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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6 有肉吃啊 ...

  •   “怎么看你?我看你倒是挺爱吃我豆腐的。”

      一股热气倒升直上,贝娅顿时满脸通红,恼羞成怒地呲了呲牙,像只受惊的小鹿。

      埃利斯眨眨眼,“豆腐是什么东西?好吃吗?”

      “好吃,不过不准你吃。”贝娅一巴掌推开了埃利斯的帅脸。

      埃利斯听此委屈地揉着脸,贝娅扭头看到他可怜巴巴的样子,不免叹了口气,“好吧,这都是我的错,在天窟吻了你一下,让你觉得这样的身体接触很正常,这一点也不正常——”

      “为什么不正常?”

      贝娅清了清嗓子,“你,虽然勉强是个神,但对我来说,你也就是个跟屁虫而已,不是什么可以亲密的对象,所以你最好还是跟我保持点距离。”

      “我还以为,凡人很喜欢黏在一起,这样可以增进两人之间的关系。”埃利斯似乎很不解,“所以那么多人才拥抱和亲吻。”

      “是的,可我不想和你增进关系。”贝娅翻了翻白眼。

      此话一出,犹如一记标签打在了脑门上,被贝娅认为是“不想增进关系的人”,埃利斯吃了瘪,默默地抱着膝,“好吧,我会等你想和我增进关系的。”

      贝娅安了心,驴车行驶了好半天,终于来到了分径,正正好好三条路,贝娅赶着憨驴,让它往中间那条路走,边赶驴还边说道:“这是回中部的路,我们要往涸鱼旱地去,那里是我的故乡,有我的家人,我会回到那里收拾心情。”

      “中部很远吧。”埃利斯想了想,“路上难免有很多危险,我们是不是该做点准备?”

      贝娅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可是回头一看,驴车上只有大堆的苹果和洋葱,没有任何可以防卫用的东西,她幽幽地说道:“怪不得这驴车主人能被你抢……”

      “可现在我们连把用来防御的武器都没有,如果遇到图谋不轨的路人,只能束手就擒了。”

      贝娅点头,为难地道:“这个还是次要问题,抢劫犯肯定是少数,问题是,如果我不隐藏我的发色,这一路都不会顺坦,是个人看到我都不会给予好脸色。”

      “为什么?”

      “果然,神是不知道世间疾苦的——因为我是黑发。”贝娅叹了口气,“人们认为黑头发是灾厄,看到黑头发的人不是害怕就是鄙夷,简单来说,就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歧视,他们会自然而然地认为我是巫师。”

      “可你本来就是巫师。”埃利斯说着说着,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眸光一动,“原来,是这样吗?巫师的力量来源于不死魔,人们厌恶不死魔,所以同样厌恶不死魔的信徒?”

      贝娅又点了点头,“是的,虽然我不信仰不死魔,但对于黑发跟巫师多少沾点关系这一点,人们坚信不疑。”

      “有些黑发也许真的和不死魔有联系,我猜,不死魔遗留的力量选中了一些他认为可以继承他的意志的婴儿,遗留的力量使得继承者的发色趋深,如果他还是神的话,这就是另一项殊荣了。”

      埃利斯若有所思地说道,“这就是诸神编织出来的天理。”

      贝娅看他突然沉思的表情,连忙解释道:“我其实也不是抱怨你们神怎么搞出这么多不公平的事,我就是想问,你不是可以变换发色吗,可以给我变一个吗?”

      “变发色?”埃利斯疑惑了。

      “对啊,你以前是金头发,可现在变成了金棕色了。”

      埃利斯摇了摇头,“发色不是我自己变的,也许是因为重生的缘故,格兰德的身体失去了某些补给,发色自然而然地黯淡了。”

      “是嘛……”贝娅顿时泄了气,“你的意思是你不能改变发色,我还是得顶着黑头发遭受他人的目光。”

      埃利斯微微一笑,“可你的黑发很漂亮。”

      “漂亮也没用,没有人喜欢。”

      埃利斯听此微愣,回道:“我很喜欢。”

      贝娅歪头看向微笑的埃利斯,“谢谢,你是个好人,嗯,至少在这件事上。”

      “我暂时做不到改变你的发色,毕竟那是不死魔留下的痕迹,但我可以将你的头发伪装起来。”

      贝娅眉角一抽,“你难不成是想说染发?先不说我们没有染发剂,况且在瓦兰斯这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就完蛋了……”

      “并不是,我的意思是——”埃利斯从苹果桶下抽出一件灰色的斗篷,递给贝娅,“如果你怕被人看到可以披这件袍子。”

      贝娅无语地接过那件宽大的斗篷,抖了两下,然后裹在了身上,斗篷的帽子下坠得厉害,几乎要遮住她的眼睛,“斗篷就斗篷吧,起码我是看不到别人嘲讽的目光了,毕竟我什么也看不到了。”

      “你这么想要改变发色,等你帮我找到旧神之心,你想要的,我都会帮你实现。”埃利斯夸下海口。

      贝娅噗嗤一笑,“怎么说呢,指望找到旧神之心什么的,总感觉不是很可靠啊……”

      “所以需要你的帮助,届时新的秩序将会在这片大陆上拔地而起。”

      埃利斯忽然从驴车上站起身,向来平静冷淡的双眸燃起热烈的色彩,那眼里似乎揽进了一望无际的山野。

      贝娅故意甩了憨驴一鞭,驴立马尥蹶子飞奔了起来,埃利斯站在车上一个不小心没站稳,直接后仰,倒在了干草堆上,摔了个四脚朝天,嘴里还钻了根杂草,艰难地坐起身。

      贝娅伸了伸懒腰,她可不会相信埃利斯的鬼话,想找冤大头救世主?想得倒美。

      *

      驴车走走停停,一直到深夜,来到国王大道旁的一家简陋的旅店,旅店坐落在一棵高大的歪脖树下,过往路人来来往往,因此生意还算兴荣。

      “走吧,今晚歇息一晚,明天继续赶路。”

      贝娅将驴车拉进院子里,绑好,用宽布将驴车装的苹果和洋葱盖起来,然后让埃利斯多拿几个苹果当晚饭。

      埃利斯抱着满怀的苹果,沮丧地问道:“我们没有肉排吃了吗?”

      “回中部的路还远着呢,住旅店也是因为我想洗个澡,以后可连旅店都没得住了,你还想花钱吃肉排?”

      贝娅数了十个小小的铜知更,似乎老板不在,只有老板的儿子,一个满脸雀斑的青春期少年看着店,他清了清嗓子道:“十五个铜知更。”

      “未免也太贵了,东夜城那边才十个!”

      雀斑脸小鬼嚷嚷道:“王城还二十个呢。”

      “小哥,你这儿住宿条件能跟王城比的话,我给你一个银知更也可以。”

      贝娅绾了绾袖子,正打算为了住宿费好生跟雀斑脸掰扯掰扯,谁知此时身后便传来懒洋洋的一声,“我看这位小姐说的没错,你这种荒山野店,既然想黑旅客的钱财,是不是该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

      “哎,好像是来英雄救美的。”埃利斯将手里的苹果塞进一个布袋里,转过了头。

      一个清瘦,健壮,且佩着一把破剑的短发男人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了上来,年龄大概只有二十多岁,模样明朗英俊,像个流浪歌手,但腰间的那把剑显然是开过鞘,接受过多番洗礼的,样式虽然老旧但擦拭得很干净。

      “那你们别住了!”雀斑脸涨红了脖子,“谁乐意让你们这群来历不明的人住宿呢?”

      只是下一秒,他突然瞄到男人敞露的脖子上,刺的那一朵小小的红色玛格丽特花,顿时眼神一惊,低下了头,支支吾吾地说道:“玛……抱歉,抱歉,我不懂事,十个就十个吧。”

      “十个?”男人抬了抬眼皮。

      “五,五个!”雀斑脸急得话都说不清了。

      男人似乎还想继续逼问,贝娅打断了他,“那就五个吧。”

      她像孔乙己般细细地从袖子里排了五枚铜知更,扭头看到那神情散漫的男人,不自在地道谢:“也算谢谢你的帮忙了,那我们先走了。”

      “我说,你好歹请我喝杯酒吧?”男人笑道。

      贝娅和埃利斯面面相觑,埃利斯抱着苹果袋子,再次宣誓主权道:“她是我的妻子。”

      “喂,我没那个意思,我还能看上一个未发育的小不点不成?只有那些贵族老爷才好这一口吧。”

      贝娅呛住了,贵族老爷……好像喜欢她的确实都是贵族老爷。

      “那好吧,你想喝什么酒?”贝娅清了清嗓子,“太贵的我可请不起。”

      男人来到柜台前,对雀斑脸说道:“拿三块蜂蜜蛋糕,一盘烤野猪肉,一盘肉排沙拉,一壶麦芽酒,加点薄荷就再好不过了,送到我房间。”

      “这么多?”贝娅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男人笑着道:“不用担心,酒饭钱我来付,来我房间喝酒吧,恰好我一个人游荡无聊得很,一起喝喝酒聊聊天不正好吗?”

      贝娅狐疑地盯着男人,“可我们连你叫什么都不知道。”

      “哦,这个啊,我叫罗德丘,是一个四处流浪的旅人,平时靠接人委托度日。”罗德丘诚恳地说道。

      贝娅还是不愿随便去陌生人房间,她看向埃利斯,埃利斯实在不争气,直接就问道:“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有肉吃了?”

      “他有可能是坏人……”贝娅低声提醒他。

      “但是他给我们肉吃啊。”埃利斯似乎只惦记着自己嘴巴的舒坦,“就算他是坏人,但我们可以得到好处。”

      贝娅无奈道:“这也许是他的陷阱。”

      “那我们不去吗?”埃利斯失望地垂下头。

      只是贝娅的肚子在此刻不应景地咕咕叫唤了起来,暴露了她内心真实的想法,这让原本装作坚定的她有些尴尬地捂嘴咳嗽了两声,“好吧,一起吃个饭也不是不可以。”

      两只饥肠辘辘的饿死鬼迫不及待地来到罗德丘的房间,面对送上来的食物,披着灰黑袍子的贝娅和皮肤白得发光的埃利斯,一黑一白对望了一眼,便开始在饭桌上扫卷厮杀。

      罗德丘连手都没动一下,就看到肉排沙拉里的肉排迅速地消失了,那个叫埃利斯的少年,有那种能在黄金市里拍卖上万块金知更的漂亮脸蛋,却一口气吞下了无数的肉排,都不带咀嚼一下。

      眼看着他的魔掌即将伸向那盘烤肉,贝娅额头流下豆大的一滴汗珠,用叉子柄卡住了他的手腕,“不能挑食,沙拉里的蔬菜你都没吃呢!”

      “可,可我不想吃菜叶子,又苦又涩。”埃利斯缩回了手,却小声嘀咕着。

      贝娅一本正经地回绝:“不行,多吃蔬菜对身体好。”

      她叉起野猪肉,便往嘴里塞,那野猪肉只加了盐粒和几颗橄榄,虽然是比不上在荆棘堡的那些高级肉的奢侈口感,但肥瘦相间的大片野猪肉一触碰到牙齿,是又劲道又满足,身体对热量食品的渴望,让她根本不想停下咀嚼。

      一旁的埃利斯咂吧着嘴里的菜叶子,眼巴巴地望着那盘烤肉,但也不敢说句不是。

      罗德丘倒了杯麦芽酒,推到埃利斯面前,“小子,你不是说她是你妻子吗?怎么面对自己的妻子,一句话都不敢反驳,是不是丢了身为男人的威严?”

      贝娅内心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埃利斯眨了眨漂亮的蓝眼睛,“我不知道什么叫威严,我只喜欢听贝娅说话。”

      罗德丘一愣,旋即笑道:“难得见到你这么沉迷恋爱的男孩儿了。”

      “这可不关恋爱的事,埃利斯一直都是这么听话可爱的——比那些臭男人肯定要可爱得多。”

      贝娅耸了耸肩,叉了块瘦肉多的烤肉,转头对埃利斯道:“来,奖励人美嘴甜的你一块烤肉。”

      埃利斯双眸一亮,乖巧地凑到贝娅身边,贝娅抬手将烤肉递到埃利斯的嘴边,他立马咬住肉,两三下就吞进了肚子里。

      “你这种不咀嚼的习惯很不好哦。”贝娅抱手道。

      埃利斯挠了挠头,“可我一直是这么进食的。”

      “一直?为什么会一直不嚼食物?”罗德丘奇怪的问道。

      埃利斯正想开口,贝娅捂住了他那没把门的嘴,拿起酒杯冲罗德丘笑道:“这家伙就喜欢吹牛,别说这么多了,来!喝酒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16 有肉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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