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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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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二的时候,我演了自己的第一场戏。
那天,剧组搭了个路边刮刮乐似的露天棚子,在电影学院招演员。副导演的助理举着喇叭在喊:“要当小公主替身的这儿来几个——来几个啊!”
这部剧里女主是个公主,“小公主”是她的少女时期,戏份蛮重。
但大家都知道,主演戏份和替身戏份完全是两码事。
替身嘛,没名没姓,替的还是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在电影学院的,不是个万人迷,也是同龄人中相貌或者气质的佼佼者,再或者就是无论如何都对自己非常自信的一类人。谁都不乐意去和“横漂”专职群演抢活,当一个没名没姓的替身,而是纷纷转身挤进另一片人海,去抢一些有点台词的女N号角色。
我观望了一会儿,走到这个助理面前,填了表,再掏出随身携带的大头照贴上,交了。递过表格的时候还顺便数了数,他手边大概也就叠了十张报名表。
显然易见,这是个几乎无人问津的替身戏。不过这倒也没事,反正我才大二,报名这个就是为了跳离学校的话剧表演,去体验一下真正的剧组生活。
况且这个替身角色再怎么说,也是个女主。
回宿舍的路上,我越想越觉得演这个替身真是太不错了。
没过几天就接到了剧组的电话。我按照电话的要求收拾了一下去剧组面试,又过了几天,我就接到了第二通电话,说我过了。
这结果是意料之中的。抛开和我一起面试的只有五个人、五个人里面还有一个准备反串演小公主的猛男这些外部因素不谈,我被选进去的原因也是昭然若揭。
简单来说,就是靠美貌取胜。
表演老师说我的长相美得有观众缘与辨识度,而我则谦虚地称自己是,只比沉鱼落雁国色天香差一点点的灵动美。
去剧组报道前我还花了半个月生活费去了家美容店敷了一套完整的膜——从手到脸,都要水嫩得blingbling。
我这么做,为的当然不是做美得亮眼的替身,而是祈祷着自己可以被一家大公司捡走。当演员嘛,早签公司早入行,早点摸到门道早点有人捧,才能早点红早点发财。
可惜可惜,要是我能早点摸清这个道理就好了。
大一的时候因为一件事得罪了系主任,导致没有老师敢帮我介绍公司,以至于使我沦落到如此空有一副好皮囊和有趣的灵魂却没经济公司的孤凄下场。唉,闻者伤心,说者更伤心。
因此我只能靠自己。
不过现实和我想象的还是有点出入。
我原以为做个替身也至少得在剧组扎个半个月,没想到我根本不用真得替那个演员上场,剧组只是让我来替侧面看着横截面积有点大的那名演员剪个侧影。
更坑的是,因为不打算把钱浪费在替身身上,总导演交代替身组的分场导演让我这个小公主侧影替身在四天内拍领盒饭走人。于是乎,分组导演硬是把四天的拍摄任务压缩到了两天半,并且时刻记着自己的任务:剪替身的侧影镜头。
莫名其妙的,那两天半里,我就成了剧组里最忙的人。
白天,我在一株桃树旁微微侧身,人面桃花相映红,却只被镜头框住半侧身姿;下午,我在一块假山后演小公主偷听的戏份,往假山外好奇地探出半颗脑袋,录影框里依旧只有我的半抹风姿;晚上,我踩着楼梯、抖着腿爬上屋顶,月影晃动树影婆娑,花前月下良辰美景,好家伙,这回只剪了我一个背影。
从早到晚马不停蹄地赶工,还要掐好角度不能让自己的全脸露出,又要耍点心思使自己的半侧身影也看起来袅袅婀娜,可是把我累坏了,换场的间隙都坐板凳上休息了,别谈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在剧组晃悠、找自己的伯乐了。
但努力才会有回报,耕耘必然有收获。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只有付出努力,你才能在机会来的时候抓住它。
两天半的剧组搬砖生活,不仅让我领了半个月生活费,补上了为了敷膜而泼出去的巨款,还让我直接撞上了我事业中的两个天降命格。
一个是洪彩——我一般尊称她为洪姐,我后来的经纪人。
另一个是秦昭屹,嗯,我命中注定的……金主。
2
洪姐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吃棒冰。
那天下午32℃的室外温度,我穿着层层叠叠的戏服,粗糙的衣料刮得我手臂疼。享受不了有空调的保姆车和休息室,便老实坐在自己的小板凳上,蹭着同组演员的小风扇,边呼啦呼啦地吹风,边吃着绿豆棒冰看一个男替演戏。
突然就听到有人叫我名字。
在剧组的时候,大家不是叫我“喂”,就是用手指着我大喊“那个谁”,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出我的名字,我有点惊讶地转过身。
一看,一个戴着大耳环,踩着细高跟鞋,烫着栗色卷发的女人朝我走来。看着被递过来的名片,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就噼里啪啦地说完话了了,速度之快,快过豌豆射手。
我被这言语连珠炮砸得不知所以然,晕乎乎地看了眼手上的名片。就这一眼,我立刻就清醒了——“微扬娱乐洪彩”。
黑色烫金的名片低调又不失奢华,两个三撇左右开弓的名字看似奇怪却又如雷贯耳。
在那个娱乐行业迅速发展、传媒公司如雨后春笋的时候,微扬娱乐风头正盛,“造星工厂”名副其实,洪姐又是其中最有手段的造星人。
后来我问洪姐当初怎么看上我的,是不是因为我的美貌犹如一枝红杏,不被名为替身的墙给压住,而是悄悄“出了墙”,让她一眼惊艳,当机立断决定把我签下。洪姐回答我说,漂亮算一点,主要还是我当替身时搔首弄姿耍得小心机被她一眼识破,在逗乐她之余又让她觉得我有点能耐,是个可塑之才,定能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杀出一条黑路。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无论之后的我再这么觉得洪姐签我是她捡到宝了,在当时只在剧组待了两天的我看来,自己都是被一块天降大馅饼砸中了。
第三天正式收工后,我就直接坐洪姐的车去了公司面试,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在一周后等来了公司的电话让我去签书面合同。生怕公司反悔的我在签约现场更是一个条款都没读,二话不说大手一挥,就签下了那份长达七年的卖身契。
我之后的许多成就都离不开洪姐帮忙,没有她在人后推波助澜就不会有我在人前兴风作浪,可以说洪姐是我的贵人。
那从这种意义上看,秦昭屹也是我的贵人。
他出手大方,给我资源时从未手软,就连我的许多艳压其他女星的出圈礼服,都是顺着他的人脉来到我的怀里的。
他让我躺赢,让我不用瞻前顾后,因为前有他的光环庇护,后有他的人帮我收拾烂摊子。
也难怪那几年里,洪姐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要牢牢抱紧秦昭屹的大腿。
可要是能够重来。
要是能够重来,我希望那个被灌了迷魂汤的夏夜可以蒸发殆尽,希望那个鬼迷心窍的冬夜可以被风雪掩藏。
我真的希望我和他不曾遇见。
一切都没有开始,便也无所谓后来。
3
我第一次见秦昭屹,是我被洪姐看上的那天,也就是我来剧组的第二天。
晚上的第二场戏收工,在切场景的间档,我换了自己的衣服待在更衣室里凉空调,享受这难得的惬意。
忙里偷闲还没多久,一个场务人员就过来喊我和其他演员去喝冷饮。跟着叽叽喳喳的人群走到了片场后方,就看到一碗碗酸梅汤摆在了桌面上。我一眼认出来了包装盒上的商标——一家宫廷老字号,卖得酸梅汤都和外边的不一样,酸梅杂着陈皮山楂之类的,口感滋溜滋溜,价格咯噔咯噔。
我粗粗算下,这桌上摆的地上放的小货车里堆的,往少了说也得有个小来万。
剧组自然不可能这么大方,更不可能照顾到我这种替身。我只当是哪个主演请客,上前端了一碗酸梅汤后就默默地退到角落,找了一个板凳坐下来品味。
燥热的夏夜,星月稀疏,蝉鸣不断。酸梅汤入肚,沁凉到让人全身都放松了。不过就是太酸了,让我一时无法控制自己的表情乃至肢体管理,被酸到下意识皱眉头与哆嗦身子。
这时候,一个和我讲过几句话的女龙套——这位是真正的横漂,跟着剧组从横店漂到了北京,还在锲而不舍地继续漂着,梦想是成为一线——跑到我身边。她问我:“林顾,你知道这些酸梅汤是谁送的吗?”
我随口猜了一个主演的名字,她说不对。
我又猜了一个名字,她还是说不对。
于是我摇摇头,说不知道。
闻言,龙套姐先张望了一下四周,确认无人后才附在我的耳边,小声又刺激地说道:“田嘉钰身后那个送的。”
田嘉钰是我们这部剧真正的女主角。演的是长大后的公主,也是大我两届的学姐。
我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她就演了第二部女主戏,从此一炮而红,风头无限。人比人气死人,明明是差不多的年纪,她在片场演大女主,我窝在宿舍看她演的剧。
其实只要再多给我三秒,我就能反应过来龙套姐的话在指代什么。
但这个龙套姐似乎以为我是涉圈不深不谙世事的天真小白,还未待我转过脑筋就急着向我补充道:“就是田嘉钰的金主!”
最后两个字她念得格外小心,像是靠气息发出的声音,鬼鬼祟祟到有点搞笑的地步。
纵使已猜到是这个答案,但是真正听到这两个字被直白地讲出来的时候,我还是怔了怔。
除了小小的惊讶,我又联想到一些新闻,于是脱口问道:“田嘉钰不是自己自带资源吗?她也要金主啊?”
出道即女主,毕业即大火,代言接到手软,资源好到让人眼红,随便一个机场show被扒出来的袜子都是几万起价。加之长了一张粉雕玉琢的标准美人脸,铺天盖地的通稿都在说田嘉钰是“京圈格格”,家庭背景深不可测。
“那些也就是骗骗圈外人,你还真信啊?”龙套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看着我,语气里又隐隐有些掌握了大八卦的得意,“她的团队也太大胆了,田嘉钰根本不是北京人,只是在北京长大罢了。就这儿还敢艹京圈人设呢,哪天被扒得底裤都不剩,把她老家在哪个山沟沟都翻出来,看她上哪哭去。”
在那个年代,还没有人设这一说。只能说火有火的道理,田嘉钰的团队具有领先十多年的战略目光。
说完,龙套姐还警惕地回头看了看身后,重新确认无人后才扭头回来继续道:“不过她背后那个倒真是京圈的——当然,我也是听说,但也应该八九不离十了。”
说完这番话,龙套姐的倾诉欲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于是决定趁热打铁,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跑:“他们还在外面。姐带你去看看女明星和她背后的大佬!”
匆匆忙忙地放手手中的酸梅汤,我就跟着龙套姐跑了出去。窥探旁人的隐私并不好,但是我只犹豫了0.01秒,就决定接受龙套姐去偷窥的邀请。
一是因为好奇,二是因为八卦,三是想透过田嘉钰看看,自己以后或许会委身于哪一类人——虽然当时的我已经在心里暗下了判断,估摸着要么是个秃顶,要么是个啤酒肚,更惨烈一点,就是秃顶加啤酒肚。
可天背我愿,事实让我啪啪打脸。
龙套姐左拐右拐,带我走到了剧组的一个分场。她跟这个剧组混了很久了,是老面孔,也便没有人拦我们,我俩就这样大赖赖地走进了不属于我们的分场。
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秦昭屹。
夏暑已被夜风吹散了一点,可来来往往、穿梭不停的人群又让热气再次沸腾。四面八方都是聒噪的声响,而在我的记忆里,一切都化为虚影,过滤为他的背景。
秦昭屹半靠在一张折椅上,黑T,白球裤,踩着白红色球鞋。棒球帽扣得低,遮住了他的额头。
就连棒球帽都是当时的我只能在杂志上看见的牌子。
当红女明星田嘉钰就像平日的剧场小透明我一样,搬个小板凳坐在他身边,涂着莹润口红的嘴张张合合,笑眼弯弯地说个不停。他却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嘴角挂着散漫的笑,神情敷衍。
说来奇怪,哪怕日后秦昭屹下颌的一颗小痣都能成为烙在我心头的朱砂痣,我仍无法用言语具象地描述出他那天的模样,只记得他眉目间的不耐烦,举手间的疏离。明明置身于凌乱嘈杂的剧组,却又很明显地不属于这里,似与外边的暮色融为一体。
后来,我和他待在一起的夏天,我都会不自觉地与那个夏夜做对比,将他与记忆中的遥远身影重合在一起。
再后来,秋收躲过冬藏,千山堆满暮雪,满园关不住春色。寒来暑往,年复一年,那个夏夜始终压在我的心头,消散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