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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来乍到 ...

  •   大漠边疆,风呼啸而过卷起黄沙向烈日飞去,偶尔会有一行商贩牵着骆驼走过,骆驼脖子上挂着的铃铛清脆悠长,骆驼背上的行囊里装着什么旁人又怎么会知道?
      我无聊的趴在窗户上观赏着一望无际的大漠,除了黄沙之外连个人都很少看到,而这片大漠我已经看了无数次了,至少我来到这之后我看到最多的东西就是这大漠了。
      “小姐,”身后传来的声音温柔而小心翼翼,她人也是个温柔谨慎的人,“又在看这片大漠吗?”
      “覃书,你说这片大漠里有什么呢?”我转头看着已走到我身边的覃书笑了笑,若有所思的又回过头看向远处的大漠,那里是这片大漠最热闹的地方——边城。
      “大漠除了黄沙还能有什么?”覃书替我倒了杯茶,纤细白玉般的双手端着茶杯恭恭敬敬的递到了我面前,等我接了过去之后轻瞟了一眼窗外,小声的凑到我耳边说:“小姐,三老板今日请了不少客人。”
      “我知道。”我看着手中的茶杯里褐色的茶水,淡淡喝了一口,今日万马堂格外的吵,马师的呵斥声络绎不绝,车轮压过滚烫的黄沙留下了一道又一道的痕迹让人不知道都难。
      平时的万马堂都不比今日忙碌,喝完茶之后将茶杯递还给在一旁安静候着的覃书,覃书接过之后放回了原位:“三老板特意吩咐云在天和花满天去接两个人。”
      “哦?”我将窗户关上,坐到了靠窗的梳妆镜面前,覃书看了一眼紧闭着的房门,也跟着我的动作移动,站定在我身后:“一个叫叶开,一个叫傅红雪。”
      “还有谁?”我点点头,也不奇怪,手里拿起一盒颜色鲜艳的胭脂,打开轻轻摸了一点涂在了嘴唇上,刚喝的茶水将原本红润有光泽的嘴唇上的胭脂洗的消失殆尽。
      “慕容山庄的大公子,慕容明珠,他带着八个随从、武当乐乐山还有飞天蜘蛛,”覃书拿起眉笔,小心翼翼的为我描着眉,“一共十三个人。”
      “我爹怎么说?”我放下胭脂盒,覃书也替我化好眉,我看了一眼紧闭着的房门,覃书也跟着我看了一眼,随后又将注意力放在画眉的手上。
      “三老板只让两位堂主去接人,其余什么也没说,”覃书摇了摇头,放下眉笔,又拿起梳子轻轻为我梳起头发,将我的头发细细绾好之后为我插上我最喜欢的那朵珠花,犹豫的开口说道,“昨夜万马堂里三十八条狗、三百九十三只鸡被人一刀斩断头,其余家禽没有一个损失。”
      我听闻笑了出来,这句话的意思不就是鸡犬不留吗?看来这次我爹有得头疼的了,覃书不明白我为何要笑,但也没有多问,她一向很聪明,不多问就一定不问。
      “嗯。”我点了点头,欣赏了下镜子中自己娇艳如桃花的面容,当然是带刺的桃花,覃书也放下了梳子默默退到了一边,我继续坐在梳妆台前挑着珠花,门外的脚步声一步比一步更响,用力大到仿佛要将我这屋子踩碎。
      “小姐。”男人粗犷的声音随着敲门声传来,不耐烦的声音夹杂着丝丝气愤。
      覃书早已打开了房门,向那人行了行礼然后一声不吭的退了出去,我也站起身来,向来人恭恭敬敬的喊了声:“四叔好。”
      这个人满脸胡髯,一身白衣,腰里系着一尺宽的牛皮带,皮带上斜插着把银鞘乌柄奇形弯刀,个子高大无比,仿佛能把我的房间撑满。
      公孙断没有理会我,看了一眼我手中的珠花,浓眉一皱:“三老板请你去大厅一趟。”
      我唯唯诺诺的将手中的珠花放下,朝他点点头:“好,我这去。”
      公孙断冷笑了一声,握着刀就离开了,覃书从门后走了进来,看着我缓缓开口:“现在不过辰时二刻。”
      “好,你继续盯着。”我点点头,叹了口气,就出了房间,去往大厅。我不知道马空群找我做什么,平日里他连许多地方都不允许我走动,尤其是议事的大厅,这次他叫我去的目的是什么?
      万马堂很大,我住的屋子却离得很远,仿佛要将我隔绝在外一样。“虽不太大,但自东至西,就算用快马急驰,自清晨出发,也要到黄昏才走得完全程。”这是覃书向我介绍万马堂时所说的话。
      而我是这万马堂主人的女儿,却不是唯一的女儿,我也算不上是他真正的女儿,事情还要从一个月之前说起。那时的我还是个兢兢业业的法医,就是那种又要查案还要解剖尸体甚至还懂很多中药学的优秀的法医,我的同事是个武侠迷,她最喜欢的作家也只有两位——金庸与古龙,在她强力推荐下我才愿意去看《小李飞刀2:边城浪子》这部武侠小说。
      因为工作原因我也不好拂了她的热情就随意看了个大概,但是我却对马芳铃这个悲情人物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她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的,她是这场风云最不该被波及的人,就像叶开所说的那样,她是无辜的,不该被卷进来。
      我见惯了生离死别,没有想到我居然会为了一个小说人物而产生不一样的情感。我叹了口气,放下同事借给我的书,揉了揉眉心,工作熬夜是常见的事,为了看这本书我居然忘记了休息。我将书放到床头柜上,关了灯就躺下了,梦里梦见了一个蒙着黑纱的女人,她问我愿不愿意改变马芳铃的结局,我想都没想,一口答应下了。
      我原以为是梦,却在睁眼醒来之时看见了覃书,她是我来到这里看到的第一个人,她说她是三老板给我安排的新侍女,我没有多疑,在记忆中,马空群对我限制颇多,很多事情都是靠覃书帮我打听,所以我除了覃书谁也不相信。
      马芳铃是个骄傲任性的大小姐,除了对马空群和公孙断尊敬一点除外其余人对她的印象也不过如此。马空群似乎对马芳铃过分掌握,三个月就为马芳铃换一次侍女,这让覃书也对我这个假大小姐没有怀疑,对我给她的任务也尽心尽力,甚至能打听到其它我不知道的事情。
      覃书说她是特意向马空群请命做我的侍女,原因是一个月之前我路过马圈,当时她正被三四个马师围在马圈里欺负,我路见不平救下了她,她就以这种方式报答我。马空群也答应了,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受得了马芳铃的脾气,送上门的人他不用白不用。
      好巧不巧,她刚被安排过来的那天就是我来到万马堂的那天,至少在我的记忆里与她所说的无疑,这一个月的相处我也能肯定她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这一个月我小心翼翼的处事,保持着马芳铃的骄横任性,才没让马空群起疑心,这次他叫我去议事的大厅不会是发现什么端倪了吧?不会吧,那我这一个月的伪装岂不是白干了?
      我叹了口气,这万马堂大的要命,而那个议事的大厅又离我的房间远的要死,骑马前去也得花半个小时,况且再过半个小时就是万马堂早膳时候了,马空群这么着急叫我过去到底为了什么?
      □□的胭脂马生风一般极速向万马堂中心大厅奔去,火红的胭脂马在万马堂的跑道上如一点红影流星,好不容易到了议事厅的白色栅栏处,勒住缰绳让胭脂奴停了下来,在一旁候着的马师立马上前牵住胭脂奴,我下了马就朝着大厅走去。
      推开白色大门,门后面是个极大的白木屏风,几乎有两丈多高,上面既没有图画,也没有字,但却洗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转过屏风,就是一间大厅,无论谁第一眼看到这大厅,都难免要吃一惊,大厅虽然只不过十来丈宽,简直长得令人无法想象,一个人若要从门口走到另一端去,说不定要走上一两千步。
      大厅左边的墙上,画着的是万马奔腾,有的引颈长嘶,有的飞鬃扬蹄,每匹马的神态都不同,每匹马都画得栩栩如生,神骏无比,另一边粉墙上,只写着三个比人还高的大字,墨渍淋漓,龙飞凤舞。
      “万马堂”。
      大厅中央,只摆着张白木长桌,长得简直像街道一样,可以容人在桌上驰马,桌子两旁,至少有三百张白木椅,厅堂里既没有精致的摆设,也没有华丽的装饰,但却显得说不出的庄严、肃穆、高贵、博大。
      我从来没有到过这来,并且我一路走来碰到的武师少之又少,不知道为何刚刚还吵闹的万马堂仿佛按下了暂停键一样安静的可怕,我深呼一口气,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冷静一点,可是无论谁走到这里,心情都会不由自主地觉得严肃沉重起来。
      至少坐在最远处的云在天、花满天和公孙断脸上的表情就可以表示一切,长桌的尽头处,一张宽大的交椅上,坐着一个白衣人,他坐的端端正正,苍老的容颜在他的脸上刻画出岁月的痕迹,连微小的皱纹都在告诉着别人他这个人是经历过的苦难与艰险,他的一双手摆在桌子上,即使他的左手只剩下一根小拇指他也丝毫没有隐藏。
      那是独属于马空群的荣誉,可是他也已经老了,在马芳铃的记忆里,似乎还停留在小的时候马空群意气风发的样子,那个时候马空群就是马芳铃的一切,自母亲死后更加依赖马空群,而现在这个年老的老人孤零零的坐在那里,即使有人陪在他身边可他却像是远离了红尘一般,一动不动的坐着。
      他叫我来到底做什么呢?
      终于走到了马空群面前,压抑的气氛迫使我开口说话也带了几份犹豫:“爹、云叔、花叔、四叔,早上好。”
      我小心的观察马空群的表情,在我开口之前马空群没有任何动静,云在天他们也没有说任何话。
      但是在我开口之后他们仿佛解除了束缚,云在天突然站起身来,朝着马空群说道:“三老板,您叫我去接的人今天下午就到,但是只请到了五位。”
      “铃儿,你来了。”马空群笑着示意我坐下,原本无神的眼睛瞬间变得平和温柔,我立马乖乖的坐了下来,这个时候花满天也突然开口:“那个带着黑刀的少年,他不肯来。”
      这俩个有什么区别呢?叶开一定是迫不及待的,傅红雪就不一定了。
      我观察着马空群的脸色,在说到黑刀的时候马空群的神色似乎有着一丝慌乱,但是又很快消失。
      “哼!这些人有什么好请的?说不定昨夜的事就是那个小子干的,看我不砍断他的头!”公孙断愤愤的朝着桌子砸了一拳头,长桌抖了抖,我也被吓到了,愣是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情况。
      “公孙断,”马空群没有在意公孙断的无理,出口示意他冷静,接着平静的开口,“那就把请到的人都接过来,没请到的也不必勉强。”
      “是,但是,却有一个人代替我们请了他。”马空群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云在天与花满天互相对望一眼,接着安静的坐了下来,公孙断还是那副气愤的模样,原来我没有暴露啊,我悄悄的松了一口气。
      “爹,那个人是谁啊?咱们万马堂的邀请他也敢不来?”我皱了皱眉,随即就开始不满,“就连花叔亲自去接他也敢不应。”
      “铃儿,这些事你就不必操心了,爹今天叫你过来是要你帮爹一个忙。”马空群笑着安慰我,看向我的眼神中似乎带着一丝疲惫。
      “爹你尽管说,铃儿一定办到。”我很快应了下来,却云里雾里的,平日里他都很少允许我出门,今日却要我帮他忙。
      “你不是说想去边城看看吗?爹想让你把边城无名居的萧别离请过来。”马空群看了一眼我头顶的珠花,笑着说。
      “萧大叔?”我皱了皱眉,“他不是一向不喜欢走动吗?”萧别离不是不喜欢走动,而是不愿意吧,毕竟他的腿……
      “无事,难道铃儿不愿帮爹这个忙吗?”马空群似乎料定萧别离不会来一样,淡淡的看了我一眼。
      “怎么会?还是爹知道我快在万马堂闷坏了,特意放我出去解解闷,铃儿感谢爹还来不及呢。”我随即笑着答应道,看着马空群的脸色缓和我才暗暗松了口气,跟老狐狸待在一起真是要命。
      马空群笑着跟我聊起了家常,无非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气氛逐渐缓和,偶尔云在天他们也说句话,至少比不说话来得强。
      万马堂作息一向规律的很,早膳的钟声响起过后就有人将早膳一一端了上来,我安安静静的吃过早膳之后就向马空群行礼告别,骑上胭脂奴就回到了房间,覃书早就在屋里等着我。
      “小姐,”覃书为我倒了一杯茶,我匆匆接过一饮而尽,将茶杯递还回去,“三老板不过是让你白跑一趟,通知萧别离罢了。”
      我点了点头,不置可否:“看来万马堂这次的乱子可不小啊。”
      覃书将我放在床头柜上的马鞭递了过来:“云在天请的叶开就住在无名居里,而傅红雪住在梁婆婆的屋子里。”
      我把玩手中的精致的马鞭:“你说,我爹和萧别离,到底是什么关系?”
      覃书似乎轻笑一声,银铃般的笑声取悦了我:“能让一个大男人一直呆在一个漠里,关系当然不一般。”
      我同意的点点头,站起身来,覃书看着我,我向她眨了眨眼:“十年的时间,是个人早就跑了,更何况是个气血方刚的男人,是你你呆在这吗?”
      “当然不会。”覃书摇了摇头,丝毫不犹豫。
      “姨娘和小虎呢?”我突然发问道。
      隔壁没有一点声响,平时一大清早小虎就生龙活虎的跑来敲我的门让我陪他玩了,就连沈三娘的声音也没有,就像整个房子就只有我和覃书一样。
      “小虎……被点了睡穴,到现在都没醒,沈三娘回来过一次却又出去了。”覃书皱着眉头,似乎对沈三娘的行踪疑惑不解。
      “再问你一个问题,”我低着头看着手里的鞭子,“一个女人,还是个年华正盛的美貌女人,她待在一个油枯灯尽的男人身边甚至为他育儿养女,你说,她为的什么?”
      “财富?还是地位?”覃书当然知道我说的是谁,低头想了一下,看向我的眼神中带着一丝肯定。
      我没有回答她,轻轻抚摸起马鞭,这个马鞭是云在天在我十六岁生辰那天送给我的,可以说他对我这个大小姐有着父亲般的关怀,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对我很好的人却对我的父亲有着不应该有的想法。
      “如果我说,都不是呢?”我突然抬头看着覃书缓缓开口,覃书眼神中带着一丝慌张,很快冷静下来,低下头:“小姐,我……”
      “覃书,我们是朋友。”我打断她,异常坚定的看着她,覃书身子肉眼可见微微颤抖,双手紧紧攥着衣角,良久我俩都没有说话。
      “我们……是朋友……”覃书的声音中带着哭腔,我笑着轻轻抬起她的头,拿出一方素净罗帕仔细的擦拭着她的眼泪,她红着的眼眶仿佛在控诉着不一样的情感。
      “覃书,我知道你肯待在我身边一定有你的理由,我也很谢谢你愿意帮我的忙,这一个月来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这话肯定不假,刚来到万马堂人生地不熟,仅凭着记忆我也无法了解马空群的秘密和二十年前发生的事情的内幕,我看着她温柔笑着道,“覃书,如果以后有什么困难,只要你说,我一定会帮你,就像你帮我一样。”
      “为什么?”覃书皱着眉看着我的眼睛中充满不解,“我们才相处不到一个月。”
      “我只知道,你帮了我,我就拿你当朋友了,难道你嫌弃我这个大小姐什么也不会才不肯接受我的好意的?”我故意严肃的皱起眉,气鼓鼓的说。
      “怎么会?只是我没想到……”覃书连忙摇头,看着我欲言又止。
      我笑出声来:“没想到马芳铃是个义气的人是吗?”
      覃书没有点头也没有否认,就这样看着我,我不在乎的伸手将耳边的碎发别到耳后:“当你知道有那么一个人,他要破坏你幸福美满的生活的时候,你还会像以前一样任性吗?”
      覃书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死死咬着嘴唇:“不会,如果有那么一个人,我会拼命的阻止他。”
      “你看,我们是一路人。”我笑着伸手轻轻松开她死咬着的嘴巴,认真的开口说道。
      “小姐……谢谢你。”覃书眼眶又红了起来,她到底经历了什么呢?才不过一个小小的承诺就让她感动成这样,我笑着摇了摇头,她低下头就退了出去,我看着她瘦弱的背影,消瘦的让人心疼。
      一个人衷心的待在一个人的身边不会没有属于他的目的,云在天和花满天是,萧别离也是,覃书和沈三娘更是,非要说他们有什么不同的话,不过是时间不一样罢了。
      极度忍耐的人就像盘卧在脚边的毒蛇,当你发现它的时候它不会露出它浸满毒液的獠牙,但是只要你回过头的时候,它眼中闪出的红光是伺机而动的警告,趁你放松注意的时候,一口咬向你的致命处,直到你不挣扎的时候它才会又露出红光。
      那是得逞之后的炫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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