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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招待记者 ...

  •   招待会次日清晨,顺利召开。鸿城各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网站都派了记者来,连正好在本城出差采稿的其他城市的记者都来了。这么年轻的女士,没有任何从政经验,大学一毕业,就要竞选市长,这是大大的新闻,即便不是新闻,也是人人要传的笑话。到底是人中的凤,还是不知天高地厚的井底之蛙,不来看看,怎么知道?

      大家要来的另外一个原因,因为这是朝露发起的。朝露本身是个奇迹,掌权的,和干事的,都是大学刚刚毕业的学生,没有经验的人。偏偏他们非常的成功。听说平时不常露面的年轻总裁这次也出面,这件事大概应该很有新闻价值的。

      大家要来看看瑶姒旎,顺便也来看看伍焕昶。两个人人气都很旺。大街上都站满了看热闹的人。

      八点整,门开,瑶姒旎领头走进来,她穿着今春朝露刚刚推出的时装,即时髦,又庄重,一张素面,只点睛似的上了一些妆,既不失礼貌,又显得自然。她脸上带着微笑,眼睛好像看着众人,又好像直视着前方。她看上去清馨高贵,美得一尘不染,但又平易亲切。

      只是有一点奇怪,她一个晚上,把头发都染成了黑色,墨一样的黑,闪着幽亮的光泽。这时直直地披在肩上,显得有一些妖媚。

      这个当然不是伍焕昶叫她做的。而且临时改变形象,是很犯忌的。

      伍焕昶看到她的头发,眼睛亮了一亮,又暗了一暗。他没有说话,这时候去责问她为什么染了头发,是件很愚蠢的事。

      镁光灯不停地闪。伍焕昶随后进来,他和瑶姒旎有三步之遥,既不太近,大家两个人都可以看清楚,也不太远,要拍在一张照里也可以。

      他如常穿着深色的西服,白衬衫,深色的领带,剪裁得体,质地优良。他没有特地打扮,和他平时接待客人时的装束差不多。今天他不是主角,没有必要穿得太好。他的脸色沉静,没有特别的表情,走进门,一双眼睛就很快四面打量下来,将情况看了个清楚。

      瑶姒妮和伍焕昶一坐定下来,就有人站起来提问,“请问象瑶女士这样没有任何从政经验,大学中途又辍学一年的人,怎么可能让人相信,你能胜任鸿城市长的职务?”光有美丽的外表,一向是不能镇服有能力会挑战的人的。没有人因为她完美的容颜,得体的打扮,就对她仁慈了。第一个问题就非常尖锐。

      今天来的人,都是各大媒体机构的精英,他们不但是来挑战瑶姒妮,也是来挑战朝露的。瑶姒妮如果今天失败,朝露一样的没有面子。这些机构都是朝露的竞争对手,朝露风头一直这么盛,从来没有漏洞。如果今天能借此机会让朝露出丑,那是他自己送上门来的机会,怎么能轻易放手。

      “每件事情都有开始,所有的人都是从没有经验开始的。如果每个人做事之前都要先有经验的话,今天谁都只能呆在家里,我们就不能在这里相互折磨了。”瑶姒妮依然面带微笑,她说话时,先看着提问的人,说到每个人的时候,将眼光慢慢巡视全场,和每个人都打过招呼。她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等人笑过了,才继续说,“说到退学,这倒是我的经验了。每个人都在失败和成功中成长,积累经验。有时候失败才更能让人成长。我一路走过来,一直顺风顺水。大一一到学校,第一届的竞选,就当上了学协主席。这算是我成功的经验吧。第二次,我输了,一蹶不振了一年。现在我再来,就不会犯当初的错误。”

      她的回答到位,非常坦诚,一点也没有故意隐瞒,反而明确地告诉大家退学的原因,表明她的态度,不管是好是坏,她都会对公众坦诚,不会故意隐瞒。她说话语气温和,态度亲切,并不尖锐,还不忘风趣幽默。这样的美女,让人不能不喜欢。

      提问的人说了声谢谢,坐下去。

      第二个问题,并不见得比第一个好回答,“我听说,瑶女士当初退学的原因,是因为有人为了你争风吃醋,动刀子伤人进了监狱。瑶女士可是人们说的红颜祸水?”此人姓宏,身上挂着的身份标记说明他是本城长风电台的娱乐记者,这类记者最喜欢追人的香艳丑闻。

      瑶姒妮态度依旧,看着这个人的眼睛,“既然你说到听说两字,就说明只是谣传。作为一名记者,最重要的是报道真相,而不是为谣言推波助澜。确实当时我有两个朋友动手打架,但是原因到现在连警方都不知道。如果宏先生知道具体原因,不妨先和警方打个招呼,也方便他们结案。自古红颜都不是祸水,祸水只是周围以此为借口生事的人。宏先生这一问,我正好为天下女性雪一下冤,正一下名。”说完她还不忘幽他一默,“我还要谢谢宏先生对我容貌的夸赞,不过宏先生今天出了门,会不会为了我和你邻座的人打架动刀子,来证明你说话的可信度呢?”

      这人有些尴尬地坐下去。人堆里又传来笑声。大家对瑶姒妮的印象都大大改观,态度友善很多。

      大家开始问一些正规的问题,例如瑶姒妮是否代表瑶家的利益,她的政见如何,支持何种党派,等等。瑶姒妮一一从容答来。

      中途有人问,“瑶女士,是否能问一下,为什么你今天将头发染成了黑色?是不是为了树立良好的形象?”大部分人对金发美女有偏见,总觉得他们胸大无脑,黑发的女子,这种偏见要很多。黑发的女子看上去多一些灵气,好象精灵,精灵都是聪明伶俐的。

      瑶姒妮微微一笑,“我昨天在画室里作画,头发不小心掉在砚台里,觉得头发一半黑一半黄出来见你们不是很礼貌,黑色一时又洗不掉,所以一时兴起,染了头发。实在不是故意的。”她回答的时候,并没有看屏幕。这个回答,不是特别好,但是却引起别人的兴趣。

      大部分人来之前都有些恶意,收集的都是有关瑶姒旎的弱点丑闻,不知道原来她还多才多艺。“原来瑶女士还会作画。”这时好像发现新大陆,这人转而又问起她的情趣爱好。有这样一个多才多艺的美女市长,即便是放着看看也好,也是鸿城的荣幸。

      瑶姒妮的一关顺利过掉,矛头一时又转到伍焕昶身上,有人问,“听说伍总当年也是瑶小姐的仰慕者之一,不知是否属实?”

      伍焕昶微微一笑,不慌不忙地说,“瑶女士是我见过的,本城最有魅力,最有能力的女性,我不仰慕她,请问,我又该仰慕谁呢?”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顺便还赞了瑶姒妮一下。

      有人又换了话题,“听说朝露起家另有领头人,伍总只不过是参与者而起,后来才正式接手,不知今日朝露的成功,到底要归功于哪一个?”问题虽然尖锐,但话已经说得很客气了,至少没有否认朝露起家,伍焕昶也参与了。

      伍焕昶并不需要看荧光屏,这些问题,难不倒他,他看着提问的人,脸色温和,微微笑着,从容道来,“功劳向来不是一个人的。今天你来参加第一个记者招待会,回去替瑶女士宣传,就是起头人之一。你以后可能就有其他更重要的事,不能来了。即便如此,如果日后瑶女士成功,你还是有关键的贡献。如果不成功,就不关你的事。事情起头也许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谁一直坚持到了最后,争取到了结果。”

      他的回答,既不否定纪朝酩,更没有否定自己,顺便还将了提问的人一军。

      薛洛睚这时候在画室里,他不在看转播,而是在听新闻。他没有把声音放出来听,而是带着耳机,静静地听。他穿着米色的衬衣,领子竖起来,第一粒纽扣开着。他在作画。他听着瑶姒旎悦耳的声音,蓝色的眼眸非常安静。他一笔一划慢慢地画着,笔下却不是什么广告,而是瑶姒旎。他不用去看她,她的形象深深地印在他的心里,听着她说话,他的头脑里有她清晰的样子。今天这个时候,连一向风头最劲的伍焕昶也不过是她的绿叶,她这朵红花,一定会惊艳绝伦,震慑全场,大家一定会喜欢她,她一定会出名,会成功。她离他,会越来越远。慢慢地,他只能从电视报纸上看到她。慢慢地,她会把他忘记,也许不会完全忘记,不过也不过是年少时一个淡淡的记忆。

      他会继续把她刻在心里的,也许时间长了,她的形象会模糊。所以他现在要习惯起来,习惯看不见她,习惯生活里没有她,习惯只能在遥远的地方听到她或看到她。不过他不要她的形象,有一天会在他心里模糊起来,所以趁现在,把她画下来。

      他不会天天画她的,对于他来说,有一张传神之作,已经够了。不需要左面右面正面后面。他不但要记住她,还要忘记她。这是多么的矛盾,又是多么地有道理。如果他每时每刻都记着她,那么他的日子就不会好过,他会沉沦,就象当初的瑶姒旎一样,只是用心地想着一件事情,把其他都忽略了。如果那样,他会成为别人的负担和愧疚,他从来不是负担和愧疚,他要好好地活着,活得和从来没有见过瑶姒旎一样精彩。如果可能的话,他还会娶妻生子。他的父母,他的朋友,没有亏待他,他不能为了自己的一份感情,辜负了他们。他并不是单单为自己活着的。所以他要学会忘记她。

      但是他知道自己是忘不了她的,所以他希望自己只是在一个人的时候,没有重要的事情一定要做的时候,才会想起她,不是想得伤心绝望,而是想到他毕竟曾经深爱过,所有的过往都如此美好。但是他不想记错了她,记忆大部分时候会根据自己的愿望慢慢变化的。也许他会把她越想越美,到老眼昏花时,指着别人说,那个是她。但是现在他有这幅画,这就是他的瑶姒旎,不是任何一个别人的,不是以前,也不是未来,而是他这一刻的瑶姒旎,从来不会变,也不会离开他。

      他的身影,在画室的光影里,是如此清晰,绝美而孤单。每个走过的人,都不愿意打搅他,生怕破坏了一幅画。不是他手下的画,而是他本人此刻,孤单地站在晨曦刚散的画室里,凝神作画,眉宇忧郁,脸色沉静,犹如一幅忧伤的画。

      学而看到的是另外一幅画,她和其他同事一起在看自家电台的实况转播。伍焕昶和瑶姒妮在一起,真是令人赏心悦目,好看的不能再好看,配得不能再配。学而心里有一些小小的羡慕和失望,但是更多是为了伍焕昶欢喜。她和伍焕昶只有工作关系,她不知道伍焕昶和瑶姒妮之间的事,已经就很久远之前的事了。她只记得她在学校听到的话,瑶姒妮在三个人中间摇摆不定呢。现在看看,伍焕昶最有希望修成正果,心里当然替他高兴。她听他们的对答,听到精彩的地方,眼睛都有些湿润了。这样美好的佳侣,一定不能被任何人,任何事情破坏了。

      傅清啸是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一个了。不是他不关心,他根本还不知道瑶姒妮搞竞选这件事。他不在鸿城,也不在中都。现在是春季联赛的时候,他跟着球队,全世界转。这个时候,他正在紧张地比赛。即便知道,也只能过后才看。

      纪朝酩也在看新闻转播,看得好像全神贯注,目不转睛,银幕上播的,是瑶姒旎的记者招待会。他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只有屏幕的反光,在他透明的眼眸里闪烁。

      夜色站在后面,纪朝酩的这种好像心无旁骛的姿态,她不是第一次看到了。以前在学校里的时候,他也是这样,只要她在,他总是非常努力地做另外一件事情,务必连一眼都不看她。

      他其实是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的,但是自从她告诉他她以后会嫁给弈如羽后,他就一直努力地回避她,远离她。纪朝酩是第一个见过她以后,不愿意跟着她,听她话的人。如果换了其他人,她是会放手让他走的,不能忠心臣服的人,再怎么能干,也是没有用的人。

      但是纪朝酩,她还不舍得放手。

      很多人都以为他是天鹅,因为他外表俊美,行为优雅,身份矜贵,脾性高傲。其实他是搏击长空的孤鹰。他喜欢飞在最高的地方,俯视一切,天下尽在眼里。他喜欢挑战,盘旋时眼色锐利,安静地观察,出击的时候从无空手。他欣赏孤独,伴侣随从都可要不要。他更崇尚自由,不要羁绊,什么时候要走就走,到手的猎物都可以不要。

      他飞得太高,他的对手都够不到他,所以没办法对付他,一定要等他落下脚来的时候,才能伺机出击。他飞得太高,他的同伴随从一样也跟不上他,所以他一个都不需要。

      不过这只喜欢高空,喜欢自由的鹰,现在却飞不太远,因为有根绳子,牵在他的脖子上,无论他如何挣扎,都解脱不了。

      这根绳子的一头,本来是他自己套上去的,另一头一直牵在夜色手里。他那边的一头,套了上去,却不知道怎么拿下来。现在只有夜色松手放开她手里的这头,他才可以自由地飞走。即便夜色放手,他还是脖子上套着枷锁,一辈子都解脱不了。不过他情愿背着这个枷锁,自由而孤独地飞翔,也不愿意落下来,好好地停在她的身边。

      他还是愿意为了她停留下来,甚至放弃自己高贵的身份,做她乖乖的宠物,不过一定是要有个前提,她要和他共筑爱巢。当然是没有别人,只有他和夜色的爱巢。为了夜色,谁是这个爱巢的主宰,对他来说不是很重要,只要他们是彼此的唯一。他的个性,从来就是要么不要,要到就要最好最极致。

      这只鹰,总有一天她是会放手的。他要的东西,夜色给不了他。但是现在,她还不会放手,他们之间的游戏,夜色还没有玩够。

      纪朝酩看着屏幕,却不再象以前专心看书一样,不是很能看进去。夜色慢慢长大,他对她的抵抗力,是越来越弱。他能感觉到夜色看着他的目光,落在他的背上,让他的背象要烧起来一样难受。他很想转过身去,把夜色抱在怀里,狠狠地吻她。不过他知道,夜色会轻巧地避过他,哪怕衣服的一角,都不会让他碰到。如果夜色的身手不是这么好,纪朝酩才不会这么老实地坐着。他如果非常想要一样东西,他是会不择手段的。他不是伍焕昶,他不会有太多顾忌的。如果能赢得漂漂亮亮,那当然最好,如果不行的话,必要的手段,他都会用。

      不过神秘多变的夜色,却好像身怀异能,她是他心头的魔。她的全身,散发着诱人的气息,远远地坐着,都能闻到感觉到。有时候,她又是收敛的,好像邻家的小女孩一样乖巧,清纯到极致。有的时候,她是张扬的,就像深山里修炼了千年的狐狸精,狐媚到极致。她的魅力,纪朝酩抵挡不了。纪朝酩都怀疑,她和那个弈如羽,到底是不是人。纪朝酩到现在,还从来没有见过象夜色和弈如羽那样的人。他们长得都令人不能抗拒,不是普通人的美,普通人的美,极致也不过是瑶姒旎那样。他们身世神秘,一点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地方来的。他们身价不菲,但是怎么也看不出来他们的钱都是什么地方来的,好像是祖上积累了千年传下来的。他们的身手高深,弈如羽的深浅他不知道,但是夜色,小小的年纪,哪里来的这么好的身手?他不用自己试,他看到过学校里莽撞的少年,凭着自己散手九段的身手,要和夜色过招,夜色衣带微动,就让对手摔得半晕在地。这样的身手,自己对付不了。

      纪朝酩用强用弱都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得到她。

      如果不能得到她,那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逃避她,逃得越远越好。他最不需要的就是没有希望的牵绊。他去出海。在海上的时候,有时候纪朝酩会非常地想她,他就跳到冰冷的海水里,让自己清醒一下,有好几次他都差一点回不到船上去。如果回不到船上,时间长了,他是会死在海里的。他虽然比常人有本事,但是他不是神仙。零下的海水,不是人能长时间忍受的。如果被船抛弃了,即使不被冻死,慢慢也会饿死。也许没等到饿死,他就力气耗尽,沉到海底淹死了。

      虽然他喜欢孤独,但是喜欢他的人更多,他没有淹死冻死饿死,就是因为跟随他的人,不离不弃,一直尽忠职守地看护着他。他们想办法让开着的舰艇慢下来,这样他可以赶上来。他们放下索梯,让他攀上来。他们甚至陪他一起跳到海水里。虽然在陆地上他离群索居,但是在海上他有他的亲密战友,正确地说是他忠心的随从。他们用心对他,他也用心对他们。慢慢地,他可以克制自己,再也不做跳到海里这种自杀的行为了。

      后来他去蓝越,也是为了忘记夜色。在蓝越艰险的环境里,处处都得小心,事事都得谨慎,一点都不能分神。蓝越的夜晚,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密密的林子里,一点光都透不进来。他们的脚步停息下来,但是人还是一样地紧张。他们看不见,并不代表丛林里的野兽看不见,危险可能比白天更近在身边。火光可以驱赶野兽,但是会招来更可怕的对手,隐藏在林子里的人,往往比野兽还要危险。这些人都是嗜血的杀手。把自己放在火光里,就是把自己暴露给这些杀手,所以明明有火,也不能点。只能靠夜视镜来观察动静,靠直觉来感觉危险。纪朝酩的直觉和眼力,因此磨练得异常敏锐。这种紧张刺激的生活,让他第一次忘记夜色,让他又一次感受到自由,无牵无挂的自由。

      但是一回到繁华的城市,他就又回到夜色的掌握之中。他无处可逃,所以过来自投罗网。他在夜色的家里。

      想到和自己出生入死,对他忠心耿耿的战友,他躁动的心安静下来。他开始收心敛神,看着伍焕昶从容地对答记者的提问。听到人问功劳归谁时,他在想,伍焕昶见过夜色,也见过弈如羽。今日朝露的成功,到底有夜色的一份?还是弈如羽的一份?伍焕昶一个人,是不可能在五年内爬到今天的地位的。奇迹,都是有原因的,如果不是运气非常好的话,就是有高人指点,有贵人相助。他不是看不起伍焕昶,相反,他非常看得起他。在当初四个自以为是的年轻人中间,他最看得起伍焕昶。只因为他沉得住气,耐得下心,锋利都藏起来,平时异常温和,关键的时候才出击,出击迅速,就像潜伏的猎豹,平时看不见,等看到就晚了。

      这次他推出瑶姒旎的方式,也是如此,也不早早就出手,让大家有时间慢慢认识熟悉瑶姒旎,而是在竞选中途正热的时候,短时间内重拳出击,务必一拳就把人打昏了,不给人准备消化和思考的时间。今日的伍焕昶,已非当初能比。他已经是社会上的顶尖精英了。

      不过当时的伍焕昶,能力虽然比尖子学生都好,但是和社会上打滚,竞争中成长的社会顶尖精英来比,还是有距离的。他本来就在怀疑,昨天在伍焕昶桌上看到那只印章后,心里就已经确定。这种古玉,只有弈如羽和夜色才有。他没有给朝露改名字,是夜色支持他的可能性更大些。不过这也不一定,有句话叫欲擒故纵,弈如羽也不一定就要他改名字。但是弈如羽是没有什么理由要伍焕昶去帮瑶姒旎竞选市长的,这只会是夜色的主意。

      他看着瑶姒旎和伍焕昶并肩坐在桌前,面对世界的责问,从容对答。他的心里,突然换了想法。也许他需要一个伴侣,可以帮助他忘记夜色。绳永远是两头的。只要自己能把自己这头的绳索解掉,他就自由了。他最好绳子能在他这头断掉,但是他一个人试了这么长时间,既没有成功,也看不到希望。他也不介意夜色松手,即便他心里要背着她一生一世,孤独地飞一辈子,至少他还有自由,总好过在她身边,既没自由,又没爱情。但是夜色一直不象要松手的样子。

      夜色的声音在身后幽幽地响起,“朝酩,不要去惹瑶姒妮,你会害死她的。”

      纪朝酩回过头,第一次直视着夜色的眼睛,他的眼神桀骜,他的声音锐利,“那又怎么样,我可以陪她一起死。”

      他的眼色转深,深深地凝视着夜色,他说,“如果真的有人要死,也是你害死的。”

      说完他站起来,毫不犹疑地走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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