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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路觉铭 ...

  •   记忆有千百种欺骗自我的方式。譬如童年那永恒的漫长午后,金色烈日照得水泥地面砰砰作响,化在手上黏糊糊的冰棍,低声嗡鸣运行的淡绿电风扇,凉席纹理有序压在皮肤上的印记,其实不过是世界上最平凡的几个小时,却通过记忆成为不朽。
      终其一生,人都会试图回到那几个短短的小时。

      或许这一天的简知并没有那么完美。他的头发可能乱糟糟,球鞋上应该还沾着污水,衣角也被打湿,但路觉铭后来无论如何回想那一幕,他都会反反复复陷入这场狂热无解的爱情里。
      但这份爱情是后来的他涂抹上去的。他的记忆经过曲解,自动为他完成了“爱”的这一部分。

      他将永远爱着简知,直至他失去记忆的能力,直至他再也回忆不起来这一天。

      而在真实的这一天,他其实最先感受到的,是恨和痛苦。
      恨谁呢?恨天恨地,最恨的是他自己。他恨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狼狈和无力,他恨自己没有一点点用处,像条狗一样躺在这里,被别人施舍怜悯。

      他从喉咙里发出几声模糊不清的声音,呜咽和低吼混做一团,手脚并用地试图爬起来,想要让自己更有尊严一些。
      殊不知自己的动作在别人看来却像是要发起攻击。
      简知的司机忙上前把简知扯到自己身后,一边警惕地看向路觉铭,一边劝简知道:“少爷,你还是小心点,这些流浪人员都很危险。你回车上去,我给警察打个电话。”

      路觉铭踉踉跄跄,落荒而逃。
      他拨开绿化带灌木丛的枝叶,将身体挤进那些更狭小的暗绿色缝隙里,尖锐的细枝挂到他衣服上,被他硬生生用蛮力扯断,整片绿化带都被牵动着发出扑簌朴素的响动。
      他越过一丛丛灌木,穿到绿化带的另一头,扎进车流,横穿马路,被好几辆紧急踩下刹车的私家车和货车使劲鸣笛,险些引发交通事故。

      但那时他只想快些逃走。就像久居黑暗洞穴里的人一样,若是习惯了黑暗倒也没什么,可一旦某日窥见天光,便觉那光亮得刺眼炽痛,要把他浑身上下灼烫溃烂。

      他不知道自己该逃往何处,只在力竭时停下,心脏仍在胸腔内奔跑不休,伴随耳鸣声咚咚作响。
      助听器因为跑动再次松开,他小心翼翼地将助听器摘下握在手心,额头汗珠成颗往手上掉,他用手背一抹面颊,才发现自己整张脸都湿透。
      雨水和汗水已将他彻底包裹,身上伤痕处冒出的血水都化作粉色的涓涓细流,在皮肤上静默蔓延。

      他找了个沿河的堤坝处躺下,在大桥下方避雨。
      本以为自己只是闭上眼睛休息,却没想到这一躺就是整整三个日夜。

      他发了高烧,断断续续地做着各种光怪陆离的梦,连梦中世界都没有声音,只有各种各样的画面。
      他看见自己这短暂一生经历的种种,各色人等的面庞轮流交换,只觉身体沉沉坠入混沌的泥潭,无论如何翻动,都无法爬出这粘稠的一摊。

      这无声世界似乎只给他发了一张小小的暂住证,而眼看着,就要将这张暂住证收回。

      高烧持续数日未退,几乎将他整个人都烧干,时而又遍体生寒,冷得他打颤。他迷迷糊糊间意识到什么,想挣扎起身,却又无力,只能在河滩上尸体般昏睡。
      远远看去,他就像一截棕褐色的木头,贴在鹅卵石堤坝上,瘦得精干发亮,都没人会想到,这是个十二岁的残疾少年。

      最后还是经过的货船发现了他。
      一名船员跳入水中,游上河滩查看他的情况,发现他还有气息之后,便把他救上了船,喂他喝了些开水和船上应急用的退烧药。

      而后又是数个小时,路觉铭的情况才好转。
      此时货船已驶出洛溪市,进入港城海域。
      这艘货船来往于洛溪和港城两市之间,因为港城位置特殊,不归属内地公安系统管辖,所以背后的大老板买下这艘船,用来运输一些具有高利润的货物,也就是内地人俗称的“水货”,多为外烟、药品、品牌服饰之类。
      也因其灰产性质,船员们并不敢贸然联系警方将路觉铭送走,只让他在船上留下,又过了几日,他身体渐趋恢复,便开始在船上帮忙打杂。

      他也知道自己能留在船上实属不易,便有一份力就出一份力。他眼睛清明,手脚又利索,身体还没好全便开始帮着船员们卸货搬运,引得众人啧啧称奇,那船老大也觉得他懂事机灵,也不再抱怨那救人的船员捡了个麻烦上船了。

      就这样,他在船上呆过了这一年。
      这一年间,货船每日皆往来于洛溪与港城两地,搬货卸货,连成年男子都觉得繁重辛苦的活,路觉铭却做得格外卖力,丝毫不输船上成年的船员。
      船上的规矩简单,只要肯出力,那无论如何便都能有一口饭吃。他日日吃住都和船上众人在一处,大碗白米饭、大块鱼肉扫进肚,不出几个月,身体便又恢复了往日硬朗健康,甚至还长高些许。
      本地船员大多个头矮小,唯独他才十三岁,已生得手长脚长,逼近一米七,观之和成年男子无异,又让船员觉得他十分难得,更待他关切亲厚。

      船上时间枯燥无聊,偶尔靠港时,船员们便会结伴去饭馆大吃大喝几顿,唯独他不与他们一处,只自己在港口休息。
      刚搬完货物,他累得两臂力气几乎被抽干,躺在空掉的集装箱里,摘下助听器后便能在货船巨大的鸣笛噪音中酣然入睡,也算是难得的好眠。

      酷暑蒸腾熏人,这一年的夏天,家家户户都在观看国家首次举办的奥运会,大街小巷里都能传来喝彩和鼓掌声,中国每一得金,人人便兴高采烈。
      这样举国欢庆的热闹,却似乎与路觉铭无关,属于他的只有这一方空空荡荡的、铁皮敲制的红色集装箱。这样罕有的独处空间,已让他珍视无比。

      有时,他会偷偷地想起那一天见到的那个男孩。
      这段记忆,他平常不敢随便翻动。因为犹如天堑般的差异,会让他觉得自己连回想都配不上,偶然不小心闪过那个画面,都会让他立刻低下头,沉默着弯起一截后脖颈,仿佛能用实在的动作去躲避回忆。

      只有在他最安静、最舒适的时刻,他才敢将它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望一眼。
      如今他的回忆里,男孩的形象已比一开始清晰得多。他能清清楚楚地看见那个男孩从车上下来时,被微风吹动的头发,和颤个不休的眼睫,还有那双奇特水润的、他从没有见过的眼睛——路觉铭想,一个人要是长了这样一双眼睛,那他走到哪里,大概都会被所有人爱着。

      路觉铭从来没见过这样柔和天真的眼睛。任何一个普通人的眼睛里,眼白部分都会带着细微的血丝,但那个男孩的眼白里连一点血丝都没有,甚至还透着微微的蓝。宛若刚出生的婴儿。

      他想,他们应该差不多大。但那个男孩拥有着他从来不敢奢望的一切——
      路觉铭并不那样羡慕,只觉得遗憾。
      遗憾自己与对方本该毫无交集,偏偏又在他最狼狈的时候让他们相遇。

      人这辈子只需见过一次光明,就再也忘不掉阳光刺在身上的那份痛楚。
      他太美好了,美好到路觉铭连微微鞠起掌心时,都觉得手心里承托着一颗又热又烫的钻石。这是只属于路觉铭的宝物。他把这段回忆从简陋灰暗的人生中偷出,再费尽心思藏好。

      路觉铭就这样在集装箱里睡过了整个夏天。这年秋天,他下了船。
      下船的原由很特殊。那天夜里他照样趁货船靠港时,找了个空集装箱小憩,而正巧某家汽修店的老板来港口交易水货汽车零配件,无意间经过空集装箱时,被睡在里面的他吓了一跳。

      常人不可能在港口如此嘈杂的声响中入睡,那老板也从没想过有人能睡在此处,险些吓掉手中香烟,心惊了片刻,才看清楚原来是个黑瘦少年。
      待路觉铭被人摇醒时,那汽修店老板已经将他的来路打听清清楚楚——开汽修店经常与各路人接触,这老板和货船上的人也一起吃喝过。
      船上的人当然是将他的优点夸了又夸,那老板听了这些话,又观察了下路觉铭的体格和神情,便生出几分赏识之意,开口想路觉铭跟着他做事。

      路觉铭知道自己不可能在船上呆一辈子,便答应了对方。
      此后他又在汽修店里当了两年学徒,他学东西很快,不到半年,已经成为店里修车最好的小师傅,汽修城里这一片的大大小小门店都知道他,遇到路觉铭时,还都会朝他笑眯眯打个招呼。
      那些睡在汽修店二楼的老板娘们都可怜他小小年纪又聋又哑,还得出来自己谋生,常常轮流喊他去自家店里吃饭,还都似真似假地问他,要不要来他们店里干活?

      路觉铭虽然知道现在的老板每月只给他发一千余元实习工资实属苛待,但他想着对方把他从船上带下来的恩情,便每每只是低头猛吃白米饭,假装自己什么都听不见。

      伙食质量提高之后,他的个头也随之节节拔高。他十六岁时,已高到一米八几,又因常年进行体力劳作而身板结实,旺盛、健康的生命力让人侧目。

      杨铖虎就是因为这个,才看上了他。
      杨铖虎此人是洛溪市本地放贷的地头蛇,据说背后还有更大的老板撑腰,在汽修城那片区几乎是横着走,谁见了都要笑脸相迎。
      他时常开着不同的豪车来汽修店里修些刮擦的小问题,久而久之,就把路觉铭看眼熟了,便直截了当地让汽修店老板把路觉铭让给他做小弟。

      汽修店老板哪里敢拒绝杨铖虎,虽然不舍得,也只能让路觉铭跟着杨铖虎去干活——也就是当杨铖虎的打手,帮杨铖虎催收。

      路觉铭起初不想去,能在汽修店做修车工已让他心满意足,有吃有住,能存下钱寄给路珍妹,等他成年后还能拿到正式的工资,他想着这已经是他这种人能达到的最好结局。
      可他的野心已出卖他。
      那野心从他漆黑的眼睛里透出光,仿佛伸出的一手,将要攫取他所能抓到的一切机会。

      跟杨铖虎做事,是他野蛮生长的命运里,注定要突出来,供他攀附抓握的一块青岩。
      他到底是离开了那条他原本安稳无忧的人生轨迹,离开了汽修城。

      他做了杨铖虎的手下。
      起初,或许是因为新奇,杨铖虎待他还算不错,给他安排了单独居住的出租屋,每月给他发三千元工资,还让他跟其他手下一起去上体能培训班。
      可他天生聋哑,比划的手语也无人能懂,长着一张落落寡合的脸,抿起双唇,总让人觉得清高。
      他只一味出力干活,打到那些借高利贷的赌鬼半死不活,常常自己身上也都沾满了血,连指骨都开裂,都讨不了杨铖虎欢心——杨铖虎嫌弃他不会敬酒,酒桌上也说不了漂亮的奉承话。

      不出半年,杨铖虎就对他生出厌烦之意,不仅嫌弃他那副仿佛不屑与所有人来往的孤高模样,更有心想折辱他,叫他出丑,以此为自己取乐。
      因此他故意让路觉铭去找一对母女的麻烦。这对母女原本无辜,仅仅因为家里的那个窝囊男人借了高利贷后逃去港城躲债,便成了他们的讨债对象,几个催收的成年男人隔几天就去她们家门口敲门、泼鸡血、泼粪、拔水电网,种种招式轮番下来,也没让她们吐出多少钱。

      这天与路觉铭同去的其他打手,干脆做了更下三滥的事,要将那小女孩的衣服扒了拍裸照,路觉铭本以为自己足够冷血,可当看到那母亲拼了命地抱住男人大腿,求他放过他们,甚至甘愿解开自己的衣服供他们玩乐时,他还是于心不忍。
      他伸手拦住了他们,没让他们继续下去。
      可这一拦,遭殃的却是他自己。
      回去后,同行人将此事上报给了杨铖虎,杨铖虎听罢,只在电话里冷笑了一声,便让路觉铭去那家新开的会所见他。

      路觉铭到了那家会所后,便遭到了杨铖虎的讥嘲。
      杨铖虎当时正在和某位重要人物用餐,那位重要人物正是杨铖虎背后的靠山,而路觉铭只能看到对方垂顺黑亮的丝质唐装长裤和简单舒适的黑布鞋——因为他一过去,杨铖虎便让他跪在了地上。

      杨铖虎有心要当众羞辱路觉铭。杨铖虎这种靠投机取巧混出头的人,无论能挣多少钱,骨子里都自卑,而路觉铭那张清高的脸和仿佛能洞悉一切的双眼,便成了一种无声的挑衅。
      他把自己对路觉铭的这场教训当成了一场饭后余兴节目,呈现给那位大人物观赏。

      “看这小哑巴,嗤,多有骨气——”他一边漫不经心地笑着,一边斜眼去打量那位大人物的神色,见对方神色颇感兴趣,就变本加厉,用鞋底去踢路觉铭的额头,“哦,有骨气,我让你有骨气了?”

      路觉铭直身跪立,弯着脖颈,一声不吭。

      “怎么?你觉得自己是警察啊?要给那两个臭娘们儿主持公道?你一个哑巴,你还想翻了天了你?吃了几天饱饭,就不知道自己的主子是谁了?”杨铖虎怪笑着问。
      他慢悠悠接过旁边人递来的一杯酒,又向那大人物赔了个笑,再转向路觉铭,不紧不慢地将酒液从路觉铭头顶浇下。

      “记住,我不需要不听话的狗,”杨铖虎将被子摔倒了地上,发出清脆响声,引得整个大厅的客人都向此处看来,“你要是还想跟着我干,就把这地上给我舔干净!”

      霎时间,明里暗里,无数目光都在试图穿越干冰白雾的障碍,围观这场好戏。

      杨铖虎得意洋洋,面上红光愈发发亮,他最喜欢这种成为目光中心的感觉,背过双手,盯着路觉铭看。

      路觉铭低着头,谁也看不清他的神情。
      他就只是跪在那儿,过了一会儿,开始慢慢俯身。

      边上四处响起窸窸窣窣的低语声。
      路觉铭没有理会,只是认真地将面孔贴在地面,张开嘴巴,伸出舌头,将地上的酒液舔尽。
      舌尖传来的味道发咸发苦,像是在喝盐水或者雨水,酒香似乎被地面吸干,没什么特殊的香味。
      路觉铭舔得很慢,很认真。所有人也都看得很清楚,很满意。

      他的动作引得杨铖虎乐不可支,杨铖虎又后退几步,去和那位大人物奉承,指着路觉铭笑得开心:“您瞧,这哑巴也得多管教不是吗,只有管教了,他才肯听话。”
      那大人物并没说什么,却依然没减杨铖虎的兴致。

      直到大厅另一角传来了几声少年人清脆的说话声,可那声音听在路觉铭近似半聋的耳朵里,却像惊雷般响亮——

      他飞快地抬起头,向那角落望了一眼。
      刹那间,整颗心便如被人用力一攥,再狠狠拔出他胸膛,丢进万丈深渊里去了。

      他怎会不记得那张脸。
      那颗他小心又小心地,藏在他心里的钻石,就这样又再次出现。

      可又一次地,他又让对方看见了他最难堪丑陋的模样。
      路觉铭缓缓垂下眼帘,放在地上的双手骤然握了下拳,又像是绝望般松开。

      ……有什么好可惜的呢。
      他本就是这样的人,从垃圾桶里来到这世上,连生养他的人都要丢了他,又天生聋哑,注定轻贱沉沦,本就是尘埃一粒,哪里抵得上钻石的一丝微末火彩。

      他从来都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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