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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聪明误 ...

  •   精品屋老板娘打开仓库门的时候,月光洒了进来,古芊菁却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被黑暗吞没了。
      老板泡妞忘记了仓库里的古芊菁,自然也忘了搓板防盗门的追捕,老板娘久等丈夫不来,以为在仓库里会抓个奸,结果却抓了个衣衫单薄目光发冷的大明星。
      不是她呼唤的林立翔。
      想也自然,又不是电影,林立翔怎么可能知道自己在这里呢?
      同一时刻,林立翔推开EAMI琴房的门,空荡荡的房间哪里有古芊菁的身影?苦笑着摇摇头。他怎么会这么傻,以为古芊菁会在EAMI琴房练琴。古芊菁几时有那种为了工作牺牲美容的觉悟?
      望着空荡荡的琴房,不知怎地一个个琴键好似按在了他心上。他站了很久,眼睁睁地看着月亮把影子从西拉到东。本就不用担心的,她自有她的去向,有愿意投奔的地方,与他何干,他又何必心慌?
      第二天一早,古芊菁把一个小纸袋放在方若绮面前,里面是一只古朴的盒子。
      她有点讶异地看了古芊菁一眼,打开盖子,原来其中隐藏着一只精巧的音乐盒,样貌虽不华丽,却泛着逼人的光,把空气挤成一道水柱,直直挤进人的肺里。
      貌不惊人而气势逼人……古芊菁弄到了!为了表示歉意,老板娘免费送了这个宝盒给她,据说是老板的命根子。所以,千万不要得罪结婚的女人。(啊我没有说自己啊真的没有)
      方若绮觉得自己的瞳孔里写满无数情绪,唯独少了欢喜。
      “给王瑞恩去吧。”扔下一句不明不白的话,古芊菁正欲离开,被叫住。
      “哪里弄来的?”
      她耸耸肩,一副“这种东西随手拣拣一箩筐”的轻松。
      傍晚,林立翔回到家,古芊菁半斜在沙发上,一脸倦容。
      他想问她去了哪里,害他担心了一夜,终究问不出口。怕又被她的毒舌嘲笑,一切很无谓。
      古芊菁抬起双眼,第一次正眼直直望向他,疲倦爬满了那张脸,密密麻麻遮盖了其他表情。
      原来你对我,这样漠不关心……她自嘲地想,黑暗中手指划下的“林”,此刻在指尖微痛。
      尴尬。
      沉默。
      僵持。
      末了,大小姐一甩手:“早点睡觉吧脱衣舞男,小心胸肌上长皱纹。”

      方若绮捧住脸,望向王瑞恩那被宝盒照亮的神情。
      “太神奇了!”王瑞恩惊呼,“若绮,你从哪里弄来的?”
      大言不惭说谎?王瑞恩最恨欺骗,古芊菁又向来口无遮拦。
      老老实实坦白?于是让王瑞恩更青睐古芊菁,我真是有病!
      她选择了不答,做出得意的表情,学古芊菁耸肩,挑眉,王瑞恩情不自禁拥住了她。
      “若绮,你是我的天使!”
      这不算撒谎吧?我可没说是我找到的,是王大哥太宠我,本能地把一切幸运都归功于我,不关我的事……方若绮把头放在王瑞恩坚实的肩头,自我安慰。
      若绮的拒绝如黎华所料,“对不起,已经约好了跟王大哥潜水!”
      黎华望着他们远去的身影,笑着摇摇头。
      终于得偿所愿了,这丫头。他不是不知道,她缠着自己吃饭跳舞打保龄球的真正目的。但一向与女人保持一段距离的黎华却不愿拒绝。
      有什么坏处呢,他又不钟意这样的姑娘。但在方若绮面前,他并不像对其他人那样伪装自己。他知道她并不喜欢他,所以一切言行皆可放心,可以有一个真正的异性好友相伴左右。
      而黎华,也是方若绮最无所谓、最不需要讨好的人。
      黎华越亲近的女人,越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红眼,方若绮太明白个中道理,所以毫不在意黎华是否会反感自己的伎俩。
      花心思让所有人喜欢自己,需要费很多脑筋和周折;当不再需要花心思时,反而可以洞彻对方的真实。黎华和若绮,都很享受这个过程。

      《离群的骆驼》引起了变革性的轰动,周映彤就像那个大胆把话题扔进人群,再后退三步审视观察的幕后黑手。
      此刻,趁着人群沸腾,她意图再扔一个话题。
      “立翔,这是王瑞恩和我们合作的电影《月光宝盒》,其中主题曲很重要,请你来创作!”
      林立翔愁眉苦脸望着雪白的稿纸,在大众眼里,灵感这个东西就像自来水,拧一拧就有;可对于好容易在沙漠里钻出个脑袋的林立翔来说,那简直就是大便,没有的时候死活都不会有。
      《月光宝盒》……他现在脑海里的词儿就是,我漏底棺材月月光呀,抱着个饭碗当宝盒呀,大爷大娘赏一口呀……最后一句不记得了,因为他突然想到了爱唱山歌的方若绮。
      皮衣一转变成了火红的舞裙,方若绮打扮成西班牙女郎在他脑海里旋舞。一颦一笑似白纸泼上一笔殷红的山茶花,她大胆奔放的亮丽山歌,鲜活明快的无心招呼,温柔细腻的回眸一笑……徐徐地,在他眼前展开了一幅夺目的画卷。

      时间签下了画廊的梦,
      画廊挂上了时间的吻。
      记忆搁浅着长巷的晚风,
      就如月光,封印了夜的伤痕。

      说来奇怪,这凄冷的词似乎与方若绮星点不合,就如她的黑色风衣与山歌简直两个国度,但不知道为何,想着她,血液中翻滚着的烈火如蛇般舞动,舞着舞着,变成冷色的蓝,舞着舞着,一簇淡漠的绿渐渐湮没了所有的暖意。他把美人的温暖放在心间,让心头的郁闷流向笔尖,于是,流了一纸疏离凉薄。
      他觉得手中握着一个女人,带引着他创作书写,甚至有一身冲动,想在这曲下注明:献给——
      若绮?好像他们还没到那个关系。有意思的是,如此迷恋方若绮的他,居然从来没去想过近距离接触。她于他似乎是一个灵感汲取地,一尊坦率的塑像,一个神话,一种幻觉。
      看见她的时候,他会激动,会手足无措,会大脑紊乱,没有她的时候,他似乎也没什么失落,因为她仿佛生机勃勃地活在他胸口,他笔尖。是否需要她以一种世俗的方式留在身边,好像并不那么重要。
      他并不如想象中那么急于见到她,然而古芊菁却活生生地,迈着高傲的步,在他周围走来走去,不时冷嘲热讽两句,狠狠打碎好不容易拼凑起来的,关于方若绮的幻象。

      方若绮没想到,莫筱筠这么快就有人追了。
      高明权也万没想到,自己一张性格十足的脸,有一天会遇到回锅肉饭的亲吻。
      莫筱筠把回锅肉扣上来的时候毫不客气。那天高明权在餐厅,边吃饭边跟朋友打电话,丝毫没注意我们的金牌布景莫筱筠姑娘,正端着回锅肉上来。
      “嗨,那姑娘,追我追得紧,还给我写了情书呢,错别字不少,要不要看?”
      下一秒钟,他就只看得到回锅肉油光光的肉纹。
      莫筱筠喘着粗气,怒视着这个以炫耀多少女人追自己为兴趣的性格男星,肉拌着饭从他性格的头发上,性格地流了下来,高明权目瞪口呆地数着回锅肉片,一,二,三,四……还真不少。
      从此以后民歌餐厅多了一个驻唱歌手,以及一只紧紧围着莫筱筠到处转的性格大苍蝇。
      方若绮听此八卦开怀大笑,笑到开心处,王瑞恩打了个电话过来:
      “若绮,听说黎湘离导演来找你?”
      “恩。问我有没有意向参加他的电影。”
      “推了他。”
      方若绮很意外王瑞恩第一次用这样不由分说、不通情理的口吻。王瑞恩显然也注意到了自己的失态,进一步补充道:“乔亚和彩虹一直处于竞争状态,这次我们用了古芊菁,乔亚认为我们挖脚,所以想办法把你挖过去。”
      “怎么可能?黎湘离一向不管这种公司恩怨的。”
      “那你听不听王大哥的话?”
      “听。”
      王瑞恩笑着暗想,好孩子。
      “为了避免矛盾,这种导火索还是能躲则躲。王大哥这里还会开很多戏,希望你永远参加。”
      永远……这是多么浪漫的一个词啊。
      永远是多久?正如林立翔的歌唱道,时间签下了画廊的梦,画廊挂上了时间的吻。一笔就是永恒。那两个字让她全身松弛下来,温柔的情愫在唇齿盘旋,最后化为一个字:
      “好。”
      只要王瑞恩开心,推掉一个黎湘离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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