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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坐上来 “裘应,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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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玫瑰庄园。
铺天盖地的路西法玫瑰,从拱门倾泻而下,宛如花瀑。
一场盛大的订婚礼,徐徐拉开帷幕。
舞台上,新郎身形挺拔,眉目英俊。他身畔,新娘穿着纯白婚纱,笑容明媚又羞怯,挽着他手臂,宛如童话里汇聚了万千幸福的公主。
司仪恨不得将全世界最美好的词汇,都用来夸赞新娘的美丽与端庄。
可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花园里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端着高脚杯的宾客,频频回头。
目光落在了路西法玫瑰栅栏边、一位安静观礼的白裙少女身上。
少女未穿礼服,只一条素白的裙子,没有任何装饰。
在如此隆重的婚礼现场,不着礼服正装,这已经极不合规矩了,偏偏,她生了一张美艳至极、绝不失礼的脸庞…
仿佛她穿什么都是对的,旁人穿什么都是陪衬。
乌黑的长发散在肩后,露出一截纤细白皙的脖颈。
她眉眼间带着淡淡的倦意,像是刚从一场漫长的梦里徐徐苏醒的睡美人。
众人低声窃语——
“是苏家那位吗?”
“除了那位大小姐,还能有谁,敢在陆家少爷的婚礼上穿这么素的日常装…”
“没想到苏家大小姐睡了八年,竟然真的醒过来了。”
“当年就是深城第一美人,八年了啊,她怎么一点都没变?”
……
苏雾靠拢了玫瑰花墙。
那大片的路西法玫瑰衬托着她,明艳娇美,灼灼夺目,她什么都没做,只是静静观礼,就已经夺走了整场婚礼的所有目光。
乏善可陈的婚礼,她是唯一的意外。
无论任何场合,苏雾都已经习惯了自己成为人群的焦点。
她天生就该站在聚光灯下,接受众人的赞美、恭维、礼遇。
她不需要这些,但这些本就属于她。
所以,哪怕是在婚礼上,哪怕宾客们频频回头看她,而忽略了礼台上长篇大论发表爱情感言的新娘子。
她也不会觉得有任何不适之处。
“配得感”这东西,都是万千宠爱于一身,娇惯出来的。
沉睡了八年,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变化不大。
周围人群的躁动声却越来越大,以至于在新娘子淌着泪、梨花带雨倾诉爱情感言的时候,司仪还要频频招呼纪律,让人群安静下来。
台上的新郎,眉目英俊成熟,不复年少时的轻狂与张扬。
而就在新娘哭成泪人的时候,新郎的视线却已经定格在了对面白裙少女身上,微微睁大眼,不敢置信。
像是见了鬼,又像是见到了此生最不敢见的人
苏雾很小的时候,她以为自己会成为陆迟翊的未婚妻。
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嫌,很长一段时间几乎形影不离,陆迟翊对她好得不得了,她是他捧在手心里的掌上明珠。
纵然陆迟翊也是被无数人拥趸的中心,天之骄子,无尽关注和爱慕。可在苏雾面前,他永远甘愿俯首的骑士。
夏天,他书包里常备手握充电小风扇,因为苏雾怕热。
冬天,他会时刻把她的手揣进自己羽绒服口袋里暖着,因为苏雾怕冷。
两家大人给他们定了姻亲。
门当户对,天作之合。
深城上流圈子里,所有女孩都羡慕苏雾,家世好、长得好,还有个陆迟翊这样的天之骄子做未婚夫。
苏雾弄丢的八年,于她而言,不过睡了一觉醒过来。
可一觉醒来,陆迟翊跟她的闺蜜林妙订婚了。现在,她作为宾客,观看未婚夫与闺蜜的婚礼。
其实,刚知道他们要结婚了,苏雾是有一点不舒服。
从来只有她不要的,没人…敢从她手里抢东西。
她可不是什么善解人意的天使女孩,会自我安慰说自己都昏迷了八年,陆迟翊跟其他人在一起是理所应得的,是人之常情。
对于她来说,别说她只是变成了植物人,哪怕是死了,他陆迟翊都该为她守身如玉,墓碑前哭上三年五载,拿下一块贞节牌坊。
不爱她的人,不如去死。
所以今天穿白衣,她眼里的新郎官现在已经是死人了。
……
越来越多宾客注意到了花墙边的白裙子少女。
“是她吗?没错吧?苏家那位睡了八年的大小姐。”
“什么大小姐啊,苏家八年前就破产了。”这是一道有点拈酸的嗓音,是个穿香奈儿套装的女人,幸灾乐祸地说,“看她还骄纵得起来吗。”
“那你就孤陋寡闻了,听说那位爷…天天把她带在身边,宠得不行,是不是大小姐无所谓,是那位的心头宠,深城就没人敢惹她。”
旁边一个不太了解这些圈内秘闻的女人好奇地凑过来:“说谁呢?你们打什么哑谜?”
另一个女人白了她一眼:“这都不知道?如今深市最权势熏天的那位。”
女人睁大了眼。
裘应的大名,她当然知道的…
港城的资本巨鳄,今年来了深市,名下的数家集团在科技领域独占鳌头,有人称他成为未来世界的无冕之王。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从当年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走到今天这个位置的,只知道他早些年拜入了港市最顶级权贵的门下,做义子,替他卖命,刀口舔血,一路走到今天,权势滔天,一个电话能让一家上市公司第二天就易主。
“那位爷还真是有情有义啊,”说话的女人连声感叹,“苏家曾收养照顾过他,后来苏家破产,这八年他对那位植物人苏小姐,真是仁至义尽,每周飞澳洲去看她,坐在病床边处理工作,我听说啊,连洗澡都是他亲自照料,从不假手于人…”
她用手捂了嘴,小声窃语说了几句。
其他人全都睁大了眼,不敢相信。
“眼珠子一样护着,好不容易醒过来,更是整天带在身边,分不开一点,前几天还被狗仔偷拍到,他们在sabury山顶餐厅用餐,他还亲手给她剥虾呢。”
“裘应……剥虾?”
那个手段狠辣、令整个港城深城商界闻风丧胆的男人,居然会耐心地给一个女孩子剥虾。
太反差了吧!
这时候,有穿正装的男人端着香槟过来,加入了讨论:“诶,你们女人就是恋爱脑,我听说的,可是另一个版本。”
“什么?”
“听说苏家破产,跟那位爷有脱离不了的干系,他拜了港城首富做义子,投名状…就是搞垮苏家…”
“你这小道消息也太离谱了吧。”女人们纷纷摇头,都不信这个版本的秘闻故事。
……
苏雾知道他们在讨论自己,尽管太不清他们说的内容。
真是无聊,过了这么多年,深城上流圈子里仍旧还是这些事儿。
嚼舌根、传八卦、拼老公、比身家。
没一点新鲜的。
直到有女人笑吟吟来到苏雾身边,打量了她一眼,一眼就认出了她身上这套裙子——
“是saber的夏季新款是吗!真的很适合苏小姐您的风格和气质!纯欲感拉满了呢。”
苏雾扫她一眼,淡淡冷笑了一声:“你喜欢啊,送你啊。”
对方一怔,正要赔笑说苏小姐真会开玩笑,苏雾已经收敛了笑容,不理她了。
她才不喜欢这种风格,素净、乖巧、毫无攻击性,从头到脚,没有一处是她苏雾的风格。
但没办法,那个人…喜欢。
那个人喜欢的衣服,她一定要穿;那个人喜欢素颜,所以她不能化妆…
苏雾从前是天不怕地不怕,可是现在,她有了怕的人,她怕裘应。
“是裘先生的品味吧,他喜欢这样的是不是?清纯挂的?”另一个女人围聚了过来,明里暗里地向苏雾打听。
“哎哟。”另一个女人端着两杯香槟走过来,递了一杯给苏雾,“当然是人家穿什么,裘先生就喜欢什么,你们问了也没用,裘先生又不看你们。”
因为苏雾是裘应身边的人,纵然是家道中落的灰姑娘,也会有人上赶着前来恭维。
苏雾接过了香槟,不太想费脑细胞跟这帮人周旋,刚醒过来,脑子还没完全恢复呢。
她们说的话,好像只在耳朵边打了个转儿,就被风吹走了似的。
视线还停驻在礼台之上,冷眼看着新郎新娘缓缓退场。
周围几个女人相互交换了视线,对苏雾说:“听说今天的新郎…以前是苏小姐的男友啊。”
“他未婚妻林妙,家境可不太好,林家就是做点小生意。”
“听说林妙是苏小姐您高中的闺蜜,啧,抢闺蜜男友真不要脸。”
“嫁入豪门,麻雀变凤凰呗,这样的女人还少么,借着陆家的势,她才能进娱乐圈,但没本事就是没办事,给她资源也捧不红。”
苏雾知道,她们都是捡着好听的话说给自己听。
以前看她爹的面子,现在…看她背后那位爷的面子。
她没多说什么,饮尽了那杯香槟。
手机震了震。
一条短信,来自他。
“一个人跑出去玩?”
紧跟着第二条,“怎么不乖。”
苏雾心头一紧,知道自己该回去了。
擅自来婚礼现场,如果被他知道…他一定不高兴。
苏雾对他有感激,在那场漫长的、几乎被全世界遗忘的沉睡里,是裘应守着她,八年如一日。
她醒来后听护工说,他无论多忙,每周都会飞来澳洲,来医院看望她,坐在她床边处理文件,亦或亲自替她清洁身体…
可除了感激,苏雾对他更多的…是怕。
她骨子里很有点像欺软怕硬的小狐狸,面对一个比自己强大很多的存在,你明知道这个人不会真正伤害你,但你就是不敢在他面前放肆。
苏雾放下酒杯,从正门离开。
她没有走主路,而是穿过一条偏院的小径,竹林掩映,青石板路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竹叶。
这里僻静,没有什么宾客会经过,她可以悄无声息地消失,就像没来过一样。
“小棉。”一个声音从后面追上来,苏雾脚步一顿。
这个声音很熟悉,哪怕隔了八年,比记忆里低沉了许多,还是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陆迟翊。
她转过身,看到陆迟翊站在竹林小道上。
逆着光,胸口别着新郎花。
他比从前高了一些,肩膀也宽了,下颌线条变得硬朗分明。
他如今已然成熟,而她,初初醒来,容颜仍旧停驻在了八年之前。
医生说,这是因为她的下丘脑因为创伤,彻底休眠,全身代谢降到冬眠水平,细胞磨损、激素老化全部暂停。
再加上这几年,裘应不间断对她进行极度昂贵的肌肉维持治疗,躯体没有产生任何衰老损耗。
一个少女,一个男人。
“真的是你?”陆迟翊有点激动,声音颤抖,一动不动盯着她,“我刚刚看到像,以为是看错了…”
苏雾很警觉。
她不认为在别人的婚礼上与新郎私下单独说话,是什么得体的事情。
“认错了。”她转身想走。
可陆迟翊追了上来,握住了她的手腕,箍得死紧:“怎么会认错?你的样子和八年前没有任何变化,我怎么可能认错?而且刚刚叫你,你也回头了,你回头了,苏雾。”
苏雾拼命挣扎,想要抽出自己的手:“松开,陆迟翊,你给我放尊重点。”
开口,依旧是当初张扬大小姐的调子。
陆迟翊更加笃定,是她。
苏雾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
睡了八年的肌肉,虽然经过了几个月的复健,恢复了行动能力,但根本经不起太剧烈的拉扯。
她不敢用力挣扎,怕自己站不稳,更怕挣不脱。
有宾客三三两两路过,被这边的动静吸引,脚步慢下来,目光探究。
苏雾不想卷入这样的舆论,不怕被人说闲话,单纯只是觉得,low。
“陆迟翊,放手,体面一点不行吗!”
陆迟翊没松手,看着那张和八年前一模一样的脸蛋,激动地说:“体面,你当年,就那样一睡不醒…离开这个世界,离开我…就体面吗?”
疯了。
又不是她愿意的。
苏雾感觉自己的脸颊涨得通红,不知道是急的,还是气的。
陆迟翊正在加速消耗着她对他曾经全部的喜欢…
这时,一声轻啧。
一双手落在了陆迟翊的手腕之上。
那双手冷白、修瘦却有劲,指节根根分明,青色血管微微浮起于手背,像寒冬冰封的河流。
尽管,他都还没有用力,陆迟翊的手已经软了。
“听到了?苏小姐说,松手。”
那道沉掷的嗓音扬起,尾音带了点沙哑的扬起。
从容的狩猎者,在提醒不知死活的猎物
苏雾的心跳开始加速…
他就是有这种本事,令她恐惧,又令她兴奋…
周围围观的人群,全都噤声了,有人连呼吸都忘了。
陆迟翊进退失据。
一米八五的大高个儿,方才在舞台上是那样的英俊挺拔,可是,此时此刻面对裘应,他仍需要微微仰起头。
他仍处于他高大挺括的身影笼罩之下。
在陆迟翊被迫松手的瞬间,裘应也轻飘飘地松了手,像猎鹰丢掉一块腐肉。
苏雾趁机躲到了裘应身侧。
裘应什么都没做,甚至嘴角还挂着几分散淡的笑意,她所有担心的舆论危机便已然迎刃而解。
虽然怕他,但在他的庇护之下,她的小船风平浪静,绝对安全。
“我只想跟老朋友私下聊聊。”陆迟翊揉着自己有点疼的手腕,试图挽回一点颜面,“没有别的意思。”
裘应甚至都没看他。
他只偏头,看向身旁的苏雾,“你想跟他私下聊聊吗?”
截然不同于方才的语气,柔和,耐心,在哄。
苏雾摇头。
没有哪个脑子正常的女人,会去跟订婚礼上的新郎官私聊,真是躲都来不及。
裘应微抬下颌,看向陆迟翊,嘴角笑意仍在,只是冷了许多。
陆迟翊的手都在抖,他视线直直盯着他身后的苏雾,看得出来重逢相见,他很激动…
苏雾只觉没意思。
今天来这里,真是…糟糕的决定。
她捏住了裘应的衣袖:“裘应,带我走。”
……
从盛夏玫瑰庄园出来,苏雾牵着他。
准确来说,是握着他的一截小拇指。
穿过人流,所有人都在对他们行注目礼,有人脱帽向他致意。
而他目不斜视,大步流星朝外走。
苏雾得小跑着才能跟上他的步伐。
白裙子的裙摆在他脚边翻飞,像小蝴蝶飞入了一场飓风中。
他身影挺拔高大,肩宽腰窄,苏雾被他牵着走的样子,像他带了个女儿。
她努力抬起头看向他,阳光刺着她的眼,因此,他那极具侵略性的五官,落在她眼底有点疼。
像一柄锋刃,漂亮,却伤人
她知道,他一定不开心。
她不想他不开心…
“裘应,”她拉了拉他冷淡的小拇指,像一只收敛了全部锋芒的小狐狸,带了一点讨好,“对不起,后面我会乖。”
裘应步履没停,不过,他被她握住的小拇指,微微,勾了一下。
像在回应。
黑色轿车停在路边,司机恭敬地打开车门,裘应长腿一迈,坐了进去。
苏雾没有跟着上车,她站在车门口,谨慎地打量着他的脸色。
他靠在座椅上,领口微敞,锁骨若隐若现。
“坐上来。”他说。
苏雾见他情绪似乎缓和了一些,悬着的心松了松。
乖乖地上了车,坐到他身边。
却不想,下一句,又听他尾音扬了扬——
“我是说,坐上来。”
他的腿很长,微微敞开,随意伸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