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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Chapter 13 ...

  •   这家倒霉的快餐店名叫“威廉与燕麦饼”,我来了三次才记住这个名字,而我希望以后也不会再光顾。史宾塞阴郁地想,用叉子一点点地肢解餐盘里的苹果派。比尔•默顿一如既往地坐在卡座对面,一个人占据了两个人的空间。情报处处长从听完史宾塞的整套理论开始就沉默不语,只是像搅拌混凝土一样搅着杯子里的黑咖啡。他仍然把他的老福特停在落地窗外,仍然把灰头发的记者锁在后排,当他是只患有狂躁症的苏格兰牧羊犬。
      “如果你不快点做决定,亲爱的上司,我猜那个家伙会冻僵在车里的。”史宾塞咳嗽了一声,抬起沾满饼皮碎屑的叉子,指了指窗外。
      “我是个有良心的官员,动用公权力和金钱的时候必须反复考量。”
      “这套废话请您自己保留。”
      “不,情报处还不能倾巢而出,时机不对,抱歉,莱尔。”默顿摊开他那双著名的、大得像两个餐盘的手,他在教训菜鸟的时候总爱炫耀自己当年如何捏碎一个克格勃的颈骨,“你刚刚告诉我的一切,听起来很有说服力,但事实上你什么有价值的证据都拿不出来。华盛顿那群爱打高尔夫球的家伙讨厌猜测,他们喜欢万无一失的计划,方案,日程表,哪怕这种东西在谍报世界里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你还真是个有良心的官僚,比尔。”
      “真有意思,这句话我三十多年前也说过一次,对象是埃德加•胡佛(*01)。”
      “中情局为你骄傲。”
      “请停止显摆你的幽默感,莱尔。我老了,脑筋没以前转得快——结账,谢谢。”他抬手拽住那个眼皮浮肿的男侍应,后者不情不愿地咕哝了一句“好吧,先生”,懒洋洋地向吧台踱去,好像拖不动自己的双脚似的。
      他们并肩走出“威廉与燕麦饼”,被寒风吹得缩起脖子。史宾塞打开车门,把记者放了出来,后者抖了抖手上的《纽约观察家》日报,向他抱怨说自己快要被主编遗忘了,搞不好等他回到报社,连自己的办公桌都会被新科记者霸占了云云。史宾塞心不在焉地听着,竖起大衣领子,希望挡住无孔不入的寒意。那辆蓝色的丰田停在一个街区开外,已经换上了一块弗吉尼亚州的牌照。史宾塞把喋喋不休的年轻人塞进副驾驶座里,发动了车子。某种黑暗阴郁的东西缓慢地在他心里舒展开来,像条滑溜溜的蝰蛇,鳞片细微地沙沙作响。他发觉自己开始抗拒这个任务,没有理由,纯粹出于本能和直觉。成百上千个名字、时间和地点在他脑子里混在一起,像个抓乱了的线团,亨利•帕森斯在什么地方打了个死结,他无论如何解不开。
      “比尔•默顿想要的是有司法价值的证据。”他听见自己在说话,灰色头发的年轻人伸手把车载收音机的音量拧小了些:“什么?”
      “那个秃顶老家伙相信我的推测,但推测不合华府的胃口,他想要证据,而且它们最好确凿得像林肯纪念碑。”史宾塞推了推眼镜,“下面这段话可不要见报,记者,要是抓到那个该死的帕森斯,相比起移交法院处理,我更愿意找个僻静的地方毙了他,尸体丢进哈得逊河里。”
      可是你要怎么追捕幽灵?他从来没在任何档案和报告里出现,又或者出现过许多次,却披着不同的外衣,像一条狡黠而充满恶意的变色龙。史宾塞发现自己又陷进那潭深绿色的噩梦泥淖里,一张网,一个陷阱,克里斯•加曼蒙着一层白翳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还带着停止呼吸前的惊愕。他突然记起克里斯在讲笑话的时候很喜欢眨右眼,露出有所期待的笑容,像个六十年代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他死了,莱尔,而你只能退役,没有别的选择。”比尔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情报处处长在宣布坏消息的时候从来不拐弯抹角,而是干脆地一棍子打下来,让你呜咽着逃到墙角去舔伤口。
      “光是这句话就足够让你加入失业人群了,莱尔。”
      “谢谢提醒,我六个月前就已经成为失业人群的一员了。”
      出于顽固的职业习惯,史宾塞在电影院附近停下车,打算步行一段路。这里远远算不上精品街区,沿街都是些老旧的公寓,楼顶上支着好几根鱼骨一样的卫星天线;油漆剥落的窗台下悬挂着褪色的星条旗,看起来可怜巴巴的。他们的阁楼在支路尽头,记者习惯性地往左拐,却被史宾塞一把拉住手肘,硬是拖着继续往前走。
      “莱尔?”
      “别回头看,我们被盯上了。我说了别回头!”他拍了拍记者的后脑勺,“要看的话,利用商店橱窗和汽车的后视镜。”
      确实有个穿着深褐色长风衣的家伙不远不近地吊在后面,双手插在衣袋里,假装在悠闲地散步。但这位先生的演技未免太差了,光凭那副恶犬般的表情就知道他不是什么遵纪守法的现代好公民。克里斯一下子紧张起来,神经质地拨弄着围巾一端,呼吸急促,像只惊慌失措的小动物。史宾塞用力握了一下他的手,“别怕,我们还死不了。”
      “他们……”记者吞咽了一下,好让声带发出正常的音调,“他们带着枪吗?”
      “你说呢?”似乎觉得这个问题很可笑,史宾塞短暂地勾了勾嘴角,“多半是配了消音器的小口径手枪,我们最好祈祷他没有带达姆弹。”他微微侧了下头,假装被便利店落地窗上的打折商品广告吸引了注意力,“啊,看来幸运女神决定扇我们一巴掌,来的不是孤狼,而是狼群。”
      他们拐进了一条小巷,跟在后面的三只“狼”加快了脚步,似乎想在这里堵住猎物。史宾塞揽住克里斯的肩膀,感觉到年轻人抖得像落水的猫咪,“别紧张,至少别让后面的家伙看出你怕了。”他低声说,跨过一块翻倒的广告牌,“下一个岔路口,我们会往右转,然后开始跑,像只尾巴着火的羚羊那样跑。巷子尽头就是塞勒瓦公墓,门总是开着,逃进去之后马上躲到墓碑后面,让死人给你挡子弹,听清楚了吗?”
      记者舔了舔嘴唇,点点头,蓝灰色的眼睛里满是恐惧。史宾塞揉了一把他的头发,深吸了口气。
      “现在。”
      他们在冷清的街道上狂奔起来,听见身后恼火的喊叫和杂乱的脚步声。子弹打碎了汽车的挡风玻璃,吓人地哗啦作响。克里斯确信自己看见了子弹和铁皮碰击出的火花,右手臂突然掠过一阵灼热的痛楚,记者惊叫了一声,差点摔倒。“你还好吗?”史宾塞抓住他,几乎是拖着年轻人往前跑,后者点了点头,死死攥紧他的手臂。塞勒瓦公墓的黑铁大门果然敞开着,对逃亡者来说简直就像金光闪闪的天堂之门,他们弯着腰跑进去,鞋底在冻硬的泥土上敲出邦邦的声音。
      “到墓园的另一边去,翻过栅栏就是大街,我要赌一把,看他们敢不敢乱开枪。”史宾塞背靠着一块砂岩碑石,喘着气,咔嗒一声打开了史密斯维森的保险,“你先走,别怕,我会在后面掩护——你真的没事?”他问,盯着记者的右手,血珠正缓慢而执拗地沿着指尖滴下来。灰头发的青年按着伤口,吃力地勾起唇角:“没事,只是擦伤了胳膊……我猜。”
      他们在墓碑和墓碑之间匍匐前行,流弹不时打掉石雕天使的翅膀尖,或者在圣母脸上刮出一道狭长的伤痕,史宾塞每隔几十秒就往身后开一枪,不指望打中谁,只希望枪声能招来警察。“松树林!”他在克里斯耳边提醒道,记者跟着他往栅栏边爬去,觉得眼前发黑,手臂重得像灌了几公斤的铅粒。子弹削掉了一根树枝,他翻过低矮的黑铁围栏,摇晃了一下才站稳。警笛声响了起来,却遥远又模糊,仿佛来自数十米深的湖底。他无法思考,只能机械地往前挪动脚步,直到撞进史宾塞怀里。他摇晃着他,大声地说着什么。
      我听不见,克里斯努力想说话,却发不出哪怕一个最简单的音节。我听不见。
      寂静的黑暗最终吞噬了一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Chapter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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