他竟对一个男人浮想联翩,这给他带来极大的痛苦。他觉得自己是个罪人,冒犯了信仰,请求主的宽恕。然而数日后,他还是派人把铁匠带回了城堡,找来画师,想留下那份使他燃烧的源头。
      铁匠再次出现在爱德华面前时吓坏了,他怎料得到自己那日竟把王子撵走,战战兢兢姿态卑微。爱德华让他摆好一个铸剑的动作,命画师作画。
      画师的创作进行到一半就被制止,因为爱德华发现,他对眼前这个身形饱满的家伙的兴趣,远不如几天前窥见时来得大。不是光线,不是色彩,也不是形态。诚然那具原始、极富阳刚之力的身材,仍具观赏性,但已丧失能将他撕裂的冲击力。他不知道为什么,也羞于对自己的困惑有所表示,只得扫兴地遣散了人。
      无论如何,打那时起,他发现了他不光彩的嗜好。他的神经在越界的欲念与自我谴责之下,不断消融;那二者几乎相伴相生了,甜美与折磨之间的界限模糊得像是水中一滴涣散的墨。他只敢偷偷地幻想去承受另一个男人的重量,然后对着十字架忏悔。
      他尽量安分守己,但说真的,他本就不可能对任何一个男人都抱有非分之想。他可不想无赖地将一个纯真的普通人污染,哪怕是有相同癖好的人,也不能成为决定性的砝码。不过加弗斯顿不同,在他看到加弗斯顿时,就敏锐地辨别出那是他能心悦诚服,为之沦陷的对象。
      加弗斯顿比他年长两岁,高上一些,身形健美挺拔不失优雅。某种揣摩不透的特性令加弗斯顿脱颖而出。有别于那些同样美丽的容貌、美丽的躯体,加弗斯顿闪烁着超逸的,深沉莫测的,阴险狡黠的魅力。那很矛盾——他无疑完美地注解了骑士道的高尚与浪漫气质——但时常,你无法定论他是谦卑还是高傲,他似乎是张扬、夺人眼球的,但又不得不说是稳健而阴沉。矛盾没有让他沦为平庸的均值,只加重了他的张力,形成来自地狱的毁灭性力量。
      爱德华惴惴不安,不愿这份摧枯拉朽的力量波及至别处。他对缝着假面居心叵测的人们没有信心,无论是衣衫褴褛的仆人还是穿着金丝华服的达官贵人。那些望向加弗斯顿的,带着闪躲羞赧与痴迷垂涎的目光,全令爱德华心惊肉跳。连自己这般温文尔雅的人穿过寂寥的长廊回到内室,都在脑中上演着伤风败俗的花样狂欢!(爱德华乐意这样挖苦贬斥自己)别人又怎会放过加弗斯顿呢?
      好在加弗斯顿并不是个贪图享乐的好色之徒。噢,当然,他可是父亲介绍过来,让我效仿的榜样!我的外甥女也很喜欢他,那天去拜访格洛斯特伯爵时,我亲眼看到那小姑娘与他逗趣。他好像也很喜欢我的外甥女,但不管怎么说,克莱尔刚满十岁呢,否则“逗趣”就该改称为“打情骂俏”。爱德华啊爱德华,你不能连一个孩子都嫉妒!
      那些瑰丽而氤氲的幻想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已锣鼓喧天。爱德华包裹着对加弗斯顿的向往,毫不意外地,在某个遥远的明媚午后,荡漾在湖中心的小船,按下了不可收拾的开关。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爱德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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