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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Chapter36,伪作 ...

  •   “走啦。”
      李忠晃了晃手中的破书,只能感叹一句真是人傻钱多,随手就抛回给了店老板,看他手忙脚乱的接住,确然是个没什么隐藏的笨拙胖子。
      既然没什么事,也耽误了太多时间了,便招呼木念离开,再去城东集市逛逛,若真有那金国来的书摊,便是此人所言非虚,确无异常了。

      不过,就算是找不到那卖书的商人,李忠也不认为,这本挂着岳武穆招牌的书,能掀起点什么大风浪来。无他,只因为这书实在是写的太浅显简单了点。
      肤浅到但凡是识字的,一眼就能看出,这绝不可能出自岳武穆之笔,是彻头彻尾的后人伪作无疑。

      而且虽然取名为武穆遗书,但却并非排兵布阵的兵书,在李忠看来,倒更像是本故事杂集,用朴实简略的文字,描写了一个一个让人看得实在是满头雾水,大惑不解的奇谈怪论。

      例如第一篇故事便是养羊,讲一家有两个儿子,各自分了一块水草丰美之地,让他们养羊为生,好吃懒做的大儿子养的是绵羊,勤奋努力的小儿子养的是山羊。
      二十年以后,大儿子成了地主有了越来越多的草地,小儿子却是不知为何沦为了奴隶,人人都说大儿子是天生的福星,小儿子是个瘟神。
      然后,然后就没有啦,让李忠还往后翻了半天,才当真能相信这个故事就这么没头没尾,无聊的结束了。

      嘿,这故事写的不好也就算了,偏还在后面专门配着一张绵羊和山羊吃草的对比图,画的倒是栩栩如生。
      只是那画中的山羊咧着嘴笑,露出的牙齿锋利的像把匕首,让人打眼一瞧便有种奇怪的不协调之感,猛然望去整张图上只能看见一排利齿,构图实在是突兀的很。

      第二个故事的主角是个商人,他热爱山羊、兔皮,狐狸皮,狼皮和蛇肉,老鹰,于是愿意出三倍的价钱来购买它们。
      有个牧场主听说了非常开心,于是把他所有的草原都用来养山羊和兔子,还带头猎杀狐狸和狼。后来牧场主得到了很多很多的钱,但他再也不是牧场主了,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商人。
      而最开始的商人则非常非常的开心,开心的像一个真正伟大的国王。

      这个故事倒是挺完整的,可它的配图比故事本身还没头没脑。既不是牧场主的草原,也不是商人,而是一片贫瘠荒凉,空无一物的沙漠,旁边放着金子和王冠。

      第三个故事倒是比较有用,一个商人,他家隔壁的土地上总是长草,他年年秋月草枯时派人去纵火,可却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终于成了梗在心头的心腹大患。
      忽然有一天,这个商人发现烧完草,如果能再撒上硫磺,烧碱或者石灰,那么草就长得越来越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岁岁月月,那么终有一天将会寸草不生。

      李忠本来觉得这个故事还不错,回头开荒的时候可以试试,但转念一想,连草都长不出来的土地,那更不可能长出庄稼来了。这个故事不是坑人吗?

      第四个故事,从前有一本医书上写,只有买从草原上来的瓢虫、壁虎、蟾蜍、青蛙、蜻蜓、猫头鹰、蜘蛛、蝙蝠和燕子等等,这些吃害虫的动物,才能治人的一种心病。
      配图又是一块金子。

      第五个故事,则是有一个勇敢的小伙子,他知道骑着马的强盗要来抢他们的村子,于是提前把村里的青壮编成了队伍,携带火油毒药。
      来到水草丰美的强盗的家乡,看到青草就烧油放火,看到水源水井就下毒,看到牛羊就挥刀砍杀。
      这个故事里总算出现了面前能称为民兵的组织,但是训练民兵之法却只有一句军纪严明,重赏重罚,简直简略的过分。

      整本书里都是诸如此类的故事,这种奇奇怪怪的杂谈阔论,怎么看也不能说是一本兵书吧,更何况还要挂着岳武穆的旗号,这造假之人也真可谓是胆大包天了。
      可偏偏还真有那许多人争着抢着来买,李忠震惊地看着穿着西夏服饰的人,竟然当真挥舞着银子,哄抢着书摊上仅剩的伪书,当真是目瞪口呆了。

      连那个卖书的金国来的商人,都被惊得够呛,忙大声宣布,不用争不用抢,过几天他就再回金国一趟进货,到时候绝对够大家买的,才算是止住了事态。
      没买到的人更是要么围着这个商人,约定送货时间,要么就是缠着买到书的人,想要抄阅一番。抢到书的人才不耐烦跟他们浪费时间,而是争分夺秒地骑马离开。
      那火急火燎的样子,简直让李忠怀疑,他们这些西夏人,跑这么远一大趟,难道就单是为了买这本伪作的假书不成?

      这事可真让李忠是大惑不解,摸不着头脑了,他可也看完了整本书,怎么没发现有什么出彩之处啊。莫非西夏人和金人就真的是单纯的人傻钱多,发癔症啦。
      木念一路上却是暗中思量着年岁,终于是恍然大悟:“我明白为什么西夏人比金人还着急来买书了。”

      “为什么?”李忠连忙追问。
      “因为今年该是,蒙古人第三次攻打西夏了,对,没错,就是今年,应该已经开始了,蒙古人会一直打到西夏的都城中兴府,目的是为了想要迫使西夏的朝廷,战败后主动割地赔款求和,并答应和蒙古一起出兵伐金。”
      如果我没有出现的话,木念默默地将这句话吞进了口中:“看来这次,蒙古想要攻下西夏,应该就不会那么顺利了。”

      “蒙古,打西夏,哦,你是说那些骑马的黑鞑人?他们是叫蒙古吗?”李忠挠了挠头。
      他听从西夏来的商人抱怨过,有从北方来的骑马的黑鞑人,擅于骑射,热爱烧杀抢掠,是个凶残又恐怖的种族,是西夏最大的敌人。
      “可这又跟这本伪作的武穆遗书有什么关系啊?难道书里还有能战胜蒙古人的秘籍宝典?”

      “你就这么肯定这本书是他人伪作的?”木念有些无奈地耸了耸肩,冲李忠轻松地点了点头。
      “那肯定啊,岳武穆怎么可能会写出这么,既跟练兵无关,又无聊透顶的怪书啊。啊,还真有,可我怎么没看出来啊。”这可大大打击了李忠的信心,他可是军中文武全才的人物啊。
      李忠一摆手:“不对,你怎么知道的,你也看过这本书啊。等等等等,你先别说话,先让我回想一下,我就不信还发现不了了嘿。”

      看李忠在旁边可谓是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却还是一头雾水,苦苦支撑的可怜模样,当真是让木念哭笑不得,忍不住开口为他解围。
      “你觉得孙子兵法和纪效新书,哪本更值得推崇呢?”

      “那肯定肯定是孙子兵法啊,那可是孙武啊。”李忠不假思索一口回答,也暗中庆幸终于可以不用再白费功夫思考了。
      “就算是不识字的人,也肯定是听说过三十六记的,围魏救赵,声东击西,笑里藏刀,顺手牵羊都已经成为了常用词,更知道走为上计的道理嘛。”

      “那如果要让你无中生有,从头拉扯起一只英勇善战的军队来,你觉得哪本书会更好用。”木念又发问。
      “那,”这个问题让李忠斟酌了良久,才终于不太确定的给出了模糊的答案,“或许,可能,竟然会是纪效新书,毕竟这本书可是详细到连军队怎么盖茅房都有,是练兵细则,简直是把饭喂到嘴里了。”

      “正是如此。”木念肯定的点了点头,“孙子兵法是道,纪效新书便是术;孙子兵法是战略的高度,那么纪效新书便是实用的广度。”
      “当然,战术会过时,只是经验的集合,在特定的时代,对特定的敌人才有效;而战略则是道,是永恒的战争模式,任何时代,只要存在人类,就会有战争,而战争的模式永远不会变,那么道也就永远有效。”

      “这本武穆遗书就是术,只对蒙古人有效,是在无数次与蒙古骑兵的交战中,前人得到的经验集合。”
      “而这种经验,与蒙古人屡有交战的金人和西夏人,他们自然能从书中发现。但是若是对蒙古人一无所知的人看到,没见过蒙古人的作战方式,不知道水草对蒙古人的重要性,当然会觉得不知所云了。”

      “蒙古人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辽阔的大草原,培育着无数的战马,牛羊。”
      “蒙古骑兵的单兵作战能力强悍,从小放牧,五岁能骑马,十岁能挽弓。大草原是骑兵最好的训练场,也是战马最好的天然牧场。”
      “蒙古骑兵每个人都至少能有三四匹换乘的战马,既能保证速度,又能通过换乘节约马力,所以能既擅于闪电突击,又擅于长途奔袭。”

      “草原上放牧的牛羊,为骑兵们提供御寒的皮毛,牛肉干和奶制品,成为骑兵们保持连续作战的后勤保障。甚至战马中的母马,马奶马肉都可以作为战士的口粮,补给便于携带,这就保障了蒙古军的粮草运输随军,还不用担心粮草被劫。”
      “可以说,只要长草的地方,蒙古军队就能解决他们的后勤问题,这种独一无二轻便后勤的先天优势,保障了骑兵的机动性和速度,让蒙古骑兵能在战场上来去如风。”

      “蒙古骑兵,他们这一切的关键优势就在于草原。”李忠完全听懂了,他明白了,“因为有水草,他们可以放牧,才会有战马,有牛羊,有后勤,有骑兵。”
      “所以那些故事,其实全都是在讲,该如何让草原失去水草,往后成为荒漠,如何不动声色不留獠牙地解决掉蒙古这个心头大患。”

      “第一个故事是在说,比起绵羊,山羊更能破坏草原,让蒙古人最终失去进攻的武器,而这是因为它们锋利的牙齿?”李忠试探地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对,这是山羊的牙齿结构决定的。只要山羊吃草就一定会把草根都刨出来吃掉,可谓是斩草除根。饲养的山羊越多,草原植被就越会受到破坏,草原会越来越少。”

      “所以要鼓励蒙古人多养山羊,就像第二个故事里面写的一样,在互市中用比市价更高的价格来诱惑他们。”
      “狐狸、狼、蛇和老鹰则是兔子和土拨鼠的天敌,兔子繁殖快吃草多,和土拨鼠一样,会是消灭青草的好帮手。”
      “山羊毛可以用来纺织,羊皮可以入药,狐狸皮狼皮本来就是互市中需求最大的皮毛,蛇肉做蛇羹,老鹰用来驯养,有充分的理由可以大量购买它们,这是正大光明的阳策。”

      “秋季烧荒,可以有效减少草原上动物过冬草料的供给。动物必须吃草喝水,把草烧了,在水里下毒,让蒙古明年没有充足的粮草马匹后勤,无法出兵抢掠打野草。”
      “在大草原上放火,把马匹牛羊过冬的干草烧掉,让牛羊马匹无法过冬,动饿而死,第二年马匹减少,也就无力犯边,至少也能保边境一年太平,大大减轻军队的压力。”

      “而用上火油,硫磺,烧碱和石灰,不仅是要保证来年一年的太平,还是要年年岁岁,持之以恒,破坏草原的土壤,破坏他们整个草原环境的的修复和再生,让野火烧尽枯草,春风不再生。”

      李忠对自己充满了智慧的分析,可谓是十分满意,快活地挠了挠头。
      他现在唯一不理解的就是:“但是那些草原上壁虎、蟾蜍、蜘蛛、蝙蝠什么的,消灭这些吃害虫的动物,是怎么一回事,有什么作用呢?”
      “就像庄稼会生虫一样,草也会生虫啊,也会根茎腐烂,叶子枯萎,也会因虫害而成片成片的枯黄死亡。没有了吃害虫的天敌,草原会变成害虫的乐园吧。”木念耐心地为他解释。

      “草原是游牧民族的命脉,只有没了草原,游牧民族才能必灭。否则,它会越来越膨胀,直到成为大宋的一道难以彻除的遮天阴影。”
      “毕竟,与蒙古骑兵交战,打赢了,他们可以跑路;打输了,他们无需补给就可以继续进攻,还能劫掠你的粮草。”
      “孙子兵法里有写,战争就是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以众击寡。而面对拥有据对机动速度的蒙古军队,无论军队人数多少,蒙古军队都能做到以众击寡。”

      “如果你把军队集结起来,守在一个地点,那么蒙古骑兵就会四处攻击你没有设防的地方;而如果你要把战线拉长,把军队分散开来防守各地,那么蒙古骑兵,他们就更会仗着速度,集中攻击你兵力薄弱,落单的军队,来逐个击破了。”
      “面对蒙古骑兵的闪电战,要是只跟他们拼速度,那么永远只能疲于奔命;也不能跟他们比后勤,这个是种族天赋。想要打败他们,必须要有自己的节奏,要拥有火器和同样出色的骑兵。总之,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可怕的敌人。”

      李忠同样沉重地跟着点头,他忽然明白了一些东西:“所以您送来的粮草里,才会除了常见的口粮,还有直接用热水泡了就能吃的干米饭,直接用面粉炒熟,嚼着就能干吃的炒面,还有能保存好久的腊肠,干肉,奶制品。”
      “因为蒙古不仅是西夏和金国的敌人,它还会是大宋未来的强敌。”李忠郑重其实的重复,“它会是大宋最可怕的敌人。”

      “对待最可怕的敌人,是可以用最辛辣的手段的吧。”
      “但其实会不会觉得,这些方法都太过分了。毕竟草原除了是制造源源不断蒙古骑兵的源泉,可也是牧民们赖以为生的家园啊。”

      “破坏一个民族赖以为生的家园,让他们没有充足的粮食过冬,会不会其实反而会更逼得他们破釜沉舟,不顾一切地出兵侵略边境呢。”
      木念轻声地有些怅惘地注视着天空,即便目的是为了守护,可依旧没有任何方法是十全十美的。面对良心的谴责,也只有沉默的承担,或许才稍微能称得上是勇敢吧。

      “才不会呢,难道以前没有这本书的时候,那些骑马的鞑子们,就从来不会过来欺负咱们汉人了嘛?”
      李忠出手没轻没重,重重地拍了一把木念的肩头,差点把她打了个踉跄, “果然是没见过血的小孩子,就算再聪明机智,武力超群,可也还是太嫩了点,这样心软可不行,会吃大亏的。”

      “你想想,从秦汉到今天,五胡乱华,辽人,金人,西夏,他们也都是从草原上来的游牧鞑子,咱们汉人可有主动招惹过他们嘛,可他们却是从来不把咱们当人看,从来都认为咱们汉人是两脚的好吃的牛羊。”
      “我也是当了这么多年的兵了,可以说,这些不是人的鞑子,他们来犯边,要么是觉得自己行了,觉得汉人就是一群任他们宰割的牛羊,凭什么占据中原,所以要来抢咱们的地盘。”
      “要么就是他们没东西吃了,活不下去了,咱们汉人就是他们的口粮,除了来抢地盘,是还要来吃人呢。”

      “对于这些禽兽,可不能心软,越狠越好,便是作这伪书的那位侠士,心肠再狠毒,计谋再过分,那也是功大于过,该给立排位万家祭拜的,至少足以慰藉军中战死的英灵。”
      李忠双手交握,竟是当真做出一副诚信拜祭上天的模样,郑重其事的朝天地之中拜了三拜。

      这认真又笨拙的样子,倒也着实不能轻慢以待,也暂时扫清了木念心中偶尔总会浮现的,无法逃避的软弱和迟疑。
      “我相信,那个作书的人是一定能收到你的心意的。但是,需不需要在这种祝天祷地的时候,还要特地强调是作的伪书啊,这也太太太严谨了吧。”木念实在是被他弄得哭笑不得了。
      “不,不然呢,那可是岳武穆啊,岳武穆那是军中的天神,他留下的书,肯定才不会这么不正经,一定是百战百胜的练兵指南。”

      好嘛,连李忠都这么觉得,那个聪明绝顶的赵王爷,完颜洪烈,肯定也是认定这是伪书喽,便是这些法子十分有用,说不定让他想得到武穆遗书的心情反倒会更迫切呢。
      亏她还想方设法,请专人专门做旧,故意弄得破烂,想给这本书渡层金,绝了完颜洪烈的念头呢,看来反而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啦。

      木念皱了皱鼻子,哼,不过也无所谓,反正所谓的武穆遗书,其实就是破金要诀嘛,整本书里全是岳武穆与金军交战多年,总结出的经验教训和破金人军队的阵法。
      所以让郭靖得到后,身为四大将之一的他用来训练蒙古人的军队,才会让蒙古南下破金,把金人杀的是十不存一。

      其实只要不让蒙古人得到,就算到了完颜洪烈手中,也完全没什么要紧的。
      倒是不妨想象一下,完颜洪烈费劲千辛万苦,将这大名鼎鼎的武穆遗书抢到手中,打开一瞧,竟然是写满了金人的弱点,指点该如何如何大破金军,除此之外,竟然别无他物,才真的是要被气到吐血啦。那副场景,一定十分有趣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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