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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遭遇朝酩 ...

  •   学协的大美女主席不好见,传奇人物纪朝酩是到处都能见。纪朝酩走亲民路线,什么活动都参加,什么人都好言相待,好像怕自己的知名度还不够一样。北约明对他的热度是日渐上升,就像高烧不退的重症病人。

      学而见纪朝酩却不是在任何活动上,她照例是什么都不参加的。她见到纪朝酩,又是在伍公子的办公室,伍公子的办公室好像是云英汇聚之地,什么名人都能见到。

      伍公子有伍公子的拥护者,例如学而,并不因为纪朝酩的来到就此倒台。学而来伍公子处不是因为交稿,她的第二篇稿子交到伍焕昶处,伍焕昶扫了两眼对她说,“学而,“他还记得学而的名字,“你的文章很体现另外一种人的生活,“他非常客气没有说底层人民的生活,”不如你来我这儿帮忙吧,你可以帮我收集一些这类故事。“学而从此成为宣传处打杂的人员,送送报纸,跟人买买小吃,带带饭菜,顺便打扫卫生。伍公子很会用人,学而是整个学协最勤奋的那个,什么活没人干,只要找她就可以。不过伍公子从来不差她,差她的都是伍公子手下,或者其他部长手下的人,说得好听些,伍公子善待她不要她干这种打杂的活,说得不好听些,她还不到伍公子直接差遣的级别。

      学而没有一点怨言,以为伍公子服务为荣。

      四月一日,这个日子学而终生记得,这是她走入天堂,和跌入地狱的开始之日。这一天,她真正遭遇纪朝酩。

      学而到伍公子的办公室,这次先看到的不是伍焕昶,而是纪朝酩。

      四月的天已经很温暖了,纪朝酩穿着随意,一件软绵的长袖套衫,服帖地依附在他的身上,没有纽扣可以在领口敞开,一样看上去性感,对着学而那边的右手腕上扣着一支银表,样子古朴,一点都不张扬,学而不识货,但是也看得出不是地摊小店里能买的货色。他也站在那天薛洛睚站的地方,好像那里是整个办公室的焦点。学而进去的时候他正在和伍焕昶说话,学而看到的是他侧影,他一样有长卷的睫毛,但是他有妖绿的眼眸,在光影里仿佛透明的绿玉,清纯无暇又闪着光芒,他的鼻梁到鼻尖是一条刀削一样的直线,这使他显得冷峻不易亲近,但是他的下巴线条柔和,又使他显得诱人可亲。

      学而进门,他回过头来,看到学而,笑了一笑。学而的心漏跳一拍,他的唇型优美,颜色却是暗红,学而感觉到一种压力,仿佛看到幽艳的吸血鬼,明知是死路一条,却为他美貌吸引,逃不开,只能葬身给他。他的笑容却是亲切无瑕的,明净的好像没有开辟出来的处女湖。他看了学而一眼,就又回头去听伍焕昶说话。学而却觉得好像自己的灵魂已经出卖给魔鬼,感觉惴惴不安,连来找伍焕昶什么事都忘了。

      伍焕昶打住了话头,问学而,“有什么事?“伍焕昶还是一贯的优雅,他穿着深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衫领子翻出来,像一朵雪莲花,袖口上缀着两个钻石的袖扣,象两只幽亮的眼睛看着人。在伍焕昶面前,学而是谦卑的。学而出生贫困,家里没有条件讲究礼节,培养气质,所以学而崇拜有教养的上等人,象伍公子这样优雅的人。

      学而没什么背景,又不好看,比她好的人太多了,她把在她上面的人分为好几种,一种是学识渊博有真本事的人,一种是有贵族气质的人但不摆架子的人,一种是可以凭着身份盛气凌人的人,一种是长得特别好看的人,一种是新近发迹没有气质又乱端架子的人,前两种是她尊敬崇拜的人,中间两种是她羡慕的人,后面一种是她鄙视的人。凤教授是头一种人,伍公子是第一,第二,第四种人,所以她对伍公子即是崇拜又是羡慕。薛洛睚算是第一和第四种人,学识是否渊博她也不知道,但是起码人家有些真本事,他上得台面主持各种晚会,画得一手好画,他的画和伍焕昶的字放在一起已经可以摆到外面卖钱了。傅清啸她不知道怎么归类,他长得是好看,但不是学而眼里的好看,勾魂眼怎么能长在像他那样的人身上,一身栗子肉性感是性感,但在学而眼里象个野蛮人,衣服总留两粒不扣,属于衣衫不整。他擅长运动,但是老是拿不到第一,他端架子,但是又不是新近发迹,学而不肯承认他是可以凭着身份盛气凌人的人,学而也不能否认他有他的气质,但是就是对他有成见,只能归在什么也不是一类里。

      现在来了纪朝酩,目前她把他归在和伍公子同一类的人里,日后她也不知道怎么归类,只能给他另起一类。

      伍焕昶问到,学而这才想起来自己来干什么。她说,“张言恫让我来问问下一期的报纸什么时候出,他投的搞发不发。”张言恫是学协新生接待部的管事。伍焕昶微微蹙了蹙他的长眉,说,“学而,以后这种事让别人自己来问,不要老是给人跑腿。”学而知道伍焕昶这么说是为她好,她心里高兴,嗯了一声,转身就跑出去了。到了门口又回头问,“我怎么回答他?”“你说保密,要他自己来问才能说。”伍焕昶对付这种事已经手熟,想都不想就回答她。伍焕昶见学而出了门,不觉摇了摇头,他从来没见过学而这样的人,整个是只勤奋的蚂蚁,见了她都有些恨铁不成钢,知道说了也是白说,明天她照样给人跑腿带话,这已经成了她的习惯了,不做闷得慌。

      纪朝酩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微微眯了眯他的长眼睛,显然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眼角里有一丝笑意。他来找伍焕昶,是为了换届选举。他来北约明时间还不长,虽然崇拜他的人不少,但是瑶姒旎和她的三大名将根基已深,不是一般人能动摇得了的。

      伍焕昶的宣传部是学生的口舌,虽然他是瑶姒旎手下,但是学协报纸要顾及到大多数学生的感受,什么样的言论都得出,不是瑶姒旎的一言堂。这一方面是公正,另一方面也吸引更多的读者来看。伍焕昶当然会登纪朝酩的稿子,纪朝酩是名人,就算他写的东西狗屁不通,照样会有大批人追着看,更别说他的言辞犀利,见解独到,和他伍焕昶有的一比。他不写风花雪月,写的都是当时校园的实事,大家热衷的话题,他也不骑墙,一定有立场,写得一针见血。伍焕昶有时看得也忍不住叫好。伍焕昶的报纸纪朝酩的文章从压轴版换到头版,瑶姒旎换到压轴版,风头盖过学协主席。他每每和瑶姒旎唱对台戏。瑶姒旎文笔优美,但是力度不足,这样硝烟弥漫备战学协换届选举的时候,人人热血沸腾,文字的优美退而求其次,观点和文字的煽动性才是最重要的。

      纪朝酩也不因为伍焕昶一定会出他的文章而冷落了他,他还会来找伍焕昶讨论讨论新的话题,问问伍焕昶的感受。伍焕昶这时候的身份,不方便明着支持瑶姒旎,特别是在他自己办的报纸上,否则会给人说偏私,纪朝酩的支持者来砸他的办公室都说不定,他这段时间,只能编编广告,发布些中立的新闻,变得颇有英雄无用武之地之感。他的票,虽说一定会投给瑶姒旎,心里不是不佩服纪朝酩,如果不是他心里对瑶姒旎有爱慕之意,他临阵倒戈都有可能。纪朝酩的亲和力可见一斑。

      就是这样还不够,纪朝酩又有新花样,他在校报上又出文章,观点和他在学协的报纸上完全相反,而且他不用笔名,都用他纪朝酩三个字的大名。引起更多人的注意。他这样做,自然有很多人来问他,他说,“我这是要站在不同的立场上看问题,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这才可以击败对方。另外我也不会因为固执己见而蒙蔽了自己的眼睛,如果有好的观点,我都应该采纳。“

      春季没有什么大规模的比赛,纪朝酩不能在运动场上一显身手,未免不是一大遗憾。不过也不代表他放弃。学校有校内的春季篮球比赛。纪朝酩对仅仅是学校内部的比赛有些不屑一顾,他觉得对手不够强,要打也得打全球青年组的比赛。傅清啸是一定会亮相的,他还要用此给瑶姒旎做广告,支持瑶姒旎竞选下一届主席位。纪朝酩对傅清啸的政策不是拉拢,而是打压。他和傅清啸是老对手了。

      起场大家在练球的时候,纪朝酩跑来看傅清啸练球,傅清啸穿的篮球衫上还印着给瑶姒旎竞选加油的字样,看在纪朝酩的眼里十分可笑。傅清啸穿着不到膝盖的篮球裤,大腿健壮,小腿修长,许多妹妹来看他的长腿多过看他打球。这时他的勾魂眼都集中在对上身上,手里盘着球,轻轻松松绕过对手,把球投到篮球网里。

      纪朝酩不动声色地看了一会儿,看傅清啸的脚步身形,然后他走进场,这时场里的人都在练球,看台上人已经来得很多了,但是还没有挤满,没有人知道他走进去干什么。傅清啸也没有注意他进来了,他还在看着陪他练球的人,就在他晃身骗过对手向栏前跑去,准备投篮的时候,纪朝酩突然挡到他的面前,右手拍掉他的球,左手超起反弹回来的球,跃起来,飞手就把球投到对面的篮里去了。傅清啸一时措手不及,要抢已经来不及了。看台上有人轰然叫好拍手,所有练球的人都停下来,朝这面看过来。也不是所有人都看到纪朝酩在傅清啸手里抢球投篮,只听到叫好的声音,一时不知怎么回事,都在看。

      纪朝酩见好就收,他抄起别人投篮弹过来的球,送给傅清啸,嘴里说,“我看你打球打得好,手有些痒痒,不好意思,你继续练。”说完就走出去了。连反攻的机会也不给傅清啸。

      傅清啸站在原地,手里拿着纪朝酩给他球,恨得眼里冒火,却拿他没办法。

      纪朝酩就露了这么一手,自然有人嚼舌头帮他宣传,越传越邪乎。

      纪朝酩真正轰动全校的一招,莫过于找学而做他的女朋友,将他的亲民形象贯彻到底。

      纪朝酩不象瑶姒旎一样有得心应手的人给她打前锋,有些自古英雄皆孤独的感觉。他要找一个帮手,他不需要象伍焕昶,薛洛睚,傅清啸那样出色的帮手,他只需要一个忠心耿耿,任劳任怨的帮手。他看到学而,就找到了他要的人。

      他来找学而,在宿舍楼下等她,约她出去吃饭。他都不用送她鲜花,学而就举手投降了。但是他还是送来了玫瑰,艳丽暗红的玫瑰,就象他的唇。他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学而是他的女朋友。学而还是头一次收到别人送给她的鲜花,还是全校最出色的男生,她高兴都快昏头了,晚上睡不着觉,上课都在出神。

      从此学而不是寝室室友的听差,也不是学协的跑腿,而是纪朝酩忠心的手下。她为纪朝酩办事不遗余力,已经到了不用吩咐的程度,纪朝酩头一抬,嘴一张,水就拿来了,吃饭的点到了,饭菜必然送到面前,她为了纪朝酩连平时一定要去上,从来一节不拉的课都旷了。北约明风气开放,上课从不点名,只有个把实在刻板顶真的教授才把考勤作为评分的一项。本来就是,人都成年了,要不要上课自己早就应该知道,不用别人逼着。上课人多人少要看教授授课的水平,教得好自然来的人多,不然听的人就少,怪不得别人。

      纪朝酩对她和颜悦色,到哪里都带着她,但是从来没有和她手牵手,没有吻过她。学而不聪明,但是她的眼睛雪亮,悲哀的是她知道纪朝酩找她并不是因为爱她,一定有其他原因,她也知道她对纪朝酩也不是爱恋,而是迷恋,迷恋到明知是火坑也要跳进去。她一生中从未得到过这样完美的东西,纪朝酩的光芒笼罩着她,让她也有一个光环陇在身上。她贪恋这样的光环,这是她平时不可能得到的。她从来不敢问纪朝酩为什么会选上她,她怕知道真实的原因,她知道真相的残酷,她情愿不要知道。

      她心里是这样的明白,连自己也骗不过自己,如果她愚笨到以为纪朝酩真是爱她,那么她起码可以一心一意地快活,以后分手了,也可以安慰自己说,毕竟曾经相爱过,老了还可以拿来向后辈炫耀一下,当年我的男朋友是多么漂亮风光。但是她连这样单纯愚蠢的快乐也享受不到,她心里总在焦急猜测,不知什么时候纪朝酩会告诉她真相,然后离她而去,让她从云端重新跌落到尘土中,泥潭里。

      纪朝酩这一招,没有让众人远离他,反而更令人钦敬,原来他这只天鹅,是每只烂□□都可以吃到的,连原来不敢跟他接近的人都拥护过来,向他示好,希望继学而之后,自己会是下一个幸运儿。偏偏纪朝酩好像非常专情的样子,每每有人向他示意,他总是微微一笑,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不能辜负她。他这只天鹅,就在大家嘴边,偏偏谁都吃不到,让人心痒,又不忍放弃。

      五月初的大选,纪朝酩大胜而出,击败瑶姒旎成为新一届的学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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