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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村老妇 ...

  •   走了一段路以后,金四宝如愿的找到了一个农家的小院。从破落的土墙裂口中望去,满眼的矛草屋子,屋前有个堆满杂物的小院子,院里有一个老妇正用筛子在筛着什么。从她的背影望去,她穿着一身素麻粗布衣服,头上简单的挽着个发暨,正是书上古人的标准装扮。
      “那个……大妈!”果然是掉到古代了!也不知道他们能听懂现代语不?金四宝添着嘴唇,隔着土墙喊了一声。
      老妇人听到有人喊,停下手中的活儿抬起头看了一眼。
      “大、大妈。”金四宝垫着脚又叫了一声。千万别说您听不懂啊!他在心里暗暗祈求着。
      “什么事啊?”老妇眼睛不好,隔得太远看不怎么清楚。
      感谢上苍!这苍老的声音虽然不是很有力,金四宝却完全听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大妈,我跟侄儿迷了路,从昨夜到现在滴水未进,您能不能给我们一碗水喝?”
      瞅着老妇布满苍桑地脸,身上满是补丁的穿着与身边简陋的矛草房,金四宝想着要吃点可能有些困难,便决定先要点水撑撑肚子,等问明了有无别的人家后,再做打算。
      “四宝叔,我想吃饭。”宇辰拉拉他的衣领,提醒他别忘记了自己。
      那老妇看着金四宝一张陌生的脸孔本不打算多事,可一听还有个可怜兮兮的小娃娃,心肠顿时软了。
      “你们等等。”
      老妇放下筛子,蹒跚地走到门前,颤着手打开门让叔侄俩进去。
      “多谢大妈。”从老妇手中接过一碗从水缸里勺出来的清水,金四宝道完谢后便直接喂给了宇辰。
      “四宝叔……”只是清水哪里能填饱肚子,宇辰一口气喝完后,依然渴望的看着金四宝。
      “这孩子饿坏了吧?家里也没什么别的长物,屋里有几个前天挖的红薯,我去给你们煮了来。”老妇看着叔侄俩面目清秀却满身尘土,缺袖破洞的衣服露出白晰的皮肤,一看便知道是好人家的孩子。心中虽然奇怪,倒也没多问。
      “多谢大妈!”金四宝连忙躬身道谢。
      自己饿一下不打紧,可小孩子哪里经得起这些?现在是明知会给别人的生活雪上加霜,也只能厚着脸皮承这份情了。
      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报答这份恩情。从小在父母良好教育下长大的金四宝,对于什么“受人点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的道理,可谓是深入骨髓。

      应老妇之请,一大一小进到屋里,坐在木制的长凳上等着吃的东西。
      金四宝趁着这个空当,把这个家徒四壁的屋子看了个仔细:
      整个屋子据他的大概也就七十个平方的样子,主屋与内屋只有一方看不出原貌的厚布做的帘子相隔。四周好像是泥糊的墙面,因为岁月的侵袭已经剥落了大半,露出里面不知道是不是砖头的暗红色物体。屋顶倒不是外面上看起来全是矛草,但虽有一层瓦片,目光所及也是稀稀落落。木制的门窗桌椅一看能看出已经年久失修,颜色灰败不说,好些地方都起了裂缝。
      一切都是简单且压抑的沉闷,整体给人的感觉就只有一个词:贫穷。
      自己真掉的不是地方啊!站地门口,望着屋旁随意砌成的简易厨房中,在灶前身形萎顿的老人,金四宝心里像被堵了一块大石,要用力才能喘出一口气来。

      十五分钟后,老妇揭开锅盖,用筷子把煮熟的红薯夹出来。金四宝见了,赶紧跑过去帮忙放进碗里,再三的说着谢谢。
      只是刚出锅的红薯有点烫,可能放久了味道也不是很好,宇辰吃了两口就不敢再吃了。
      “辰辰,现在不比在家里,如果不好好吃饱的话,一会儿又得挨饿了。”金四宝蹲下身子,爱怜的看着侄子。
      “我想回家,我要爸爸妈妈。”宇辰眼睛一红,又想哭了。
      “辰辰……四宝叔一定会带你回家的。我保证!”金四宝此刻只能用话语来安慰这个幼小的孩子:“现在你先把这个吃完填饱肚子,等回了家叔带你去吃肯德鸡,你想吃什么叔就给你买什么!”
      “真的?”宇辰抽耸着鼻子问。
      “真的。”金四宝重重的点了几下头。

      “娘!我回来了。”
      洪亮的声音伴着拍门声从门口传来。
      “我儿子回来了。”老妇冲他们笑笑,快步出去开门。
      “大牛,这位公子迷了路,在家里讨点水喝。”
      老妇引着一个黑黝黝的高壮汉子进了屋子。
      “你好。”
      站起身,金四宝拘谨地冲那汉子点点头,顺便好好的打量了一下对方。
      汉子有点带黑褐色的脸上布满了淋漓的汗水,粗布做衣裳上同样大大小小全是补丁,高高挽起的裤腿上,还沾着未干的泥。看他这架式,定是刚干了农活回来吧?
      大牛看了看金四宝,再看了看金四宝身后咬着薯一脸好奇的宇辰,皱着眉没有说话。
      金四宝不是呆子,当然知道对方那皱成一个川字的眉是为了什么。
      “这孩子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大妈可怜他,所以才给了红薯。我……”有机会一定会报答你们。这话他还没说出口,汉子已经转身进了里屋。
      其实金四宝也知道现在说什么报答的话太过虚幻,可他身无长物,前途又暗淡无光……
      唉——
      正当他尴尬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的时候,那叫大牛的汉子从里屋出来,拿着一堆好像是衣服的东西递给金四宝。
      “穿上吧。”
      老妇人见儿子如此所为,愣了一下,摇头叹叹气。
      再看看金四宝此刻的穿着:一件原本纯白色现在却满是泥污汗渍,以及背后一个手掌大的洞见肉不见布的短袖衬衣;下身是一条亚麻色的长裤,左膝盖处被扯开一个大口,右上腿处也划开一寸长的裂缝,露出白白嫩嫩的皮肤。
      “啊……不、不用了。”过意不去的金四宝连忙推拒着。这家徒四壁的农家,两个红薯或许就是人家一顿饭。自己吃掉人家的存粮就已经很不好意思,再拿人家的衣服那可就更难为情了。
      “你这模样若出了门,隔天就得给你收尸了。”汉子不管他愿不愿意,把衣服往他手里一塞,转身又出了门。
      “我去看看能不能挖点红薯回来。”

      虽然搞不清汉子所说的话中含意,金四宝还是老实的进里屋换上汉子给他的衣服。正所谓入乡随俗,古时候看自己这种短袖衣服,多半会觉得有伤风化吧?要是不小心被人误以为是色情狂可就不好了。
      真是丢人!身上的衣服一脱下来,金四宝才发现自己的衬衣早已衣不成衣。反手往背后摸了一把,所幸背部光光滑滑,似乎并没有伤口。
      琢磨了半天总算是把衣服穿在了身上,看看有些过大的麻布衣裤,双手一拉,使劲儿的把长长的腰带缠在身上。
      这古时候的人也真是的,干嘛不多动动脑筋,明明做几个扣子就能扣上的东西,却非得用这拖拖拉拉的东西来绑。幸好古装电视剧里什么都演,多看看脑子里也就有印象可借鉴。
      绕了三四圈才算绑好腰带,他又发现了另一个问题——老妇跟壮汉身上的衣服满是补丁,而给他穿的这件却是素素净净没一个疤。
      这件衣服不是会传说中人家一年才会做一件的新衣吧?想到这个可能性,四宝这下是更加不自在,总觉得自己欠下了天大的人情。

      “请问大妈,现如今是什么朝代?谁的皇帝?”心里有愧于人的四宝,说起话来腰也弯了,声音也软了。
      老妇用看妖怪似的眼神看着他,半响才压低声音道:“现如今是大唐的天下,太宗皇帝。”
      听说现在是唐朝,心想运气还不算差。李世民当政时天下太平,民风开放,相较其他时期,至少不用担心战乱什么的。而且唐代传说中的袁天刚与李淳风都是相当有名的道士,找到他们的话,自己跟宇辰多半就能回家了。
      老妇又看了他只眼,觉得这白净的书生虽有些奇怪,但也不是什么坏人,便决定提点他两句:“随便念及皇帝的名号可是大罪,小哥儿到了外面可别再如此鲁莽。”
      “啊?哦,我记下了,谢谢您提醒。”四宝哪知道这些个古时候的条条规规,顿觉脑门儿都在冒冷汗。幸好是在这乡村农户,若是在哪个大街上,自己这样冒冒失失的询问,那还不被抓起来拷问。
      “那大……大妈,这附近有什么城镇没有?我想带着侄儿去那里看看。”
      问明了朝代,有了追寻的目标,金四宝开始思考眼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在他与宇辰身无分文,若是就这样去找人,人没找到自己就可能已经先饿死了。
      所以,当条之急,就是想办法挣钱。
      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肯定是不行,能找到工作挣到钱的地方,至少得是个小城填吧。
      等找到工作挣了钱,首先就是想办法还了这对农家母子的恩情。然后再带着宇辰边打工边找寻那两位高人的踪迹。
      “镇子?这方圆百里,就只有几户零散的人家。你要真想去人多的地方啊,离这儿最近的也就是金柳镇,不过那也得往北走上二天一夜才行。”老妇叹着气,走出屋子拿起筛子继续工作。
      二天一夜?这得走多远的路啊?金四宝脚跟一软,差点跌到。
      虽然他没有痛感,随便走多久都行。可人总是会累会饿,这又没水又没吃的,让他怎么走啊?

      “婆婆,这是什么啊?”宇辰啃完了一个红薯,一脸好奇的跑到老妇身边,看着筛子里那一条条像植物根一样的东西。
      小孩子家就这点好,吃饱肚子,看到了新鲜的玩意儿,想家的心情也就暂时被抛在脑后。
      “这是马留,把它晒干筛选以后,绑成一坨。如果有收药草的人经过,能卖很高的价钱。”
      老妇人今年六十开外,常年劳作使她得身子骨有些变形,病痛也多起来。她老伴十年前因为意外被杀死后,她就跟儿子相依为命的住在这个荒凉的地方,也就靠卖点这家乡的特产过活。
      这日子一天天过去,眼见儿子已经是三十而立的人了,却因为家贫而找不到半个媳妇为这个家沿续香火,老妇人心里除了着急外只有深深的无奈。
      给金四宝和宇辰的那两包红薯,原是老妇打算晚上给儿子加餐用的,要不是因为看到宇辰勾起了她抱孙的念想,根本不会拿出来。
      “大妈,这里这么荒凉,为什么你们不搬走呢?”
      金四宝回想起来时的土地,杂草矮树虽多,可都枯黄萎缩,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悲凉感。
      可这地是死的,人是活的,照理说他们应该想办法搬走才对。
      “唉……”老妇摇动的双手停了下来。她抬起苍老的眼睛,悲切的对金四宝说:“这位公子你有所不知,这里原本也是山清水秀,人气旺盛。只是自从十年前,一群溃兵逃至这里,杀人抢劫无所不恶,最后竟然……唉,老天无眼啊!”
      “大妈,您给我说说。”金四宝这人最喜欢听故事,好奇心一旦被勾起来,就非得探个究竟不可,就连老妇眼中深藏的悲哀也未曾留意到。
      一边的宇辰见有故事可听,也同样睁着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老妇。
      老妇再次放下筛子,迷蒙着双眼看着筛中褐色的根茎,抖抖嘴皮子,犹豫了很久这才开始讲述起关于这片土地的故事:
      “这地儿,原是叫做复兴村,里里外外加起来,有三百来号人,自隋初便在此地繁衍生息。
      离这儿二里外有一处宅子,宅主姓柳,是位退隐至此的大官人。这位柳大官人年过半百,是位乐善好施的大好人。每逢初一、十五的,他们都会拿出家里多收成的米粮,渡给那些收成不好的人家。
      出事那年,适逢干旱,很多农户都没了收成,柳老爷可怜我们,便让下人把家里余下的粮食都搬出来,分给农户们也好共渡难关。
      记得……那天是正月初三,柳家开仓放粮,附近每家每户的男人都拿着装米的东西去集中领粮,我那短命的相公也去了……只是天意难测,就在他们拿到口粮准备回家的时候,一群凶恶的溃兵冲了出来,见人就杀。柳老爷跟拿粮的男人全都命丧刀下,柳宅的女眷也被那些恶人轮流凌辱至死……
      虽然很快那群溃兵便被追来的官兵杀死,可这乡里加上柳家二百多口人命,就这么没了!” 老妇说起伤心事,禁不住怆然泪下,声音也哽咽起来。
      “大妈……”
      金四宝发觉自己真的不会做人,好好的干嘛去剥别人的伤疤?
      二里外的宅子?不会就是昨晚他睡的那个地方吧?难怪附近全是飘荡的鬼魂,原来曾死过那么多人。
      用满是皱纹老茧的手擦了擦眼泪,老妇哽咽着继续往下说:“自那以后,这土地就像是被诅咒似的,不是干旱就是大水,白天乌鸦成群,夜晚鬼哭魂鸣。没多久这乡里的孤儿寡母,便走的走,疯的疯,乡也不成乡了。”
      “……”金四宝纵有千般疑问,此时也问不出口。就连小宇辰也感受到了老妇的悲哀,闷闷的抱着金四宝的大腿,不发一语。
      “我与大牛那孩子,原本也想一走了之,可想想那短命的相公死后竟连个看顾坟头的人也没有,咬咬牙也就留了下来。虽然,这庄稼收成不好,可养活我们这两张嘴也算是够了。”

      “娘!您怎么又说起当年的事了。”
      叫做大牛的汉子回来了,看见自己的母亲又在落泪,他赶紧放下手中的竹筐,走过来安慰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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