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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怕黑 ...

  •   “夏总到底去哪了,什么时候回来?”

      “就是呀,堂堂总经理不好好在公司呆着,天天在外面乱跑什么呢。”

      “他还想不想干了,这才上来几天,尾巴就翘上天了。”

      ……

      孟修低眉顺眼地听着几位股东发牢骚,他当然不敢回一句,全程羞愧难当地盯着地面,倒是一副尊敬又顺从的模样。

      其实,他心里却早已忍不住吐槽了,这夏之风走了好几天了,走之前也没跟交代去哪去几天,说起来这倒也没什么,之前他也经常这么干,可谁知这一次这么倒霉呢,几辈子都见不着的几个大股东不知道犯了什么神经,排着队要来找夏之风聊一聊,一来二去的谁也没见着,不知道怎么又互通了消息,今天竟然一齐跑到公司发难了。

      耳朵里听着会议室里没声了,孟修这才慢慢地一点一点抬着头去观察周围的情形,不知道股东们是不是骂累了,此刻不约而同掏出了雪茄拿在手里轻轻搓着转着。

      这有钱人的情趣真是看不懂,孟修心里很是瞧不起地想:不就是烟嘛,又不是什么古董,这时间久了还能包浆不成。

      许是股东们听见了他的心里话,他这厢刚吐槽完,那厢几个股东又开始吵嚷了起来。

      而就在这个时候,孟修兜里的手机震动了起来,不知道哪里来的第六感,他直觉那个电话是夏之风打来的,可他不敢去接。

      “诸位,先静一下。”

      夏如松庄重沉稳的声音响了起来,孟修像是看见了救星一样,忙不迭地抬头去看夏如松,在得到了他的眼神示意之后,孟修逃也似地逃出了会议室。

      果不其然,电话是夏之风打来的,倒也没说什么,只是问他公司里有无大事,并告知他今晚就回京了。孟修扯着头发想了想,还是决定先不要把这个噩耗提前告诉他,反正今晚人就回来,明天等着他来公司自己面对吧。

      ……

      夏之风一个人去了庄晓梦的家乡,原本以为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也多亏了高远提供的资料,信息时代再加上金钱的力量,他并没有费太多的时间就寻到了那个人的消息。

      剩下的时间里,夏之风用自己的脚步丈量起这座小城,漫步在她曾经走过的路,记录她曾经看到过的风景,然后满心欢喜地想象着在某一个街角,一抬头就能看见那张迷人的笑脸。

      离开时,小城的天空晴朗明艳如梵高油画般绚烂,面临未知时间的晚点和无休止的等待,夏之风心里没有一丝烦躁和不安,他对自己说:这辈子,好像从未像现在这般满足和充实过。

      就连夜晚的航程都美得让人心醉。

      明亮而柔和的月光,略过硕大的机翼,照进机舱洒在他的身上,就像覆着一层圣洁的光,新奇而有趣。

      一万多米的高空,零下四十多度的冰冷,一轮明月就在他的右侧,不远不近,不疾不徐,跟着,守着,陪着他看云端变幻,犹如历沧海桑田。

      它离他那么近,好像一伸手就能摸到一般,他多想热络地喊一句:桂树吴刚,你们可好!

      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呢,一片广袤无垠、空旷幽冷的夜空,一轮美丽的月,一段难忘的旅程,还有一个心爱之人。

      幸之。

      夏之风想起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想起了电影里那句宣传语——我们经历过许多旅程,却依旧期待下一次的美好。

      每一段旅程都有不一样的风景和美好,没有人知道下一次旅程会看到怎样的景色,又会经历怎样的风情,他想,错过的已经错过的,未来的一切,他都会用心珍藏。

      所有未知的,都是美好的,看着飞机下面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夏之风心里默默念道:我爱你们,一切,所有。

      ……

      “谢谢师傅。”

      出租车稳稳地停在了楼门口,庄晓梦从车上下来,司机也跟着走到车外,麻利地打开了另一侧的车门。

      后座上大包小包放了一堆吃的,都是叶彤亲手做的,她本来不好意思拿这么多,临走时却被硬逼着全部带了回来。

      糖糖的案子宣判了,那个披着人皮的禽兽老师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看着她们一家如释重负喜气洋洋,庄晓梦也由衷地感到开心。

      多日不见,糖糖开朗了许多,拉着她的手讲了很多学校里的事情。这个案件虽然没有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但在教育系统内传播甚广,庄晓梦完全可以确定新学校的老师和同学都知道她的遭遇,然而,那些她曾经担心害怕的场景却并没有出现在糖糖的描述中。

      让庄晓梦尤为感动和震惊的是,新学校里,没有非议没有歧视没有凌辱,没有背后的指指点点也没有人前的故作关心,在那里,没有人把她单拎出来区别对待,她就跟所有的孩子一样,一样的普通,也一样的完美。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爱它,庄晓梦不禁想到了这句话,人类文明总是在进步,我们的社会也一直在发展,纵然有不足有黑暗有掣肘,但车轮滚滚都在向着美好的方向前进,她也该放下包袱敞开心扉往前看了。

      手里拎着太多东西,重且不说,还会遮挡视线,好在是上楼,一步跟着一步,倒不会像下楼时那般有踩空的危险。

      小心翼翼地上到二楼,走了几阶便发现二楼上三楼的感应灯竟然也坏了,想起要这么一路摸黑走回家,庄晓梦不禁小声埋怨了一句:这物业到底是干什么的,灯坏了这么多也不知道过来修修。

      她脚底踩着高跟鞋,虽然不是平日里那般妖娆的细高跟,但走在黑暗的楼道里仍旧会发出一声一声哒哒的声响,像出战前的鼓噪,又像坏了的钟摆。

      许是楼道里过于空旷和安静了,所以这唯一的声源便显得异常响亮,之前她一直觉得高跟鞋的声音很动人,此刻传到耳朵里却无端觉得有些吵。

      吵,很吵,非常吵,角落里,一张嘴张了张又闭上了,呼吸声被高跟鞋的声音掩盖的恰到好处。
      黑暗中,一双眼睛,凶光毕露,正死死地盯着下面,盯着庄晓梦上来的方向,那一双罪恶的手,蠢蠢欲动。

      庄晓梦突然下意识地咽了下口水,她想,她还是怕黑的。

      终于到了三楼,庄晓梦不自觉放轻了脚步,她突然有些害怕听到响动,哪怕只是她自己发出的声音,她自惊自吓地想,黑暗中或许潜伏着什么可怕的怪物,而她喘气和走路的声音很有可能会将它吵醒。

      她可能是忘记了,这世间最可怕的,不是怪兽,不是鬼神,而是人心。

      庄晓梦莫名又想起了住在六楼的那个阿姨,她记得她跟她说过房子租出去了,刹那间,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将一些奇怪的东西联系在了一起,这么长时间了,她怎么从来没见过那个人呢,甚至都没见过他的家里亮过灯。

      不好的预感一下子涌上心头,恐惧如潮水一般拍击着她脆弱的神经,她下意识地收紧了呼吸,也收住了脚步。

      心跳声却如何也收敛不住,怦怦怦就像密集的鼓点,在暗夜中越发地清晰可闻,庄晓梦感觉下一秒她的心就要跳出来了。

      她把眼睛睁到最大,她知道自己马上就要上到4楼了,前面应该还有四五级台阶,只要走过去,她就胜利了。

      庄晓梦屏住呼吸,轻轻地掏出了钥匙,到了最后一刻了,她不想功亏一篑。

      她打算用两步迈上去,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打开房门,钻进屋里。

      “唔……”

      呼吸却在她迈出最后一步时猛然停滞了,令人窒息的恐惧感一瞬间席卷全身。

      “别出声。”

      庄晓梦被人勒住了脖子,嘴巴被一团泛着汗酸味的破布塞住,完全出不了任何声音。

      手里的东西散落一地,意识早在她被勒住脖子的那一刻就涣散消失了。

      她知道自己完蛋了,这个人是罪犯,不是夏之风。

      为什么又是她?

      为什么又是她?

      为什么又是她?

      庄晓梦没有挣扎,她甚至有些听天由命了。

      脑海里仅存的只有王大伟说的那句话:人的一生要遭受3次犯罪侵害,其中两次盗窃,一次人身侵害,因为防范意识的不对等,4%的人要承受40%的侵害。

      她已经可以确定了,她就是那可怜的4%。

      “老实点。”

      庄晓梦被拖到了6楼,那个她刚刚才想到的6楼。

      “那个男人真是爱你呀,天天在楼下守着,害我一直不能动手。”穿一身黑的男人将庄晓梦一下扔在了地上,嘴里瓮声瓮气地骂了起来,“他妈的,都怪你这个贱货,还有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鳖孙,害得我多交了两个月的房租。”

      男人拿起事先准备好的绳子,一脸奸计得逞的小人模样,压着嗓子得意地威吓道:“今天,他怎么没来呢?”

      “嘿嘿嘿,”男人神经质似地低笑了几声,然后突然撩起了自己的裤子,对着庄晓梦咬牙切齿地说:“看看我的腿,那个神经病打断了我的腿,我养了一个多月才能走路。要不然,你早就被我弄死了。”

      “我等不及了!”男人闷声凶狠地吼了一句,然后动手把庄晓梦紧紧地绑在了桌腿上,呲着嘴露出野兽般的獠牙发泄道,“等这一刻我等了太久了!”

      “你这个爱管闲事的贱女人,真是贱不死你,”男人狞笑着抬起了庄晓梦的下巴,眼睛里是闪着狠毒和仇恨的光芒,“那个雏儿我盯了可不止一天了,眼看着就要上手了,却被你他妈的中途坏了我好事。”

      “喜欢逞能是吧”,男人用力扯开了身上的衣服,面目狰狞地对着庄晓梦甩了甩那个物件,“既然如此,那就由你来代替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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