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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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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
全州城的繁华是众所周知的,每日从鸡鸣起,就有各样的人来往穿梭于城中,开店的早起准备生意,行道的就是在赶时间了,但是这种繁华却从来是喧而不闹的,唯今早是个例外。
江凌客栈前,一早就围满了人,不知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向客栈中看去,一个店小二打扮的人正拉着一个头戴黑纱帽,腰佩长剑的人的衣袖,两人似在争吵什么。
“你白住了一晚就想走,想的美,钱拿来。”店小二冲着那人叫骂道。
“客栈不就是让客人住的吗?钱是什么?”剑客不明白地问。
店小二听得七窍生烟,从来没见过这种人,问他钱是什么?这世人有人不知道亲爹亲娘是谁,但有谁不知道钱是什么?除非他是个白痴,但看这剑客口齿灵便,又能一人出门在外,还会武功,怎么可能是白痴呢?真是,要住霸王店也不找个好点的理由。
店小二恼火之下伸手便要摘剑客的帽子,却被他避开了,再试,仍旧不行,店小二不信邪的试了多次,每次都被剑客轻松的避开,这才想到对方是个身有武功之人,自己怕是摘不下这顶帽子了。
店小二摘帽不成,便又怒喝:“你到底给不给钱?你可看清楚了,这是凌家的客栈,还没人敢在凌家闹事的,你小子放聪明点。”
以为抬出凌家的大名就没有人敢胡闹了,可是剑客又道:“我真的不知道钱是什么。你告诉我,我给你找来好了。师父他老人家真是的,怎么没告诉我住客栈要给钱的呢?”
没错,这个蒙面剑客就是宇文烨,他倒是怨他师父,只是他师父也忽略了钱这个问题,本来嘛,这钱似乎是人人都该知道的东西。可偏就有人不知道。
这店小二见宇文烨死不松口,还说出这么一番可笑的话来,更是火冒三丈,正准备着人去请凌府的护院,忽听人群里传来一声“等等”。向发声处一看,是一个少年公子,一身华服,气质优雅,店小二一眼就认出是凌家小公子凌云,心想这下救星来了。
只见凌云穿过人群来到两人身前站定,打量了一眼手足无措的宇文烨,就转向店小二说:“这是我的客人,不必付钱了。你工作尽心,不错,回头找掌柜的领赏吧!”店小二也不敢多问什么,千恩万谢地去了。
凌云打发走店小二,就上前拉住宇文烨的手,道:“朋友可否赏脸到府上一坐。”
宇文烨隔着黑纱看到凌云笑眯眯地问自己,刚才又替自己解围,便爽快的答应了。
宇文烨跟着凌云来到凌府,从朱红大门走进,一路上亭台阁楼无数,所遇之人都纷纷躬身行礼,嘴里还道:“少爷万安。”一开始宇文烨还停下来回礼,凌云拉住他说这都是府上下人,行礼是应该的,让他不必回礼。宇文烨仍觉得有些别扭,但既然凌云说不用,他也就不再回礼,只是学凌云的样子,点一下头表示回应。
沿着走廊弯弯绕绕不知走过了几个折转终于来到一间装饰华丽的屋子里。
凌云先请宇文烨在主客的位子上坐下,然后叫了人来奉茶,自己在宇文烨对面坐下,心想:你喝茶的时候总不能还带着纱帽。一边端起茶来,一边持盘,一边掀盖,果然是好茶,一时间茶香满屋。抬眼看向对面,却见对方不为所动,正襟危坐,完全没有端起手边的茶来喝的意思。凌云见状又端起茶轻啜一口,装模做样地点头道:“好茶,好茶。”又看宇文烨,见他还是原来那副模样,心中绝倒,这人是傻吗?怎么看到主人如此,还呆呆地坐着,就算真的对茶不感兴趣,也应该轻尝一口,以谢主人款待啊!
凌云虽然心中气恼,面上还是一派微笑,放下茶碗问道:“敢问兄台可是觉得小弟的茶不够好,兄台喜欢喝什么茶,交代一声,家中若是没有,差人去买就是,左右这全州城中商族云集,再希罕的茶想来也是有的。”哼,我就不信今天看不到你的庐山真貌。
凌云这厢较上了劲儿,宇文烨心中却在左右为难:“这茶是该不该喝呢?这位小兄弟盛情款待,但是师父交代自己不可以随便吃别人给的东西。怎么办呢?”他是个直肠子的人,被凌云逼得极了,只得说:“我不是嫌弃小兄弟的茶,这么香的茶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只是,我师父说不能随便吃别人给的东西。”
凌云一听,再结合刚才在街上听到的对话,便明白对方怕是人呆了些,又是刚出师门,不知如何与人应对,只知道照师父的话做。想明白了这件事,心中的恼怒也去了几分,眼珠子转了几转,又道:“不知尊师可有说过,知恩当报?”
宇文烨连忙说:“说过,说过。”
凌云心下一喜,那就好办了,说道:“刚才小弟也算是救了兄台,兄台当作报答小弟,喝了那盏茶如何?”
宇文烨想想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就点点头,说了声“好”,端起茶碗,送过黑纱之后,一口饮下,当真是牛饮,喝完之后还不忘倒过来让凌云检查,“我喝光了,一滴都不剩,嘿嘿。”
凌云顿觉眼前一黑,天啊,世人竟有这般憨直之人,“你师父是不是也跟你说过不能取下纱帽?”他这会儿已经恼得忘了使用什么“尊师”“兄台”一类的敬语。
“这倒是没有……”
宇文烨本想说是结拜打个教我的,却被凌云把话打断。
“那就没关系,我是你的救命恩人,现在听我的就好,这是屋子里,带着纱帽成何体统,摘下吧,反正这儿只有你我二人。”心想你就是脸上有什么奇丑之处,也只有我一个人看见,不会吓到其他人的。
宇文烨心想一个是结拜大哥,一个是救命恩人,嗯,听谁的呢?不过大哥不在此间,师父又说过要知恩图报,就听恩人的吧!便伸手将纱帽摘了下来,一头银发也披泄而下。
一时间,满屋银辉,宇文烨更是整个人都被笼罩了起来,耀眼得让人看不清样貌。
凌云早已看得呆了,这人竟一头银发,整个人像被勾住了魂,一步一步向前走去,手不受控制地撩起一缕,真是银色的,天啊,好软,好滑。头慢慢地向上抬起,这时才发现,这人竟然这么高大,比自己高出了一个头去,他长得什么样子呢?
几乎是期盼地抬起头看向宇文烨的脸,好白的皮肤,红唇,挺鼻,每一样都很完美。那眼睛呢?也这么漂亮吗?
两人目光相对的一刹,凌云的眼中竟流下了泪。
银眸,好美的银眸,可是,为什么竟缺少了神采,怪不得他懵懵懂懂,原来竟是个痴儿,好可惜,好可怜。
“你怎么哭了?我长得很吓人吗?怪不得大哥让我带上纱帽,不要让人看见长相和头发,我早就发现了,我的头发是银色的,和你们都不一样,很丑吗?那我以后再也不摘纱帽了,省得再把人吓哭。”宇文烨被凌云的眼泪惊到,一天来发现自己样貌与常人不同的惊慌情绪也全部都爆发了。拿起纱帽,动作粗鲁地扯住头发,就要带上。
凌云被他的话吓到,自己竟然哭了,刚想伸手拭泪,又被他后面的话吓到,再看到他动作粗鲁地扯住头发,忙伸手阻止,大声叫道:“你干什么?我没说你难看,我是因为你长得太美了才被吓到的,你别乱来。”
心疼地抢过他手里的银发,放开手让它们自然的下落,披回宇文烨胸前,却发现有几根已被扯了下来,心疼的看着,抬头瞪了他一眼,“你看你,扯下了好几根,你就不觉得疼吗?”却见对方双眼盈泪的看着自己。
“我长得和你们不一样,真的不丑吗?”可怜兮兮地问。
“不丑,一点也不丑。”连忙安慰。
“那为什么我和你们都不一样?”
“呃。”凌云一时语塞,这怎么回答啊?啊,对了,“因为你练的武功和我们不一样,练了以后头发会变成银色。”
“那师父的头发为什么也是黑的?”
“啊……那是因为你师父已经练成很多年了,你练的还不够,以后多加努力,也会变成黑的,放心吧!”凌云拍胸脯保证。
“喔,这样,那我以后一定努力练功。”
凌云忍不住低头偷笑,成功了,这个……呃,好像还不知道他的名字。抬头就想问,却在目光经过对方胸口时,发现有什么东西在动。“这是什么?”不自觉地伸手去摸。
“啊,小心。”连忙抓住凌云探向自己胸前的手,这才想起躲在自己怀中的银狐,赶忙伸手入怀取了出来,让小狐狸爬上自己肩头,抚着它的头说道:“狐儿,没有闷坏你吧?”
凌云怎样也没想到,他竟然还有一只银狐,看来,自己今天是捡回了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不知道还有什么惊喜在等着自己?
“我能摸摸它吗?”凌云问道。
“可以。”冲着凌云一笑,“狐儿要乖。”伸手将银狐由肩头取下,放到凌云怀中。凌云抱住小狐狸,手轻轻从头部顺道尾部,小狐狸似乎觉得很舒服,爱娇地用头去拱凌云的手掌,可爱的不得了。“看来,狐儿很喜欢你呢!”
“能让我玩儿几天吗?”凌云随口问道。
“可以啊。可是我要赶路去京城。”看到凌云企盼的眼光又不忍拒绝。
凌云眼珠子一转,说:“你在我这儿住上几天,我用马车送你,比你走路快多了,也不差这几天吧?”
宇文烨想想也是,就答应了。凌云这才想起,光顾着高兴,还没问对方名字。于是两人又交换了姓名,不分宾主地邻着坐下,边逗弄小狐狸,边聊起以前的趣事。
“咕噜噜”一阵声音响起,聊得正起劲的两个人都愣住,宇文烨不好意思的笑笑,笑得很傻,却也很美。一个美到极致的人,不论表情怎样都一样地吸引人,所以美人诱人,所以宇文烨必须带上纱帽。被那一笑引出无数思绪,才发现他和自己已经在这儿坐了半日有余,幸亏这是自己的小院,又吩咐过下人如无传唤不得靠近,只怕这天人之姿已被人看了去,到时候……最少,这里他是不能再呆了,他虽有武功,奈何是个痴儿,真是天妒英材,硬是弄了个残缺给他,又有如此样貌,却要如何自保呢?他虽是男子,但这世上养小官,畜男宠的,又少了么?
回过神来,拿过纱帽,轻柔地帮他绾起一头银发,带上帽子,垂下黑纱,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对宇文烨道:“走吧,我带你去吃东西,你早上不会也没吃吧?”
“早上急着赶路,就没顾上吃饭。客栈的房间没有厨房也没有菜,怎么做饭啊?”
凌云边想象着他傻的可爱的表情,边答道:“客栈一楼是个饭馆,你在那点菜吃,别人做好了会给你端上来的,不过也要付钱。”说到这儿才想起他好像也不知道钱是什么。就伸手入怀摸出一锭银子递给他,“这就是钱,也叫银子,还有金子和铜钱,呆会儿让你看,我们先去吃饭。”
来到饭厅坐下,叫来侍女上菜,等饭菜都摆齐了,转身吩咐按规矩站在自己身后准备伺候的侍女,让她们退下,没有传唤不准来打搅,有觉不够保险,让两个侍女守在门外,如有人来找,无论是谁也要先敲门才能进。
等待侍女依言退下并关上了门,才帮宇文烨取下纱帽,并叮嘱一句“如果有外人在场,决不可取下纱帽,就算恩人也不行。”
宇文烨虽心有疑惑,但直觉凌云一定是为自己好,因为他眼中清澈无一丝浑浊的透着担忧之情,便答应了下来。
这桌饭菜做的极其精致,本来嘛,大户人家何况是全州首富的厨子技艺自然不凡。若是做给旁人吃怕也不会格外用心,拿出七分力也就能得个神厨美誉,但点膳的是挑嘴出了名又长了条皇帝舌更是凌家小皇帝的凌二公子凌云,厨子使出了十二分力还嫌不够,恨不得自己多长只手再多长条舌头。在凌家得罪老爷可以,得罪大少爷可以,但就是不能得罪凌云,前两位是大度之人,宰相腹中十条船可以一起过,后者却是个笑里藏刀的脾性,又被宠进了骨子里,宰相腹中虽放得下十条船,但若走上十一条船照样是不行的,撑破了肚子会怎么办,这就不用我说了吧!你觉得一个真正的文弱书生有什么本事可以稳坐全州首富的位子。表象是可以骗人的,聪明人一定可以嗅到阴谋的味道。总之,这桌酒菜做的非常好,十分好,绝对好,这个你不用怀疑。
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宇文烨大侠,喜不喜欢不确定,但绝对不足以吸引他,你看他夹了几筷子,就放下了,只是勉为其难的吃了几口米就知道了。
凌云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怎么了,不合你的口味吗?”他觉得还好啊。(“只是还好吗?”厨师在某角落哭泣中。)
“嗯,就是,和我做的味道不太一样,所以不太有胃口。”宇文烨解释的还是很含蓄的,基本上如果只是味道不一样,还是很值得尝试的。
显然凌云也是这么觉得的,“这样……”,又想了想,“你既然自己会做,那我们家厨房借你,你来做饭,要什么菜都有,让我也尝尝你的手艺。”他们家厨子的手艺最好也就这样了,既然宇文烨连吃都吃不下,自己也很好奇,他平时吃的都是些什么样的菜肴。
宇文烨自然不懂得跟人客气,凌云既然这样说,他就自觉地拿起纱帽要戴。凌云嫌他动作粗鲁,那样一头银丝啊!让人连摸一下都觉得是种亵渎,伸手抢了过来,轻轻的绾起头发,拢进帽中戴好,又说了句:“以后由我来,你怎么这么粗鲁!”
凌云领着他到厨房,不由分说地把所有帮佣的下人都赶了出去,关上门自己站在门边背抵着门缝,对宇文烨说:“把纱帘撩到帽子上,不碍事就行了,你快动手吧。你自己行吗?”
宇文烨早开始忙了起来,听到他问,头也不回的答道:“我平日都是一个人。”说话时手也没有闲着。凌云就站在那儿,看着他的动作,虽少了那样的美貌和银发,仍是如此的优雅从容,一向都觉得厨房这种地方只有女人和下人才会进,总是黑暗暗的,烟雾缭绕,今天却心甘情愿地和宇文烨进到这里,还隐隐有些欢喜能看着他为自己做一顿饭。怎么就有这样的人呢?一举一动都能引人注目。
痴痴呆呆的也不知过了多久,隐约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袭来。定神一看,宇文烨已经做好了四菜一汤,连饭都是新做的,盛了两碗放在那里,远远的看不清,只有一阵阵诱人的香气传来,不是一般饭菜的香气,而是一股植物的清香。你一定闻到过雨后花园中的清香,芳草的香气。类似于那种味道,只是还有一些什么,说不上来,总之让人很舒服。
凌云几乎是感动的,看着眼前的饭菜,仙宴吗这是?
看到的第一眼就是一种视觉的震撼,黑白青红四色的菜再加上一盆透明的翠绿的汤,米饭是一粒一粒的,每颗都是晶莹的白。
激动地立刻夹起一片白菜放入口中,光是阵独属于白菜的清香,在口中慢慢的散开,咬一口,似乎会从菜中流出汤汁来。那是种很纯粹的味道,就像孩子眼中看到的世界,太阳就是太阳,绝不会去担心黑夜来临时的恐惧。四菜一汤品尝下来,黑色的木耳,白色的白菜,青色的油菜,红色的胡萝卜,色香味俱全,最难得的便是这“纯粹”二字。不像一般厨子做的饭菜,总是搭配多种菜,肉,再佐以多种调料,虽然尝起来味道很淡,但只是佐料放的少些罢了,换汤不换药。而宇文烨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引发出了食物本身的清香,佐料基本上只用了少许盐,吃在口中是格外的清爽,连米饭都泛着一股稻香。
“好吃吗?”宇文烨一脸期待地问。
“好……好吃。”凌云塞了满口的菜,不清不楚的回答。
看到凌云吃得开心,宇文烨便放下心来吃饭,两人将四菜一汤和一锅米饭吃了个精光,其实主力军是凌云,宇文烨吃了两碗饭饱了也就不吃了,看着凌云一碗接一碗地吃,直到一锅米饭见了底,还嚷嚷着没吃过瘾。宇文烨听他这么说,便起身要再给他做。凌云连忙拉住他,心想这人当真是单纯,别人说什么是什么,就算再好吃的东西,吃了这么多哪有不饱的道理,自己的肚子已经滚圆了,再吃下去,不就要胀破了吗?
“不用了,不用了,我已经饱得很了,晚饭时再做给我吃吧!反正你要在这儿呆上好几天呢!”
“哦,那好。”
凌云帮宇文烨整了纱帽,和他一起离开厨房,回到刚才的小院。这院子是凌云平日起居之所,命名为“青云”。又分三进院落,有独立的厅堂作为会客之所,设在最外一层,就是凌云和宇文烨刚才待的地方。中间一层是餐厅和书房一类地方,最内一层面积最大,除了凌云的卧室外还有一座很大的花园,其间假山流水栩栩如生,种植的花草种类也甚是齐全,四季常青。这一种花谢下,另一种就立刻进入了开放期,你不论什么时候到这里,都可以看到满眼的绿,满目的花,嗅到满鼻的香气。偏偏凌云不许其他人进入院内,除了他爹和大哥,还有贴身伺候的小婢青儿,仆童红儿以及园丁李伯以外,至今见过这座花园的,也只有宇文烨了。
凌云平日里也是个粗心大意、丢三拉四的主儿,偏偏事情遇上了宇文烨就格外细心起来,两人一来到园子里,先是拿出一定银子递给红儿,让他和青儿、李伯一起上市集逛逛,买些喜欢的东西,下午不用伺候,晚上掌灯时分回来就行,还特意交待回来的时候要在内院入门处大喊一声,自己答应了才能进来。红儿等人千恩万谢的去了,要知道这一锭银子足有五两重,顶一般三口之家几个月的花销。
凌云把人打发走,自己带着宇文烨走入内院花园,才帮他除下头上纱帽,一时之间银发随风展扬,银眸俊貌,白衣飘飘,小狐狸也从宇文烨怀中站出,爬到老位子上趴好,加上满园的春色,真的是飘然若仙了。
宇文烨背对着凌云而站,专注地看着眼前风景,他虽是山中长大,各式花草该见得都见过了,但如此精致的园林却是平生第一次见到,很是希罕,眼睛眨也不眨地四处观望,完全忘了身后的凌云,当然也看不见凌云注视着他的眼中泛起的泪花。
凌云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他刚出生没多久娘就去世了,爹和大哥就加倍的疼爱他,想补齐他失去的母爱。爹很爱娘,所以爹是不会再娶的,只能用自己的爱补齐他失去的东西。但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他总是觉得不安,爹和大哥又要忙生意的事,不能每日陪他在身边,所以他从小就到处恶作剧,无非是想引起大人的注意,但他又很倔强,无论怎样都是不肯哭的。
有一次他在街上看到一只流浪狗,满身瘌痢,恶心极了,就拿一块石头砸了过去,狗愤怒地追着他跑,最后来到一条河边,无处可逃,他就只得跳进了河里,却没想到河里都是大石头,被水冲的非常光滑,他脚一踩上立刻就滑倒了,整个人向后倒去,头撞上了河里的石头,血流得染红了周围的河水,伤口很疼,头很晕,过了半天才有劲从水里爬起来,幸亏水浅,否则恐怕淹也淹死了。
狗不知道什么时候走掉了,他就这样走上岸,又一步一步地挪回家里,血一直在流,滴滴答答地记录下了他走过的路线,等到走回家里,家中已经开了锅,所有家丁护院都出动去找他了,他回来的时候家中很安静,他直接去了大厅,爹和大哥果然在那里。看到他一身狼狈,半边衣衫染满了血,脸色青白青白的。
凌云本以为自己这次跑不了一顿打,谁知他爹和大哥两人只是呆呆的看着他,泪水无声地淌了下来,连忙叫侍女们找大夫,拿衣物,烧热水,两人也抢上前来扶住他,连声问他到底怎么回事?疼吗?然后他就这么直挺挺地倒进了爹爹的怀里。
那一次他在回家的路上还想,也许自己就这么死了,倒在路边,没有人知道,却一点不觉得恐怖,伤口隐隐作痛,一阵阵扎尽心里,在那个既绝望又疼痛无比的时候,他也没有哭,该发生的一定会发生,哭有什么用呢?
今天,眼泪却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先是一滴一滴的,再汇成小溪,蜿蜒地在脸颊上爬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哭,只是发现时已经这样了。看着那个背对着自己的人,心像被人用手捏住一样,说不出来的感觉,不是痛,不是酸,不是麻,却汇集在一起,拧成一股,使劲儿地往心里面钻。
正想抹去这不合时宜的多愁善感,明明是个应该快乐的日子。宇文烨却比他还快了一步,“你怎么哭了?”这么说着的同时,手也抚上了他的脸颊。奇怪,他刚刚明明还在距自己十步开外的地方,怎么一眨眼的功夫竟近在眼前,这就是所谓的轻功吗?真的好神奇。“你的武功真好。”答非所问的说道,任他帮自己拭净泪痕。
“我也不知道好不好,不过师父说我现在只能使出三成功力,只有五百名上下,师父说如果我能变聪明,就能把武功彻底发挥出来,至少能排到前十名。”只有这么单纯的人才会被轻易转移话题。
“这样?!”凌云明白的点头。宇文烨的武功确实极好,但与人对敌,不光是武功本身,还要非常机智,有足够的实战经验,这些宇文烨都一点不具备,打起来肯定讨不了好。正要再说些什么,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抽气声。有人,凌云觉得这一刻连心跳都停止了,回过头,身后站的却是爹和大哥,才稍稍放下心来。
两人眼中的惊艳和不敢置信对凌云而言一点也不陌生,自己不久之前也是用这副表情来面对宇文烨的吧?本来想骗他们说宇文烨长相怪异,不想让人看见面孔所以面覆黑纱,现在来不及了。
“他……他是谁?”两人异口同声地问道。
“今天早上认识的朋友,叫宇文烨。阿烨,这是我爹和大哥。”
“伯父!大哥!”宇文烨立刻很懂礼貌地问好,不用说,这也是他师父教导他的常识。
“嗯,啊!”