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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八)糊里糊涂 也就那样吧 ...


  •   跟巴图康在一起,降央卓玛感觉自己找对了人。不仅仅是巴图康的身体素质超级棒,而且他真的很会很会哄人,就像皇帝身边的那种佞臣,她喜欢这样的佞臣。当然,他哄人不仅仅是靠一张嘴,他会的东西不知道有多少,像他说的,杂七杂八,可能真的很多。
      她发现了,他会吹口哨,非常好听的口哨曲,能录唱片的那种。她还听到他吹的陶埙,幽怨的,深藏着的忧伤,在深夜的银宝山上,背着她吹的,也就一次。
      那首《山鹰之歌》,她不是很懂,只知道是有关于一个就义英雄的传说。还有一首,余光中的《乡愁》,他用口哨吹的,偶然间就出现了。《乡愁》是表达思乡之情的,他在思念什么?他的老家不就是在银宝山脚下吗?
      她不理解他。只从近距离的接触后,她想了解他,发现他有很多迷。
      她默默地念了一遍《乡愁》,竟然感觉有一种说不清的惆怅。
      小时候,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
      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
      后来啊,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
      母亲在里头。
      而现在,
      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

      有一次,她拜访他家,也就是随便坐坐。看着桌上放着一本书,一顶冬天的棉帽子,还有相机。她笑了笑,把相机拿起来打量了一阵,说:“愿意让我拍一组照片吗?裸体照怎么样?” 这个主意让她笑了好久。
      “裸体照?”巴图康笑了,有点惊讶。
      “是的,”降央卓玛更大胆地重复她的建议,“裸体的。”
      “你没喝多吧?”
      “没有,我认真的。留住青春。我现在才知道青春有多么珍贵,以前都浪费了,可惜。”
      “那么,咱们得喝先杯酒。”说着,巴图康把一瓶瓶装的青稞酒打开了,倒了两杯,一杯给降央卓玛,一杯给自己。
      直到喝完第三杯酒,巴图康才说:“我们开始吧,你准备好了吗?”
      她开始脱,对着他的镜头,慢慢地脱,一层一层。
      阳光照射进卧室,照亮了绘有彩虹横线的墙壁和发黑的木地板,也照亮了落地窗下的大床。东墙有个长柜,上面有几样摆设:一个躺着的老书生的根雕;一个小巧的铜香炉;一块孔雀石的奇石的原石。这间卧室里的很多东西可以当背景,那些东西让人感到温暖明亮。很明显,他的品味不低呀!
      巴图康的手艺还是很高级的,他是高级的摄影师,说摄影家也不算过分。他的摄影机也是专业的单反相机,专业的设备。当然她不知道的是,以其说那是摄影爱好,不如是是防御需要,那个相机是能变身的小机器人,是他隐形的保镖,能化成盾牌,也能化成无人机,攻击敌人。要不是这个小东西,几年前的那次□□就已经把他烧成黑炭了。当然,它真有照相功能,摄像头也是它的眼睛,他拍摄的那些照片多多少少与绘画还有点联系,因此,有几张班公湖的摄影作品被刊登到《圣城日报》上,从那刻起,巴图康算是进了专业摄影师的行列。
      她找出帽子,结好衣带,缓缓地说:“我必须走了。”
      巴图康爬过来,跪在她脚前的皮毯上,并抓起她的双手,问:“我什么时候去找你来?”
      她直接注视着他说:“说真的,我希望这次是在庄园。为什么你不能到庄园和我约会呢?只有我一个人跑来跑去,你觉得公平吗?”
      “大水塘那边有点冷了,你的那个庄园,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不安全。你懂的,还是老东赞府安全呀。”
      “你不是打过仗吗?你胆子有那么小吗?”
      “不是胆子小不小的问题,咱俩理亏,你懂吗?”
      “那么,我们该说永别?”
      “怎么能那么说呢?要是我和你互换位置,我也会像你那样跑来跑去的。”
      她觉得这是自私的行为,为了一个丑男,她竟然几次三番送上门来,这让她心里很不平衡,因此带着愤怒地抛出一个问题:“如果将来有一天,贡布死了,你愿意娶我吗?”
      巴图康犹豫了一下,他在想着什么。对,他想到了白仁贡布。
      他终于说话了:“他并没有妨碍我们,等他出来后,我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我没办法给你答案,因为这些都是假设,假如我说了你愿意听的,那也不算真实的。”
      “啊!你还真老实,”少妇摇头,讽刺说,“如果那个混蛋出来了,我就完蛋了,这后半生就废了。我是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如果,他出院了,我一定会找人暗杀他。我希望那人是你。”

      片刻的沉默。
      “这可能行不通,是的,是的。”巴图康说着,浑身都在颤栗。这可是犯罪。
      “你说什么?”降央卓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过,我会保护你们的,我保证,只要他敢动手一次,我就打断他的手,他动脚一次,我就打断他的脚。这样可以吧?”
      突然反转,她扑过去,猛地倾身在巴图康的脸上狂吻起来。
      “你给我一些勇气。好吧,我们总会找到生活在一起的办法,不是吗?”
      “那么,再会吧。”巴图康答道。他那颤抖的双手在她的身子摸着。
      “你是属于我的,是吗?”降央卓玛诱惑地说道,“你发誓,只要我愿意,你在任何时候都会为我献出一切,是不是?”
      “是的,”巴图康说,“我属于你,一切都随你的意思。”
      这时,他才感觉到,这个女人对自己是多么必不可少。他已经习惯了这样放浪的生活,现在更是变本加厉,欲壑难填。在情妇拥抱他时,他像饥饿的野兽那样,固执地追求着她的拥抱。他的筋肉中孕育着血的冲动,冲动空前猛烈地、盲目地爆发出来,使他的情欲达到疯狂的地步。在他情欲发作时,一切都仿佛是无意识的,他服从本能的需要,听任感官的驱使。情欲在他的□□里默默潜行,他终于束手就擒,陷入了野性的□□之中。他的生活已经少不了这个女人。
      身上已经没有多少降央卓玛的气味了,想到不久前对她的承诺,他有点茫然了,真的要跟降央卓玛走到一起吗?要去打死白仁贡布吗?这个事是不可能的,他可不想当杀手,接着他明白自己是什么身份的人,像他这样的人是不适合有家庭的呀!
      人在热恋的时候,总是稀里糊涂的。

      这是什么鬼日子呀!混蛋,陈蛋蛋被巴图康的这次盲目惹恼了,他生气了,脾气火爆,他不是给自己耳刮子,因为那样的印迹就太明显了,他混乱砸东西。他扔出去的石头很吓人的,松树都能给砸断了。这力气,这准度,跟他练过有关,也跟他超强的身体素质有关。他越来越变得不像个普通人了,越来越不像巴图康了。巴图康可有点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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