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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盛夏 ...

  •   “我爱夏天,爱盛夏的烈阳为世界染上的金色,爱它带给人们冗长的白昼和光亮
      “我所有的心动和热情都献给了这个季节
      “我爱夏天,爱这热烈的盛夏。”
      ——这是陆枣璃写在自己日记本上的第一段话,她爱这个季节近乎到了痴迷的地步,尽管谁都不知道她这荒唐的爱究竟从何而来。
      “陆枣璃!”
      走廊里抱着书的女孩应声回头,看到一个男生正趴在窗边看着她。
      “好巧啊,你也来三中了?”那男生如是问到。
      “是啊。”陆枣璃伸手拨了一下额前的碎发,微微弯了眼睛,“你好,林夏。”

      高二那年学校组织了一场篮球赛,对于大多数男生而言,这是一个出风头的好机会,而对于大部分女生而言,则意味着她们可以光明正大地盯着某个男生看很久。
      篮球赛开始的那天,球场来了很多人,大部分都是女生,陆枣璃不用想都知道,她们一定是来看他的,那个人群中最耀眼的存在。
      他的每一次起跳、每一次投篮,都会引来一阵欢呼。他就是有这样的力量,让心跳为之加速、让人群为之沸腾。
      无时无刻不在发着光的少年总会在无意之中吸引众多人的目光。至少陆枣璃就是被这样的他所吸引的。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人们都习惯于去追求自己所没有的东西。
      其他人怎么想陆枣璃不知道,但是她觉得这句话很对。林夏于她而言,就是那样一个存在。他的光明、他的肆意,这一切都是她向往的模样,于是连带着那个充满燥热的季节,也因着自身的耀眼和光亮而变得格外迷人。
      一阵欢呼将陆枣璃唤回了神,林夏进了一个三分球。
      场上现在的比分是21比18,现场的氛围到达了高潮,连场外的人都异常亢奋。
      一个女生在欢呼雀跃中不小心撞到了陆枣璃,她带着歉意回头,陆枣璃温和地对她笑了笑,并不太在意。
      陆枣璃是个将温柔诠释到极致的人,认识她的人都可以作证。
      她待人很温和,很多人对她的固定印象就是她眉眼弯弯看着你的模样。
      她有一双大大的杏眼,平时喜欢扎低马尾,笑起来的时候看上去就像个不谙世事的大家千金。
      可是没有人知道,她笑起来也会有不温柔的时候。

      包厢里,一个五官俊朗的中年男子正为面前大腹便便的男人倒着茶。
      “李总,您再多考虑考虑,做这行的,都是不要命的,我这边的价已经压的很低了。”
      被喊作李总的男人有些犹豫,“我还是再考虑考虑吧。”
      “行。”那中年男人微笑道,“我找个人陪陪您?”
      李总:“我这公众人物,不太方便。”
      中年男人:“没关系,我女儿,嘴严。”
      李总:“你女儿?”
      “对,”中年男人向外唤了一声,“小璃!”
      陆枣璃从门外走进来,站在两人面前。
      中年男子说:“给李总笑一个。”
      陆枣璃听话地扯起嘴角,笑容冰冷地像个机器,全然不似往日的温柔甜美。
      但李总却亮了眼睛,“这真是你女儿?”
      “当然!这是我们的合同,李总再看看吧,房卡也放在文件袋里,床头柜里什么都有。”
      李总这次没有犹豫,接过了文件袋,道:“既然你连亲女儿都舍得,那我就不好意思再拖着了。”说罢拿出文件利落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中年男子接过文件,满意地离开了,而李总则将手伸向了陆枣璃……

      深夜,陆枣璃从床上爬起来,她没什么表情地看了一眼身旁睡熟的男人,转身进了浴室。
      开关扭开,水是冷的,陆枣璃将水压拧到最大,徒劳地希望这水能洗净自己身上的肮脏与污秽。
      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多少回了,从一开始的痛苦与挣扎到现在的麻木与习惯,对于这种事,她已经流不出一滴眼泪了。因为眼泪是无用的,眼泪只会让她的母亲遭受更多非人的待遇,所以她学会了用笑来代替哭。
      水温渐渐升高,已经到了烫人的地步,但陆枣璃还是没有松开按着加热键的手,直到她的身体被烫到发红。
      这一刻她突然想起了盛夏的烈阳,它照在人身上的时候也是滚烫的,会让人难受,但是不会像这样痛。
      她突然伸手关了水,想起明天还要去学校上课。
      第一次被那个她喊做爸爸的男人带到这种地方来的时候,她才初二,十四岁。
      现在,这种身不由己的生活已经持续三年了。
      陆枣璃也想过去报警,却被他一张伪造的精神失常证明给轻松带了回来,然后亲眼看着她的妈妈被打的遍体鳞伤,那一刻,她终于低了头。
      处在绝境中的人想要继续活下去的话是需要一个精神支柱的。母亲就是陆枣璃的希望,而林夏是她的信仰。
      陆枣璃最宝贝的东西是在她十岁那年母亲送给她的那个精致的日记本,她一直没舍得用,直到初二那年。
      她在日记本的首页一笔一划端正地记下了自己的信仰,从此,她仰仗着他的余晖而活。

      高三那年,陆枣璃的母亲死了,死于自杀。
      她心中坚不可摧的大楼在顷刻间崩塌,她的希望泯灭了。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陆枣璃环抱着浴缸里紧闭着双眼的母亲,想,死对于她来说或许真的是一个解脱,可是她留给活着的人的只有痛苦。
      陆枣璃的母亲死前对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是让她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回来。
      她没想到,那个男人会对他们年仅十几岁的女儿下手。
      作为一个母亲,她无法看着自己的女儿被这样对待,于是她懦弱地选择了自杀。
      陆枣璃的母亲死了,可是她的父亲只给了她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后,她再次被带到了生意场上,没人注意到,从来不戴任何饰品的她,这次戴了一串手链。

      这天,是个很平常的日子,也是陆枣璃的生日。
      下午放学的时候,一阵铃声响起,陆枣璃接了电话,那头传来男人的怒吼,“陆枣璃!你个没良心的东西,敢告我?我警告你,你最好现在就去警察局解释清楚,不然老子弄死你!”
      “陆总,”陆枣璃这么称呼他,声音难得有些哽咽,“我妈死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不到一秒,“那跟我有什么关系?你妈是自杀,又不是我杀的,你赶紧来警察局,哪那么多废话?”
      陆枣璃靠着墙,眼里是不带掩饰的厌恶,“录音里是你和上回那个老板的谈话,又没有我,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去?”
      “!!!狗娘养的东西!”多年的修养在这一刻全部消失,“老子这么多年供你吃供你喝,你就是这么报答老子的?你以为老子进去了你就好过了是不是?我告诉你,没门!老子就算是死也要拉着你!你给老子等着!!”
      电话挂断,陆枣璃无力地蹲在地上,这么多年了,她真的腻了。
      “……陆枣璃今天生日,我想把这个送给她。”转角的角落里,林夏的声音响起,陆枣璃愣了一瞬。
      “不是吧!这可是真银啊!你送她这个她会要吗?”
      林夏:“我打算晚自习下了和她表白,她要是同意了,就送给她。”
      “她要是不同意呢?”
      “那就随便送个普通点的东西吧,也不能让她尴尬……”
      声音渐渐远去,陆枣璃笑了,却有温热的液体从她眼角滑落。
      这算苦尽甘来吗?不,这是上天对她最后的一点怜悯,也是她今生最后一个遗憾。

      晚自习下,陆枣璃收拾好东西刚准备离开,林夏叫住了她。
      “陆枣璃,你今晚有时间吗?”
      “今晚?”陆枣璃略带歉意地冲他笑了笑,笑容依旧温柔,“不好意思啊,今晚可能没时间,我今天要和男朋友一起去过生日。”
      林夏愣了一瞬:“你有男朋友了?”
      陆枣璃看着他,黑暗很好地掩饰了她眼里的情绪,“对啊,他是外校的,你能帮忙保密吗?”
      “啊,好,对了,那个,生日快乐啊,没什么别的东西好送的,别嫌弃啊。”
      少年局促又不安地递过来一个发卡,陆枣璃笑着接下了。
      转身离开的时候,她很用力地捏着那个发卡,几乎有些看不清眼前的路。
      高三十点钟下晚自习,学校的位置有点偏僻,此时马路上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陆枣璃过马路的时候,一辆汽车直直地向她冲来,完全没有要减速的意思。
      她没躲,也躲不过。
      车灯映亮了她最后的表情——木然又冷静,好像早就料到了这样的场景。
      最后的最后,她倒在血泊里,那个她平日里最宝贝的日记本渐渐被鲜血染红,与里面的内容一样让人触目惊心。
      冬天的马路真的好冷,她躺在温热的血泊里依然冷到发抖。
      渐渐地,连冷的感觉都变得不那么清晰,陆枣璃慢慢松开了手,露出的那个西瓜样式的发卡依旧带着夏日的温度和味道。
      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她又不可遏止地想起了那个少年,想起了盛夏的午后。
      盛夏,
      我的盛夏,
      如太阳般热烈的盛夏,
      你当光鲜地活在世上,不受任何黑暗的侵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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