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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民国三年,十一月初的深秋。
      上海法租界林立着不少小洋房,各有各的精致装潢,唯独最里头有一栋房子只刷了个白漆,素面朝天地杵在一堆莺莺燕燕中显得分外格格不入。
      主人是个惫懒性子,不爱打理自家庭院,院子里只栽了一棵硕大的法国梧桐,这季节,落下的叶片积成了小山。
      杨大维的电话打过来时,程遥睡得正香,蔡妈按住了听筒,朝楼上喊话:“幺幺!杨局长叫侬来呢!快点下来啦!”
      无端被人打碎了美梦,程遥肚子里憋了一阵火,她搔了搔头发,吸了一口长气,也没穿鞋,光着脚跑到了楼下,等再接过电话,转眼又换了一张笑脸。
      “干爹,这么早找我,一定是有什么要紧事吧,快和幺幺说说。”
      电话那头,杨大维很是得意地笑了几声,“侬准备准备,明天晚上陪我去见个人。”
      “什么人啊?能让干爹您这么上心。”
      程遥心安理得捧着杨大维的臭脚,交谈间隙捂着嘴巴小声打了个哈欠,一边对着蔡妈比划,让她做几样小菜去。
      “北平来的公子哥,见了侬就晓得了。”
      杨大维没有细说,匆匆交待了几句便挂了电话。
      自打皇帝下台,北平那地界就没真正安生过,现如今正当火的倒是那几家老字号,譬如皇城脚下人人都想着巴结一句的陆家。
      这陆家本也没有什么稀奇,往上数三代都是本本分分的生意人,只是到了这一代,本家中出了个颇有胆色的青年人物,读过私塾,也出洋留过学。从外国回来,正赶上孙□□命,他便打上了革命军的主意,与革命军四处做生意。可你要说这小子是什么维新派、改革派人物,那倒也不像,他照旧是老派的少爷作风。
      听人说,这家少爷最喜欢听戏,也爱去风月场上鬼混。
      程遥记得,这陆家少爷名为陆斯年,外头都叫一声陆老板。
      倘若明日真要碰见这刺头,那事情可就难办了。杨大维那点小九九放在上海滩还勉强够看,放在陆斯年眼里,不过是徒增笑柄。
      还要带着她一块往出丢人,杨大维不愧是她的便宜干爹。
      程遥抚着脑袋直摇头,冷不丁小风一吹,冻得她打了个哆嗦,她这才想起自己只穿了一件真丝的吊带睡衣。
      蔡妈放下碗筷出来,见状从楼下取了一件厚重的大衣替她披上了,“幺幺,过来恰饭啦!”
      乱世难得苟全,程遥这样的聪明人也吃过不少苦头,幸好她有一个风光的早死老爹,给她留下了不少家产。她长得标志,又会来事,早些年拜了上海当局杨大维做干爹,成了上海滩有名的交际花,来往洋场的多少得给她三分薄面。
      背地里怎么骂她,程遥听着了也全当耳旁风,倒是蔡妈实心眼,总是忍不住要上去和碎嘴的人分辨几句。她也不管,吵赢了程遥高兴,吵输了程遥给出头。
      想了些有的没的,程遥裹着大衣安安静静坐下来喝粥,白粥配着几样清淡小菜,按蔡妈的话来说,这才能养胃。
      蔡妈是苏北人,丈夫死后投奔到了上海的亲戚家,因为做饭好吃,手脚娴熟,被程遥老爹买下照顾小程遥。
      哪想到蔡妈这一来就是十几年,生生把程老爹熬死了,最后只剩下蔡妈和程遥两个相依为命。
      蔡妈陪着程遥吃完早饭,外头天已大亮,晨光散去了上海早晨街头的浓雾,显出几分原有的弄堂模样来。
      院子里的梧桐树禁不住风吹,又在唰唰落叶。
      程遥窝在躺椅里,隔着一扇巨大的玻璃窗,不知是在看落叶还是在看萧瑟的街道。
      蔡妈收拾好碗筷,沾湿的手在围布上仔细擦干净,拿了一把细齿的木梳子替她梳起长发来,“幺幺,又要出去啊?”
      程遥眯着眼,拍了拍蔡妈的手背,语气轻松,“这回是去见个俊俏的小后生嘞,要是看上我了,我就让他入赘到程家来,姆妈侬说好伐?”
      蔡妈不懂那些弯弯绕,笑着说:“啊呀,幺幺都喜欢的那肯定好啊!”
      程遥也跟着笑了笑,却不尽眼底。
      .
      杨大维很看重这次的会面,特意提前两天在和平饭店定下了包间,还吩咐了程遥,千万不能给他丢了面子。
      程遥自然是笑着应了,当天晚上程遥从琳琅满目的衣柜里挑了一件朱红色的旗袍,长发用乌木簪子盘成了发髻,只在脚上系了一根银色的脚链,坠着一把精致小巧的平安锁。除此之外,不带一丝一毫多余的首饰。
      小轿车缓缓停在和平饭店门口,眼尖的男服务生认出这是杨局长的车子,连忙上前拉开了车门,弯着腰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程小姐,杨局长让我带你过去。”
      他有心想瞄几眼身后女人的风光,却又不敢明目张胆地看,只好用余光瞥了两眼。
      第一眼,只看见一只白嫩的脚背,纤细的脚踝上系着一条银色的脚链,暖黄色的光晕打在脚踝上,如同萦绕在一块色泽饱满的美玉上。
      第二眼,便是妖娆盛开的朱红,随着她走动的姿态、扭腰的步伐,在深沉躁动的夜里荡成了一抹极致的艳丽。
      好似一片轻纱,蒙在了眼睛上,有些心痒有些意动。
      程遥风情万种地踩着高跟鞋,一路摇曳生姿地上了十二楼,要不是和平饭店有升降梯,打死她都不愿意受这份洋罪。
      到了地方,却没见着人,服务生指了指隔壁包间,便躬身退了出去。
      程遥心里明白,还不是自己出场的时候,便泡了壶碧螺春,悠哉悠哉在一旁候着,没小半盏茶的功夫,就听见隔壁房间的门被一下合拢。
      杨大维脸色不善地推开了这边的房门,从怀里摸了根烟出来,斜了眼隔壁包间,“京城来的陆家少爷,陆斯年,侬听过伐?”
      杨大维不是上海本地人,这一口上海话是入乡随俗学的,听起来总有些怪异,程遥熟门熟路地接过话茬,“晓得的,干爹要和他做什么生意?”
      “他手上压着两百条日制的三八步枪,我出这个数抄底,侬晓得这个小赤佬哪哈讲?”他伸出五指比了个数,又猛地吸了口烟,接着道:“他说,这点钱还不够他在北平听两出戏呢!到了上海还给老子摆谱!”
      程遥顺着他的后背,温声道:“是比大买卖,眼下时局动荡,像这样的大买卖,他必然不会轻易脱手。干爹别急,到嘴的肥羊跑不了,我给干爹瞅瞅去。”
      杨大维缓过劲来,扔掉手中的烟蒂,笑道:“到底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呐!”
      程遥点点头,从贴身的小包里翻出一瓶香水,遮了遮烟味,一理衣裳,径直拧开了隔壁包间的房门。
      老式唱片放到一半,是纯正的英式腔调。
      一道珠帘隔开了两人的视线,透过影影绰绰的缝隙,依稀可以看到珠帘背后那人慵懒的身形。
      他听着唱片,半躺在美人椅上,指尖轻叩于桌案,发出断断续续的应和声。
      “人人都说陆老板爱听曲儿,原是喜欢这些个洋玩意儿。”程遥毫不客气地掀开珠帘,高跟鞋踩碎了一室阑珊。
      唱片突兀的卡停一瞬,只剩下鹅黄的光晕依旧流淌在两人身上。
      陆斯年是个极为矛盾的人,听着英式歌剧,却穿着一身白色缎子的中式长衫,大拇指上戴了一个碧色的扳指。
      用上海话说,这就是个洋泾浜,不中不西,不伦不类。
      明明是个生意人,通身上下却不沾染半点和气生财的意味,生就一张凌厉的面目,还未开口,便能让人望而生畏。
      他在程遥肆意打量的目光中缓缓睁开眼,对上她的视线,嘴角极轻的往上一挑,露出个好似戏谑的笑来,“我也听说程小姐一曲价值千金,不知我今日是否有幸聆听佳音?”
      程遥在他身旁入座,手腕支着下巴,一双美目盈盈望向他,“那可真是不巧了,我昨儿个晚上受了凉,现下嗓子不舒服,你若是真心要听我这一曲儿,且等些日子吧。”
      杨大维在他这儿失了面子,程遥免不了要给他摆个谱,将场子热回来,左右这人要计较也算不到她头上。
      生意场上的事,程遥是管不着的,她向来只谈风月。
      “程小姐去过北平?”
      他问着话,身子自然而然地向她这边稍稍倾过一些。
      程遥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退,“早年间跟着父亲去过一次,当时年纪小还不大记事,如今已没什么印象了。”
      陆斯年了然地点点头,随意道:“这个时节,北平刮来的风寒刀子似的,你怕是受不住。”
      “在上海待一阵,陆老板就会晓得上海的风都是绵里藏针,吹着倒是没什么,你一不注意,就能扎你一身的血。”
      碧色扳指在程遥眼底晃过,陆斯年突然一手越过桌案,用两指挑起她的下颚,颇为轻佻地揉捏了两下,笑声说:“就像程小姐这般?”
      程遥屈指弹在他的手腕上,面上仍带着笑,眼神却慢慢冷下来,“我以为陆老板同外面那些蝇营狗苟不一样,真心想同陆老板交个朋友,倒是我看错了人。”
      他被不痛不痒的弹了一下,便顺从地放开钳制住她的手,“哦?怎么个真心法?”
      “为朋友唱首曲儿,况且还推三阻四,我可看不到你的真心藏在哪里。”
      “想听朋友唱曲,不妨等我三天,三天以后,程遥在水月轩恭候大驾。”
      陆斯年起身,掸了掸干干净净的白衫子,左手放在背后,伸出右手来转过一圈,做了个绅士礼,垂眸道:“那么程小姐,请允许我这个朋友送你回家。”
      程遥默了会,把手搭在了他的手心。
      他牵起程遥,只一瞬,便放开了她的手,体贴地同她并排走在一起。
      留声机终于播完一整张唱片,房门被悄无声息合拢。
      旧时光的灯影覆盖其间,只剩下一幕跳动的珠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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