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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僵尸是怎样炼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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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宵觉得,严格的说,自己就做过一件坏事,就那一件事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真的。在那之前,他都是远近闻名的神医,任何提起雷老先生的人,都要由衷竖起大拇指。
雷宵生于两百多年以前,当时正值清咸丰末年,他家祖辈都是名医,祖先中出了好几个宫廷御医,雷宵自己又对医术十分感兴趣,六岁就能背诵几百首汤头决,他成为神医简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从他十六岁就开始脱离父亲独自行医,到最后年近九十高龄,一生救活的人不计其数,给他立下长生牌位的人多的都数不清。
不过呢,如果长生牌位真的有用,那世界上得有多少人长生不死啊。雷宵尽管自己就是医生,很懂得养生之道,但九十岁大概也到了极限了。时光不打算放过他,别人看来,他是一个须发皆白,却满面红光的老者。他身板笔挺,腰腿灵活,目光锐利,反应敏捷,比大多数年轻人看着还健康。但最近几年,他明显感到自己的精气在逐步外泄,开始有死亡先兆了,按照他的经验看,五年到六年左右,他就会无病无灾的安然死去。
一般来讲,中国人认为寿数达到九十多岁,并且毫无痛苦死亡的人是积德行善修来的福分,这样的丧事出在哪里都叫喜丧,要当喜事办的。不过当事人觉不觉得死了是喜事可就没有人知道了,至少雷宵不觉得。恰恰相反,他想活想的要命,一想到自己要死就全身发抖,知道所有的办法都不管用了之后,他不由想起了行医生涯中一件事。
那时候他还只有三十几岁,医术已经十分高明了,他收治过一个战场上的伤兵,这个伤兵来杏林街的时候全身溃烂,奇臭无比,又没有钱。走了一条街也没有一家医馆愿意收治他,正值他绝望的时候恰逢雷宵出诊归来,见他可怜,就吩咐几个徒弟将他抬进去了。
这个伤兵身体的皮肤会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不时裂开小口,鲜血崩流,痛不可当,就如同时时刻刻都要遭受凌迟酷刑一般。雷宵询问之下,这个伤兵只是说自己在镇压云南一个不服王化的土著部落时候受的伤。当时清政府对内镇压十分残酷,让一个还处于原始社会形态使用石头工具的部落和武装着火枪大炮的正规军队作战,本以为必然易如反掌。谁知镇压是镇压下来了,但军队居然伤亡惨重,尤其是冲进村寨的先头部队,生还的只有十几个人。他们进了村寨后用残酷手段处死了抵抗者。后来又增兵驻扎了半年之久,不过后来国内局势越来越糟糕,洋人、长毛,哪一个也比一个小村子让人头疼。这支驻军就奉命撤离了。出了村子之后,最先冲进村寨烧杀抢掠的十几个人都陆陆续续得了怪病,有的呕血不止,有的全身僵硬,有的不能进食,有的骨头一寸寸断裂……半年下来,现在还活着的只有他一个人了。
雷宵仔细检查他的伤口,完全是外伤症状,要不是亲眼所见,伤兵和他说话的功夫好几处好端端的皮肤突然裂开,每一处裂口都是同样大小深浅,他一定会认为这个伤兵和很多拿着柳叶小刀的人打架了。检查了很久也不能确诊,只能大概判断他是中了毒,这在雷宵行医史上还是第一次。然而那伤兵却一口咬定,自己中的是咒!
咒?诅咒?雷宵不以为然,并不相信单凭诅咒能把人折腾成这样,然而各种解毒方法逐一试过也无效,只能用麻醉药物为他止痛。那个伤兵半年后还是病死在他医馆里了,虽然雷宵没能救活他,但是把他这样全身恶臭又分文皆无的人照顾这么久,他也十分感激。半年来,伤兵十分详细的给雷宵描述那个部落稀奇古怪的植物禽鸟,还有他们神秘莫测的咒。
在那个原始部落里没有医生,只有各种各样的咒,祝福的、交换的、憎恨的……日常行为全靠咒来实现。比如想让家畜多产子,就用旺咒,希望对头生病,就用恶咒,不过整个部落只有大巫有下咒的能力。他特别提到,那个部落里最高级的一个,叫做长生咒,可以让人长生不老,村落里的大巫,就是用了长生咒的人。
雷宵不信,但是那伤兵反复强调,他们将那个大巫绑在树上砍了头,眼看着那颗头又自己接了回去,后来他们用了好多方法也无法处死这个人,就要当作神迹送去紫禁城献给皇上,谁知押运路上,这个大巫叹气道:“格森会责怪我没有为他效忠满十年,但是我真的不能去了。”说完他就死了。
雷宵还记得,说到这的时候那伤兵眼睛瞪的老大:“我们把他砍成一片一片的他也不死,可是就这么突然死了,仿佛……仿佛,就像魂魄突然离开了身体一样。后来我们知道,格森是他们信奉的神灵的名字。很奇怪的是,部落每一个人被选中成为大巫后都是整整活十年,十年之后就会突然死了,像这个人一样。他们都说,那是大巫们自己愿意死的,如果他们不愿意,长生咒能让他们永远活着,什么也无法伤害到他们!是真的,真的能永远活着,我们用了很多种办法也没有能杀死他。”
当时所有的话都已经模糊,只有这一句,雷宵记得清清楚楚——长生咒能让他们永远活着……长生咒能让他们永远活着……在强烈的求生欲望驱使下,他来到云南,根据伤兵的描述,找到了那个部落。那个部落并不太难找,当地的土著都知道这个特别的、会用咒的村寨,只是提起的时候,语气颇为轻蔑。
云南少数民族各自为政,各个部落发达程度不同,这个村寨本来就属于偏僻落后,经过五十多年前那一次血洗之后更是元气大伤,看来穷人到哪里也会被人瞧不起。雷宵到了当地立即免费行医,尽心尽力的救治当地村民,很快就凭借高超的医术和医德获得当地居民认可,成了最受尊敬的人,两年之后,村民和大巫自己提出要给他补偿,雷宵觉得时机成熟,于是提出,要长生咒。
雷宵现在还清楚记得大巫脸上的惊讶,部落现在的大巫是一个中年人,继承大巫的地位已经快满十年,他个子还挺高,只是相貌不怎么样,眼眶乌黑,总是一副半睡不醒的样子,除了漠然很难看到别的表情,所以这惊讶在他脸上就更突出。大巫脱口而出的是:“格森大神啊,雷先生,你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人吗?要给他用这么恶毒的咒?”
住了两年,雷宵对他们部落的语言还处于半通不通的阶段,日常交流都要多半靠比划和画图,可是这一句话,却彻底听明白了。
“不。”雷宵说:“我想自己用。”
大巫像见鬼一样看着他,情绪极其激动,大声阻止,雷宵听不懂他说什么,只是知道大巫不愿意,他仿佛在说:“长生咒是最可怕的诅咒,让你身边围绕的都是‘获各’,永远不能回到格森大神的身边。”长生咒、可怕、格森、你、我,这几个词是雷宵一直关注的,所以懂得,但是什么是‘获各’?雷宵问了几遍,大巫也只是说‘获各’,‘获各’,后来他急了,夺过雷宵和人交流用的笔记本,用铅笔画了好几张人脸。没想到那个大巫居然有点画画的天赋,在他笔下,这些人表情很生动,个个眼神炙热无比,牢牢盯着着中间一团不规则的形状,好像在说:“我要!我要!”
大巫用铅笔尖点着那一团,不断叫:“获各!获各!”扎的一纸都是小洞,雷宵也没有明白什么是获各,只能理解是人人都想要的东西。那不就是长生嘛!他也想要,雷宵觉得自己和那些人的表情应该没有什么不同,都是那么炽烈的渴望着。
他急急的说:“是不是要钱,我有很多钱,是不是只有你们部落的人才行,我已经住了两年了,不是和你们一样了吗。或者怎么样才能成为你们部落的人?你说啊!”
大巫急得大叫大跳,拼命摆手,用雷宵最可能听懂的话叫着,雷宵断断续续听懂一些,他说的是:“长生咒,不好,我身上有,想吃获各,很不好。你,好人,另外好的,给你!”
雷宵急了,道:“不好,那你为什么用在自己身上?”
大巫回答的是:“大巫要保佑整个部落,只有承担巨大的恶,才能保佑部落。因为我们独自承担了所有欲望带来的痛苦,所以大巫在部落中才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没有人可以一直承受,大巫每过十年,就换一个人,前任就可以以死解脱了。”
原来他想画的那一团灰色是欲望,不怪雷宵,他确实看不出来,也不怪大巫,他也实在画不出来,这个世界上,谁见过欲望长什么样?
可惜雷宵实在听不懂这么多,他只隐约听懂大巫用长生咒是为了保佑整个部落。他现在一心一意,想的就是怎么能长生,不用担心死亡,这也是一种欲望,求生欲恐怕是所有欲望中最强烈的吧。大巫捂着喉咙呻吟的一声,别过头去不敢看他,如果雷宵知道当时他是要控制自己不去咬他,不知道还敢不敢呆在那个屋子里。
可是他不知道,他想尽一切办法争取,既然那大巫说他用长生咒是为了保护别人,雷宵瞬间想到了一个主意,他顺着大巫的思路,用很伤感的语气说:“外面有很多很多病人,很可怜,他们没有钱看病,就像你们部落的居民一样,生了病就只能躺着呻吟。还有很多人得了很重的病,别的人治不好他们。我是医生,我如果活着,就能救活很多很多人!我死了,就没有人帮他们,我想救人,所以我很想很想活着……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他勉强把这句话说出来让大巫听懂了,谁知大巫竟然大大感动,他拼命点头:“是,是!你们的佛和我们的格森大神都是一样的!愿意为别人承担痛苦!雷先生,你和我也是一样的!”
趁着大巫激动,雷宵开始一件一件说自己行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各样可怜的人,说了整整一个下午,等他抬起头来,大巫的眼圈已经被他说得红红的了。
雷宵靠着哀兵政策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长生咒,大巫还赠送了他另外一件东西——离魂咒。
在这个部落中,长生咒和离魂咒是相对使用的,每一个用了长生咒的大巫都要留着离魂咒,等到满十年时间,让自己摆脱长生咒用的。所谓的咒,只是大巫自己画的一道符纸,用的时候放在水里喝下去就可以,这个东西入水即溶。
这和道家的符咒使用方法一样,连道士画符时嘴里念叨的‘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都省了。十分钟就搞定!不过据大巫说,那个画符的东西是从‘格森’住所请回来的。那是一块白色略尖的石头,质地细腻的如同油脂一般,拿在手里却冰冰凉凉的,像握着一个雪球,也不用蘸朱砂狗血之类的颜料,就直接在纸上画,并没有什么颜色,画出的只是一个略微凹下去的印子,雷宵试了试,这道印使多大劲儿也不能压平,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特别了。
长生咒原来制作如此容易,要不是雷宵亲眼见到大巫一次在森林中捕猎断了手,然后一个多小时就长好了,简直要怀疑这是这个原始部落图腾崇拜的一种仪式,是纯粹精神领域的、对自己没有什么作用的东西。
雷宵走的时候,全村子的人都出来送他,一直送出几十里路,对于他们来说,这两年来免费为村民看病的老先生是一等一的好人。大巫更是送出百里开外,反复叮嘱雷宵,一定要慎重使用这两道符咒。每一个都只能用一次,他很真诚的说:“雷先生,不愿意活着了,就用离魂咒吧,你救活了那么多可怜的人,就算不愿意活了,你们的格森大神也不会怪你的。不过你用离魂咒的时候要小心,身边不要有死人。如果你身边恰好有一具一个刚刚死去不到一天的尸体,那你就不能顺利离魂,而是会附在那个人的身上。”他想了想又道:“其实想想也不要紧,就算不小心附身了,那不是你的身体,你也只能活一年,很容易过去。而且这具身体没有中可怕的长生咒,你不想再活一年的话,死起来也很容易。”
雷宵暗骂一声晦气,表面上还做出大义凛然的样子,郑重和他道别,又经过几个月的跋涉,重新回到杏林街他自己开的医馆中。
经过这一番跋涉,雷宵身体更不如前了,但是两年多就他一个医生坐诊的缘故,他的医术却更进一步,从精于内科成了内外妇儿全科医生,还会了好些用毒药治病的偏方。他本就是杏林街第一名医,这一下更加名声大振。
又过了两年,雷宵明显觉得自己就是这个月的事了,就在他准备要吃下长生咒的时候,他做了这件当时让他良心受损,如今让他追悔莫及的坏事。
他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来找他求医的病人死去,他能救活,却没有去救。医生不需要动手杀人,只要像这样袖手旁观,就足矣置人于死地了。
那是一个只有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尽管病的只剩一口气,还能看得出相貌颇为英俊,因为是躺着的,更显得个子高,南方人少有这么修长挺拔的身材。雷宵反复对自己说:“他的病别人都救不活的,如果没有找到自己,他也一样会死……”最后就只剩一句:“他本来就要死了,本来就是要死的……不怪我,不能怪我!别怪我!”
他以需要静心诊治的名义,驱赶了所有的人,然后在小屋子里和那个病人呆了四天,眼看着他绝望的挣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时眼睛还是瞪着的,好像在质问雷宵为什么看着他死,什么也不做?雷宵割开尸体的手腕,凑过去喝了几口血,然后包扎好伤口躺在尸体身边,一手抱住尸体,一手哆哆嗦嗦拿出离魂咒吃了。
用了离魂咒,身边有新鲜尸体就会附体,这有点像道家的夺舍。区别在于道家是主动占用别人的身体,这是被动占用。雷宵作为医生,道家炼丹养气之类的经书也看了不少,他越来越觉得咒术像道家的一个分支,不知是什么时候传到这个山区演化成这样的。以前自己还不太相信,亲身体验了才知道居然真有其事。
灵魂附体的感觉很奇妙,像是住进了一间新房子一般,手脚都几乎不听使唤,雷宵还控制不住新的身体,只能慢慢的活动着手指头,在身边刚刚还是自己身体,现在已经变成尸体的老者身上艰难的掏出长生咒吃了下去,然后他注视着自己手腕上的伤口,见那道割破动脉的伤口在注视下飞速愈合,最后竟然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雷宵摊开手,彻彻底底松了一口气——成了!
长生咒不像离魂咒用法那么简单,大巫特地叮嘱他,要先在一个有很多获各的身上喝几口血,然后才能使用,不然就毫无用处。以后也会被有获各的人吸引,会很想喝他们的血,要很努力才能克制。
又是获各,当时雷宵很发蒙,那大巫不厌其烦的解释——很想活的人,有获各。很想要钱的,有获各。很想美丽的,有获各。很想有地位的,有获各。……他整整说了五十多种之后,雷宵终于明白了什么是获各,那就是欲望,最多是很强烈的欲望。真是太简单了,这东西在人世无处不在,他见过的人没有一个心中没有获各的,比如说这个病人,他很想活下去,不就是获各吗?
从现在开始,他就要拥有一个全新的生命了,一个古代三皇五帝梦寐以求却没能得到的长生不老之躯!任你盖世英雄,终究一杯黄土。只有他雷宵,可以改变这种命运了。他已经超越于人,成为仙或者妖一类的存在!长生——那是中国几千年来不知多少人的梦想!并且有这种梦想的还都是各个时代的骄子,比起身份地位,任何一个也比雷宵成功,然而,能把梦想转换成现实的,只有他——雷宵!
至于为什么不听那个大巫的,要先用离魂咒后用长生咒?雷宵承认自己是故意的,他根本就不想死,无论是佛祖那里还是格森大神那里都不想去,他就想永远活着。
你自己想想,如果能长生不老,外貌再也不变,你是会选择一个九十五岁的身体,还是二十几岁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